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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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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储英丰的轿车里,于优又回到旧地。看着身旁的他,悄悄笑着,爱他啊!她又能在他身边一个月。

这条路,他们上小学时,天天都要走上两遭。

记得那时,她总是背着他的书包,跟在他屁股后面走,他则轻轻松松拿着篮球一路拍回家。

偶尔,他会从别人家的篱墙上摘下两朵扶桑,拔去花萼用舌头舔吮里头的花蜜;偶尔,他会攀过她瘦小的肩膀,问她:“小优,你觉得六班那个吴蓉芬漂不漂亮?”

他的书包不重,他把大部分的书都留在教室里,不像她得来回背,背得个头长不高。

“哥,记不记得,你第一天转学?”于优看着专注开车的他问。

“记得,妈咪邀你上车,她说没见过小女孩如你,贞静婉约,她好喜欢你。”

“那次我对胡阿姨说谎,我骗她说。爸爸很早就去世。其实,不是这样的,他——没有死。”说实话、坦承自己并不困难,他们只有一个月,短短三十天,禁不起挥霍。她要真正认识他,也要他真正认识自己。

“你没见过你父亲?”英丰问。

“不,我对他印象深刻,他长得高高帅帅,就像书里的巨人英雄,他的脾气和巨人一样不好,生起气来就会打我和妈妈。有次,一个胖阿姨到我家,她很凶,拿起扫把就要打我,口口声声骂我杂种、骂妈妈狐狸精,妈妈死命抱住我,护着我,妈妈哭得声嘶力竭——那次,我们被打得遍体鳞伤、身上处处淤血。

“后来爸爸回家,妈妈求他放过我们,他不高兴,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他的脚踢在我的旧伤上,痛死我了——可是我还是想要他,我要爸爸,不想当左邻右舍口中的杂种——我哭着求他留下,不要回胖阿姨家——”诉说往事,她满心伤感。

“小优,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一段。”暗自自我鼓励,他的手握上她的。

“后来妈妈告诉我,她是爸爸花钱跟外公买来的,她还不起这笔钱,只好一直留在他身边。我很懂事,在六岁的时候,我就让环境逼得懂事,我告诉妈妈,我们逃走吧!我不要爸爸了,就算当杂种也没有关系。

“于是,在胖阿姨拿着菜刀杀到我们家时,我拖着妈妈的手逃离那个地狱,那天,寒流过境,我们没穿鞋子,赤裸着脚板,在巷子尾紧紧抱着彼此,讨论要不要回去拿东西。”

沉沦在往事中,她不由自主地把他的手握起,贴在颊边,想窃得他一丝温暖。

“你们回去了吗?”她们的故事扣住他的心,胸膛里泛起一阵一阵的疼痛。

“回去了,在天黑后,我们想胖阿姨不会一直待在我们家里,于是我们走回去。没想到,不常见面的爸爸也在家,爸爸和妈妈大吵一架,我们趁爸进屋去找扫帚打人时,逃出来了——”她笑得真开心,用力抓住他的手,她兴奋地说:“耶!告诉你,我们赢了!”

“赢?在那种情形下,你们要拿什么赢?”抚着她纤纤十指,他很心疼。

“爸妈吵架时,我进房拿起我的小背包,把妈妈一抽屉的宝贝统统塞进去,这些宝贝里有印章、存折、身份证、户口簿还有——钱。

“我们赢了,再逃出家门,我们脚上有鞋子,身上有外套、有钱,我们赢了!你说,我是不是好懂事?在那么小的时候,我就特别懂事——”

她的天真表情让他动容,她所以为的“赢”让他心痛到无可复加。

“家”就在眼前,英丰把车子停在邻居墙边,那是一栋老旧的二楼洋房。

那里曾经是她们的第二个“家”,自从于优母女搬离后,再没住过人。

揽过她的肩,英丰让她靠向自己,心疼、非常心疼她的懂事。那些“曾经”和“嫌隙”离他们越来越远。

指指二楼的木框窗户,他说:“那时,你就躲在那里偷看我拉琴——”

