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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小白是条普通狗

城市是什么?我为什么要来到城市?这是我一直自问自答的问题。但我发现,在不同的时候,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不一样。在冀村读书的时候,我想,城市是一个干净的地方,街上干净,屋里干净,人也干净;我就是要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不再种地,不再与泥土为伴。来到首都这个大城市读大学后,我才明白其实城市是个歧视人的地方,我来这里也不过是被我爹的希望逼迫的无奈罢了,因为,在我爹的希望下,我不会种地,也不会很多生存的技能。他所教导我的,就是到城市里生活,为了下一代人,这一代人的辛苦根本算不了什么。最终,除了投入城市的怀抱,不管这个怀抱是温柔还是冰冷,是含情脉脉还是笑里藏刀,我也没地方可去。工作后,我更加知道,城市里的街道、屋里、男人和女人们,也未必像你看到的那样,都十分的干净。在这里,各种希望在交织着,在不停地奔跑着,并且在交织和奔跑的过程中,不停地彼此交换着。上帝啊,你难道不累么,你到底开了多大的一个公司,让这么多的人们都有不止一个希望,也让他们在不停地追求中信仰你,敬佩你。如果你有招聘启事,我是多么的想加入你们公司啊。但,最终,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城市,要是可以的话,我宁愿到深山里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你知道为什么吗?你要是知道,就把这个高深的学术问题的答案告诉我呗!

这些话不能跟我的领导唐主任说,也不能跟我的同事诗雅说。说了,他们会觉得我有病,而且病得不轻。跟我老婆说一说,估计她也会摸着我的头,说,你发烧了,这好好的日子,装什么深沉!我只能跟小白说。小白从来不会反对我,只会静静地听着,有时候也汪汪地叫上两声,我认为它这是同意的意思。要是它不同意,它肯定会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开,但它从来没有。还是小白好。

小白是我在十里河的狗市上买回来的,花了五百元大洋。那天我人不在状态,很没精神,下午的会也不想去。我去跟唐主任请假,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没别的,就是这头老疼。他听了,很大度地要求我,不能只顾着工作,不知道休息。只有会休息的人,才能更好的工作。我听了他的话,连连点头称是。我问唐主任,明天能不能请天假,去医院查一查。唐主任一脸紧张,说,冀编辑,你的头可是要紧啊,这想不出点子来,咱们的杂志就砸了,赶紧去查查,还等什么呀,今天下去就去,下午也没什么事,先去看看,查好了,查仔细了。说着,他就赶我走。这还搞得我很不好意思,想不走都难,最后,只好背着包走出了杂志社。

其实,我的话里七分是真,三分是假,所以有点不好意思,这只能说明我的良心还未泯。说自己头疼是真的,但不是什么要紧的事,而是昨天晚上没睡好觉。说自己要去医院,是假的。因为,我知道没有去医院的必要,就是缺觉,还去什么医院。

昨天没睡好,跟我老婆有关。你也别瞎想,跟你想的龌龊事根本不是一件事。我跟老婆结婚都快五年了,我们一直都没有要孩子,她觉得那是个累赘。她不想要,我也不想要。我不想要,是不想他也被上帝牵着鼻子走。我们一拍即合,所以就一直没有要孩子。没有这个迫切的需求,我们造人的工作也就没有了。晚上睡觉,大部分时候是交流,就跟宿舍卧谈会一样。但这几年工作忙了,卧谈会也少了。所以,我总是希望有一个很好的交流机会,毕竟,早上出门去,一天都没有正式地交流过了。所以,我就躺着床上,在她耳边说,说我心中想的,说我看不惯的,她躺在那儿,开始的时候,还有一声没一声地嗯一声,但后来,我发现她的鼻息声越来越沉重,这才发觉,她早已经睡着了。敢情,我唠叨了半天,她都没听。这要是以前,我也就忍了,毕竟大家白天工作都不容易,尤其她是个护士,听到的唠叨更多。但昨天晚上我不想忍了。我想,凭什么啊,我的老婆,白天医院里哪个病人不对她唠叨,为什么我不能?这可是我老婆。于是,我推了她一把,她醒了,问干什么呢,不睡觉,这么大精神头儿。我说,我说的话,你怎么不听?她把脸转过去,背对着我,说,有什么好听的,说来说去都是这些破事,能整点新鲜的不?我听了,很生气,是那种被忽视,被边缘化、被冷漠的生气。我又推了她一把。这次她头也没有回,说,别推了,我明天还有一个手术要伺候,是梅大夫的,他那个人要求特别多,可不能出差错。你要是精力旺盛,给你个活做,别推我了。说完,她把屁股朝我耸了耸。要是往常,我早就屁颠屁颠地上了。但这次我没有,因为我还在生气。我躺着不动,也不去碰她的屁股。她停了一会儿,回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就呼呼地睡了,留下一个生气的我。

