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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听到寿命也能买得到这件事,我最先想起的是小学的公民与道德课。当年,芳龄二十几岁的女导师对我们这群懵懂的十岁学童丢出这个问题。

“大家看这边。要说什么东西是不可取代的、是珍贵无比的,应该就是每个人的生命。如果将人命换算成金额,大家觉得应该值多少钱呢?”

语毕,她的思绪似乎停滞了一下,大概是在回想刚刚的提问是否够清楚吧。她手上拿着粉笔,一动也不动地面对黑板,背影朝着我们二十秒左右。

这段时间,每位学生都认真地思考答案。班上大多数的学生都喜欢这位年轻漂亮的导师,抢着说出一些讨导师欢心的答案,想得到她的褒奖。

其中有位模范生举手回答:

“之前读过的书里有提到,上班族一辈子的薪水大概是一千万到两千万之间,所以每个人的生命大概就值这个价钱吧。”

教室里有一半的学生流露出钦佩的神情,另一半则是觉得这答案真无聊。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不喜欢这位模范生。

“的确,大部分上班族的收入就这么多而已。”导师苦笑地点了点头,回应了这位模范生。

“如果询问大人们,大概也会得到同样的答案吧,以一辈子能赚到的金额来衡量人命的价值,也算是一种正确答案。不过,我希望大家暂且将这个想法抛到脑后。嗯……不如用比喻来说明吧,就像平常做的那种,不太好懂的比喻。”

老师用蓝色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个没人看得懂的东西,看起来既像是人,又像黏在马路上的口香糖。

不过,这就是她真正的目的。

“黑板上这个‘不知其真面目的东西’非常有钱,而且它很憧憬能过一过人类的生活,希望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人生卖给它。某天,你偶然从‘这东西’面前经过时,它叫住你说:‘喂,你可不可以把你剩下的人生全卖给我咧?’”

女导师说完比喻后,暂时打住。

“卖掉之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某位一脸认真的男生举手发问。

“当然是死掉罗!”导师一派轻松地回答他:“所以,你一定会拒绝它的条件吧。不过‘这东西’没那么容易死心,又说:‘那么,卖给我一半也行。要不要把你剩下的六十年寿命,折一半卖三十年给我呢?不能再少了。’”

“原来如此!”撑着脸颊听导师说话的我,心中突然有所领悟,有种卖掉一半也无妨的感觉。人生与其枯燥漫长,还不如短暂灿烂来得精采。

“那么,接下来才是真正的问题。想要一尝人类生活的‘这东西’,该怎么替你的寿命估价呢?一年分的寿命该值多少钱?……先说清楚,这个问题没有正确答案,我只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而已。请大家跟座位附近的同学讨论一下吧。”

教室里讨论的声音此起彼落。

只是,我没有参与讨论。说得正确一点,是我没能参与讨论。

因为我跟刚刚那位提出一辈子能赚多少薪水的模范生一样,都是被班上同学排挤的对象。

我摆出一副不想跟着讨论的表情,在一旁等待着时间流逝。

坐在前面的那群家伙说:“如果一辈子的收入是两千万的话……”

我心想,那些家伙要是值两千万的话,我应该值两亿才对。

我已经忘了当时的结论,只记得最后是不了了之收场。反正这本来就是个小学生讨论不了的题目,就算找来一群高中生,恐怕也讨论不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

唯独一点我还记忆犹新,有位看来前途黯淡的女生一直主张“人命不该有价”。没错,若让我过着和她一样的人生,我大概不会设定售价吧——我是这么想的。说不定还反倒被索取垃圾处理费呢。

“就算我要卖出过着和我相同人生的权利,你们应该连二十块也不愿意付吧?”每个班上都有这么一个聪明爱耍宝的家伙,他的想法似乎跟我很像。为了逗大家笑,他故意开玩笑地这么问。我虽然赞同他的想法,但他很明显地认为自己的价值比旁边那些死脑筋的家伙高出许多,那种自以为高尚又故意自嘲的作风真令人思心。

