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回到了我不堪回首的当年。
我这人吧,有点小骄傲,比如上高中这事儿。我一早知道宋老头会把宋缠绵送进简阳高中,于是便砸碎了多年来收压岁钱的罐子,一张一张数着里面红红的一堆毛爷爷,肉痛得紧,手抖得跟筛糠似的。
我老爸老妈是最普通不过的工薪阶层,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但对于我这个从小主意就正得跟小大人儿似的女儿,基本上就是放养的,所以只要我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
最后我把全部的家当都用来交了简阳高中的学费。
在简阳高中这种全国范围内又知名又砸钱又处于A市黄金地段的院校里,自然是有着很多富二代官二代星二代***的。虽然我当时只是出身于一个普通家庭,但是钱的事儿却从不会让爸妈为我操心。我性格开朗,能说会道,你要打我一巴掌我就伸另外一边给你打,生活上也是与人为善友好相处,跟各种二代们打成一片,凭着一支笔杆子写着小说,还圈了不少的脑残粉儿。最重要的是,初中三年与我有着深厚情谊的宋缠绵和陆桓也在,所以我一开始的高中生活过的风生水起。
其实二代们根本没有电视里演的那么刁钻刻薄难相处,都是有血有肉有正常三观的人,他们也需要朋友,需要谈天,需要考试的时候给他们传纸条……像宋缠绵这样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人打到各种关节错位的人都让我收了,还有什么是我驯服不了的。
呐呐,前面我也说过了,妖孽自有天来收嘛,就在我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的时候,不知道是哪路神仙实在瞧着我不顺眼,然后将沈星辰派过来收我的。高二那年他刚刚转学到我们班,名声不太好,据说拽到不行。
我对于这个拽炸天的转学生,也保留着一切正常同学对于转学生纯天然的好奇,然而那时候忙着写文,成绩又没那么好,生怕以后上的大学跟宋缠绵不一样,那她以后可怎么办啊。
是以,我对沈星辰并不是一见钟情的,甚至一开始我还有点讨厌他。不过讨厌还并没有持续多久,我就发现了他的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是关于我的。
有一天我无意中问他借了本数学书,书上第27页的右下角写着一个“宜”字。
小篆字,宜。
我很震惊,但我当然不会觉得他是暗恋我,而是因为我昨天刚刚在网络上传的那一章节上就写着,男主角在数学书第27页的右下角写着一个宜字,因为怕女主角看出来,所以写的是小篆字体。当时,我将那本书的女主角的名字写成了我自己的名字,苏安宜。
我笃定,他肯定看过我的书,当时我去发文的那家青春小说网站在初高中生的追捧之下还挺火的。
我一笑,拿起笔就在小篆字下面画了颗心,回家之后就写成是女主角在宜字下画了颗心,然后他们在一起了。
第二天沈星辰惊讶地发现剧情跟现实无缝吻合,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我就是那个作者嘛。
本以为肯定会遭遇搭讪或者再次收割一枚铁粉儿,然而,本作家就这样被红果果地无视了……无视了……视了……了……
呦西,小伙砸,很好,你已经成功吸引我的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