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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小偷

“姐姐大人,姐姐大人,好有趣啊,快来看快来看。”

不用说,这个咋咋乎乎,大惊小怪,一脸乡巴佬表情的就是来自西翼帝国的逃婚公主百合了,她从小在深宫中长大,稍大一点又进入寄宿制的真理之环魔法学院,很少在市井里闲逛,难怪现在一到大街上就觉得处处新鲜,眼睛睁得大大的,生怕错过任何一幅情景。

丽莎对这幅司空见惯的日常情景不怎么感兴趣,倒是饶有兴致地看着百合,心里想着,百合其实大概是寂寞吧,听说她父母死得早,长兄长嫂又是没什么温情的政治强人,在宫里陪着她长大的只有暮气沉沉的奶妈与宫女,所以才变得那么行为夸张吗?其实只是渴望别人的注意。

对比起来,丽莎觉得自己的生活真可以算是幸福了。虽然父亲是个花天酒地,母亲一个劲儿抱怨,同父异母的兄弟总想将自己置于死地,可是老乔治很宠爱丽莎,到哪儿都带着她,经常望着她的脸叹道——我亲爱的小丽莎,你怎么不是个男孩呢,如果你是个男孩,一定会是个好国王的。长大了又有加尔文陪着一起冒险,拥有许多危险刺激却有趣的记忆。最后意外地当上了女王陛下。嗯,虽然有一些风言风语。

可是,人真的要惜福。说到加尔文,丽莎的思绪飘到大概正在巡视神庙中的人身上,有点想他了,不知道他此时在干嘛呢。

“姐姐,我要这个,给我五个汉诺森银币。”眼前一闪,百合的身影已出现在丽莎面前,大剌剌地向她伸出手。

“好!”丽莎爽快地从钱袋里掏出钱,放在百合手心上。

“谢谢姐姐,我最喜欢姐姐大人了。”丽莎还没反应过来,百合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叭了丽莎一口,然后雄纠纠气昂昂地扑到前方的一个小摊中投入到杀价中,这孩子,真是的!丽莎无奈地摇了摇头。

没多久,百合就返回到丽莎身边,带着一脸意犹未尽的表情。

“姐姐,你看这个碧玉簪,漂不漂亮?”

公平地来说,跟她们平时穿戴的首饰相比,百合淘来的这个只能叫地摊货,不过还是挺精致的。

“挺别致的。”

“姐姐,送给你。”

“谢谢。”丽莎微笑地接受她的礼物,虽然其实是自己出的钱。

有一件事还是想问问她。

“百合,昨天下午,是你在葛兰亲王茶杯里动的手脚吧。”

“哼,谁叫他癞哈瘼想吃天鹅肉。长成那副德性,还敢打姐姐大人的主意。”

“你这个孩子,真是的。”丽莎叹了一口气,有这样任性的妹子,查理大帝也很头疼吧。

“姐姐,今年我也相亲了好几次,这样的男人也见了不少。愚蠢、无趣、目光短浅,自以为自己是贵族,又是男人,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百合我真是最讨厌这些人了。姐姐大人,我不喜欢你跟他们应酬,你不要跟他们相亲好不好?”

“这不是喜不喜欢的事情,我毕竟是这个国家的王啊。”

“所以说,幸亏我不是长女,还有,姐姐大人做我一个人的女王就好了,干什么要去做一个看着光鲜,实则被绑架的女王啊。”百合用很少有人懂的精灵语大声说道。

“..。”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在大街上用精灵语叽哩咕鲁地说着,走到拐角处,迎面一个人猝不及防地跟丽莎撞到一起。

“喂喂,你没长眼睛啊?”百合心疼地将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丽莎扶起来。

“哼,死女人,没长眼睛的是你们才对。”罪魁祸首是个穿着破烂的小男孩,从地上一骨碌爬了起来,冲着百合做了个鬼脸,转身就打算溜,却发现自己被提了起来,腿只能在半空中蹬着。

“臭娘儿们,放手,我不就是撞了你一下吗,至于吗?”

“死小鬼!”丽莎提着小男孩的后颈,额头青筋直跳,“第一,不许满口脏话;第二,把偷我的钱袋拿回来。”

大街上有许多流浪小扒手,喜欢对外地口音,长着体面的肥羊下手,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故意与当事人撞在一起,然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顺走值钱的东西。

不过,这招对丽莎显然不管用。

“姐姐,原来这就是小偷啊。好脏。”

“哼哼。”

“臭娘儿们,你才脏呢,快放开我。”被拎在手里的小贼不断挣扎道。

“就不放怎么的。”百合第一次看到小说中描写的扒手,玩心大起,伸出手脂来戳戳他脏兮兮的脸蛋,“姐姐,把他给我吧。洗干净了可以做服侍我的阉奴。”

“我去你妈的..。。”又是一长串脏话,小偷的眼里冒出愤怒的火光来,“你们这群下三滥的富人。”

“那又怎么样?”百合继续伸指头戳他的脸蛋。

男孩的口中毫无预兆地逸出一串音节,瞳孔逐渐发亮,“不好”,丽莎想着,赶紧松了手,男孩趁此向前跃出,赶紧溜走。

但百合却没有那么幸运,当她的指头刚戳上小偷的脸蛋时,一阵酥麻的电击感突然传到她全身。

滋滋滋——百合被电得一阵抽搐,今天早上梳得整整齐齐的粉色卷发被电成爆炸头,半天都回不了神。

“百合,你没事吧?”丽莎将她扶起来。

“没事,区区一个零级的震颤电击而已,怎么可能整倒我百合大人呢。”百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顶着一头夸张的爆炸头,脸色有点可怕,“那个死小贼在哪,我要扒了他的皮。”

“他趁乱开溜了。”

“啊?!!!!”