我也把身子转过去。我也不搭理她。心里想,以前总是有说不完的话,现在话说完了,也不是说完了,是说了也没有反应了。说话啊,没有反应,没有应答,怎么是说话呢?!不说话,人还不憋死啦!我就从头开始想,从谈恋爱、从甜蜜、从生气、开始想,想到结婚,想到婚后,竟然是这种反应越来越少,说的最多的是“我上班去了”。白天就这样分开,晚上回来就这样无语地躺在床上挺尸。我越来越受不了了。我突然想明白,我需要一个可以说实话,说真心话,说自己想说的话的对象,以前,我以为这个对象就是老婆,现在发现,老婆也不是这个对象。所以,我需要重新找一个真正的这样的对象。想明白了,我就不生气了。看看表,足足想了两个小时。

我从编辑部出来,漫无目的地走,什么都不想。耳外,汽车、公交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声响,交织在一起,有时大,有时小;眼外,老人、小孩、男人、扎小辫的男人,女人,裸露着白色的,黑色的腿的女人,嘴在动的,还有紧闭着的,都或快或慢地走。这一切混合在一起,而我就像是局外人,听他们说,看他们走,既听不清也看不清,但是还得听,还得看。就这样,我也不知道走了多长时候,到了十里河。转过一个地下桥,我眼前一亮。

这里居然有一个狗市。狗市沿着干枯的河沿延伸着,各种狗,有的在笼子里,有的被拴在河沿上的树身上。这些狗们,有大的,有小的,有长毛的,有短毛的,有的耳朵立立着,有的耳朵耷拉着。许多人来来往往,有的看,有的摸,有的讨价还价。我没有什么事,也没有什么目的,只是觉得新鲜,还不知道这个地方竟然有这么一个狗市,只是这样觉得好奇,足以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头疼也轻多了。

我也养过狗。小时候养过。跟有信、小剑一起养。我们三个人,每个人养一条,还起了名字,有信的那个叫黑背,因为背上的毛是黑的,但其实,它全身都是黑的;小剑的叫豹子,因为他特别希望他的狗能够力大无比,跑得飞快,但实际上,它总爱趴在地上;我养的叫大黄,因为它长着一身黄色的毛,虽然后来尾巴渐渐变成了灰色,但依然叫大黄。

大黄是我养过的第一条狗,也是最后一条。那时候,人小,觉得人跟狗没有区别,对待狗就像对自己一样好。刚把大黄抱来的时候,它眼睛刚睁开不久,走路时稍微有些不稳,跑得快一点,就会摔跟头。它跟了我,就没有奶吃了,只能跟我一样吃馒头,但它又不会嚼,我就嚼给它吃。第一次记得狗嘴里的味道,有点说不出的味道,但不是酸味,也不是臭味,就是那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比后来知道的人的口臭好闻多了。但我也就那一次闻过,因为刚碰上就被我爹打了一巴掌在后脑勺上,他说,小子,它有病,传染给你。他的那巴掌,吓了我一跳,也吓了它一跳。我就不敢这么嘴对嘴的喂了。虽然不这么亲近的喂了,但好在它饿着饿着就学会从地上把嚼了的馒头吃在嘴里了。学会吃,它就有了精神,慢慢长大,跟黑背、豹子一起玩耍。

大黄在有信失踪的第二年也跟着失踪了。七八天后,我爹收拾一处荒了的地窖时,才在里面发现了它。那时,它已经死了,呲着嘴,露着牙齿,看起来十分痛苦。我爹说是吃了药了。所以,我很恨胡乱下药的人。但那以后,我就不再养狗了,不养狗,就不会再发生这个问题,不发生这样的问题,我就不会心痛了。

但今天走在狗市上,我又想养一条狗。但这次不养黄色毛的,以免伤心。走到头了,我看到了小白。它还小,没有现在这么大,毛也很短,没有现在这样长。它在树荫下,一身白色的毛,没有晒着太阳,单薄的狗身子不知道是因为孤单还是因为冷,正瑟瑟地发抖。我觉得可怜,就跟狗主商量。卖狗的是个老太太,说是自己家的狗下的,养不了了,就拿来卖,也不是什么名贵狗,就是一个普通狗,买了去,图一个伴。这一句话说到我心里去了,因此,也没多说什么就给钱买了。回到家,跟老婆说,老婆笑着骂道,花了五百买这么一条普通狗,真是两个二百五。

我正喂小白,没搭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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