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3953000000008

第8章 桃花杀(二)

下个周末,沈思博履约请我们寝室一众人吃饭。

曾小白手臂搭在床栏上,两条长腿晃荡晃荡:“庄凝,我要怎么称呼他?”

“直呼其名呗,还怎么称呼。”

“你们到底确定关系没有啊?”

我笑,反问她:“你很着急唷?”

曾小白长叹一声:“我拜托你庄凝,日后端端孩子会打酱油了没准你和他还在暧昧呢。”

“……为什么是我?”谢端很无辜,小抗议一下。

“BECAUSE--我不要孩子,影响身材,苏玛?看她的劲头,估计不念到博士后不罢休,只能是你了端端,快快快,急急如律令,找一个气死庄某人。”

我过去踹她的床:“你无聊不?快点给我下来。”

她跳下来的时候,手指上有什么闪了一下我的眼,仔细一看,是一枚亮亮的小白金戒。

“曾小白你发财了?”

她抬手看看:“哦,不值很多钱,那个谁送的,明年不是指环年吗,改天你也让沈送你一个。”

那个谁是她新男朋友,家里貌似做工程的,挺有银子。

我被她说的心动。

从小到大我们互通有无的玩意儿多了,但他的确没送给过我什么能正经算信物的。上次拿给我的创可贴我都没舍得用,收在钱夹里,但我总不能贴这个在手指上到处给人家秀。

沈思博,快点来把我套牢吧,不说钻石白金,十块钱的就可以。

我笃定我开口他就会答应,但没这个道理。我再彪悍,问男的要戒指这种事,还是有障碍。

于是去市区的一路上,大半时间我都在纠结这个问题。想的无奈了往旁边一瞥,沈思博就着前座的椅背,下巴垫在手上,拧着眉头不知在默什么。

公车驶过叶子掉光的法梧,有少年骑单车沿街飞驰而去。他蓦地倒抽一口气,恍然般低声自语:“哦,对了。”

我看他:“啊?”

“突然想起来点事。”他眉目舒展,眼底有笑意。

“哦。”我不是很容易好奇的人,哪怕对方是沈思博,他要说自己会说,再者我信得过他,所以我一般不追问。

他也就真的什么都没说。

谢端安坐于车前排,却在这时莫名回头,视线穿过人群落在我们身上,我对她伸三个指头晃晃,示意我们还有三站路。她点头,微微地笑。

沈思博却转过脸去,面向窗外,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们于半小时前见的面,彼此似乎都有点惊讶,沈思博自个儿想了会,上车对我说:“奇怪,我看你的室友有点眼熟。”

我脑子还停在怎么算计他一个信物的念头上:“哪个?”

“谢端。”

“不奇怪啊,L大也就这么点大地方。再说了,你们上星期见过,就是你给我说鬼故事那晚。”

“她?”

“可不就是吗。”

他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然后我们就岔到了别的话题上。

晚上吃的香辣蟹,我向来对鲜腥的东西不怎么有爱,闻着花椒酥麻的香气,看他们大快朵颐,我自己吃西红柿炒鸡蛋和糖醋排骨。

谢端也不吃。一双小白手干干净净,守着一盘香菇青菜。

“不合你胃口?”沈思博和气地问她:“别光吃青菜。庄凝,她还爱吃什么?”

“对啊。”我对谢端说:“你可别跟他客气。尽管提。”

“哦不是的。”谢端赶快伸筷子去夹螃蟹,怎么夹的起来。她脸红红的,手足无措的样子。

曾小白一手持钳一手持醋:“你装哪门子贵族?上手啊。”

我瞪她一眼,然后碰碰沈思博,他了然地伸手把一只蟹掰开递到谢端碗中:“我动手你不介意吧?”

“哦不,谢谢,谢谢。”

他收手回来,我把纸巾塞给他。

苏玛说:“哎?庄凝也不吃。”

“她啊。”沈思博擦手,看我一眼,温柔体己地笑:“发给她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她就能吃完饭,没事,主要是请你们。”

他笑得如此迷人,我头一昏,竟然犯下如此勾当--我撒娇了:

“谁说没事。我也要。”

沈思博掰一只蟹,放在我碗里,我后悔,咬着筷子盯了它几秒:“我不吃行不行?”

