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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出城

潇潇笛子声在小山头环绕,游荡,唤醒小山里的万物。花草摇摆了,蚂蚁出窝了,鸟儿也开始淅淅沥沥的鸣叫,和着这悠扬的笛声一起游荡。

“日出了。”少年自语。

晨露润湿了他手中的笛子,也润湿了他的脸庞,凝聚成了一缕细线滑落。笛子声停了,但小生的呼吸声却有点重。时隔千年,他终于又再提起笛子,再次吹奏这一曲。笛曲很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但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遗憾,这首曲应该可以更完美,美得‘天上亦难觅其迹’。

确实,这首曲是合奏乐曲,是唐许和羽嫣一起创作,一起演奏的天上之乐。昔日的琴笛相依,如今,只剩下笛子与朝霞相称。

泠泠七丝上,

静听松风寒。

古调虽自爱,

今人多不弹。

小山头长有白竹,小生自己亲手种了一些,用的是曾经的栽培方式。七年之竹,内径更为周圆,质地更为细密,经过阴干后烤直,去竹青后,颜色是透着银的霜白,贴上苇衣,音色很是空灵,仿佛可以洞穿人的心。小生不喜欢加上线圈,他喜欢笛子的浑然天成,这样反而更能显出笛子的高傲白洁,没有一丝杂质。

太阳已经完全冒出地平线,小生再次深情的抚摸七星笛,几个踏步顺着树干跃上五米高的树杈。轻轻的把七星笛放在上面,就像是把它交托于他人之手。

“这段时间,你就代替我与她一起欣赏的日出日落吧。”

落地后,小生拿起一把小铲子,开始在红豆树旁挖泥土。洞挖得很深,小生不想破坏这里的一草一木,所以范围很小。阳光已经铺满整个小山了,小生轻擦额头上的小汗珠,在口袋里拿出一把小刀,小心的切下红豆树的根部的一小段,尾指般长短。到手后,小生又把挖出来的泥土重新埋了回去。

抖落树根的泥土,小生将其放进一个杯子了,里面盛有药水。充满生命力的树根快速的凝缩了些许,颜色也变得深沉。取出针线,穿过树根的一端,成了一件有些奇怪的吊坠,小生将其深深的放在胸前。

回到树旁,小生把偷偷酝酿十多年的果子酒拿出来,倒满两杯。一杯搁置在红豆树下,自己的则是仰头一饮而尽。

“小雅,这是你当年最喜欢的果子酒,希望,你现在还是一样喜欢吧。”

风依然吹拂而过,树的枝叶依然摇摆,挥向的,是少年离开的背影。

小生要离开的事很快就被村民知道,因为今天的小生没有如常般在山头。村民都放下手上的农活过来送小生,提着鸡蛋的,拿着玩具的,连钱都有,村民都拿来一些东西给小生。

“小生哥,你走了谁做我们的老大啊。”十来个愣头愣脑的小青年围着小生,他们都是小生的跟班。小生是这里的孩子王,因为没人能打得赢他,而且小生会做很多小玩物,草编的蚱蜢,蟋蟀,泥塑的超人,机器人,栩栩如生。大伙都很佩服这个老大。现在小生要出去了,那么谁来当接班人呢?

看着眼前的那群跟屁虫,即便是活了千年的小生都感到不舍,小生真的很喜欢这里的生活,这里的一切。扫看了众人,小生指了指其中一个孩子。“英子,我的接班人就是英子,大伙以后就要听她的话。”

英子,是这群孩子里年龄算大的女孩子,很会做家务农活,力气很大,长得有点黝黑。让她照看这群孩子最为合适。可是其他人就不认了,“为什么是英子啊!她是个女孩子哎。”个子有点小的小石抱怨。

“叫大姐大!”英子一套连招将小石弄翻在地,来个杀鸡儆猴,显然很有效,其他人没意见了。小生平时还教会他们一些招数,当锻炼身体。一番道别后,小生回到父母那里。已经到时候启程了,晚了车子就过了。小生不停的向村民们挥手,说再见。

“小生保重啊!要有出息啊!···”村民一直送到小生一家离开村子才散去。

坐在开往小镇的公交车上,小生看着窗外快速倒退的景物,心情有点激动。他曾无数次想象过外面的世界,通过书籍,电视还有家里的收音机,小生对于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有一些了解。

三岁那年,小生的心智足够成熟,唐许的记忆便开始涌现。当时还在穿开洞裤满地跑的小生顿然惊醒,记忆的融合让小生知道,他叫唐许,他要找他的妻子。自那天起,小生就不再满地跑了,也不再穿开洞裤了。晚饭的时候不用嬅罄喂,自己吃自己的,嬅罄那时还说小生成了小大人了,然后让她吃惊的是,小生再也不跟自己一块洗澡了。按唐哲的话就是。

“小生啊,是开窍了。”

