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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有趣的老外

陶明模仿殷音的动作,试着用刀子切肉,很费劲。他像锯木头一样来回拉了好几下才切下一小块牛肉,然后粗喘着把肉吃下去,觉得太不易了。

陶明咀嚼完牛肉,就瞪眼看着盘子,不动刀叉了。

殷音不知他在看什么,就叫他继续吃,别发愣。

然而陶明放下刀叉,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说:“哎呀,我现在才觉得,其实西方人挺可怜的。”

殷音不解,好奇地抬起头看他,说:“为什么这样说?”

“老外吃顿饭多不易,跟卖苦力差不多,又拉又锯的,吃顿饭也不让踏实了,还得摆弄十八般武器,要是不会耍弄,连饭都吃不上,不是很可怜吗?”

殷音听着好笑,就掩口小声笑起来,觉得有意思。

陶明接着说:“不仅如此,一顿饭就得配备那么多餐具。每人光是刀叉就需要十多件吧。要再算上盘子、碗,酒杯等就更多了。不仅耗费成本大,也够占地方的。要是咱中国人也这么吃法,相信厨房面积得占总房屋面积的一半。而厨房里得多一半放着刀叉,估计跟超市货柜差不多,可以摆货售卖了。而且还没算餐桌的面积。估计这桌子得摆满一个厅。主人回家可能连大门都打不开,为啥呢,被大餐桌顶着开不开了。就算能开门,一进门就得上餐桌上去,那餐桌恨不能并排躺着三个七尺大汉。由此中式餐桌又多一功能,晚上可以当通铺睡觉。”

殷音噗嗤一笑,差点把嘴里的肉喷出来。她赶忙掩住口,强忍着笑,有失雅态可是有碍观瞻的。

陶明叹了口气说:“好在咱们老祖宗够聪明,没学他们西方人这样吃。一双筷子啥都解决了,什么都能吃进嘴里。方的、圆的、扁的,丝状的都能用筷子加进嘴里,用着方便自如,还省事不占地方,最起码洗碗时方便呀。老外要是人口多了,跟咱们过春节似的疯狂吃喝,那一天就只能干两件事,一个是吃,吃的时候切肉要文绉绉的切上几十分钟,另一件就是洗碗洗餐具。各种刀叉碟盘洗完之后,就开始准备下一顿饭,然后又是吃。吃完了又去刷碗,刷了半天一看时间都后半夜了,得了,剩下的不刷了,赶紧洗洗睡吧。哎呀,你说,老外能不可怜吗?吃饭那就是体力活呀。”

殷音笑看着他,见他就吃了小块肉,其余的都没动过呢,就催促他:“好了,你再说个不停,我就把这些全吃光啦。”

“那太好了,替我解决一大难题。其实我吃不吃牛排啥的都没意义,吃下去的那点营养、能量全都耗在用刀子拉肉上了。吃了跟没吃差不多。这真是十足的体力活呀。哎呀,受不了,算了,我还是找侍应生给我换别的菜吧。你说我点份鱼香肉丝行吗?”陶明眨着无辜的眼睛,注视着殷音说。

殷音假装生气白了陶明一眼,说:“对,最好叫他们给你一双筷子。”

陶明愣了一下,恍悟道:“对呀,怎么没想到呢。我让他们拿筷子给我就行啦。”

殷音无语地吹了口气,迅速捂脸,心想赶紧吃完回家吧。

半小时后,殷音终于把陶明那一份西餐也吃了,撑得她肚子饱饱的,不吃完不行的,丢弃太浪费了。关键是那家餐厅不是一般的贵,宁可撑坏了也得全吃光。

所以出了西餐厅,殷音就瞪着陶明,怪他挑剔不吃完了,害自己为了心疼钱而这样辛苦,就想饿他三天,那时就什么都吃了。

而陶明在餐厅里除了吃掉两块小肉,和水果沙拉后,别得都没吃,海鲜他也不习惯,所以根本没吃饱。

殷音还是很心疼他,不忍心饿着他,就到超市给他买了两袋面包,让他回酒店去啃吧。

陶明想立刻回去啃面包,可殷音吃撑了,想逛逛街,溜溜腿再回去,并说这是陶明造成的,必须由他饿着肚子陪自己散步。

陶明无法,知道惹大小姐不开心了,只好认罚,陪同散步。好在他也不是太饿,能坚持,就挎着殷音的胳膊漫游在香港的夜景当中。

不过,这两人根本没欣赏什么夜景,而沉浸在谈话中。

由于陶明没喂饱肚子,就一直很有感慨,说还是中国人最聪明,用筷子吃饭实在太明智了,省去多少麻烦事,并且也正因为中国人是用筷子吃饭的,锻炼了大脑,才导致国人的智商高于外国人。

