昏昏沉沉的一觉睡醒已经12点多了。我习惯的翻翻身,拉好被子,又眯了一会。如往常一样,我的这个周末又是从下午开始的。不是从什么时候起,不知有多少个周末的上午是被我睡过去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以致后来都成了习惯。
当我再次醒来时都一点多了。准确的说,我是被一阵慌乱而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于是,我一股脑儿的爬起来,揉着朦胧的睡眼去开门。在我刚打开门还没来得急稳住的时候,就被刘一凡和孙晴这俩家伙一唱一和默契十足的损了一通!
由于我还没有完全清醒导致毫无迎战准备,所以在她们炮轰似的损我期间我连一句回击的话都没说出来!这会儿看见她俩那洋洋得意的嘴脸,我真有种悔不当初,交友不慎的感觉。怎么我的朋友都是些损友,损人水平,不分高低!
我连忙把这两位我最亲爱的但在此刻却是不速之客的小伙伴拉扯着进了门。
哦,对了,我忘了说了。刘一凡和我同一个小区同一座楼,只不过我家在五楼,她家住二楼。我们大概是从幼儿园以后认识的,或许还更早。反正打我记事儿起,她就在我的记忆里了。一句话,我们俩熟的不能再熟了。
再说孙晴,忘了是怎样开始认识然后迅速成为闺蜜的。好像在同一个班自然而然认识的,又好像是通过刘一凡认识的,我有点模糊了!同样的,我和她的革命友谊比天还高比海还要深。
我们三个是拴在同一条绳上的蚂蚱,而且一拴好多年。谁也不能逃脱,更不愿逃脱。我们不是亲姐妹,却比姐妹还要亲。
哎我说我们亲爱的橙子同学,这个暑假今可就是最后一天了,说好的疯玩呢?你是不是早忘了。我还不了解你什么事都不应心,没心没肺的。凡子又接着开始损我。
赞同,三十二分赞同!橙子,新轩他们说要去唱歌,怎么样,要不,咱们也走着,痛痛快快的玩好假期的最后一天。豆子没继续损我。
我一听顿时来了精神,那还等什么啊,我去换衣服了,你俩等着我。
她们管我叫橙子。原因很简单,我喜欢吃橙子,喜欢橙颜色,喜欢所有和橙有关的事物。还有豆子就是孙晴,这个昵称拜我所赐。起初是叫豆芽,因为她一直很瘦,不管再怎么吃都很瘦,所以我就即形象又贴切的脚踏豆芽。后来她总说豆芽这名字怪怪的,感觉不像赞美像是嘲讽。于是,豆子就光荣的替换了豆芽。至于凡子就是刘一凡,我想这个是不用多说的。
等我们风尘仆仆的来到宝乐迪的时候,陈新轩他们兄妹已经在前台的沙发上等我们了。看的出来等了很长时间,因为陈新桐这家伙几乎趴在他哥哥腿上睡着了。见我们来了,新轩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妹妹,另一只手朝我们做着过来的手势。
陈新轩和陈新桐是一对龙凤兄妹。不知道是听谁说的,桐桐比新轩早出生一分多钟,本来应该是龙凤胎中的姐姐。但陈妈妈执意要让晚出生一分多钟的新轩当哥哥,说谁是老大就意味着谁会辛苦一些。男孩皮糙肉厚的多经历些会成长的更快,女孩细皮嫩肉的适合被呵护着成长。结果,陈新轩后者居上成了哥哥,陈新桐被迫退让成了妹妹。
时至今日,所有的事实无一不论证着陈妈妈的聪明和智慧!新轩成熟稳重,青春阳光,瘦瘦的高个,不算出众的五官拼凑在一起简直合适的无可挑剔。桐桐则开朗简单,浪漫单纯,她的世界美好的像是童话。而她呢,就如同生活在童话世界里总也长不大的孩子。
一直以来,陈新轩对我都很好。我甚至可以感觉到,这种好不同于他对桐桐的好,也不同于他对凡子和豆子的好。只是有些话他不说,我也就装作不知道。对于某些事情,模糊会比清楚更美好。
陈新轩不跟着她们叫我橙子,说这样太大众不特别。他喜欢学我爸妈叫我辰子,有种专属的感觉。他也不愿我随着他们叫他新轩或新新,理由同样如此。于是,我就叫他蜡笔。因为陈妈妈叫他小新,所以我就想着成就她一个蜡笔小新这样有记忆有故事的名字!
