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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原是枭雄旧时妃

公元1254年盛夏,孛儿只斤忽必烈还未将汗国更改国号,却与金人打得不可开交。乱世之中无宁静,这话是不错的,就连再平常不过的骑马打猎,在已近中年的忽必烈来看也是一种奢望:他必须在有生之年统一中原大地,为儿孙造福。

不过,此时虽未有“元”,他却早是汗王,威信早已在茫茫草原上建起,只是金人的骚扰让他懊恼不已,哪里还有时间去想别的?

这一日,忽必烈正在大帐之中长吁短叹:上天为何不派一名肝胆相照的“安达”或是少年英雄来帮助自己完成大业。

“……大汗,”一旁的那可儿有些看不下去了,试探着说,“金人这几日安静了许多,想是前几日铜侠关之战将他们打得怕了。大汗只顾驰骋沙场,却忘了还有些事情要做。”

“什么事情?”忽必烈漫不经心地问。

那可儿笑道:“大汗如何不去边界打猎?”

忽必烈苦笑道:“大业未成,我哪里还有心思出游?”

“大汗忘了么?我们的战袍及箭囊多是用晒干的鹿皮做的,穿之柔软,用之坚硬,军中如今正急缺鹿皮。前些时候军中有些逆贼竟用羊皮来代替鹿皮,不是已经被您‘点天灯’了么?此番若大汗能亲自前去猎鹿,一来可以获得急缺的鹿皮,二来大汗也可暂时消遣一番。这三么,大汗连军中日常的事情都如此上心,不是更可鼓舞士气么?”

忽必烈听罢沉思了一会,觉得这话也并非没有道理,看来真的是旁观者清。自己倒是不想去逍遥什么,若是能获得鹿皮和鼓舞士气,这倒是一件好事,便点了点头,吩咐那可儿备好打猎俑的各种东西。

盛夏时节,正是鹿儿们膘肥体壮的时候,母鹿有的也正生产完毕,慵懒得不想动弹,小鹿们更是不懂得辨别方向,不分东边西边地乱闯。母鹿与小鹿虽然好捕,但若是鹿皮的话,还是成年的公鹿好些。

“跑了这许多时候,就抓到这些东西?”忽必烈看了看车上放着的几只母鹿和小鹿,心里委实不甘,好胜的他调转马头,对众人说,“你们在这里等候,我去捉几只大的!”说着,已经催马远去。

忽必烈胡乱跑了一会子,也不知自己到了哪里,只见自己来了一片密林之中,马匹是进不去了,便下得马来,将马拴好,只拿了些猎鹿必备的东西就进了林子。

忽必烈踏着厚厚的落叶和枯枝,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好一会,却不见什么大的公鹿,狍子倒是有些。

“罢了……”

忽必烈忽地灰下心来,想着现在本该是征战南北、统一江山的时候,却在这里悠闲起来。想到这里,便要原路返回,可这密林之中哪里辨得清方向?走了几个来回竟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罢!罢!罢!想不到我孛儿只斤忽必烈今日竟要死在这种地方!”

忽必烈不禁仰天长叹,懊恼地一跺脚,不料竟将一根荆棘的毒刺狠狠地扎进脚底,钻心的疼痛袭来,他也顾不得许多,忙坐下来查看伤情。

“不能脱鞋!”

一声娇喝传来,忽必烈停下手里的动作,循声望去:只见在一棵大树的树桠上,垂着双腿坐着一个淡绿色衣服的少女,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只生得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身材婀娜,但绝不失少女的顽皮。少女背后还有一个大大的竹筐,筐里装的似乎是刚刚采到的草药。

在这深山密林之中见到如此美貌的少女,忽必烈立时忘了疼痛,笑道:“你倒是说说看,若不脱鞋,我如何治伤?”

少女轻盈地从树上跳了下来,看了看他的脚,道:“不将刺拔除便先脱鞋的话,碰到刺,不疼死也会疼晕!这种棘刺是有毒的,毒性虽然不强,却也能让你像酒醉般地全身瘫软。”

忽必烈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她:“能遇姑娘,我现在就已经醉了,何谈中毒……啊!”

“叫你乱说!”少女趁他忘情地说着的时候,猛地将他脚上的刺拔下。

“姑娘下手这么重,难道不怕我死在这里?”忽必烈仍旧笑着。

少女并不说话,而是将背上的竹筐放下来,拿出一个小陶罐和一支捣棒来,又从筐里翻出几味嫩嫩的鲜草药,一并放入罐中捣着。

“你不说话,难道也不想知道我是什么人?”忽必烈的眼睛半刻也没离开过她。

“你这个人好生奇怪,我救你便救你,何必知道你是什么人?”

