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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爱国者·秦桧 (1)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秦桧》青州冯中堂家杀一豕,燖去毛鬣,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烹而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

师徒臭味相投

秦桧,南宋江宁人,就是现在的南京江宁区,也有抢的,说秦桧是安徽黟县人,也不怕臭。秦桧字会之,所以很会罗织,这一先进事迹令篇有述。秦桧他爹地叫秦敏学,不算敏但好学,总算考了个功名,但官当得不大,不过一县之长。搁现在县长的公子也了不得,一准是个八零后正科,当后备人才重点培养,可秦桧那时候没这么好,所以秦敏学对儿子们的教育抓得挺紧的、挺紧的。

据说秦桧幼时奸狡,证据是古人编的段子,说南宋初年的奸相汪伯彦还没及第时,受秦桧老舅祁门县令王本之托当过秦桧的塾师。某日上完晚自习后,秦桧秦迪和老师汪伯彦一路回家,黑灯瞎火地走错了路,走在前面的秦桧“扑通”掉进一粪坑。之后秦桧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一面:不喊臭亦不挣扎更不出声。接着秦迪也步兄后尘,昆仲同臭。后面的汪伯彦听着不对,就问发生了啥事体?秦桧在稠密的黄白之物中艰难地把手伸向弟弟掐了一把,秦迪遂不敢作声,秦桧悄悄说:粪坑不大,你挪挪,给恩师腾个地儿。然后大声喊:没事啊老师,我们哥俩这儿等您老呢!然后,然后汪老师就入了徒弟彀中,同臭同臭。

《宋史》载汪伯彦曾阻止宗泽抗金,又力主赵构逃跑,虽然学识不错,可也绝非好鸟。所以汪秦师徒自是臭味相投。另一个传说肯定是秦桧家里人编的,要不就是马屁精编的——说当年祁门有个预言家,称“祁山小邑,一书院有二宰相在焉”。就是说汪伯彦的英才小学将出产两个丞相,后来汪秦师徒果然都当了南宋总理。汪伯彦当过集英殿修撰,真才实学是有的,以秦桧的天资,青出于蓝是肯定的了。到后来秦桧的议和政策和乃师汪伯彦差相仿佛,且有过之无不及。

秦桧和蔡京一样都是书法家,都是因为名声太不堪而不大被承认的书法大家。不过也有不少书法界人士认为宋体字就是秦桧发明的,是以赵佶的瘦金书为蓝本改造的变体,之所以后来没叫“秦体”的原因就不用解释了吧。假如真有这回事,秦桧的鬼魂看到八百多年后的报纸上的标宋一定会很自豪的:切,这专利是老子我的。

至于诗词,秦桧留下的我只见过一首半,这在遍地词人的大宋也是个怪现象,即使蔡京也留了好几首呢。合理的解释只能说与人品有关。鉴于此,后世的文人大师们得小心了,别看你现在千年一叹的著作等身,百年后谁知道能留下几个字呢?

秦桧不做猴孙王

“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猴孙王。”这半首诗据说就是秦桧早年在老家教书时写的。当时还没参加高考的秦桧也跟恩师汪伯彦一样,做了塾师,赚点束脩贴补家用,日子过得也就刚温饱的水平。所以写出来的诗也没啥气象,志向更谈不上远大,觉得哪天能有三百亩水田种点水稻,除了交公粮还能卖点,当个土地主,够吃够花就行,反正是不愿意当这破老师了。

这表明秦桧有过当民办教师的历史。民谚说:家有五斗粮不当孩子王——这话八成就是由秦民办的诗变来的。如你所知,民办教师这工作太朝不保夕,不在正式编制之内,说不定哪天政策一来就给清退了,这种没天理的事区区一民办教师是徒呼奈何的,只有受着。

孩子王秦桧改变命运的方式和后世无数农家孩子一样,参加高考。大宋的高考制度还算不错,穷富都能参加考试,高级领导的子孙也得通过考试来博取功名,不像唐朝,当官的百分之八十是门阀子弟。而且考上了还不用掏学费,纯义务教育。

进了太学之后,秦桧得了个绰号“秦长脚”,这是因为他乐于为豪富之家出身的同学跑腿儿,让干嘛干嘛,不过背地里使坏的本事他也没丢,所以这“长脚”也不是什么好词。《水浒》里宋江杀人放火受招安后,跟几个梁山余孽喝酒,越喝越郁闷,施耐庵给他配了首诗,“当时羞杀秦长脚,身在南朝心在金”,贬秦桧之奸而褒宋江之忠。其实宋江以兄弟们的性命换来个芝麻绿豆官的前程,比秦桧也好不到哪去。宋公明不明,看不清形势,最后落了个蓼儿洼;秦会之却很会钻营矫饰之术,比如现在就有人说秦桧和岳飞都是民族英雄,甚至比岳飞的英雄成色还足,其理论基础就发轫于秦桧的名言:中国人但着衣吃饭,徐图中兴。翻译成人话就是:现在还是大宋的初级阶段,先有吃有穿,想牛逼不是不可以,但是得慢慢来。看上去挺有道理的,先隐忍着,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等国力雄厚了再图王道。

政和五年,秦桧中进士,正式步入仕途。靖康耻未发生之前,秦桧被上峰委派给张邦昌办事,出差议和,秦桧上表称:是行专为割地,与臣初议矛盾,失臣本心。辞了三次才批准。秦桧确实比同侪看得远,知道有些靠山是靠不住的山,话说得也漂亮,貌似坚守原则。此后的事实也证明,跟金国的儿皇帝张邦昌划清界限是一个多么正确的举动。

