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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于大军混沌初开,第一次接触到文明进化的本质。南乡的未来,必定要由于大军做先驱,做导师,艰难前进,走向人类理想的天堂,把瓦罐做成瓷瓶,摆到开会的大屋子门口,吃凉粉的南乡女人改吃粉丝,穿上衣服晒草,肚脐眼养得像别处的女人一样白。到了那个时候,南乡缺乏的只会是淘金技术,女人们保养良好的肚脐眼,没有金子打成金环戴上,她们只好在牙齿上镶钻石,鼻子上穿孔,把烧制的瓷环吊到一半鼻翼上,吃饭的时候也不摘下来,用细瓷的碗边端住,沾上饭粒,刷碗的时候捎带着用小刷子刷干净。未来尚远,天堂只在梦中。现实的淘金资产还没有分劈完毕,兰子捧着一个红包裹,赶来送给老两。兰子嘴唇焦干爆皮,显然没吃汆丸子,看样子她刚刚哭过,眼睛湿润红肿。她把包裹递到老两手上,不避人耳目就说:

“俺爹爹不让我跟你走。”

老两捧着包裹,愣愣地说不出什么话来。过了半天,他才问为什么。

兰子简单地说:“嫌远呗。”

老康保不刷锅了,帮助老两说话,他说:“远怕什么?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近也不能老守着爹妈。”

兰子几乎要哭出来了,大声说:“他就想着自己用呢!”

谁也拦不住绝望的兰子,她狠狠地抹着眼泪跑了。

老两也不去追兰子,呆呆地捧着红包裹,捧着捧着,红包裹从怀里掉到了地上,他也不弯腰去捡。

美人儿朱萍儿替老两捡起包裹,放到炕上,在老康保的行李卷旁边打开,原来是一床大红的被面,印了无数放光的号志灯,可以在铁路上摇晃着扳道岔,把新婚列车引向安全的站台。朱萍儿不掩饰喜爱之情,啧啧称赞:

“这才是好被窝哩。”

老两不理睬美人儿的赞扬,突然爆发出一声哭,像受伤的野兽在山谷里啸叫,凄厉惨烈,把所有的人都吓住了。老两的嘴大大地张开,很长时间再无声响。大家眼睁睁地怕怯怯地瞅着他,等待他透过气来。老两的胸脯大幅度起落,喘出一口气,不顾一切地哭出了第二声,尖细刺利,像他唱歌一样,是细嗓。

老两的伤,痛在心尖上,只有兰子不贪吃的时候,把丸子嚼细吐出来,当药膏敷上,才能医治。老两自己不吃好东西,蒸咸菜从不放油,把每天补贴的两毛钱生活费(后来又减到一毛五)省下来,买了大红的被面,送给兰子定亲,为爱情牺牲了口腹之欲,一往情深走到了杜炳成的反面,令人钦敬。他是老贫农,比他的弟弟更不幸。老三的命自然也很苦,不过,毕竟有一个小秋云,温暖了他年轻的被窝,地主的儿子旭生把贫农的妻子抢走,无产阶级专政挥铁拳,还是替老三报了仇。老三精明,从不唱歌,要是他听见了哥哥在南乡用细嗓痛哭,肯定会把哥哥的悲剧追溯到修对手沟水库,在老严家夜校用细嗓唱歌那一天。至于哥哥买一床定情的被面,印了无数盏号志灯,倒是一个必然的光明结局。他们弟兄姊妹,曾经在好多个元宵节之夜,等待人家门口的胡萝卜灯熄灭,把胡萝卜灯碗捡回去当饭吃,已经从黑暗的岁月,向着黎明的站台起步了。

冬日天短,没有太多的余暇,为分劈淘金资产纠葛不休,大家已经开始收拾行装了。伤透了心的老两,把印了号志灯的大红被面用原来的红包裹包好,再包上他的一件夹袄,准备打到行李包的最里面,带回中流河边去,继续寻找像严青青和兰子那样的爱情,一旦成功,他就不必再买定情信物了,号志灯不灭,永远会照亮光辉的前程。停止了淘金,朱金斗的技术成了没有用的废物,他权威顿失,杜邦没有敲锣打鼓的心思,他不能掌鼓指挥,变得没精打采,无聊透顶,把行李卷最先打好,到了傍晚,没有走出去,想一想还要睡觉,再解开绳子铺好。一气之下,杜炳成摔碎了盛油的瓶子,消了气以后,深为后悔。他极力寻找辩机,很想跟人生辩。大家各人揣了自己的心事,没人愿意搭理他,他遍寻辩机而不得,找了两盏灯眼粗大能冒烟的嘎斯灯,用破布包好,准备打到行李捆里,带回东顶,春节在即,写春联,他不必再用火柴盒了。大家全都空手而回,一无所获,只有秀才带回了书写文化的新笔具,杜炳成因此高兴起来,不再想找人辩论了。