一九八一年夏天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他十二岁,她八岁。

天刚亮,小优还在床上睡,她瘦伶伶的两条臂膀紧抱住一件外套,怕丢掉似的,连熟睡也不敢放松。

外套是两年前,她从家里“偷”出来那件,早就太小不能穿了,但是,她仍夜夜抱它入睡,仿佛抱住它,就抱住了温暖。

搬进这里整整两年,妈妈在附近小学的早餐店找到工作,生活大致安定。

小优则成了小学生,人长大了,但伤痕未曾抹去,过往的恐惧仍在她心底伫留。

比方,她上课认真、月考逼自己拿满分,并不是她喜欢读书,或想得到夸奖,而是她害怕老师手上的棍子,挨打的滋味她尝得够多。

比方,她对每个朋友的要求从不说NO,并不是因她渴望友谊,或企盼有好人缘,而是害怕别人生气,怕别人恶狠狠的表情。

所以她乖、她懂事、她主动、她听话,谁的意愿她都听、谁的话她都遵从,不管合不合理,只要是旁人的要求,她都会尽力做到。

努力,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受伤害。

小优随时随地在保护自己,她不像刺猬用锐刺防止别人侵犯,而是裹上厚重毛毯,让每个人都觉得她柔软、可爱、无害而不对她发动攻击,她用博取别人的好感来减少伤害,不管这层厚毯是不是让她热得近乎休克。

今晨,闹钟还没响起,一阵小提琴乐声自窗外传来。平日一点细微的声音都会扰醒她,更别说是小提琴那悦耳的声音了。

赤脚走到窗边,从窗口往外看——新邻居搬来了!

连续几个月里,邻家整修、植花树,成天吵吵闹闹连夜赶工,扰得她没好眠。

上星期吵闹声不见了,几个工人抬来家具,堂皇富丽的家具看得小优傻眼,尤其当那架纯白钢琴从货车上被搬下来时,她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公主、王子!直觉地,她认定了住在里面的人是公主、王子。

她愣愣地望着树下的大男生,他半眯眼的神情让小优为之迷醉。她痴痴迷迷地看着他,一眨也不眨,心调不开、视线转不开——

王子——她心中的王子——在小优八岁那年,遇上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王子。

突然闹钟响起,刺耳的铃声扰醒了她的陶醉,也打断了迷人的琴声。

大男生仰起头往窗的这边探望,金色阳光映在他迷人的笑脸上,小优的脸一下子涨红,连连退了几步,脚步凌乱慌张,心扑通乱撞。

按下闹钟,她用最快的速度叠被、扫地、洗昨晚的碗筷、刷牙洗脸、冲牛奶、吞面包,在脸上红晕尚未尽退时,打开嘎吱作响的生锈铁门,背书包上学去。

她一路走着,在脑中盘旋的,全是那张金黄色笑脸,和那温暖、安全、让人舒服的笑。

低着头,承受书包的重量,她看着自己的白布鞋,一步步在眼前交错——

叭!叭!两声短暂喇叭拉回小优的注意。

回眸,黑色的车子在她身后停下,她以为是自己挡住别人的路,退过两步,她缩在小径边缘。

门开了,一个漂亮的阿姨走下车,她笑着对小优说:“妹妹,请问你是致强小学的小朋友吗?”

见到陌生人,于优下意识想逃,但她还是定下神,勉强自己挂起微笑,“阿姨好,我是致强小学的学生。”

“我们第一天搬来,不知道致强小学在哪里,你可以为我们带路吗?”光是淡淡的一句交谈,胡幸慧就喜欢上她。这个小女生沉稳恬静,美丽却哀愁的一张小脸,大约七八岁左右,不展的双眉,却带着早熟的忧郁气质。

沉吟半晌,小优点头。漂亮阿姨为她打开后车座门,上了车,她才发现坐在身旁的大哥哥,那个小提琴王子!

车子刚启动,漂亮阿姨便出声招呼:“我是胡阿姨,你也可以喊我幸慧阿姨,正在开车的是储伯伯,坐在你身边的大哥哥,是我们的儿子,叫储英丰。小妹妹你呢?”