这时候,导师突然说:“没有正确答案。”不过,接近正确解答的答案其实真实存在——就在十年后,二十岁的我真的把命卖掉,并换得相对的报酬。

小时候,我希望未来的自己是个了不起的人,内心一直觉得自己比同年龄的人更优秀,更突出。但麻烦的是,我住的那一带都是一堆蠢父母生的笨小孩,这更加深了我对自己的误解。

身边的玩伴总是被我看扁。不懂得隐藏骄傲、毫不谦虚又不机敏的我,当然和班上的同学们关系疏远。遭到同学排挤,或是东西被人藏起来等都是家常便饭。

即便考试常拿满分,但能拿满分的又不只有我一个。

没错,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位模范生,那个名叫宜静的女生。

我们因为彼此的关系而拿不到实质上的第一名,所以表面是互相砥砺,内心却想把对方踩在脚下。

但就另一层面而言,我们也是唯一能了解彼此的伙伴。能够正确听懂我的想法的人就只有她,恐怕我对她而言也是一样。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总是走在一起。

原本我们两家就住在正对面,从小就一直玩在一起,这应该是所谓的“青梅竹马”吧。我们两家的父母亲关系不错,在念小学之前,我爸妈工作一忙,就会把我托给宜静的双亲照顾:换成对方的父母太忙,也会拜托我家照顾宜静。

虽然我们把彼此视为竞争对手,但在彼此的父母面前都知道要扮演相亲相爱的小孩。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有这份默契,有可能只是觉得这么做对彼此都好吧。明明是那种会在桌子底下互相踢对方的脚、捏对方大腿的关系,但只要在父母的视线范围内,我们就会扮演成不用他们操心的青梅竹马。

不过,说不定事实也真是如此。

宜静也因为同样的理由被班上的同学讨厌。她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瞧不起别人的态度过于露骨,在教室里总被视为讨厌鬼。

我与宜静的家都在山丘附近,与其他同学的家隔了好一段距离,这给了我们一个好借口,把整天躲在家里的行为正当化,不需要浪费时间去同学家玩。只有在穷极无聊的时候,才会迫于无奈地露出一副“我也不是真的喜欢待在这里”的表情拜访彼此。

每到夏季庆典或圣诞节,为了不让双方的父母担心,我们还会特别结伴出门打发时间。就连在亲子活动日或课堂参观日,也会装出“友情万岁”的样子,感觉上像是“我们就喜欢两个人一起玩,因为这样最快乐”。是的,与其和那些低能到极点的同学做朋友,还不如跟惹人厌的儿时玩伴打交道来得好。

对我们两个来说,小学是一处沉重阴郁的地方。有时候,我与宜静被霸凌的问题会被提到学年会议里讨论。

我们四到六年级时,担任级任导师的女老师很了解我们的状况,只要情节不严重,都不会联络我们的家长。要是连父母都知道我们被欺负,那我们就真的成为被霸凌的小孩了。那位老师也很清楚,我们需要的是一处忘掉被霸凌事实的场所。

只是不管何时,我与宜静都觉得很不耐烦,不只对身边的同学如此,内心的某个角落也觉得只能与周遭建立起这种关系的自己很烦。

对我们而言,最困难的就是装出笑脸。明明是该跟着大笑的时候,我们却一丝笑容也挤不出来;即便勉强抽动脸部的肌肉,却只听到内心某块重要部分剥落的声音。我想,宜静跟我有一样的感觉。在一片哄堂大笑的气氛中,我们连眉毛也不愿挑动一下,不,或许说是无法挑动还更精准一些。

班上的同学总是揶揄我们自命清高。没错,我们的确孤傲,但是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我们不懂得取悦他们,而是宜静和我在本质上就与他们不同,就像是在错误的花季里绽放的花朵。

那是发生在十岁夏天的事。宜静肩上背着被丢进垃圾筒数十次的书包,与穿着被人剪出一个个破洞鞋子的我,并肩坐在夕阳余晖映照的神社石阶上,等待着某事发生。

我们的位置可以鸟瞰整个夏季庆典的会场,狭长的参道排满了摊贩,两侧的灯笼则像是飞机跑道灯一般笔直延伸,原本幽暗的神社境内因此透出微微的红光。会场里的人们都流露着欢乐的神情,使得我们无法下去走进会场。

我们之所以保持沉默,是怕一开口,会场里的声音就会渗入。我们拼命压抑着想张口的心情,静静地坐在原地不动。

我与宜静等待的,是能肯定我们的存在,能让一切变得合理的“某事”发生。

在蝉叫声不绝于耳的神社里,我们俩或多或少都向神明祈求过吧。

当太阳准备没入的那一刻,宜静突然站起来,用手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后,走到我的面前,两眼凝视着我说。

“我们将来,一定会变得很了不起唷!”