“不行。”他支着两只手,指尖沾满酱汁,瞪我:“快点儿把它吃完。”

“……那好吧。”我自作孽,没得多说,低头去对付眼前这半只无肠公子。

她们都很惊讶,曾小白使劲举手:“我我要发言--我从来没见过庄凝这样,沈少侠你教我两招吧。”

苏玛哼哼:“你哪学得会。”

沈思博侧脸看看我:“是不是啊?”

我冲他皱皱鼻子。

谢端坐在对面,笑的都有点儿慈祥了:“真的呀。”

我拿醋,瞥见他抬头,配合地对她一笑。

你很难解释,一个女孩和一个女人的表情有什么具体的不同,是眼睛流转出的神采,还是说话间起承转合的语态。

这一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看到的谢端是一个女人。这是她第二次流露这样成年化的线条。

但当时应该并没谁多想,甚至很可能连同谢端自己,她那么笑,但她也没有想得太深太远。

而我,我只是看看她,想我的端端,她多么清丽隽秀,我喜欢的人都在身旁,此刻是提琴声那样丝滑的小时光。

说时迟,那时快。

仅在一息明灭之间,已然有人被诱惑。而这瞬间之后,语言被遗留在过去时的黯淡中,铺天盖地争先恐后地萎落。

是的,说的迟那时快,这六个字,往往只是,话本里高频的,表现力一般的词。

骆婷离开陵城已一月有余,我在寝室用“常清的小破驴”啪嗒啪嗒打字的时候,她不时会在Q上跳出一个焦头烂额的表情。

常清是她男朋友,小破驴是一台内存128M的旧电脑,他临走友情淘汰给我的。我一直不知道用户名要怎样改过来,就凑合着用。

骆主席现在人在几百里之外的上海,做一家大型公司法务助理的助理。她偶尔跟我轻微抱怨,实习阶段学不到东西,她所做的最有技术含量的活,是把文件打印装订,以及归档。

大二的我还保留着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美好想象,问她,你怎么不进律所呢?

她那头做大惊失色状,你有没有搞错,律师这个行业,找不到案源的,穷得都快恨不得上街要饭,我初来乍到这个地方,难道你让我步他们后尘?

太夸张了吧?

一点不夸张,做也可以,等把人脉积累的差不多以后。

毕业以后真打算留那儿?

有什么办法,常清家就他一个,他父母总想留他在身边。反正哪地方我还不是一样奋斗。她还说,我又不是齐师兄,我要考进检察院我也哪儿都不去。

我私以为这个职业没啥了不起,不就公务员嘛,我爸妈都是,他们还不够无聊的?

天渐渐冷了,我查资料也不再去机房,抱着杯热水待在宿舍上网。学校网速卡的一塌糊涂,跟小破驴是正般配的冤家,开个网页已经是唧唧歪歪,下载篇东西简直情天恨海。我反正不着急,背单词,或者翻翻司考真题,想起来就刷新一下页面。

叮一声,BBS上,新近有人顶我的帖。

该论坛原先是L大的子版块,限于法学院内部交流,需要邀请注册,骆婷发给我的链接。到如今做大做强,申请了独立域名,不时有业界高手坐而论道,挺有潜力。

就我来说,这是个课余学习的好地方。大学老师个个比泥鳅还滑溜,要逮住他们把问题问清楚,有时候还不如上网发个帖--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我的帖发在“咨询解惑”版块,内容为法理学中,某项法律行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沙发叫律政之王,板凳叫射天狼,两人各执一词一路扭打到地下室N层,观者众,不吝纷纷MARK之以资鼓励,我不看还好,一看原本就缠绕的概念更成了一团糨糊。

索性已不抱希望。

眼下却又有人把这个旧帖打捞起。

是这个版的副版,他出现频率不太高,一星期大概有某一天时间集中处理问题,基本一小时内整个版面最后回帖一栏会齐刷刷显示为两个字母,QX。

他的ID名。

每个回帖三言两语,我那个更简单,一句话--“是不是”和“应不应是”的区别。

乍一看是废话,一想,就跟小时候做数学题的公式似的,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我回道,明白了,谢谢。

他却又消失了。射天狼跟帖道,兄台别介意,这人现实里也是一样的德性。

这句话引来围堵,一群法学骄子,集体要求八一八,八一八。结果就是--射天狼也光速下线了。

被灭口了?我手还放在键盘上,谢端推门回来了。

她脸色微红,把饭盒放到我的书桌上:“青椒肉丝,还热的,快点吃吧。”

我把它扯过来:“嗯,好香啊,端端你是我的天使。”

她笑,揉揉我的腿:“他让我问你,还疼吗?”

