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皓月当空,两具尸体才被洛长天掩埋完毕。
累得不行了,他一屁股坐到城外乱葬岗的一根横倒的空心枯木上,伸手摩挲着怀里有些温热的金手指。以他的秉性,自然不会自觉把它交给国家。
“埋两个人就赚一块金子,还是划算的。”
洛长天嘿嘿笑着。他马上又隐隐联想到了什么,觉得自己能得到这根金手指,似乎是冥冥中注定的。金手指,在各大小说里不都代表着带主角装逼带主角飞的挂?
借着月光,他把金手指拿出来仔细研究。看了很久,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这是根雕得及其逼真的食指,断于末端,断口很齐,似乎是被人从完整的手掌上一剑斩下来的。
下一秒,他把金手指放到了耳边,试探着朝里面问:“喂,喂……有人吗?”
一阵夜风吹过,天边传来了几声寒鸦的怪叫。除此之外,夜静如水。
洛长天忽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很****。便放下了手,用金手指兴致索然地敲打起了屁股下的枯木。
有那么一瞬间,他是相信金手指里会住着一个世外高人的,高人将来会指引他逆天装逼,不管那高人是被封印的巅峰强者,还是藏身其中的落难金仙。
“你既然是根金手指,怎么能只是根金手指?”
不得不说,过了这么多年了,洛长天早已接受了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这件事实自知并非身肩天命,只是泯然众生,但他还是偶尔会幻想一下,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主角,总有一天会开始转运,从此踏上人生巅峰。
所以当他拣到这根金手指的时候,他真的有些相信,上天真的将降大任于我洛长天了。
有些不甘地举起金手指,瞄着天上的月亮,洛长天说:“南无太上老君阿姆斯特朗管你什么鬼的炮,发射,哔哔哔哔哔……”
夜静如死,并没有一道耀眼的神光从金手指里喷薄而出直冲天际。
如果死人可以笑,那么现在整片乱葬岗的住户们,肯定都会被洛长天幼稚滑稽的行为逗得大笑起来。
洛长天收回手,有些落寞。
他准备再休息片刻就起身回去,无聊之际,用金手指敲打起了下面的枯木。
“老天你真小气,我受了这么多年苦,却只送我这么小一点金子。大方点嘛,您是天啊,给我的见面礼,起码得有我屁股下面这根木头这么大吧?”
语气有些酸,洛长天仰头埋怨着老天。他百无聊赖地敲打着下面的木头,嘴里念叨着“金子啊金子”。
突然,他发现自己敲打枯树的手感发生了变化。伴随着敲击的动作,身下传来了“当”“当”“当”的清脆声音。
低头一看,他屁股下面的枯木,已经变成了亮晃晃的黄金。
洛长天惊讶得张大了嘴巴,下巴几乎脱臼。然后,他鼻血一流,昏厥了过去。
他不是幸福得昏厥了,主要是因为脑海中念力消耗太多,心神承受不住。
乱葬岗上发生的这一幕,被远处黑影中的一个人完完全全看在了眼里。那人朝洛长天走了过来,蹲在了他面前,细细打量着这个并不英俊却还算清秀的年轻捕快。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白天在街上讲道的道人。他看了看洛长天,又看了看那根金色枯木,眉头微蹙,轻声说道:“咄咄怪事……”
把金手指从洛长天手里拿了过去,他起身想走,走了两步,却又停了下来。思考了片刻,他转身回去,把金手指放回了洛长天手中,然后离开了。
去时悄悄,正如来时悄悄。
第二天洛长天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
他发了半天呆,前前后后想了几十遍,终于相信了眼前一切都是真的,不是梦。
“老子捡到了根点石成金的宝贝!”
亢奋无比的他大喊一声,就像打了鸡血一般。他把昨日独自埋死人的愤懑和半夜睡在乱葬岗的可怖都抛到了脑后,对金树干连咬带板,直到动用锄头砸,终于从上面搞下一小块金子来。
为此他一颗门牙差点掉了,鲜血流了满嘴。握铲子的手磨起了血泡,疼得不行。
想了一下,洛长天麻利地铲土把树干埋了。然后飞快离开,朝家跑了回去。
他清楚自己难以在短时间内搬动这么多黄金,这个秘密绝对不能让人发现。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把金木头藏起来。
更何况,下蛋的鸡在自己手里,一个大鸡蛋又算什么。
想到这里,洛长天脸上的笑意,浓过了开满桃花的林中春色。他握着金手指的右手,又攥得更紧了些。
好日子终于来了!