一双白手打天下

从革命委员会主任粗暴的决定传来的那一刻算起,如果要找到一个人未受影响,保持了平静,既不是年岁最高老谋深算的老康保,也不是青春年少涉世不深的郑小群,更不是美人儿朱萍儿和她的影子朱桂美,而是手白的老华。天上落霜以后,老华每天都能吃到胡刚老婆烧的地瓜了,霜凝成雪,大片大片降落,胡刚老婆烧的地瓜用衣襟兜出来,还是热的。论起来,老华比任何人都有理由舍不得离开南乡。老华的表现却恰恰相反,大家为革命委员会主任的决定义愤填膺,老华没有生气,像往常一样,吃了饭以后,慢慢地走了,脚步轻轻落地,踩不出声音。大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南乡,老华没有一点儿着急的迹象。工房子里大磨停止了转动,老华砸的砂子再讨兰子喜欢,他也不砸了。他戴一副四根指头连在一起的棉手套来去,棉手套用一根布带连起来,布带挂在他的脖子上。他在伙房的院子里,摘下手套洗手,手比不冷的天气里更白,美人儿朱萍儿呆呆地看着,始终没有探明他保养的方法。他处变不惊,临难不慌,他纵然有自己的《圣经》,也不该镇定到不合情理的样子。其实在他的《圣经》里,狮子和母牛在一个槽子上吃草,山上的葡萄酿成喝不完的酒,从山上往下流,还是以好吃好喝为旨归,圣徒的理想境地也是走近幸福,远离苦难,而不是相反。失去了胡刚老婆烧的地瓜,他绝不应该无动于衷。等到只剩下南乡的最后一个夜晚了,老华还安静如初,他平平静静地邀请大家赴宴,大家才明白了:老华要长留在南乡不走了,他要跟胡刚老婆结婚,长住温柔之乡。南下淘金,老华才是最大的赢家,他要是慌乱倒错了。相形之下,老两的结局愈显悲惨。大家同情老两,劝他学学老华的样子。老两像在对手沟水库下冰水清基时一样坚定,用男人的本嗓说:

“俺是老贫农,再穷也不当倒插门女婿。”

老华看过女人穿了裤衩跳舞,他懂得“侍儿扶起娇无力”不是沐浴以后的懒散,而是房事之后的慵倦。他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做底子,又有现代的革命文化做支撑,还有《圣经》念念,他才不会像老两那样保守呢。他直接插进胡刚老婆的家里开宴,胡刚酿的酒,成了老婆和老华结婚盛宴的佳酿,九泉之下,胡刚大度,当不后悔。胡刚的胃要是不长病,不切得只剩下一点儿,他酿制的地瓜酒,刚好能喝到新地瓜刨下来。老康保把胡刚的酒瓶打开,一只手展开四指,沿着瓶口喇叭花似的边沿抹一抹,再顺着瓶口向下摸,抚摸再三,不忍释手。他伸了老舌头,顺着刚刚摸过的地方舔一舔,不等人家问他舌头上的感觉,他看着胡刚老婆,点点头,表示认可,说:

“像,是那么个滋味。”

老康保最先喝醉了。这是南下淘金以来的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宴会,连美人儿朱萍儿也喝了酒,喝一口,咂一咂舌头咽下去,脸儿红扑扑地说:

“还就是真好受哩。”

南乡人道善趁机献殷勤,抹一抹小背头,再给朱萍儿斟上酒,让她趁着好受再喝点儿。

朱萍儿醉眼蒙眬地说:“你还真会钻空子哩。”

道善把杯子端到她嘴边,朱萍儿就在道善手上一口喝了。

郑小群从这个时候才开始喝酒,连美人儿都在南乡男人的手上喝酒了,他凭什么不喝?胡刚无悔,郑小群却替他难过。胡刚老婆当然可以改嫁老华,老华的手那么白,惹人喜欢,可是她总应该等到胡刚的坟墓长出第二年春天的青草,她再露出鲜红的牙龈欢笑。老康保抚摸胡刚留下的酒瓶,爱不释手,用舌头舔了试一试,郑小群的舌头好像灼伤麻木了。他想起胡刚守着一口甑烧酒的时候,他和老康保冒着冬天的寒风来赶流儿,胡刚叫他“小嫩黄瓜”,叫他喝酒,后来小妹叫他揉,也这样叫他。他一直觉得自己没长大,赶不上朱萍儿的哥哥朱建国,他没有喝酒的资格。会醉人的东西都在瓶子里装着,你得把胆子长到胡刚那么大,敢把瓶子打开,才能喝到它,一醉方休。郑小群在老康保之后喝醉,眼看着朱萍儿像影子摇啊摇啊的,变成了两个,一会儿又合到一起,成了一个,鬓边插了一朵花。他朝着花伸出一只手,手上捏到的还是一只酒杯。有人再给他把杯子添满酒,他没有看清添酒的人是谁,一下子瘫倒了,张开嘴,一口接一口,大口吐出胡刚酿制的地瓜酒,连同南乡女人烧炒的蛮荒菜肴,驳杂芜乱,浑浊不堪。

