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3765200000003

第3章 公司企业类案例(1)

案例一公司出资不实依法承担责任

一、案情介绍

自1999年开始,H公司下属机床分公司为开发市场,积极与A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欲将H公司产品某型机床销售给A集团,并与其建立长期业务关系。然而,机床市场竞争激烈,H公司产品一时难以打入A集团。经研究,机床分公司决定先与A集团下属的子公司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简称安装公司)的分公司备件厂(简称备件厂)取得业务联系,先将H公司产品卖给备件厂等一些单位,然后由这些单位将产品卖给A集团。其后,机床分公司经努力与备件厂建立了业务关系,并将本公司产品销售给备件厂,后统一以备件厂的名义将产品转卖给了A集团。由于其内部管理问题,A集团并未按照合同如数向备件厂支付货款,致使备件厂不能向H公司付款。截至2004年3月6日,备件厂欠H公司货款累计已达734500元,虽经机床分公司多次催要,但备件厂无力支付。机床分公司无奈将此笔欠款上报H公司,请求协助解决。

二、处理经过

H公司组织人员积极与A集团及备件厂对账,并及时向备件厂催款。但备件厂规模小、资金少,无力支付货款。鉴于此种情况,H公司研究决定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解决纠纷。

H公司研究诉讼方案后决定,在提起诉讼前,先积极准备诉讼证据、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大的胜诉把握时再上法庭。于是,相关人员先后三次前往对方所在地调查A集团及备件厂的有关情况。

经调查工商档案得知,备件厂是安装公司的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属能够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安装公司是企业法人,是A集团单独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备件厂的债务无疑应由安装公司偿还。然而,经了解发现,安装公司已经名存实亡,其资产早已转移至其他公司,只剩空壳,已无能力偿还债务,即使起诉备件厂和安装公司,也只是获得一纸胜诉的判决空文,因无法执行而毫无实际意义。至此,70余万元的欠款看似已成死账,无法收回,此案陷入僵局。

此时,有一个特殊情况引起了H公司法律顾问的关注,并重新燃起了H公司的希望。据了解,备件厂经办人员对其拖欠H公司货款一事十分内疚,多次表示歉意,并愿意帮助H公司向A集团索款。其后,在其帮助下找到A集团有关部门,但由于A集团领导班子多次变更,安装公司也已改制,对A集团以前的欠账难以解决。那么,可否通过法律手段使备件厂的债务由A集团偿还呢?为此,H公司先后考虑了几种方案:

一是要求备件厂经办人出示A集团拖欠备件厂货款的证据,由H公司代备件厂起诉A集团,形成代位权之诉。经研究发觉不妥,理由有二:其一,代位权之诉须到A集团所在地立案,异地办案,会遇到地方保护主义,增加办案的难度;其二,据了解,安装公司尚欠A集团很多款项,如A集团向安装公司、备件厂主张债务抵消,势必造成安装公司、备件厂的账款与A集团的账款冲销,A集团不再欠备件厂的货款,造成H公司向A集团追索欠款的打算将会落空。

二是要求备件厂出具债权转让协议,由H公司直接起诉A集团。经研究认为也不妥。不妥理由除与上述代位权之诉相同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备件厂经办人仍是A集团工作人员,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H公司根本就无法取得备件厂出具的债权转让协议。

三是以A集团与备件厂有利害关系为理由,在H公司起诉备件厂的诉讼中追加A集团为第三人,形成第三人之诉。经查阅有关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明文规定此种方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三种方案均不可行,使H公司追索欠款的工作再次陷入被动中。

其后,H公司通过向有关专家请教以及向一些法官、律师咨询,考虑到国有企业改制等行为有时很不规范,A集团很可能存在改制过程中的出资不实情况,特别是房产、土地、机动车等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财产,很多国有企业都不重视。按照这一线索,H公司查询了最高人民法院历年有关司法解释,终于查到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1994年3月30日法复[1994]4号)中规定: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歇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视同歇业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开办企业应当在该企业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A集团出资成立安装公司时是否有出资不实的情况?安装公司的经营状况究竟如何?这些难题一个个摆在面前。H公司再赴对方所在地对A集团、安装公司和备件厂进行调查。经调查得知,安装公司的注册资金为600万元,其中含有价值200余万元(超过H公司债权)的房产,但A集团并未将该房屋产权过户给安装公司,且A集团又将上述房产中的一部分重复投资给其他公司,属于严重的出资不实。另外,安装公司和备件厂均未办理2002年度工商营业年检,其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各有1000余元,其已缺乏偿还债务的能力,具备了视同歇业的条件。至此,可以说通过法律手段追究A集团债务责任的条件已经成熟。