少女说着将捣好的药拿出,左右看了一下,见没有带包扎用的白布,便犹豫了一下,复又将药放回罐中,抓住自己布裙的一个角,“哧”地一声扯下一条布来,随后又拿出药,轻轻地糊到忽必烈的脚上,再给他用布包好。

忽必烈觉得这个少女下手虽极为轻柔,可包扎得却很让他受用,在这人烟罕至的地方,遇到个仙子一般的人,恁谁也是抵挡不住的。

“我叫孛儿只斤忽必烈,”忽必烈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少女果然停顿了一下,却复又继续给他包扎,直到弄得好好的,才站起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冷笑道:“我可不管你是什么汗王、君主的,就算是拥有天下的人,也与常人无异:除了天下,他还比百姓多什么?长生不老?奇门遁甲?腾云驾雾?哼……”少女说着不再理会他,兀自收了药筐就要离开,“两个时辰之后你将药除下就行了……”

“哎哟!”忽必烈忽然一声惨叫,倒在地上。

少女连忙过去扶他:“才包好伤口,又怎么了?”

忽必烈颤声道:“许是受了风寒,全身不适,动也动不得了!”说着摸出一锭元宝来,“我可否到家中一歇……”

话音未落,少女“啪”地打掉那锭元宝,卸掉竹筐,竟一下子就将他背了起来。

嗅着少女身上散发出来的沁人心脾的幽香,忽必烈已醉得分不清南北,只想尽快将这缕幽香揽入怀中。

“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若连恩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岂不是太失礼了?”

“……我叫金鹊儿,”少女淡淡地答着。

“……”

木屋,木板,木床,草药,清水,竹筐……

一个少女的家。

忽必烈看着眼前这简单的一切,有些心疼:“这里就你自己一个人住?”

“不然还有谁?”金鹊儿收拾好墙角的一个草垛,说,“我睡这里,在你伤好之前,你可以睡在床上。”

“难道我一个大男人消遣舒服,却让一个弱女子睡在地上?”忽必烈笑笑,故作挣扎着站起,“我走就是了……”话未说完,却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若你真想走,我去给你的随从送信便是,”金鹊儿也看出了端倪,却不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很讨厌,相反地还有些可爱:寻常人家的男子不都是这样子的么?

忽必烈笑道:“那便算了,”又坐了下来。

收拾好屋子,金鹊儿又忙里忙外地准备起了中午的饭:洗菜、淘米、炖野兔、拌凉菜……不一会,七八样山里人常吃的菜就上桌了。

倾国倾城,心灵手巧,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这样的女人,我的妃子,我未来的皇后,不正是这个样子的么?

忽必烈这样想着。

“想什么呢!吃饭!”金鹊儿将盛好饭的碗及一双筷子塞到他手里,自己则在另一边坐下。

“你怎么不吃这个?”忽必烈指了指那碗野兔。

金鹊儿笑道:“我吃素的。”

“那么,想是今日我来了,你才做了这个?”

金鹊儿苦笑了一下:“我一个人能做些什么?”

“令尊与令堂……”

“我很小的时候爹娘就都去世了,我自己一个人生活在这山里,什么治伤疗伤、轻功之类的,在山里待得久了,自然就会……吃饭罢!”金鹊儿顿了一顿,不愿再提。

“……与我一同回去罢!”忽必烈抓住了她的手,眼睛里透出来的火似乎要把她烧掉!

金鹊儿看了看他,轻轻地撤出手来:“汗王,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地捡个女人回去的么?既能‘捡’,便能‘弃’。你伤好了便走罢,”说着就到墙边的草垛上坐了下来。

忽必烈岂能甘心?扶着墙和桌子,一步三拐地来到她身边,抓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这颗心是真的!我日后必将统一中原大地,打出一片天下送你!”

望着对方如此真诚的样子,金鹊儿似乎有些动摇了:她本就觉得这个人不坏,心地良善,有帝王的威风却无帝王的架子,如此大气之人,日后必定能驰骋中原!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句话听过么?”金鹊儿还是有些不大相信。

“既然如此,我将心掏出来给你看如何?”忽必烈说着真就拿起旁边菜板上的一把刀,抵在胸口,“你看看我的心是什么颜色的!”

见忽必烈如此认真,金鹊儿倒笑了:“你若真的将心挖给我看,你的子民还不对我恨之入骨?”

“我的子民听命于我,是因为我有可以让他们信服的地方。可是对于女人,我却总想不透……”忽必烈说着再次握住对方的手。

金鹊儿这次没有挣开,而是莞尔一笑:“你不是还有许多个妻子么?”

面对着美人的提问,忽必烈一时不知如何作答,自己现在的几个汗妃都是同自己一路走过来的,每一个他都割舍不得,更何况她们还给自己留了后。可金鹊儿仙女一般,他又委实喜欢,一时间竟左右为难起来。

他若毫不犹豫地说最喜欢的是眼前的人儿,金鹊儿反会觉得此人虚伪,可现在见他如此为难,便知他是个有情有义之人,心里也不再拒绝,只是脸一红,将手抽出就要去收拾桌子。

见对方走开了,可是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的忽必烈只当她是生气了,连忙站起来想要抱住她,一时竟忘了脚底的伤,一个踩不实,猛地栽了出去,正将对方扑倒。

啪!

