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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四)

这期间,我们也在南京生活过一段。又以南京为据点,隔三差五地走走江南,比如苏州和无锡。是的,我们当然去过上海,是去消费的。买买衣服,尝尝上海菜,顺便逛逛黄埔江。在离开她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梦见自己背着行囊,走在火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茫然极了,不知道要去哪里。况且我身无分文,得忍饥挨饿。身边的人走丢了,可我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我在煌煌的太阳底下坐下来,泪水打湿了脸颊。

这几乎成了我永恒的梦境。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竟如此伤感,事实不是这样子的。事实上我们很快乐,我坚定地跟着她走。在1986—1989两年多时间里,我从未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错事。我不后悔,虽然我们常吵架,可是吵完以后又上路了。而且,那两年我们挥霍无度,用阿姐的话说,是“大把大把地花钱,大口大口地吃肉”。

现在我对于那段时光的回忆,首先就是火车站。火车站的候车大厅或者出站口。出站口外的红铁护栏。青白或者烈日下的天。一对男女走在摩肩擦踵的人群里。他们衣着摩登,表情恬淡自然,你很容易就把他们与周遭的环境区别开来。你也许会着意看他们两眼,心思稍稍动了一下。

你也许会猜他们的身份,这是枉然的。仅从衣着上看,他们是有钱人,在过上等生活,且很有修养。底下你也许会猜他们的关系,女的看不出年纪来,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男的几乎还是个孩子——肯定是个孩子,但是一双眼睛冷峻而木然,你也可以认为这是审慎。

只能认为这是一对姐弟,如果年龄差距再大一些,有可能是母子;再小一些,则可能是夫妻。总而言之,他们看上去很相爱,女的挽上男的胳膊,低声说着什么,笑了笑,很是亲密无间。

多年来,我一直记着这样的画面:一个少年跟着他的女人,走出火车站。那一瞬,出站口的风扑面而来;在他们的周围,是第一次进城的农民工,身穿劣质西服的小推销员,镶着金牙的暴发户,艳装的暗娼,朴素的知识分子……还有许多不明身份、神情暧昧的陌生人。——这是八十年代末期的中国:巨幅广告牌,骑自行车下班的人群,汽车的噪声和尾气,正在崛起的高楼……

这个少年就走在这其中,消消停停地随便看看。他不太去注意什么,因为他在恋爱。他并不知道,他走进的是一个高速运转的时代,他和他的爱情、他周围形形色色的人群是构成这个时代最形象贴切的一部分。

现在有必要来介绍一下阿姐是如何工作的。事实上,这工作在我们来广州的途中就开始了。车过天津的时候,阿姐稍事休息,开始和我闲聊。只三两句话,我就知道她意不在聊天,而是在扯谎。她说的是,到广州以后她的日程安排。先护送我回家,顺便看望一下我的父母,即她的姑父姑母,看他们能否托一下关系,因为她手里有一笔木材生意要做;当然了,她纯粹是帮朋友忙。

“你不懂,”她对我说,“我在机关,根本没有可能去做生意。想想真是心不甘,整一清水衙门。哼,说起来倒是好听,是在部里工作。有个鬼用!一星点好处也沾不着。这些年,经我手发财的人不知有多少个,自己却只能拿一份死工资,你说这心态能平衡吗?——也不是没想过下海,可当真要丢掉这份铁饭碗,又不是我这种性格的人能做得出的。”她摇了摇头,“唉”一声叹道:这难道就是时代的困惑吗?说完苦涩地笑。

“早几年下海的人都发了,像张小军。——你还记得吗?常去我们家的,你小时候见过,长着络腮胡子,你还叫过他小军叔叔。把一家人都乐坏了。”说完送一个眼风过来,示意我说话。

对于这个莫须有的小军叔叔,我只能说我记得,印象中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常来家里玩的,追过她。“他是你的同学吧?可看上去真显老——”

“你不懂。”她笑道,暗里感激地踢了我一脚。“他只比我大两岁,都是那胡子害的。现在他可是百万资产。”

我说,他是做什么生意的。

什么生意都做。先是卖服装,后来又和人合伙开饭店,现在深圳开一家贸易商行。说是贸易商行,她笑道,我看也是个幌子,当真做什么就不知道了。

我说,倒空卖空?

她抿嘴一乐道,没准。这次有空倒是要见见他,估计又得挨骂,什么“舍不得孩子打不得狼。都什么年代了”这一类的话,我听都听烦了。——她把手一扬。

话说到此,我大概理出个头绪来了。她是大学毕业,现在外经贸部工作,出身世家,关系直通中央。这次她是护送我回广州,我父亲是广州市委秘书长,母亲在物资局工作。我是来北京过暑假的。

我只能认为,这时的阿姐已经完全进入角色了。她话不多,神情极为斯文,虽身处高职,出身显赫,可看不出半点炫耀之意。她有苦楚,还有这个年纪的女人一点天真烂漫的想法。唔,也许她容易受骗。首先,她在火车上就不应该暴露身份,这样会被人利用。她会栽跟头的。

