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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个要写书的男人和他的妻子(1)

上午的雨早就停了,隔壁吵架的声音也听不见了。没拉好窗帘的南窗有太阳照进来,一件往小床上扔、结果没扔准给掉在塑料地毯上的有破洞的粉红内衣,被照得格外清楚。屋里还亮着床头灯,丈夫还躺在被窝里看书,看的是杜拉斯的《物质生活》。他知道什么是物质生活,也许他比那些正充分享受物质生活的人,更了解这种生活的实质是什么以及缺乏这种生活的种种难堪及不便,但他不明白这个法国女作家为什么给她的书起这个书名。

妻子又睡着了,如今她越来越习惯于不系胸围睡觉。儿子考上了远郊的一所著名中学后,连寒暑假都不回来,好像读寄宿学校的目的,就是离开这个家。儿子的小床还搁在窗口那边,床上的被褥也像离家前那样整齐铺垫,可是这孩子有两年多没睡它了。有时候他去看孩子,有时候他妻子去。最初是两个人一起去,并打的去,后来就只坐中巴车了,再后来便一人去一次。两口子在被窝里拿手打石头剪刀布,谁赢了谁就有优先权。现在不是每个礼拜都去。儿子自己洗衣服了,而且洗得很干净,给他洗衣粉就行了,只有床单被套要拿回来洗;不管是家里的还是儿子的,原先是每半个月换一次,后来没这么勤了。按理他们不该把本来是干家务活的时间浪费在床上,若儿子不期而至,回家看到他们过了午饭时间还没起床,会吃惊到什么样子呢?夫妻两个歇在家里有半年多了。既然不必给儿子买早点了,也不必赶公交车上班了,便失去了黎明即起的理由,所以躺在床上享受以前无法享受的这种安逸与自在,是自然而然的事。如果不考虑儿子将来读大学要用钱,他们对眼下的日子不会有丝毫抱怨。

就躺在被窝里看书,床头灯照着他那又白又胖的圆脸。如今他只看书架上的旧书,有些是看过的,有些还没看。妻子仍睡得很沉,好像以前没睡够的觉怎么也补不回来。有时候碰她一下,有时就碰醒了,夫妻两个便照例讲儿子的事,讲儿子小时候是什么样子。妻子记性好,连儿子得肺病住院的那个医生戴的是什么牌子的手表,都记得清讲得出来。写书的应该是你,他对妻子说,把你现在所说的每一句都写下来,就是一本好书。嘿嘿,写这样的书给谁看?她脸上的雀斑掉了不少,而皱纹却越来越多了。她笑的时候嗓子发哑,不像从前那样清脆响亮了。一天早上,那是睡醒后听见鸟叫声音的一个晴朗的早晨,他丢下书,回身搂住他的妻子,吻她的脸。当时她还没醒,脸上没热气,皮肤也毛糙;要她买点防皱霜搽搽脸,她硬是舍不得花钱去买。

结婚前她细皮嫩肉的,身材也好,亭亭然引人注目。美中不足的是脸上有些斑点,但追她的人还是成群结队。男人早在大学里就跟她说他要写一本书。他们不是一个班的,但放了假一起搭江轮回家,他问她去不去庐山。夜风顺着江面吹来,将她的裙摆吹得猎猎作响。她说没想到一个要多老实就多老实的老实人会有这么不老实的念头。这句话是在五老峰底下的一处人迹罕至的密林中说的。当时他吻了她。这是他所吻过的第一个女人,也是迄今为止的唯一的一个女人。更让她吃惊的是,还伸手摸她,一面吻一面摸。随后又把住她的手要她也摸摸他,好像怕她吃亏似的。她像摸了一条活蛇似的害怕,赶紧把手缩回去。刚挨到他的腹部就想缩回去,那时候他手劲大,把她捏疼了。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强迫她做不愿做的事。你是一个最好的坏男人,也是一个最坏的好男人,她这样评价他。事先没想到这样。她穿的是无袖连衣裙,手臂白里透红。因为山坡太陡,树林太密,他回头拉她的时候,几次碰到她酥软的胸脯。其实那时候他就很是自卑,明白她乐意跟他走好汉坡上山,是因为他对她不具危险性。她比他高,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吻她连自己都吃惊,以为她要打他一记耳光,然后转身跑掉,发现她的眼睛像羊眼睛一样迷茫而不知所措时,才壮起胆子来。吻她的时候嘴里涌出一股甜味,感觉舔什么都甜;结束了那个漫长的暑假再次见到她时,嘴里仍甜丝丝的呢。你喜欢我什么?她曾这么问他。你让我吻了你,他答道。后来,那是他们生了孩子,孩子快上幼儿园了,做了爱光身躺在床上,竟向她透露一个秘密:他的第一次遗精是在周围坐满了人的大教室里。当时同年级的三个班是随便乱坐的,她喜欢占前排的位置,他坐在她后面。那天他看得最清楚的不是黑板上的微分方程,而是她的乌亮头发。她欠身一动时,瀑布般的黑发突然滑过椅背,泻落在他的膝前使他怦然心动。瞧你们男人多恶心,她说;一面说,一面替他擦干净。