“胡阿姨好,我叫于优,是二年级三班的学生。”她没选择“幸慧阿姨”的称呼,她不习惯和别人太亲昵。

“英丰哥哥从今天起,要转到你们学校,以后请你多多照顾。”

“好!我会的。”柔顺点头,尽管他们只是陌生人,但她从没对人说过不。

“于优,接下来要往哪里走?”储伯伯转头问。

“不要转向大马路,走右边那条比较小的路。”

“知道了,谢谢。”笑笑,他点头。

他的斯文让她好羡慕,要是爸爸也像他,她们就不用逃出门了。

“于优,你都自己走路上学吗?家里到学校有一段路,爸妈怎没载你去?”

“我爸——很早就去世了,我妈妈在早餐店里工作,天没亮就要出门上班。”

“这样啊!不然以后储伯伯送你去上学好了,下午你再陪大哥哥一起走路回来,胡阿姨的开车技术不好,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接英丰下课。”储伯伯说。

可是——她是上半天课啊!但是,不懂拒绝的于优还是点头。这一点头,她和英丰的生命便有了纠结,淡淡的一面缘因此加浓了色彩。

算好时间,于优走到校门口等待,下课钟响起,她在鱼贯走出的老师、大哥哥、大姐姐中间,搜寻储英丰的身影。

她看到他了,几个同学围在他身边,一群人说说笑笑,好不愉快。她没走向前,只是慢慢地等他们从自己眼前走过,然后安静地跟在他们身后。

走过几个弯路,同学各自回家,空空的路上只剩下他一个人时,他才发觉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于优。

英丰停下脚步,等她走上来。

“你在等我?”他问。

“嗯,我陪你回家,胡阿姨的开车技术不好。”她复诵储伯伯的话。

“早上是你在窗户边听我拉琴?”他再问。

“是,你拉得很好听。”

“你喜欢的话,可以常到我家来听我拉琴。”她的声音软软甜甜的,听得人很舒服。

“可以吗?”她仰头望他,笑开唇,眉毛却仍是微微皱着。

“当然可以。”不由自主地,他伸出拇指按平她眉间的皱折。

“你长大要当音乐家吗?你要站在台上拉小提琴给很多很多人听吗?”

“没错,我还要写出伟大的音乐剧给世人传颂。”说起未来,他有满腹理想。

“那是伟大的人才可以做的事情,大哥哥,你是很伟大的人吗?”

“我是很认真的人,伟不伟大要看我长大后有没有做出伟大的事情,才能决定。”

“不对,会拉小提琴就很伟大了,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会弹钢琴,只有她能够碰音乐老师的钢琴,我好想弹弹看,可是我知道不可以,因为我不够伟大。”

“笨!想碰钢琴来我们家,我教你,哪有伟大不伟大的问题。”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条巧克力,递给她,但于优手里抓了好几片绿色叶子,腾不出手来拿,“你手上是什么东西?”

“是桑叶,我绕很远的路去同学家摘的,自然老师说要养蚕宝宝,要是养死掉要扣分。”他的巧克力伎开她不再拘谨和小心翼翼。

“为什么要绕远路到朋友家去摘,别的地方没有吗?”他拆开包装袋,一口一口喂她巧克力。

储英丰是独生子,渴求有同伴,而眼前这个既顺眼又容易摆布的小女生,无疑是他最好的伙伴。

“我不知道。”摇摇头,巧克力真好吃,这是她第一次吃零食。

即使爸爸在的时候,她们的生活仍然拮据,常常一盘青菜、一个罐头就解决一餐饭,现在的情况当然更糟,妈妈一个月的薪水扣掉房租,能剩下的不多,不过幸运的是,妈妈常可以把早餐店里卖不掉的三明治、面包带回家。

“明天我找人在院子种一棵桑树,以后你要桑叶,直接到我家去摘就行了。”

“可以吗?”她不确定地问。别人真可以对她这么好?她真可以接受别人这样多好意?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把最后一口巧克力喂进她嘴巴,揉揉她的头发,这个会动的“娃娃”,他很喜欢啦!