“基本没事了。”我说,把右腿从板凳上放下来。我右脚上打着夹板。

这个状况已经有个把星期,基本都由沈思博骑单车带饭到楼底下,然后谢端再给我拿上来。如果那一天我们班有课,沈思博就过去接她,再一路连饭带人送回宿舍。

因为我现在的情况是,被校医院鉴定为韧带损伤,短期内不得做大幅度移动。我在寝室等饭来张口等的很无助的时候,就恨恨地在虚空中扇几个耳光。

扇经院某位姓吴的。

那场辩论赛之后,吴主席还真的记住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只要我在食堂或者自习教室一坐下,不出五分钟他必然出现在视线里。

同时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号码,开始给寝室打电话,我不接,曾小白和苏玛也没办法接,经院就那么点大,没道理让她们拿坏态度,对待一个说不定哪天能触及切身利益的人。

只能一过九点就拔电话线。宿舍变得很热闹,时而有人来敲门,请问庄凝在这间寝室吗,楼下有人找。

我开始还试图跟他讲道理,但他拿出辩论劲头,我追你是我的事,是我的人身自由,庄凝,你可以不接受,但你不能干涉我。我说谢谢但是我有喜欢的人,他道那好啊,有空一起出来吃饭见个面,我请,就当交个朋友。

于是我就烦了,好脸色都不能保持。

一般说来,我何德何能,人家喜欢我,我就算不接受也是非常感谢的,但这个人不一样。第一眼我就觉得他动机不纯。

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拿追求异性当练级,对方最好是众人眼里难搞的,再好一个月内骗上床,拿翻倍经验值。

别问我是怎么看出来,女性的本能。我所有的糊涂都匀给有限的几个人,剩余部分的敏锐,足够跟他人的虚情假意较劲。

何况别以为就他有人脉,我认识的人也不少啊,他什么样的历史?曾小白他也不是没追过。

就这么僵持不下,他大概没碰过这样的钉子,着急了,那天九点多钟坐在我宿舍楼底下。我和端端下了自习,在车棚那被他叫住:

“庄凝!”

他从路沿子上起身,很重的酒味儿,走近过来:“我们谈一谈。”

这个人其实长得不错,样子很受伤,周边十好几位都驻了足,没停下的也往这边看。

我认真地对他望望。

我二百度的近视,这位眼神比我还清明呢,开玩笑,往身上淋点二锅头就充喝高了?我们家那种情况--大过年的都有人来借酒装疯,庄主任你要是不肯帮某某说句话,就死在你家门口--相比之下眼前这实在不算什么高段数的苦肉计。

于是我拉端端走开:“演得挺好,继续。”

哗然,有人鼓掌,吹口哨。

吴谦这下是真的急眼了。我们已经走到了台阶上,他上前一把拧住我右胳膊,我整个人都被他带翻过来,接着他捺住我肩膀就吻上来。

我没想到他会动手,更没想到他能到这个地步,他的嘴唇险险擦过我嘴角,我尖叫一声,四下里寂静三两秒,然后是漫山遍野的狼嚎,这些年轻观众还没学会淡定低调地看热闹。

这几乎是偶像剧的标准情节,当事人却差不多已经气疯了。如果你是一个多少看点儿言情的男性,我得说,不要轻易上它的当,不是所有的姑娘都吃这一套。当时好在我手里拿的是一本不足百页的《物权法注释》,如果我拿了《法典》之类,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因为我把一整本书都扇到了吴谦的头上,用我最大的力气。

他猝不及防,后退一步,手还放在我身上,我受力不均,右脚在阶梯上一别,人朝一边倾倒,在谢端的惊叫声中栽下两层石阶。

就这样,成了半个伤残人士。

“他还说什么了?”我把青椒肉丝里的姜片挑出来,问谢端:“他的演讲怎么样啦?”