丈夫要写一本书,为此买了写字台、活动铅笔和多种字典辞典,并从厂里拿了几十本稿纸;这是他身为资料员,唯一能偷偷拿回家的一样公物。原来放缝纫机的地方能放下写字台,也挨着书架拿书方便。可是就在这时,妻子怀孕了,随后就生下儿子开始忙起来,于是那张准备用来写书的写字台上,堆起了洗净叠好的,被太阳晒过的一沓沓干尿布,而不是写满铅笔字的稿纸。他说五年没看书,一本都没看,说给妻子听。这时的他,已经看不懂诸如后现代主义、行为艺术和实验小说这些新名词了,连博尔赫斯是谁都不知道。他把书架上的书拿到阳台上弹去灰尘,再用半干半湿的干净抹布将每一本书的书面书脊擦了一遍,其仔细的程度,就像妻子在漂洗碗筷后擦净碗筷上的水滴那样一丝不苟。当他渐渐跟上读书潮流时,掏钱买书的难度却越来越大了。一本书放下后又拿起来,甚至钱都掏出来了,可犹豫了半天,还是把它放回书架,郁郁掉头走出书店。如今儿子读寄宿学校要花钱,给他买衣服要花钱,而夫妻两个的薪水却逐年减少。最初给儿子买衣服总是买品牌衣服,像真维丝的休闲裤,威鹏的牛仔衫,甚至连花花公子都敢买。后来竟每况愈下,不得不在菜场后街的地摊上给儿子挑廉价皮鞋。儿子把鞋盒往床头一扔,领他们走出宿舍。住校后他对父母的依恋越来越少,而与日俱增的是越来越多的沉默。一家人在学校外面的树林里说话,做父亲的总是结结巴巴,说什么都说不清楚。刚说到买电脑的事,儿子就打断他,没问你要电脑。等我们上了班……做父亲的正要解释一番,儿子却走出林子往车站那边走。现在要想办法挣点钱,他眼睛里噙着泪水对妻子说,否则考上了大学也没钱交学费。以前知道省吃俭用就好了,妻子不禁后悔起来。岁月对她的侵蚀,使她变得又老又瘦,毫无风采可言,站在风中眼神黯然,身上穿的是十年前的旧外套。

妻子不买衣服了,连胸围也不买。丈夫的种种挣钱方案至今仍是空中楼阁,而她节衣缩食的意志和行动却越发明显。尤其是两口子都待工在家的这段日子里,她先后提出一天吃两顿饭,以及用洗碗水洗脸水冲厕所等等诸如此类的省钱方案,甚至连做爱要用的避孕套也免了。千万不能出事,心里也担心呢,我们花不起上医院的钱。为保险起见,像减少开支一样,减少做爱的次数。发现最长一次间隔有两个月之久,他们都感到惊讶并十分满意。通常是她睡觉他看书,或者是他睡觉她看书,或者两个人都看书或都睡觉。对不慎受孕的恐惧,使他们对性生活有所克制,这是他们有能力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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