“谢谢你,大哥哥。”

“不客气,小优。以后喊我哥,我认你当妹妹。”他擅自做主,把她的姓氏去除。扯扯她的头发,她没哭!她的头发很短,拉起来不过瘾,但是她不会像别的女生,一拉扯就哇哇大哭,好像不把万里长城哭倒不甘心似的。

“你把头发留长一点,我喜欢拉女生的头发。”

“好。”她没反对,却也没想清楚,为什么要留起一头长发让别人拉。因为他的巧克力?桑树?小提琴?还是他王子般的笑容?

“对了,你们怎么会住在那个房子里?昨天晚上我们搬进来时,还以为那是鬼屋,摇摇晃晃的好像快要倒塌了。”“我第一次看到我们家时,也是这么想。”

当时,她和妈妈只想跑远,远到让爸爸找不到,于是,她们一看到公车就往上跳,连连换了几次车,不过,小优还记得,当她们累到再也走不动时,看到了这间房子。

房子前面插着一块牌子,妈妈念着上面的字——买地送屋,请洽屋主。尔后便兴奋地抱起她说:“小优,我们有地方睡觉了!”

她们走进房子里,很庆幸有水有电。她们清出一个小房间,那个晚上她们窝在没有床单的木床上,虽然睡得不舒坦,心却还算安稳。

隔天,联络上屋主,屋主心想,反正卖了几年都没卖出去,便同意租给她们。

“睡觉时不害怕吗?”

“不害怕。”至少那里没有人会拿衣架、扫帚打人,生活艰辛却踏实。

“你很勇敢。”圈住她的脖子,他欣赏起这个小女生。

“你在我们家二楼跳一跳,就会有白白的屑屑掉下来,一不小心就会有满头的头皮屑。妈妈说,等我再大一点,就不能睡二楼了。”

“怕天花板掉下来?”

“才不是!我长高以后,二楼会住不下,走路头会顶到天花板,干脆用力跳一跳,把地板弄垮下来,天花板就会离我们的头好远,妈妈说,这是高级别墅才有的建筑方式。”

英丰让她惹笑了,夹在腋下的球滚了出去。

于优忙跑上前,把球捡起来交给他,“我帮你背书包,你来拿球,球会滚我拿不稳。”

“傻瓜。”嘴上虽这么说,他还是把书包交出去。

太阳从山的那头滚下去,两个小小人儿的影子被拉得好长,仿佛在一瞬间就长大成人。

因为胡幸慧、储英丰喜欢于优,所以,他们教她弹琴。

胡幸慧发现,她对声音的敏感度很强,小提琴交给她,刚指导她如何运弓,她就能在几根弦上拉出音乐。

知道她有天分,胡幸慧便邀来于淑娟,正式收于优为徒,并送她一把小提琴,而因为她们家太小又濒临危楼状态,所以胡幸慧才没连钢琴都往于家送。

不过由于于家没有钢琴,所以胡幸慧要求于优每天到他们家练两小时琴。

于是,于家和储家熟悉起来;慢慢地,于淑娟不仅走入储家,也走入储睿哲的心里。

只要练起钢琴,小优的耳朵就再听不见其他声音,她的表现让胡阿姨非常满意,不到一年,她已经到了小奏鸣曲程度。

她的认真不单单是为了兴趣或天分,还为了不忍心看到胡阿姨皱眉。只要她一皱眉,小优就会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于是,白天她在储家练钢琴,晚上在桌面练指法、在灯下背琴谱,所有努力只为换得胡阿姨和大哥哥一个笑容。

两个小时过去,于优还在和那几个难缠的音节奋战。

英丰端来两瓶果汁走进琴室,拍拍于优的肩膀说:“小优,休息了。”

“这边我试了几次还是弄不懂。”她抬起头,对英丰求救。

“弹给我看看。”他在她身边坐下,一手指着音符,一手自然而然地搭上她身后的椅背。

小优整个人都在他的胸怀之中,挨着他暖暖的体温,从未有过的安全感笼罩住她。

小优偷偷笑开,那是个放松、不再有负担的笑容,眉头展开,眼角弯垂,微微翘起的唇带着娇笑。

英丰示范过正确的指法后,侧脸看见她的笑,刹那间,呆若木鸡。

“小优,你真漂亮,长大后当我的新娘好不好?”话脱口而出,没经过大脑,全是出自真心。

“好!我只当哥的新娘,其他人的新娘都不当。”她信誓旦旦回答,一样没经过大脑,但却同样出自真心。

在不识情爱的年龄里,他们单纯地因为喜欢,把心给了对方,心找到属地,人安情踏实,他们相视一笑。

“如果有帅哥来追你,你也不可以喜欢人家,知不知道!”虽不懂情爱,但对感情的独占性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知道,只可以喜欢哥。”不是让人强行灌输、不是被人胁迫威逼,她自愿把未来交到他手中,因为此生中,她第一次的安全感和幸福滋味,是在他身上寻到。