“他在这里哦。”一个危险的声音说道。丽莎顺着声音转过头去,果然是那个变态!

吉尔哈特打扮得特别休闲,黑色的长发披在肩头,帅气地站着,任由街边的女孩子们偷瞄他,哪怕他右手正提着一个脏兮兮的小贼,而且那小贼正像被叼住后颈的野猫一样挣扎着。

“哈罗,好久不见两位小姐,这份见面礼怎么样?”

“吉尔哈特,从来没觉得你这么帅过。”百合说道,死死地盯住吉尔哈特手中的小贼,开始抡膀子,小贼感受到了百合可怕的视线,四肢踢踏得更用力了。

“百合,我们走,不要理这个变态。”丽莎绷着脸,拖着百合阔步往前走。

“为什么啊,我还没教训这熊孩子呢。”百合眼睁睁地看着小贼冲着自己做鬼脸,整个人都要气爆了。

“那你去教训啊,我一个人走。”丽莎放开百合,自顾自往前走。

“不要啊,姐姐,我不教训了,不教训了总成吧。”百合耷拉着爆炸头,不情不愿地跟在丽莎后面,嘀咕道:“今天是中了什么邪啊,被个小毛孩子欺负。”

丽莎回头来,看着百合乱蓬蓬的头发,黑乎乎的小脸,不由得噗嗤一笑。看到丽莎笑了,百合也赶紧凑上前去撒娇:“姐姐,我还是第一次这样被人对待呢,好可怜啊我。”

“好了好了。”丽莎安慰地揉揉百合的头,“人生总有第一次的。另外,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哪里奇怪了?”

“一个底层的小扒手居然也能使出法术,虽然只能算是戏法。但我不觉得法术的门槛已经降到这么低了。”

“难道他就是小说中说的,天资聪慧,骨骼清奇,突然某一天无师自通地觉醒了某个能力的主角?”

百合睁着大眼睛胡扯道。

“..。百合,你真的要少看YY小说了,会变笨的。根据送到我手上的报告内容,最近底层贫民中越来越多人会使用0-2级的法术,他们常常使用这些法术进行一些不法活动,偷窃、斗殴、故意伤人、甚至谋杀。”丽莎说道。

“所以说嘛,贫民就不该拥有法术力量,他们一旦拥有些微力量就会立即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下贱的欲望。姐姐大人,让我为你把教授他们法术的人抓来统统杀了吧。”百合天真无邪地说着可怕的话。

“..”

丽莎眼神复杂地望着百合,没有回答。葛兰亲王那张暗黄的脸与百合精致娇俏的小脸在她脑海里竟然渐渐重合在一起,他们都说了相似的话,只不过葛兰亲王说的是非神职人员不该拥有法术力量,而百合稍微大方一点,仅仅认为贫民没有获得力量的资格。

唔,在某些平等主义者眼里,二人的态度与言论大概都可以归为傲慢无礼,与人权相背。

丽莎从小被父亲带着东奔西跑,接触过三教九流的人与各种观点,她本人倾向于开明的统治,认为人本性平等,没有谁比谁更高贵,也不愿意对魔网进行太多限制,却深知现实远没有如此简单。原则上,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只是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更为自由平等。

比如说,在东翼帝国,法律上禁止蓄奴,认为奴隶是对“光明神面前人人平等”的违背,但实际上贵族享有众多特权,农奴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男女之间也严重不平等。在西翼帝国,《查理法典》的实施将人们固定在世袭的职业中,禁止阶层之间有任何流动。亚特兰蒂斯号称民主共和政体,鼓励男女平等,实际上却歧视没有魔法天赋的普通人,将之视为奴隶,蓬莱没有奴隶,但平民从一出生前就被打上禁锢精神力的脉印,禁止有任何挑战体制的叛逆想法。

唔,说老实话,在哪里都有一定程度的不平等与不自由。

嘛,走一步算一步吧,最后丽莎得出一个结论。她不太喜欢推行光明教廷的限魔令,可是如果魔力的滥用到了一个危险的程度,也不能视之不管。

次日清晨,太阳还未完全升起,一具男孩肿胀的尸体顺着水势漂流在护城河中,让洗衣的妇女惊慌失措地尖叫起来。

对这类场面司空见惯的军警嫌恶地捞起男孩的尸体,将它扔进裹尸袋中,让殓尸人带走。

“又是一起渣滓之间的魔法斗殴事件。”

“真是活该。”

太阳从树梢升起,将金色的光线慷慨地赐给人间,将青都城从浓雾中推出,照亮了护城河上厚厚的一层青苔。那下面还飘荡着什么,没有人知道。水波荡漾着,卷着油腻的泡沫,树枝与菜叶往前飘去,洗衣的妇女好像完全忘记了刚才的一幕,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新鲜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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