殷音听着点头,很认同,但她也开口说:“做聪明人没错,可是,有时候不见得聪明人就能占到什么便宜。”

“哦?比如说呢?”陶明饶有兴趣地问。

殷音说:“给你讲个故事听,是真事,在我上大学的时候。那时我们文学系的有位老学究,姓田,田教授。他去国外考察学习,就去了英国。他呢,以前学的是俄文和日文,没有学过英文,对于英语他是一窍不通的。但那次他就去了英国。回国后,他就给我们带来小礼品,还说他在英国市场上买了个很好看的工艺摆设,古香古色,很漂亮,据说也有些历史了,但不能算是古董。不过他很喜欢,觉得花四十英镑买下那件工艺品很值。并且,他十分得意的是,他只花了原价的一半就买到了。原来卖货的货主,出价是八十磅,我们的老学究砍价一下子就砍掉一半,只花了四十磅就买下了。所以他特有成就感。

当时跟我们在一起听田教授说的时候,正好我们的英语老师也在场。那英语老师是到英国留学过的,她就好奇地问田教授不懂英语,是怎么砍价的。

田教授说,那老外货主伸出两根手指头,是大拇指和食指,示意出‘八’的意思。田教授就明白了,对方要价是八十英磅,觉得有点贵,就砍价要出四十磅。他就伸出四根手指头,比划给对方看。

那英国佬不肯,直摇头,又用手比划出‘八’,意思是,必须是八十磅。田教授就是觉得有点贵,不肯花那么多钱,就又伸出四根手指,坚定地只出四十磅,多一分也不想给。于是他们俩就开始了拉锯战,谁也不让一分。但最后,那英国佬受不了咱们的田教授那么执着,只好妥协,四十磅出手了。就这样,田教授觉得捡了个大便宜,买了个很值的东西回来很开心。

然而我们的英语老师说,中国人的祖先很聪明,老早就会用一只手来表示十个数字。当伸出食指时,就表示数字‘一’,食指和中指同时伸出时,就表示数字‘二’然后以此类推。当要表示成‘六’时,就同时伸出大拇指和小拇指,而要表示‘八’时,就是大拇指和食指同时伸出。

但在英国等很多国家的人并不是这样用手打数字的。他们要表示五以上的数,就必须用两只手表示,比中国人的麻烦。老外比较笨拙,比如要用手表示‘六’时,就用一只手的五根手指,外加另一只手的一根手指头,组合成‘六’这个数字。那么‘七八九十’这几个数字就以此类推,直接加手指头数就行。

所以,在英国,打手势比划数字时,表示‘一’是伸出大拇指,而不是像我们中国人那样,用的是食指。在英国表示‘二’时,出的是大拇指跟食指,跟我们的也不同。接下来‘三、四五’的打法是跟我们一样的,但是‘六七八’以后又不一样了。所以,英国跟中国有文化差异,用手来表示数字就有一些不同。

那我们的田教授就误以为人家要价是八十英镑,其实人家出的价钱是二十磅。田教授不懂英语,肯定没听懂对方说的数字,只看手势,就以为要价八十磅。所以,他打手势要给人家四十磅。但是英国是个古板很认真的一个民族,商贩觉得这东西不值四十磅,是不能要人家那么多钱的,所以不同意卖,坚持说卖二十。我们的田教授就以为人家不肯还价,坚持要的是八十呢,就一个劲给人比划‘四十’,要出四十磅,而且是非给四十磅不可。

那人家商贩再厚道也不能不卖货呀,看咱们中国老先生那么有诚意,也就没办法,同意卖了。”

陶明听完之后,哈哈哈大笑起来,觉得是个很有趣的误会,琢磨起来挺有意思的,于是说:

“看来,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有时实诚一点倒是好事呢。”

“那当然啊!”殷音也开心地说。

他们边笑着边散步,不知不觉就走了两条街。

陶明忽然感觉肚子太饿了,就想回去啃面包。但往回走一段的时候,他偶然看见街边的店铺有一家是卖古董瓷器的,不禁产生了好奇心。

他只在店铺外边观望了一下,看到了里面琳琅满目的漂亮古玩,就很激动,很想进去看两眼。只是眼下太饿了,只好先回去,等明天吃饱喝足之后再出来踏实逛逛古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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