别看沈思博每天给我送饭貌似有大把时间,实际上他不清闲,L大外院和德国某高校联合举办的中德大学生交流展,他是中方学生代表之一,活动颇多,比如上午这场双语演讲比赛。

我摔倒那天他在院里试演,回寝室接到谢端的电话,衣服都来不及换,西装革履穿皮鞋跑过大半个校区到医院,大冬天的,额头一层汗。

我当时坐在门诊室,抬头冲他笑笑。他一句话说不出来,喘大气儿,松开领带,和谢端在旁边看着值班医师往我脚腕上夹板。

之前医师说事情不大,多休息几天吧。我从恐慌里平定下来,又有没正形的心思了。

“我脚断了。”我伸手抓他的袖口,哭兮兮地逗闷子:“怎么办呀。”

医师和谢端都笑,前者说:“小姑娘,不要吓你男朋友了,看把这小伙子跑的。”

“你那么厉害,你怕什么。”沈思博呼吸已经稳了,不吃我这一套,语调里全是清淡的调侃。

沈思博扶着我回宿舍,谢端识趣的跟在后头,拉开一段路。

他手放在我腰上,但并不看我,问:“那种人缠着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嗨,别再提了。”我回答,没说给他听,就算你最近不忙,让我的沈思博和那样的人当面对峙,陪着上演八点档?我想一想都要替他羞死了。这种戏码配不上我和他的感情。

你看,那时候的我那样年轻,具有年轻人常有的品质,想太多,敏感和迟钝交替着一塌糊涂,爱的人和不爱的泾渭分明,惯于让自己的主张做他人的主,并且苦恼他人竟然不懂得。

当然我心里还是有高兴的,他到底肯吃点小醋了。我想着,回头对谢端招招手:“端端,你怎么那么慢。”

谢端妥协地笑,快步跟上来,跟我们并行。

而眼下她正漫不经心的低头,把一张废纸撕成一条一条,我拍她的手:“哎哎哎,问你话呢。”

她抬头,露出一点慧黠的小笑意:“你自己去问他嘛。”

我郁闷了:“我先得见的着他啊。”

“你行动不方便嘛,他又不能上来。”

“那总该给我打个电话呀。”

“哦。”

“哦什么啊哦,哎他上午很帅吧?”我饭也顾不上吃:“他高中的时候,就得过市演讲比赛一等奖。他站台上领奖的时候,我们那多少女孩花痴他啊,都疯了,有人在底下就叫,沈思博我爱你,吓死人。”

我越说越来劲,谢端脸枕在手臂上,坐那儿静静地听,静静地笑。

“那时候我就跟自己说,我得比谁都优秀,不然他肯定得被别人给抢走了,嘿嘿。”

她说:“你很优秀啦。”

不知怎么的,我觉得有点敷衍的意味,我不好意思了:“我特啰嗦,你不爱听了吧。”

“没有,怎么可能啊。”她赶紧说:“对了,我把拍的照片给你看。”

是曾小白的数码相机,那时候四百万像素已经算是高配置,谢端拍的不错,黑西服白衬衣的沈思博在她的镜头上,是谁都要倾心的美男子。

翻照片的时候沈思博的电话来了,我腿搁在方凳上,舒舒服服地跟他讲话。没讲两句听见那边有人引吭高歌:“哎--这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哎--”

我说:“哟,这谁啊?”

沈思博无奈:“你说呢。”

“卓同学脑袋又让给门夹了?”当着面我也敢这么说。

卓和这个人看上去不靠谱,实际上蛮优秀又好相处,成绩不错,家境好长的好,最重要一条脾气也好,怎么侮辱他都不跟你着急还笑嘻嘻跟你贫。我挺喜欢他,就像喜欢苏玛曾小白那样。

我看着谢端的身影进了洗手间,有个念头骤然一闪:“你说,他要是谈了恋爱会不会正常一点?”

“……谁知道呢。”

我小声说:“你觉得端端跟他合适不?”

他那边怔了一怔:“谁?”

