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3753600000050

第50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7年7月8日法发〔2007〕22号)

为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受贿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

二、关于收受干股问题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三、关于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以受贿论处。

四、关于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前一情形,以“收益”额计算;后一情形,以“收益”额与出资应得收益额的差额计算。

五、关于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受贿。

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贿赂与赌博活动、娱乐活动的界限。具体认定时,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2)赌资来源;(3)其他赌博参与者有无事先通谋;(4)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

六、关于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七、关于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八、关于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受贿,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代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实际使用;(3)借用时间的长短;(4)有无归还的条件;(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九、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十、关于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受贿数额。

十一、关于“特定关系人”的范围

本意见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十二、关于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问题

依照本意见办理受贿刑事案件,要根据刑法关于受贿罪的有关规定和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惩处少数,教育多数。在从严惩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12月26日法释〔2012〕22号)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同类推荐
  •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本书是艺术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用书的其中一本《艺术综合》的配套习题集,由姚杰主编,全书版面字数约18万字。本配套习题集,内容包括“答题技巧”;“历年真题”;“真题解析”;“模拟试题”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答题技巧”主要涉及填空题、名词解释、论述题、简答题的答题技巧;第二部分“历年真题”部分选取历年来考试真题,但只有真题没有解析,请同学们先自己做题;第三部分“真题解析”对第二编的真题分别做解析,并予以了点评和拓展等工作,拓展部分告诉同学们这题衍生开来还需要注意那些方面;第四篇“模拟试题”是自编的一些模拟试题可供同学们在临考前进行模拟考试。
  • 公共基础知识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公共基础知识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连年再版、多次重印,农村信用社考试金牌辅导用书!随书免费赠送智能软件光盘,光盘内容中不同科目对应不同练习题,每个科目的习题采用分章节练习不同题型的模式,读者可直接在题后作答,也可以随时点击“显示答案”查看参考答案及解析。每个科目除习题外,附有“参考资料”供读者阅读。封底有光盘安装序列号,请注意,该号码只能打开光盘上本册相关内容。
  • 国有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

    国有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

    国有资产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主要地位,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面了解我国国有资产状况,掌握国有资产的存量特征,分析国有资产产权规律,对于强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进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 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历年真题汇编(最新版)(1CD)

    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历年真题汇编(最新版)(1CD)

    相对于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活动发展的蓬勃之势,其相关辅导用书却是匮乏不堪,这给众多致力于报考农村信用社的考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从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宗旨出发,在市场调查、综合研究的基础上,会同该行业相关专家学者深入研究了近年来各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的考试大纲(要求),总结了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的命题规律,探讨了未来的考试命题趋向,并以此为基准,及时组成精锐的教材编写小组,编写了“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
热门推荐
  • 嫡女重生:妙手世子妃

    嫡女重生:妙手世子妃

    她一朝穿成太尉嫡女,被渣妹陷害失忆,智商掉线爱上渣男,到头来落了个惨死的下场。上天眷顾,她又重生了一回,这次她带着两世的记忆和一身医术,誓将前世受到的委屈受到的苦,千倍万倍地从那些人身上讨回!庶母伪善,她就撕破她的假面!庶妹跋扈,她就比她更加嚣张!渣渣们欺负她,照样被她啪啪打脸!医术在手,她怕啥?“呜……黎世子您就放过我吧?”她一脸哀求。而他邪魅一笑:“你说呢?”
  • 异之世

    异之世

    一颗莫名的天外陨石,引起了一个世界的改变,是生存还是死亡,在死亡的威胁下,看主角幻飞如何在这乱世中生存。
  • 慈夫多败妻

    慈夫多败妻

    出嫁之日被掉包,林亦然道:此为命也。娶得娇妻变妻奴,楚谦道:妻为夫纲也。
  • 感悟人生:送给年轻人受益一生的珍贵礼物

    感悟人生:送给年轻人受益一生的珍贵礼物

    在漫长而又短暂的人生路上我们曾经拼搏过,也曾经失落过;曾经笑过,也曾经哭过;曾经怦然心动过,也曾经黯然神伤过……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部书,只是你的这本正在书写的书,至于能否写得精彩,这全由这部书的主角来决定!你想成为一个富有的人么?!成功、快乐、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拥有了它们,你就是最富有的人最成功的人!
  • 梵天剑

    梵天剑

    苍天在悔恨,垂泪而下,泪水化雨,飘落在这方世界之中,可叹!无人知晓,苍天的情,苍天的心,苍天的悔恨,一场泪水,伤了天的眼,绝了天的心。苍天愤怒的吼道:“从此世间在无天”一句‘从此世间在无天’回荡在这方世界中,回荡在人类的耳中,浸入在人类的心中,久久不散,人类开始懊恼,开始悔恨,原来天就在他们的身边,人在做天在看,真理永在。人类停止了征战,停止了厮杀,谣言不攻而破,人类看着已经破坏不堪的世界,心中充满了悔恨,大地之上,男女老少,朝天而跪,希望祈求原谅,可惜,天已经不在。
  • 北行日录

    北行日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美人谋:妃本倾城

    美人谋:妃本倾城

    流光容易把人抛,又岂是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华年易逝,姹紫嫣红只付与了断井残垣,刻骨铭心到最后只剩下云淡风轻。他助她登上后位,她却对他弃之不顾,逼他取另一名女子。“锦华,娶了她,我的后位会更加稳固。”“锦华,扔了她,不是男丁我要她又有何用?”“锦华,杀了我,顺应民心。”大军压境,一切皆以尘埃落定。错手抓不住的是年华,流逝的终是那些不经意的美好。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 那村那人那傻瓜

    那村那人那傻瓜

    这是一个发生在小乡村的故事,村西的李家大丫头荷花,嫁给了村东的傻子长生……--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呆萌夜王,废物逆天大小姐

    呆萌夜王,废物逆天大小姐

    有一对青梅竹马的人,一起加入了杀手,在一次任务中男生背叛了她,最后原本应该死去的灵魂,却阴差阳错穿越到和她名字相仿的人的躯体中.....................后来百遇见了外表是小天才,其实内心是呆萌的,后来百和夜王会擦出怎么样的火花呢?
  • 奔走在乡村

    奔走在乡村

    其伦是一个讷于言敏于行的人。印象中,他时常穿一件深色夹克,挎一个失色帆布采访包,常年奔走在乡村,黧黑的脸庞若有所思,朴素的模样像乡村邮递员或乡村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