当包间门被关上的一瞬间,这场名为嬉戏打闹的狂轰乱炸就要开始了。
其实后来认真想想,有时候我们喜欢的不是k歌,而是k歌提供的自由和随意。在这里,我们可以大喊乱唱,没有太多的束缚;我们可以借歌抒怀,唱别人的歌流着自己的泪;在这里,我们可以尽情的宣泄自己的不快和压抑,而且不用担心被人知道的尴尬。
灯光微暗,一闪一烁,躲在音乐的世界里,暂时忘了现实中的自我,跟着节奏,忘情的唱着歌中的喜怒哀乐,领略人生已知或未知的冷暖离合!
一首歌,一世界。一个人,一首歌。
通常我们的k歌总是以合唱《明天你好。》作为第一首歌来开场,以合唱《我的好兄弟》来收场。这是我们的惯例。当然最早是由我提出的,他们有的赞同,有的不赞同。但这并不影响最终我们这个组织的决定。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我,赢了!
说实话,在我们几个当中,蜡笔,凡子,豆子和林甜他们属于真正唱的好的,是名符其实的麦霸。林甜是我大伯家的孩子,和我一样,也是爸爸妈妈唯一的宝贝女儿。不过她跟着妈妈看外婆去了,还没有回来。
我和桐桐五音不全,是那种什么歌都大概会唱,但就是唱不了一首完整的。我俩也是麦霸,只不过人家抢麦自己唱歌,我俩抢麦跟着别人遛歌。虽然唱歌完全不在调上,可是k歌的热情我们从未消退过。所以,只要有我俩在,基本就保证了这次k歌活动会在愉快与恶搞中圆满结束。
当然,这次也不例外。
唱完歌差不多下午六点了,我们接着又转战到文殊广场的烧烤摊。纵情高歌后的一顿海吃海喝已经成了这些年来我们不成文的规定,很多年后也依然如此。要了烤串,要了啤酒。为了照顾不会喝酒的桐桐,也要了饮料。
天色渐渐的暗了,白天的闷热也随着阳光的散去一扫而光,只有徐徐的凉风温柔的抚摸着这个世界。
街灯开始亮了,霓虹开始闪了,车水马龙的大街变得喧嚣,熙熙攘攘的人群变得躁动这个小城的夜生活拉开了又一次的序幕。
老人领着小孩子,小心翼翼的看护着。大妈跳着广场舞,伴着大街小巷哼遍了的节奏。年轻人三三两两的,或坐在长凳上闲聊,或绕着广场打转。还有各种夜市小吃数不胜数,摊主很卖力的大声吆喝着。
我们坐在广场安静的一角,吃着烤肉,喝着啤酒。谈天说地,互相损着。我喝起啤酒来那叫一个生猛。用蜡笔的话说,怎么看都不像女孩子。总是干脆的一饮而尽,从不拖泥带水。而且我酒量也很大,似乎还没怎么醉过。这或许是因为每次只喝那么几罐,量不多而已。所以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喝多少,即使我总对外宣称酒量很大。
这不还没喝几罐,就又被蜡笔强行用饮料换下了啤酒。我摆出一脸郁闷的表情可怜巴巴的望着手里端着啤酒的凡子和豆子,希望她们行行好,赏我点啤酒喝,好让我接着过把瘾儿。可这两个家伙在明白我的意思之后,不但装起糊涂来不理睬我,而且还装模作样的和蜡笔干杯。唉,我伤心了,亏我平时对她俩那么掏心掏肺的。没办法,我只能喝桐桐的饮料!
陈新轩总喜欢自作主张的管着我不让我喝太多的酒。之前,我有点反抗,最后,我学会顺从。有些话即使他沉默着不说我也懂,我知道他是为我好。以致于现在他不让我喝我就不喝了,虽然我很不情愿,虽然我还想继续喝。对此,她们都已经习惯了。因为习惯,所以熟视无睹,所以不近人情。好在我也习惯了她们这样。我不傻,谁对我好我还是分的清的。
那些被宠爱的时光在我心里慢慢的镶嵌着,一个边角,一个截面,完全的覆盖了所有流年的难过。我沉寂在这样的温暖里按部就班的感叹着世界的美好。
可是,为什么一遇见你我就阵脚大乱了呢?
我清楚的记得那一年的萧瑟秋风吹散的九月和那个时候我们刚上初三的错综的心情。
我要是知道很多年后我们的爱情依然不会开花结果,反而最终都使我们伤痕累累。那么,田嘉雨,我一直深爱过的那个男生,我,宁愿选择不曾遇见你。
可命运偏偏就爱捉弄人,擅长开些不痛不痒的玩笑,使让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有了风起云涌的巨变,不再波澜不惊,不再风平浪静。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你和你给我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