“端端,谢端啊。”

“哦,我知道。”

“你当然知道,我们介绍他们认识怎么样。”

“……”

“上次我和端端遇见他,他还盯着人家看来着--他没女朋友的,是吧?”

“好象是没有,但是……”

“太好了。”我兴致勃勃地:“那什么时候呢?圣诞节吧,别讲明,就说人多热闹,有意思……”

他听我说,也不反对,说完他接了一句:“庄凝,你就那么爱替别人做主?”

看他说的,好像我是个小八婆,我不过偶尔把最好的朋友介绍给一个我认为不错的男孩子,我平时多酷他都看不见,哼。

不过他语气不重,开开玩笑的意思。我也就没有当回事。

到圣诞节以前,我的生活基本乏善可陈。扭伤的脚好得差不多,生活仍然在那几点之间奔波,闲暇时和室友打斗地主,或者上论坛看帖。

射天狼和律政之王都加我为好友,但他们一直叫我师弟。我当时论坛注册的时候,没留神把自己填成了男的,而且我叫自己加图--此人是罗马元老,法学家,每次公众演讲无论什么内容,末了必然加上一句,“一定要摧毁迦太基”,雷打不动。他死后没多久,迦太基果然被罗马灭国。

我觉得这很有趣,我喜欢执着到一根筋的人。

从透露的信息来看,以上两位是高我几届的师兄。专业知识扎实,有时候我还能和他们辩几句,更多时候我看着他们争论,最后被QX副版主秒杀。后者还是一如既往行色匆匆。

平安夜那一天,我们出去了就险些回不来,你一定能想象,那整整几条街的浮光声色,一幕戏似的,动不动就预备给你成全一场大悲欢。欢快和欢快摩肩接踵,它们之间的罅漏尤其暗。

我们在出租上,光听见外边喧嚷,前后卡的一动动不了,看着碰不着,着急的不行。卓和在前面回头:“这得什么时候啊?下车。”

我们就抛弃了司机大叔,沿路跑跳过去,我一只手挽着端端:“卓和,你走这边来。”

端端穿了一件白色的小外套,脸色是粉的,这么美,我不信他不爱她,哼哼。

沈思博臂上搭着我的大衣走在我身边,随便我胡闹的样子,我咬掉手套去握他的手,含含糊糊地问:“冷不冷?”

他把手套从我嘴上拿开:“你呢?”

“我热。”

“疯丫头。”

谢端在一旁默不作声,我转头说:“对了端端,这个是卓和,见过的。”

她配合的对他笑笑,又把脑袋低下去了。卓和看看她,说:“哎,我知道,这个美女是小富婆。”

我们三个都不解,他接道:“时刻不忘低头捡钱包。”

我这么小心眼儿的人都觉得这句玩笑没什么,谢端却不高兴了,我发现的时候,是我们已经围坐在川味小火锅里,放眼望去一整个大厅人头攒动,冷焰火在窗外一个个炸开。我们点了一堆丸子,各式荤素,红汤一锅,浓香沸腾,卓和阖上菜单,问沈思博:“你看,酒怎么整?”

“一人一瓶,算个意思吧。”

卓和拍拍他,然后对服务小妹说:“一箱青岛。”

沈思博面对着我和谢端,那个笑样子又出来了:“你们说,等他倒了,跟老板商量一下,拿他抵账是不是还差点儿?你们谁带零钱了?”

我跟着对卓和说:“回头人家让你干吗就干吗,千万不要抵抗。急眼了就说你认识XXX。”

“谁?”沈思博问。

我俯身过去讲给他听,我们俩几乎头碰头地笑。

XXX是街正对面山城火锅的老板,院学生会跟那儿拉过赞助。

“我知道没好事。”卓和悠悠接道:“不跟你计较,我跟端端说--端端,庄凝我是指望不上了,咱们可是初次见面,待会儿要不表示表示?”

“我不会喝酒。”谢端答道,语调特别淡。

“要不,喝点儿?”我低声跟她商量:“一杯?半杯?”

她不讲话,我看出她情绪不高,于是圆场:“那算了吧,咱们喝酒,端端喝果汁。”

“端端跟你一个专业的吧?”酒上的快,卓和拧开一瓶:“那不会喝酒怎么行,以后怎么接案子?”