于是,H公司向某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A集团、安装公司及备件厂,要求其共同偿还货款734500元及利息。法院支持了H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H公司胜诉,安装公司及备件厂共同偿还H公司货款734500元及利息,A集团在其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在备件厂和安装公司已是空壳,没有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况下,该笔债务最终由A集团承担赔偿责任,H公司利益得到了维护。

三、经验教训与案例评析

通过办理此案,有以下经验需要汲取:

第一,利用对方经办人的歉疚心理,与对方经办人搞好关系,最大限度地挖掘有关信息,对本案的办理起到了极大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第二,遇到困难挫折不灰心、不气馁,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寻求有关各方的支持帮助,最终战胜困难,解决问题。

鉴于此案,我们认为今后也应在工作中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在企业对外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因急于占领市场而忽视对方的资信情况。一些较大的企业有许多自办的下属企业,这些下属企业虽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却依靠大企业生存,其与大企业往往有较为复杂的相互欠账,一旦由于某种原因大企业不给下属企业资金,下属企业将无力偿还所欠债务,而我们又无法追究大企业的责任。所以,与这些大企业的下属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慎之又慎。

二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对应收账款要仔细分析,本案中,对方以多家公司名义向H公司订购产品,却都未付款,且经办人基本是一人,最后造成累计欠款734500元,如没有其本厂销售员协助,问题很难解决,所以要加强对业务员的管理。

三是财务手续应进一步规范。本案中,对方以多家公司名义向我公司订购产品,有的没有合同或合同条款不严密,有的债务转移协议签订不完善,这些都为诉讼前的对账和诉讼中搜集证据带来很大困难。

四是公司法律顾问的业务能力应不断提高。公司法律顾问肩负着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涉及的法律知识不仅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还会涉及大量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我国尚处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再加上原有法律法规的废止和修改,所有这一切都要求企业法律顾问应经常地、持续不断地深入学习,全面、及时掌握各种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四、本案法律要点

(一)如何追究空壳公司的债务

根据新《公司法》,为了保护债权人权益,追究空壳公司的债务可以有以下几个层次和手段。

第一,公司被注销或者被吊销了法人资格,但只要没有清算完毕,就还具有法人资格,就可以成为适格的民事诉讼主体。在过去,工商局在公司没有清算完毕之前,就把公司的法人资格注销了。这样该公司不仅营业资格没了,法人资格也消灭了,这时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便无主体可诉。新《公司法》第187条第3款特别加了八个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这八个字就解决了上述问题。虽然企业由于违法活动、年检不合格等原因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了,但只要没有清算完毕,公司就存续。既然公司存续,那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就不能以该公司在工商注册没有法人资格为理由而拒绝受理。

第二,追究财产的继受人。如果法院受理以后发现,公司本身消灭了,不仅在工商被消灭了,实体也没了,办公场所也没有了,工作人员都没了,这种情况下应如何维护债权?新《公司法》第187条第3款还有规定:“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即使法人资格消灭了、实体也不存在了,但是只要还有财产,在公司没有清算完毕之前就不能任意分配。如果财产被股东分配了,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如果财产被主管部门收回,可以起诉主管部门;如果财产被政府接收,可以起诉政府。如果在没有清算完毕以前,公司将财产分配给其他主体或者由其他主体继受了财产,债权人就可以追究该主体,请求其偿还债务。

第三,追究承担补足出资义务的主体。如果公司名义上消灭了,工商也注销了,实体也消失了,财产也没有了,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还可以追究没有出资到位的股东或者有抽逃资本的股东。公司在清算期间,如果有任何股东抽逃资本或者出资没有到位,必须补足出资,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如果股东出资没有到位,即使公司没有财产了,仍然可以在股东未出资到位的范围内追究该股东责任。