也曾少年汪精卫

汴京破城后,赵佶爷俩“被出国”,留守的大臣唯恐灭族,不敢不听金人吩咐,准备立张邦昌为帝,此时的秦桧说出了一辈子最硬的话:割两河地,恭为臣子,今乃变易前议,人臣安忍畏死不论哉?貌似死活都要说话,死活都要捍卫赵宋正统。很汪精卫吧,刺杀载沣被捕时的汪精卫。

不过另一句话却把秦长脚本色露出来了——“桧尽死以辨,非特忠于主也,且明两国之利害尔。”秦桧说了,我这么不怕死不是忠于皇帝老儿那么简单,我是想跟你们谈谈利害。他说的利害是什么东西呢?再看这几句:“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万世利也”——此时的秦桧已经想到了多年以后,大宋的存在,必长过张邦昌伪楚的存在,后者没有政权合法性啊。而只要让宋苟活着,你大金就有岁币拿就有地来割,最重要的是:我秦桧也就有发迹的平台。

以上秦氏言论很有代表性,在文学上可归属于环状结构,能滚动、能说圆。乍看锋芒毕露似匕首,实则圆转如意如太极。于宋是忠,屈事张邦昌的事他是不肯干的,做伪官不如不做官;于金是媚,完颜氏责怪起来也不怕,我可是说了为大金万世利啊。事后金国把秦桧掳到北国,果然也没让他受什么女真十大酷刑,秦桧还发挥秦长脚的优势为粘罕尽心办差,且在最短的时间内攻克了女真语,沟通不成问题自然获取了信任,最终毫发未损地回到老家。这说明,精研母语和掌握外语对于一个有志成为极品坏人的坏人,是何其重要。

话说秦桧的回归之旅比奥德修斯安全多了,只是在涟水上岸时遇到了点小惊险。南宋水寨统领丁祀的士兵巡逻把他逮住了,见他和王氏两口子穿的都是北人服饰,就要当细作宰了。秦桧赶紧解释:你说我不是男人都行,可我的确是南人,不信你听我这一口南京萝卜腔!军士不听,还是要宰,秦桧忙又说:我是大宋的御史中丞秦桧啊,官老大了,不信你找个秀才问问。恰好有个王秀才一旁看热闹,此人就忙上前施礼,说中丞大人辛苦,您老可回来了!于是军士收了刀,派人送秦桧去了临安。其实那秀才根本不认识秦桧,装认识的原因和孔乙己认识回字的四种写法差不多。

做个假设,如果王秀才不经过涟水岸边,宋兵就把秦桧宰了;如果王秀才经过涟水岸边但是不肯装逼,宋兵还是会把秦桧宰了,中国历史就因此而改写。所以说,小人物改变历史是真的,不信你去网上搜一下“丘处机如果不经过牛家村”的著名推理。

秦大人南归之谜

照党派的惯例和常理,从敌占区回来的人是要经过严密审查的。秦桧之南归,他自己的说法是“杀金人监己者”夺舟而归。史书上只有聊聊数语,很不过瘾。假如秦桧的话是真的,这一幕情形应该是跌宕起伏险象环生,付诸笔端就是一部传奇。秦桧是文化人,能手刃虎狼金兵,把老婆仆人奴婢老妈子一个不少地带回祖国,奇男子,绝对的。这种情形我仅在美剧《24小时》里见过,哦卖糕的,秦桧就是中国的鲍小强啊。

这么传奇的事不能不令人起疑,另一处疑点就是与秦桧一起困在金国的宋臣非他一人,还有孙傅、张叔夜等四五位,怎么就他一人全须全尾得回来了呢?不好解释了吧,但后世的史学达人有给古人翻案之癖,说秦桧不过是与金人虚以委蛇,骗金人放他南归,好谋大业。不过这案翻得叵测,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该砸孔家店的时候孔子就成了孔老二,该歌唱和谐的时候孔子就成了和谐祖师爷,今天之需求决定历史之面目。无奈官方信史记得板上钉钉,“盖桧在金廷首昌和议,故挞懒纵之使归也”。

《鄂王传》里则描述了金国王子兼大将兀术与秦桧的伟大友谊,得知秦桧要回南宋,席间居然有女真贵戚娘们唧唧地哭了起来,女真豪杰兀术也忧伤加惋惜地叹息:汝辈安得比秦中丞家。能时不时地到金国皇族兀术家里喝酒聊天,秦桧还能被认作忍辱负重,你当是演《潜伏》呢。

可以说几乎不存在什么审查关,虽然朝中多人质疑秦桧的回归,但他中央有人,宰相范宗尹和枢密院的李回跟秦桧关系都不错,联名举荐,跟赵构说此人是经天纬地之才,想要中兴就得靠他了。袁腾飞老师对赵构评价不低,据他研究该皇帝绝不是昏庸之君,秦桧有关南归的叙述漏洞百出,赵构不是看不出来。真正让赵构接纳秦桧的,是后者在金国侍奉的第二任主子,金国的皇子,权臣挞懒,《说岳》里的名字叫完颜昌。完颜昌“有谋而怯战”,后来主政期间想把陕西河南还宋,目的是诱使前者称臣。

这么看来,完颜昌的对宋方针从他纵秦桧南归就定了,一直没变过。更重要的,是他的想法和赵构基本对榫。因此秦桧把完颜昌的议和书信一呈上,赵构就美了,范丞相举荐秦桧给皇上当经筵讲师,高宗嫌官小,直接给他弄去了礼部。赵构夸秦桧忠朴过人,还说得一佳士,兴奋得都失眠了。“忠朴”两字颇有喜感,假如不是赵构,这两个字若是非要跟秦桧发生关系,得下多大功夫啊。

大宋有个五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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