她以独特的清澈嗓音说道。

她的口吻,仿佛正述说着某件刚确定的事实。

“……你说的将来,是多久之后呢?”我反问。

“应该不会太接近,但也不是太遥远,大概就在十年后吧。”

“十年后,”我重复着这句话:“到时,我们两个都二十岁了。”

十岁的我们认为,二十岁是长大成人的年纪,为此,我才会觉得宜静的话里透露着几分真实。

宜静接着说:“没错,‘某事’一定会在夏季发生。十年后的夏天,一定会有好事在我们身上降临,届时我们会由衷地感叹:‘活着真好。’变得有钱又伟大的我们,会在回顾小学生活时这么说:‘那所小学对我们一点帮助都没有,身边的同学都是一堆蠢蛋,连当负面教材都不够格。反正,就是一所糟糕透顶的小学。’”

“是啊,真的都是一堆笨蛋,真的是一所烂透的小学。”我如此应和着。对当时的我们而言,这个想法算是非常崭新,因为在小学生的眼里,学校就是全世界,很难置身于外,以客观的眼光批判优劣。

“所以我们十年后,一定要让自己变得有钱又高人一等啊。至少要让现在的同学们,嫉妬到心脏病发作的程度才行。”

“要让他们嫉妬到咬牙切齿的地步。”我赞同宜静的说法。

“否则,现在的忍耐就毫无意义了。”她微笑地说道。

我并非把这句话当成短暂的安慰。从姬野的口中听到这句话时,我就觉得这是确定会发生的未来,听起来就像是即将实现的预言。

没错,我们绝对会变得了不起,不是吗?十年后,我们一定要对那些家伙还以颜色,让他们为了自己的百般无礼,后悔到想死的地方。

“……即便如此,二十岁还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年纪啊!”宜静将双手背在身后,仰望着晚霞泛红的天空说道:“十年后,就二十岁了呀。”

“二十岁就能喝酒,也能吸烟。结婚的话,好像更早一点吧?”我这么说道。

“对啊,女孩子十八岁就能结婚了。”

“男孩子好像二十岁吧,不过我大概结不了婚。”

“为什么呢?”

“因为我有太多讨厌的东西了。我对社会上的每件事都感到厌烦,这样怎么可能结得了婚。”

“这样啊。那么,说不定我也是这样。”

说完这句话,宜静微微地垂下了头。

夕阳将她的脸颊映得绯红,看起来完全判若两人。

这样的她看起来好成熟,但却似乎隐含着脆弱。

“……呐,既然这样,”宜静倏地与我四目交会,却又立刻转移视线说:“到了二十岁,等我们都变得了不起……如果那时彼此都很丢脸地没找到结婚对象的话……”

她轻轻地咳了一下,继续说道。

“到时候,我们这两个滞销的,要不要在一起呢?”

就连当时的我也明白,宜静的声调之所以改变,是因为觉得害臊。

“你的意思是?”我小心地追问回去。

“……开玩笑的啦。拜托忘了吧!”宜静企图以笑脸带过尴尬说着:“我只是想说说看这种话而已,我怎么可能会没人要呢!”

这家伙真是好样的,连我都笑了。

不过——虽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在宜静远走他乡之后,我仍然将这个约定随时放在心上,因此不管多么有魅力的女孩子对我示好,我都明白地拒绝她们。不论我成了初中生、高中生还是大学生。

若是有朝一日与她再次相遇,我一定要让她知道我还是“没人要”的模样。

我知道,这根本是一股傻劲。

在那之后,已经过了十年。

回顾过去,我如此想着。说不定那时已是我最辉煌的年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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