第四,追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如果公司名义上不存在了,实体也消灭了,财产也没有了,股东也都出资到位了,还可以追究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公司法》里有两条规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或者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条是规定一人公司的第64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一条也是更重要的一条,是适用于所有公司的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两条规定就是英美公司法理论中所称的“揭破公司面纱”制度。第64条仅限于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的股东的连带责任,而第20条第3款是写在第一章总则里的指导整个公司法的条文,适用于所有形式的公司。只要公司股东有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而且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就应当揭破有限责任的面纱,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追究中介机构的责任。如果公司名义上不存在了,实体也不存在了,财产也没有了,股东既没有承担出资不到位责任的,也没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还有最后一个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公司法》第208条第3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对不实的评估和证明承担责任。如果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的证明不实,除非中介机构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在虚假的验资、验证、评估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一规定也是与《证券法》相适应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文件要承担责任做出了规定,新《公司法》与这一规定相呼应,使中介机构的责任要比原《公司法》里面的中介机构的责任更加严格。

(二)公司资本

传统公司法认为,公司是一种资本的集合,确定的资本既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物质基础,又是公司信誉的唯一担保。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因股东的有限责任而受到损害,保护交易安全,公司立法设计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形式和出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并且应当认足、缴足。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应当维持与公司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不得抽逃资本、转投资要有比例限制、不得折价发行股票、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等等。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资本三原则由于不符合交易自由、交易效率的精神,越来越难以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初衷,因此各国都针对资本三原则做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我国的新《公司法》便体现了这一点。

首先,新《公司法》修正了法定资本制,确立了“折中资本制”,对设立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以及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都做了新的规定。

同类推荐
  • 600字作文直通车(金榜作文通关宝典)

    600字作文直通车(金榜作文通关宝典)

    书包括中小学生作文的好词、好句、好段、精彩开头、精彩结尾,限字作文,话题作文,好作文的写作技法等等。其中内容所涉及的各类文体细分为不同的话题,并且每种文体集结了多篇具有鲜明代表性的文章,指导不同阶段的学生从总体上把握作文的写作技巧。另外,从文字字数上我们也作了详细的作品展示,由少到多逐渐提高写作的层次,全书贯穿中小学作文所涉及的不同话题,以写作方法为突破口,从而给读者朋友们展示了一个新奇的学习思路。
  • 新课程师资培训教程-高中政治经典教案

    新课程师资培训教程-高中政治经典教案

    为新课程实施和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而精心编写,选取了大量教案,内容上充分体现了知识性和趣味性。接受课改新理念,感受课改新思维,使用课改新教材,至始至终课改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它是一次革命,一场对话,一座平台,一把迈向成功教育的钥匙。
  • 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提高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本书针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需要,侧重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系统阐述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重点分析行政主体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救济规范和监督行政规范等四方面内容,使读者阅读后能对行政法学的各项基本概念和原理,诸如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及其发展,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本书既可作为酝孕粤学位课程的专用教材,亦适合作为行政管理学及法学专业的本、专科基本教材。
  • 培养学生心灵成长的经典故事——编织人际交往纽带

    培养学生心灵成长的经典故事——编织人际交往纽带

    在这套丛书里,我们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专门选择了一些特殊的故事,分别对他们在这一时期将会遭遇的情感问题、生活问题、学习问题、交友问题以及各种心理健康问题,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剖析和讲解,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以供同学们参考借鉴。
  • 小学生作文全功能手册

    小学生作文全功能手册

    《小学生作文全功能手册》装帧精美、制作新颖、内容丰富、功能齐全,是一本经济而实用的优秀作文书,学生“一册在手,作文不愁”。《小学生作文全功能手册》既有实用的写作指导,也有优秀范文及点评;既有好词、好句的分类罗列,也有典型病文的分析;还独具创意地设有“作文速成宝典”,为小学生提供写作模板。
热门推荐
  • 天才毒医冥王宠上天

    天才毒医冥王宠上天

    她是21世纪有名的天才鬼医,因一次暗杀行动被,被组织设计死亡后,灵魂穿越,成为凌州第三家族云家第一废物,说她是废物?本小姐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天才!炼药,练毒,练器,样样精通。他,是凌州鬼王,杀人于无形中,对女人不敢兴趣。因实力高强,外貌极好。被称为凌州第一美男。她因误闯了他的府邸,看见一副美男出浴图,某人邪魅一笑道:“看了本王的身,还不打算负责?”她,欲哭无泪。从此两人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注:作者君不弄封面,是因为作者君喜欢简单一点】
  • 我想知道我要什么