我躺下来,拿手枕着头,很注意去打量一下对床男人的反应。显然,阿姐的这些话是说给他听的。他也确实在听,架着腿,把一张报纸翻来覆去地看得籁籁直响。他大约三十六、七岁,戴着眼镜,格子衬衫牛仔裤,然而气质上我更相信他是个港商。看上去是有些阅历了,一幅精明世故的样子。很含蓄,而且谨慎。也许这是他第一次来大陆,看看投资环境,找找机会。

我忘了他们是怎么搭上话的。两天后我们走出火车站时,他们已谈成了一笔生意。在阿姐没能轻易拿到他包的情况下,他们交换了名片。(阿姐预备了各式各样的名片和身份证。她曾经告诉过我,这次她南下想做一番大事业。)

第二天下午,他们又约见面,是在中国大饭店。阿姐笑道,他要和我谈投资。她弯下腰朝镜子拍拍脸颊道,唔,这听起来不错。也许我会答应他,给他找几个下家,收取——广东话叫做佣金。或者拉几笔业务来,我拿提成。看起来,我们开了个好头。她拍拍我的肩膀道,祝我好运吧,小伙子。起身欲走。

我叫住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本应该放心她,这么多来来跌打滚爬惯了的,什么场面不能应付?可这是异地他乡,她的第一次。我想跟她一起去。

她站下来,脸色郑重地说,你不能去。第一,只会增麻烦;第二,不都说好了吗?这是我的工作,我不想让你掺和我的工作,这是规矩。

而我要说的是,在跟随她的两年多时间里,我确实没能破坏这规矩。她不允许。我是她身后的小男人。吃她的饭,花她的钱。后来我们在广州租房而居,她出去“工作”了,我便上街逛逛,打打桌球,看看闲景。天知道那段时间我有多无聊,我郁闷之极,闲得骨头都散了。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我是个二流子,无赖,吃软饭的无用的家伙。有一阵子,我想去打工。这个阿姐倒是赞成的,她考虑到了我的自尊心,也想锻造我自食其力的能力。

她常说,你还是个孩子,我养你是应该的。可总有一天你会长大成人,那时候你就得养活自己,不管有多辛苦。

就这样,我在麦当劳做过三个月的收银员,又在一家合资企业做过业务员。在广州近两年时间里,我跑过推销,做过宣传员,也就是散发广告传单的。当我骑着自行车,穿行于广州的大街小巷,偶尔吹吹口哨,掉头看看姑娘,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我为工作而工作,没什么压力。挣钱于我来说纯粹是为了挣面子。某一瞬间,我可以忘掉很多忧愁,不再为一个女人去担心受怕,不再想她的所作所为是对还是错,不再有羞耻心……这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

这是我在广州的另一种生活。事实上,正是这样的生活为我以后做了铺垫,它让我变成一个适应性很强的人,能吃苦。这是阿姐带给我生活的积极性的一面。

而且我开始攒钱了,我喜欢这种感觉,因为阿姐不攒钱,我们两个人中必须有一个人得学会过日子。每月我抽取工资的一部分,还有她给我的零花钱一并存在银行,和她一起出门,我总是抢先买单。我的这种做派虽有点孩子气,慢慢地她也接受了,并且很愉快。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送她礼物的事。那是我十七岁那年,用凭生挣的第一份工资买的。我去商店挑了一只戒指,五百多块钱,这是我能付得起的最昂贵的价钱了。我想像着自己送她礼物时的情景,很慢很慢地替她戴上戒指,眼睛并不看她,说道,戴了我的戒指,以后可就是我的人了。虽是笑着说的,可是很认真。或者单膝下脆,就像电影里的那样,把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向她求婚。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像,我是不会这样做的。那天晚上回家时,我只是把戒指盒放在床头柜上,轻描淡写了说了句,这是给你的。我想我脸稍稍红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送女人礼物,我不知道是否合适。后来我又掘宝似的从纸袋里掏出别的东西,那是我给自己买的剃须刀,给家里买的牙膏牙刷,还有洗涤剂,当最后我把一包卫生巾拿出来时,她大笑了。

我也笑了,解释道,临时想起来的,日子就在这两天吧,怕万一……她一下子抱住我。似乎隔了很长时间,她把嘴唇贴在我耳边说,我很喜欢。钱都花光了吧?

我点头,很骄傲。我十七岁了,能挣钱了,能任性去买很多东西,并有快感。而我的同龄人用的还是家长的钱呢。

阿姐并不是每天都去“工作”,很多时候她闲滞在家,养养花睡睡觉,收拾一下屋子。晚上我下班回家了,见她在厨房里忙碌,满屋子的油烟,遮得灯光也暗淡了许多。我凑上前去像狗一样地嗅了嗅。这是我的幸福时光。

我的工作之所以时断时续,还是因为我上过两次美术班,这是阿姐给报的名。她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第一次是广州美院的暑假班,第二次是她从报纸上看来的一幅招生广告。我学了有半年多,也没能坚持下去。我想主要是心态变了,我沉不下来,很浮躁。更重要的一点是,学画得花很多钱。她确实有钱,可这是她的钱,不是我父亲的,我想这是最根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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