不顾街坊四邻诧异的眼神,满脸鼻血浑身泥巴的洛长天一溜烟跑回到家里,然后关紧门窗,端出了一个茶壶。他用金手指碰了碰茶壶,想要点个金茶壶出来。可他心里还来不及有什么想法,便眼前一黑,倒地不起了。
念力不是那么好恢复的,他神识之中的念力本已枯竭,却又想要发动改变物质本性的大法术,无异于求死。
洛长天并不知道自己无知的举动有多么危险,不过财迷心窍的他,却是没死。
他活了两世,灵魂力量是常人的两倍。灵魂,正是神识之海的载体。金手指没能抽****神识中的仅存念力,却让他神识之海中的一些,如同永冻坚冰一般的,隐藏在灵魂深处的念力融化了。
之后他强劲的灵魂就像一根粗皮筋,把流入金手指的,不足以发动法术的念力,又扯了回来。
这一过程,是有内耗的。消耗了剩余念力,洛长天自然就疲惫昏迷了。
这种昏迷,也是一种灵魂的自我保护机制。
等他醒来,又到了傍晚。
洛长天对念力这种修道的基本知识还是有点数的,冷静下来细细想了想,便也清楚了自己两度昏迷的原因。他想,这种事就像房事,不能过于频繁,要细水长流。
自认为这个妙喻盖世无双,他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一同响起的,还有他肚子里传来的咕噜声。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
洛长天现在住的房子,是老洛分给他的。而老洛虽然就住在他隔壁,两人却很久没有说过一句话了。
四年前因一件小事,两人吵了一架,断绝了父子关系。
那次洛长天逃课去画画,又被老洛逮到。老洛把他吊在树上打了一个时辰,然后把他的画稿踩成了稀巴烂,嘴里骂到:“画你娘的腿,画这些鸟东西能当饭吃!?”
上辈子是个标准的宅男的洛长天,酷爱漫画。看到老洛踩破自己的心血,不由得心中恼怒。特别是听到他提到自己的娘,更是火大。
虽然他只被那个女人疼爱了三年,但他心里已经认定了那人便是自己的娘亲。那个女人跟着老洛,没有过上几天幸福日子就病逝了。洛长天一直觉得,老洛对不住他娘。
他娘生于书香门第,饱读诗书,性子温润,也给了他一个不太难听的名字。原本老洛准备叫他洛奔的,寓意飞奔的战马。但他娘不喜欢,说:“你可记得生他的时候,天的那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就叫洛长天好了。”
差点被叫“裸奔”的洛长天,十分感激他娘的英明决策。心里也常常嘲笑老洛,洛勇啊洛勇,你个匹夫,不能自己裸泳,便让儿子陪你裸奔吧。
再基于此前老洛的种种粗暴行径,洛长天对老洛的怨念爆发了。他对踩着自己画的老洛说:
“洛勇,实话告诉你,我活得不比你短,我见过的世界你想都想不出来,你个草莽没有资格管我!”
听了这句话,老洛怒目圆睁,怒道:“逆子,从今往后我不再是你爹,你不再是我儿,老子现在要教训你!”
于是,洛长天又被打了一个时辰。
老洛打累了,心情也平静了下来,看着血淋淋的洛长天问:“你现在有什么想说的?”
洛长天垂着眼睛,抿了抿嘴唇,艰难地开口说道:“好汉饶命。”
……
他嘴上讨饶了,却再也没有原谅过老洛。
虽说是断绝了父子关系,老洛还是把房子分了一半给洛长天。二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却是基本没有什么交流。
不过洛长天知道,自己能谋到这个见习捕快的职位,是老洛暗地里求了梁捕头和知州很多次的。对此洛长天很感激,却也放不下脸主动去亲近老洛。两个别扭的大男人就这么互相关心着,却又互不说话,默默地在同一片屋檐下过了四年。
今天洛长天发了财心情好,准备去找老洛和好,顺便蹭个饭吃。
老洛以打铁为生,正坐在铺子里一张桌前吃饭。听到有人推门进来,他头也不抬就说:“我在吃饭,想要什么自己挑,要是没找到我过两天打给你。”
说完这话,没听到对方的回音。
老洛抬起头来,看到眼前人是四年来第一次踏进这间铺子的洛长天。他的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之后一瞬即逝。
沉默了片刻。
洛长天说:“我没吃饭,你做了多的没?”
桌上碗筷只有一副,显然老洛只准备了自己的饭菜。
“你没当捕快,改要饭了?”
老洛语气平淡地说道。
洛长天听了这话,转身想走。
“过来坐吧。”老洛说。
闻言,洛长天坐到了老洛对面。
老洛起身,走到一旁的碗柜里,取出了一副小碗筷。
碗柜里,这副碗筷单独摆在一角,那是长天以前用的碗筷。
未加清洗,老洛便把碗筷放到了他面前。他伸手摸了摸光洁如玉的瓷碗,四年过去了,这碗上竟没有沾上一丝灰尘。
“干净的。”
看到洛长天的动作,老洛说。边说着,边端起自己的碗,把碗里的饭分了一半,应该说是一半多,到了他的碗里。
洛长天的余光看到,铺子那头的墙上,贴着自己四年前画的那张,被踩得脏兮兮的画。
不消片刻,桌上简单的小菜就被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老洛一直静静地看着,没有动筷子,没有说话。
吃完饭,洛长天起身就走,也不收拾桌上的碗筷,也不多说什么。他脚步轻盈,哼着小曲:“今天是个好日子,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等走到门口,他停了下来,回过头冲老洛咧嘴一笑,说:“爹,咱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