公交车到站了。嬅罄一边嘱咐着琐碎事,一边整理着小生的衣服,尽管小生的衣着一直都很整洁。虽然小生打小就很懂事,没有哭闹过,处事就像足老爸,正儿八经的,但在她眼里小生就是一个小孩子。可能在每个母亲的眼中,我们都是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吧。

唐哲在车站旁等待着,当一辆豪华轿车停在他身边时,唐哲眉头一皱,上前对轿车后座的人说了两句什么后,便回到一旁继续等,豪华轿车也在路人的注视下离开了。唐哲回头看了看小生,“没事,问路的。”

过了数分钟,来了一辆面包车,一名中年男子在副驾驶座伸出头来朝唐哲这边招手。唐哲轻轻点点头,带着小生和嬅罄就走过去了。副驾驶的男子下车,还有几步远就敞开一个大大的怀抱。唐哲一手把小生的包袋扔过去,吓得对方手忙脚乱的接住行李。

“小生,这位是陈剑叔叔,快叫人。”唐哲指着男子对小生说道。看来这两人的关系还是很友好的。

小生很有礼貌的微微弯身,“陈叔叔好。”

陈剑一愣,旋即大笑几声,“好,很好!大家都好!没想到小生都这么大了,哈哈哈。”看向小生身边的嬅罄,陈剑收起爽朗的笑声,“你过得还好吧。”

“我过得很好。”说着嬅罄还搂着唐哲,摸着小生的脑瓜,小生对此也习惯了。是的,明眼人都看得出,嬅罄很快乐,她是一位妻子的同时也是一位母亲。

小生收拾东西上车,唐哲拉着陈剑到一旁说着什么,很快就说完。唐哲隔着车门对小生说道,“小生,爸爸知道你懂事,但在外面要懂得低调和忍耐。”小生也体会过做父亲的感觉,耐心的听着,点着头,“最后,就是离陈剑叔叔远点。”

“哎!什么话呢你这是。”陈剑听到就不愿意了,什么叫离自己远点。

“相信爸爸的话,好了,自己加油吧。”

面包车缓缓驶去,唐哲和嬅罄搂在一起看着小生远去。

车还没离开车站多远,陈剑就扭过头来,顺手递了一罐啤酒给小生,“小生,几岁啦,叫什么名字?”果然,与陈剑这人要保持距离,小生心念到。

“谢谢陈叔叔,我不喝酒。今年十七岁了,我叫唐许。”

“你还真像你那老爸,一样的正经,放心,陈叔叔会教你怎样过生活的。不过,你叫唐许,为何你爸妈叫你‘小生’呢?”陈剑自个儿开了罐啤酒,哗啦哗啦的喝起来,似乎挺爽。

“小生是我的乳名,村里人都这么叫我。”其实一开始时,唐哲为小生起名为‘唐生’的,寓意小生懂得生命,懂得生活。但后来在小生执意下改名为‘唐许’。不过大家都已经习惯称唐许为小生了。想了想,唐许又说道,“陈叔叔愿意的话,以后也可以叫我‘小生’,这样听起来亲切些。”

陈剑闻言又再发出爽朗的笑声,“哈哈,好,以后就叫你小生了,这点你比你老爸灵活多了,他就是一块水泥板,硬得很。”

城市的夜景与小村是那样的截然不同,它充满活力。马路上的灯闪闪发亮,比起村里的大黄灯亮上不知多少,高楼大厦上做装饰的霓虹灯更是如春天花丛般,五彩斑斓,把整个城市照得灯红火绿。路上的车辆时停时行,喇叭声连续不断,形成了别有味道的交响乐。街道上挤满了人,各个商店都敞开着大门,随时迎接客人。

“怎样,湘南的夜晚挺热闹吧,还有很多地方很好玩的,过些日陈叔就带你好好逛逛。现在就先去吃饭,你陈嫂她都等不及要见你了。”

看着热闹的街道,果然跟电视上看到的一样,这样的生活,自己大概能习惯吧。

来到一家小酒楼,唐许人生第一次进这种地方,眼珠子不停的转动。感受着酒楼里的空调,沐浴在大吊灯的热光下,还有那吵得比晨起鸡啼还厉害的声音。

“哈哈,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地方吃饭吧,不用好奇,来,饭菜都准备好了。”陈叔热情的带着小生上楼,司机就把行李给载走了。唐许可不是好奇人多,曾经的他就算是国宴都参加不少,什么豪华晚宴未曾赴过,山珍海味更是不屑于品尝。他好奇的不过是一种氛围,尽管这氛围他个人不是太喜欢。

来到一间上房,刚进门,一女人就大步朝唐许走来,一把拉过来狠狠的抱了几下。“哎呦,终于见到你了,可怜阿姨只在你刚出生时抱过你。”唐许被抱蒙了。

“有什么先吃饭谈吧。”陈叔把唐许按在椅子上,“我给你介绍一下人吧。”

确实,饭桌前还有一位老人和两个年青人,看唐许的眼神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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