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每年各地都要派出官员到户部汇报当年的财政收支,所持账目必须与户部核对的账目一致。主印长官不能离开辖区,被派出的官员又无权持印进京,所以即便错了一个数字被派出的官员也要立即打道回府,重新造册盖印,再返回户部。
离南京近的地方还好说,十天半个月就可以返回,若是云南、海南其艰苦程度可想而知。所以当时的地方官们想到了一个办法,他们让被派出的官员多带几册盖好官印的空账册进京,如有差错,可以在空账册上重新起草账目。这种方法一经发明便成了通用全国的潜规则,户部觉察后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便利就像一个糖心炸弹,表面上节约了时间,但毕竟违反朱元璋他老人家的法律了,随时有可能节约了寿命。
据《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会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员们无法事先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京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才填写实际的数目。
朱元璋得知此事后极为震怒,欺君犯上且知法犯法,因而下令处罚所有相关官员。此案导致户部尚书和几百位地方一把手被杀,连坐发配者数以万计!
洪武十八年郭桓案
与空印案有些关联,郭桓案主犯郭桓此时正官至户部尚书。他真可谓是个勇士,包括他的前任在内的几百人被杀都没有对他起到任何震慑作用,结果他就被朱元璋下令剥了皮。
案件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洪武十八年朱元璋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贪赃枉法,遂下令暗查。恰巧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等人向朱元璋举报郭桓利用职权之便,勾结李彧、赵全德贪污。
举报的具体事项有:
一、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岁收。
二、私吞浙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
三、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经调查,郭桓等人总共贪污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朱元璋令审刑司吴庸拷讯,郭桓等人招供此案共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正部级官员,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其中正包括颜丛怀疑的河北及山东布政司。对此,朱元璋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全部处死,各省官吏死于狱中者达数万人。为了平息民怨,朱元璋顺手将审刑司吴庸也杀了,并称折算赃粮实有两千四百多万石,“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
颜丛向李林举报布政司贪污移民川资,当天即被灭口。李林震怒,将案件上报给总兵郭虎,查到最后竟直指众多朝廷大员,迫于无奈只得不了了之。郭桓案也算是给了颜丛一个告慰。
下面再说一下明初四大案的最后一个案子:
蓝玉案
蓝玉何许人也?蓝玉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同为开国名将,当年在捕鱼儿海大破北元的就是他。因战功卓著,在洪武二十一年官拜大将军,封凉国公。当了五年凉国公后,因居功自傲被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
蓝玉案之所以出名,一则是因为蓝玉自身的地位,二则是因为蓝玉下狱后供出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闹到最后,除蓝玉被剥皮实草之外,牵连致死者竟达到一万五千多人,可谓是千古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