    我想知道我要什么

    为什么杀人?他看着自己的手,手上还有鲜血,但已经凝固,暗红暗红的、看看天,天被房顶的石头堵住,看看窗外,黑漆漆的一片。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本性善良,却因为别人的背叛使他忘记了自我,见人杀人,见神弑神,最终饱尽折磨,悔过自新。
  • 世界最具可读性的短篇小说(四)

    世界最具可读性的短篇小说(四)

    我的课外第一本书——震撼心灵阅读之旅经典文库,《阅读文库》编委会编。通过各种形式的故事和语言,讲述我们在成长中需要的知识。
  • 红颜恨之妖妃倾城

    红颜恨之妖妃倾城

    “是你,都是因为你,他们才会死。是你亲手断送了他们的性命。宣娆,不要怪我残忍,要怪,就怪你那惊世的美貌和才华吧。在皇权面前,任何反抗,都如同螳臂当车、蚍蜉撼树。‘天下第一’是属于本宫的,不是你。”秦璃霜轻声在我耳边说道。芳华公主那张美艳的面孔因为兴奋有些扭曲,她一挥手,立刻有人捏着我的脸颊将一股带着腥臭的药汁灌进我口中……五年后秦璃霜失色:“会不会是那毒药化去了她一身的武功?”太医摇头:“公主,绝对不可能。”闻言,秦璃霜无力的跌坐在椅子中,喃喃自语:“不管你是不是她,我都不会让你活着。”当我再次踏进皇城,我的身份是才冠京城、艳绝江南的天下第一花魁---妖倾城。没人知道我从哪里来,但天下却无人不晓我的艳名,这不,当朝皇上下旨召我入宫,还册封我为“邀”妃,多可笑!等着吧,我要一点一点,拿回你们应付的代价……各位大大,请高抬贵手,求收!求票!小宣子很容易满足的,一点阳光就灿烂,一张票票就加更!你的轻轻一点,对小宣子就是莫大的鼓励!拜托了!推荐:小宣子的妖精新文《三生爱》http://novel.hongxiu.com/a/265401/小童的架空宫斗文《琉璃脆晚情》http://novel.hongxiu.com/a/254792/七七的现代轻喜剧《跌撞红尘》http://novel.hongxiu.com/a/255740/
  • 牧羊人和记者还有羊以及狗的冒险

    牧羊人和记者还有羊以及狗的冒险

    一开始一切都是很棒的。草原,羊群,顽皮的狗。直到有一天。狼来了。
  • 与君白首

    与君白首

    最美的感情是在无意间遇到与你正好的人,虽不轰轰烈烈,却能让你甘愿用一生去承诺,十指相扣愿与君相守,慢慢地白首。是一位冷漠冰冷不近女色的男子和一位安静淡定女子的爱情故事。
  • 全能金主

    全能金主

    沈跃穿越而来……赚钱……修炼……将天才踩在脚下,都是为了活着,将美女留在身边,只是为了能让自己更舒服的活着,将漫天神佛踢开,是为了自由的活着……(ps:建个群,487442913)
  • 不负如来不负君

    不负如来不负君

    “来者何人!?”“你男人。”“...”程子易表示,原来害羞乖巧的小徒弟怎么会变成这样?谁能告诉发生了什么。
  • 至尊灾星

    至尊灾星

    霉运缠身的少年,因为骂了几句‘贼老天’,在经历一连串匪夷所思的倒霉事件后,意外而亡,魂魄穿越到异世界,成为了一家学院的小门卫——司空摘星!自此,一颗灾星冉冉升起……
  • 总裁,痴恋爱妻

    总裁,痴恋爱妻

    一觉醒来拥有了常人没有的能力,彻底改变了沈于茉的整个人生,从此她过上了老公爱,婆婆宠,姐姐帮忙斗小三,星途一帆风顺的幸福生活!以下是小剧场:某天,女人坐在男人的腿上,在他耳边撒娇轻声道:“听说你最近和一个年轻女孩走得很近,她还很漂亮!”男人将女孩一把抱入怀里,吻着她的小脸道:“你是在间接性说你美吗?谁都知道那个勾人的小妖精除了我老婆还有谁!”然后扑倒之!先声明,本文是极品宠文,伪娱乐圈文,基本没有虐,喜欢就跳坑吧,作者保证不弃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