她信他,相信只要跟在他身边,他就会不断带给她幸福安全。

“真乖,弹完这一段,我带你去吃巧克力。”

“好!”她再试一次,但同样的情况出现,她又在高音D时断下音。

“是不是少了一跟手指头弹D?因为你在前面转手的时候转错了,要转四不是转三,试试看转四,这次你一定会把音阶弹得很顺。”

小优又试一次,果真如此!再试一次、两次、三次——成功了!一串音符在她指下流转,再没有半分犹豫。

“小优真棒,将来长大了一定会变成炙手可热的音乐家。”他摸摸她的头,才一年,她的头发就长到齐肩,她实现对他的承诺,留下一头长发。

“到时候我想跟哥一起上台表演。”把辫子当长绳送到他手中,小优知道他喜欢拉她的头发。

点头,他允可。

眼看她送上来的发辫,失笑自己怎会有这种折磨人的嗜好?

“不要,你会痛。”首次,他在乎别人的感受。

人人都说独生子是以自我为中心,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这点对储英丰来讲是真理。他练一手好琴、成绩优异、社交好,只因为他高兴,不管旁人的眼光;把小优带回家教她练琴、为她尽心,不因为要做好事得好报,单单是他喜欢。

他向来只依顺自己的喜好做事,不为世俗眼光勉强自己,这点,他和小优截然不同。

“不痛,你看!”小优用力扯自己的头发,向他保证。

如果他折磨人的嗜好是怪僻,那么她被虐待的理由又是什么?

“拉嘛!我一点都不痛的。”

他顺了她的意,扯一下她的辫子,但力道变轻了。他常说,她是一颗糖衣锭,把苦包在心里,把甜留在外面。

“走了,我带你去吃巧克力。”合上琴盖,他把果汁递到她手中。

“又有巧克力?”握住他的手,他长长的指节能够把她小小的手完全包住。

“对!满满一抽屉呢,统统给你。”

“为什么大姐姐都喜欢送巧克力给你?你又不爱吃,每次都是我帮你吃掉。”小优歪着脑袋想过几百回,还是弄不懂。

“巧克力便宜嘛!”看小优一眼,这种高级的男女问题,像她这种二年级的小女生,是不会懂的啦!至少要长到六年级,像他这样成熟才能弄得通。

不过,也幸好她弄不通,要不,像班上那些缠人的女生那样,也挺麻烦的。

“你可以叫她们送你别的东西,像口香糖、面包、果汁,大家送不一样的东西,这样你才会想吃。”巧克力,她早就腻烦,初时的甜蜜已经让他取代,有他在,不吃巧克力,心头也会甜滋滋、浓蜜蜜。

“我什么东西都不喜欢吃,你呢,要吃胖一点才好。”第一次收的巧克力,进了小优肚子,看到她一脸满足的幸福感,从此他来者不拒,只要有巧克力就往包里塞,时间久了,学校的女生误以为他喜欢巧克力,从此他总有满满一抽屉的巧克力。

甜甜一笑,她说:“妈妈说,最近我变胖了。”

真的?他弯腰凑近她,两手在她脸上捏一把,“不够、不够,还是太瘦,要再胖一点,胖一点好看。晚上留在我家吃饭,我要张妈把你养胖。”

“好!”她满口答应。

不过,这回不光是为了巴结讨好他,而是她喜欢待在他身边,喜欢让他揉揉捏捏、听他指东管西、要他拉拉自己为他留起的长发辫——

这年,是于优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在这一年前,她的生活凄苦灰暗;在这一年后,她的生活则伤心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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