送走晚一会儿醉倒的杜邦和朱金斗,老华把手细细地洗一遍,跟胡刚老婆进洞房。胡刚死后,胡刚老婆保持着家里原来的样子,也就是南乡的质朴和醇厚,不加修饰,不事奢华,绝没有前夫的照片放大了挂在墙上,从另一个世界投回阴沉沉的目光,使后来的男人心怀忐忑,不敢造次。胡刚消失了,就是彻底没有了。他酿制的烧酒,只会让老婆再嫁的男人兴奋有加。胡刚在天堂里漫游,用妓院精神观照老婆改嫁,原配男人和再嫁男人,只不过是红灯照耀下的嫖客先后来到罢了。红灯普照,天下大同。老华的《圣经》里,狮子和母牛拴在一个槽子上吃草,尚属迢遥;胡刚的哲学里,不同的男人在同一个女人炕上睡觉,就在眼前实现。胡刚老婆把炕烧得很热,等待老华。老华只喝了一点酒,来来回回送醉客,冬夜的寒风早把他吹回了原本固有的安静。胡刚老婆可不能像老华那样沉得住气,老华送最后一位醉客往外走,她没有跟出去,老华还没有走回来,她已经脱光衣服躺下了。老华返回来,并不立即上炕,胡刚老婆忍不住催他,都有一些不耐烦了,鲜红的牙龈一点儿不露,说:

“你还等什么?”

自从认识胡刚老婆,老华第一次露出萎靡的神色,他慢慢地脱衣服,脱到只剩下内衣内裤,不脱了。他冷静地告诉胡刚老婆:

“你不要抱什么希望。”

胡刚老婆不懂他的话。

他明确地告诉她:“我不中用了。”

胡刚老婆鲜红的牙龈一露,笑了,她淋漓鲜红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胡刚早就给我说了。”

老华懵了,不知道胡刚怎么会知道他的秘密。

胡刚老婆禁不住有些得意了,她一口气说,男人和女人的事情,不用指望能瞒得过胡刚。猫枕着鱼头还能睡觉,肯定是被人剁掉了爪子。女人直往手上碰,男人还不动手,也跟枕着鱼头还能睡觉的猫一样。其实用不着胡刚说,她自己也很清楚了,老华第一次抱住她的身子,要吃烧的地瓜,她就感觉到老华不像个男人了。说真的,她的奶子那么好,男人抱住了,还能安静,男人要是中用就怪了。

一番话说得老华频频点头,他承认胡刚老婆说对了,他原来的老婆离开他,就是因为他不能干了。

胡刚老婆恨铁不成钢,她呼地爬起来,胸乳像十二月的天气,离春光很远,她叱责老华说:“你的手呢?”

老华擎起双手看看,不知道手会派上什么用场。

胡刚老婆似乎有些害羞了,喃喃说:“你的手那么白,指头又长……”

老华仿佛明白了,说:“我知道你喜欢我的手白。”

胡刚老婆重新躺下说:“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什么。”

老华叫她说。

胡刚老婆露出鲜红的牙龈笑了,说:“你喜欢我烧的地瓜。”

老华不予否认。他即刻动手实施。拂去毛糙的浮灰,剥开烧糊的地瓜皮,翻出姹紫嫣红的瓤子。他嘘气呵气,唏唏哩哩,像热地瓜烫嘴,两手并用,撩拨挑搅,探触胡刚遗留的角落,尽中隐秘。他又冷静又急切,又像爱抚又像仇杀,一双白手,集中了人类所有的丰赡与复杂,华美与丑恶,灵动和笨拙,机巧和无用,他要把一只烂地瓜撕烂了摔碎了戳透了捏遍了,方能解心头之恨,才能平心底波澜。胡刚老婆一任其所为,狂呼乱叫,绝不喊疼,她倒扭动绞缠,像真事一样,要把一只地瓜在所剩无多的余烬里翻来覆去,烧得更烂乎。她等待老华停下来歇歇手的时候,抽空子问老华,是什么人给猫儿剁去了爪子,让他不中用了?老华严正地制止她再问,守住了最后的秘密,他说:

“你看中了我的白手,就休问鸡巴。”

老华凭一双白手打天下,一个人留在了南乡,独占鹊巢。在南乡的陶器岁月里,他只要能把手一直保养得那么白,他就会长久吃到胡刚老婆烧的地瓜,一年四季,幸福无比。南下淘金的人,只有他获此殊福,其他的人都凄凄惶惶地回故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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