金鹊儿甩手就是一巴掌。

望着娇羞不已的佳人,休说是汗王,便是九天外的神仙也把持不住了!忽必烈的心与被打过的半边脸一样,火辣辣的,再也按耐不住,俯下身去……

第二日,金鹊儿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与忽必烈一同出了密林。回了大帐后,因她喜穿绿色的衣服,忽必烈便封她为“翠妃”,准她随意出入中军帐。而金鹊儿也没有让他失望,凭着高超的医术医好了不少士兵与战马,颇得威信。

一年之后,金鹊儿足月分娩,顺利诞下一名男婴,整个草原自是欢呼雀跃。忽必烈则更是兴奋不已,才想着给儿子起一个好的名字,不料想金人竟趁虚而入,自漠北一路突袭,而忽必烈正沉浸在又得一子的喜悦之中,根本来不及备战,以致金人都攻在中军帐十里之外时,才聚起了军队。

“你才生完,先带着孩子躲起来罢,”忽必烈利刃在手,准备随时迎战敌军,心里却放不下妻儿。

金鹊儿笑了笑,看了看怀里的孩子,显得异常平静:“我们母子躲起来,要你一个人去送死么?”

忽必烈笑道:“你要相信你的丈夫。”

金鹊儿摇了摇头:“我不是不相信你,而是不知道如果你离去了,我们母子要如何过活。”

忽必烈深情地轻抚着她的脸,附在她的耳边说:“相信你的丈夫,他不会死。你要把我们的孩子照顾好……”

话音未落,就听见有嘈杂声远远地传来,想是敌军已经到附近了。忽必烈自己是不怕这些的:马匹、军队及其他一些贵重的财宝或带或藏,就算敌军洗劫了草原,也定是什么也得不到。只是,他不敢想象,自己美丽的妻子若是落到对方手中会是怎样一个下场!

再容不得多想,忽必烈一把抱过孩子,将金鹊儿扛到肩上,冲出帐外将母子二人放到马车上。

“把他们送到天时山,那里是座荒山,金人不会去那里!”忽必烈吩咐着侍卫照顾好母子俩。

就在侍卫驾着马车刚刚消失在草原一边的时候,“嗖”地一声,一支敌军射来的利箭就落在了忽必烈的脚下。这位一代枭雄却是毫不畏惧,大吼一声,挥刀迎了上去……

且说金鹊儿母子,被忽必烈匆匆地放到马车上后,马车便一路向着天时山飞奔,这一路上也见了金人,因正是紧急的关头,金人只想着速速将马车拦下,故此有的竟是直直地冲了过来。侍卫拼死保护,又加上金鹊儿自己也会些武功,算是顺利来到天时山附近一个叫铜侠关的地方。侍卫正欲回头与金鹊儿说些什么,忽然眼前一黑,跌下马来,原来不知何时自附近窜出一队金人,一支长矛将侍卫打下马来。

“喂,看呐,王爷让咱们伏在这里,还真是对的……”一个金兵见了金鹊儿,立刻喜上眉梢,笑嘻嘻地对其他几个人说。

金鹊儿已经预感到了什么,若是自己一人,对付这二三十人不是什么问题,可自己刚刚生产完,身子正弱,又带着才出生的婴孩,面对全副武装的敌军,也委实招架不住。

“我是汗王忽必烈的妻子,岂可受你们欺辱!”

金鹊儿一声大喝,自车窗窜出,而旁边,正是铜侠关的万丈深渊……

当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深谷的谷底,向上可以看见天,自己身下是厚厚的青藓。谷中景色秀美,还可以嗅到醉人的花香。金鹊儿没有时间去欣赏这些,四处寻着自己的孩子,可或者正是命运如此,她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自己的孩子,那个右肩上有着三颗青色胎记的孩子了。

“孩子!我的孩子……”

她不禁放声大哭:孩子才来到人世,就要与爹娘诀别了么!

找不到爱子的一点消息,痛苦之中,这个仙子一般的人也不得不相信他的远去,只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叫她如何安心!

出去之后也是兵荒马乱的世界。

爱子已亡,丈夫又终日驰骋沙场,方才若不是自己的拖累,他或许早已脱险。

不若,就这样罢。

她已经决定不再出这谷去,只在这里度过自己的余生,也算是对自己的惩罚罢:爱子已亡,而丈夫又是生死未卜,——就算未亡,也定要再次冲上战场杀敌,而自己又能为他做些什么?

望着深谷上方仅有的一片天,金鹊儿竟有了一丝苦笑:“有朝一日我若真能出得这谷去,怕也是大罗神仙救活了我的孩儿,保佑了我金鹊儿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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