“什么话。”我装糊涂:“我们又不用胃打官司。”

“也不迟,从今天就得开始训练。”卓和没搭我的腔,斟满一杯顿谢端面前。

谢端语气变急了:“我真的不喝。”

她这么温柔隐忍的姑娘,用这种语调讲话,已经是在快要翻脸的边缘。

沈思博皱眉,用眼光示意我哄哄谢端,他都看得出来,卓和却没有眼色地还想劝:“要不这样,我帮你倒掉一半。”

谢端也不驳他,只执着地要把酒杯从面前推开,我伸手去接,她力没使好,一杯酒倾倒下来,全泼在我毛衣的袖口上。

我们四个一时都有点怔,卓和先反应过来:“服务员,纸巾!”

“没事。”我捏着袖子站起身:“端端,陪我去下洗手间。”

我们没去洗手间,去了大门口,人来人往,都看着我们。

我实在有点生气:“端端,你怎么搞的啊?不喝你也不用那样。”

“你是想把他介绍给我嘛?”她闷了一会,突然问。

“……”她这么敏锐而直接,我倒是没有想到,但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否认:“是啊,卓和人不错的。”

“不错什么呀。”她悻悻的:“你看他在路上那样说我。”

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他怎么说她了。

“他说我光低头捡钱包。”

“嗨。”我当什么大不了的:“这就生气到现在?他以前还说过我脑袋被门夹了,你说回他就好了嘛。”

“不是。”她:“不是,是……

是怎么样呢,后来我明白了,她反感,是因为他无意道破她的心情,不为人知,甚至不为她自己知的不快乐,因为我快乐而起的不快乐,这让她怎么对我说呢。

她沉默,我也沉默,我们在十二月的寒风里面面相觑,我觉得难过,又无能为力:“算了端端,不喜欢吃个饭总可以,进来吧。”

我转身走了两步,她跟在身后,捞我的胳膊,怯怯的:“庄凝,庄凝。”

我立刻心软了,停下来,她抱着我的手臂,额头磕在我肩膀上,喃喃说:“对不起啊,庄凝,真对不起。”

“嗨。”我拍她的背:“没事儿,不喜欢就算了,真的。咱是新社会,不包办,啊?”

“我大概是中邪了。”她不理我讲的,自顾自说:“我中邪了。我怎么会这么坏,庄凝,我怎么会对你那么坏。”

她一遍一遍重复,声音苦恼。

我们回到席间,菜已经上的差不多,卓和再也不提让谢端喝酒,还主动给她倒果汁。我看看沈思博,他神色如常,对我微微笑一笑。

这顿饭后来吃的不错,卓和没表现出丝毫的受挫,谢端也渐渐恢复常态,神情不僵了,又是我那个温和腼腆的小姑娘了。

一直到吃了一半的时候,邻桌突然爆发出一声锐喊。

我夹菜,一边往旁边看,这一看惊吓可了不得,只见火苗腾起来小两尺高,连接煤气罐的整条皮管子都着了,一桌人大呼小叫,一位同志哗啦推开靠椅,就地卧倒。

我还在愣神呢,被沈思博一把提溜起来:“快!快出去!”

整一间大厅,上百号人,这时海浪一样由近及远地起来朝这边望,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已经从位子上跑开。我起身时差点被椅子绊倒,谢端使劲攥住我的手,她手上一层冷汗。

我们跑到大门外,每个人都大汗淋漓,凉空气薄荷一样让人一振。

沈思博脱下外套拿在手里,松开领口纽扣,我看他,然后视线转向谢端。

她抓着自己的衣襟,喘,抬头看沈思博。

我心里突然轻微一声,咯噔。

那晚上没出什么大事。

火锅店老板在事态不可收拾之前,英勇地冲过去把煤气给拧上了。但谁也不愿再进去,老板一个个鞠躬作揖,照样不少不肯付账还让他陪精神损失的食客,但沈思博没多说就把账给结了,他向来这样,不愿任何人不痛快。

我们出来,才发现没地方可去,平安夜,到处都那样满。装得下我,装不下我突如其来的一脑子心思。

是啊,我觉得我马上就要为自己这么荒唐而笑出声来,但是没有。我只是手抄在口袋里,满怀狐疑地落在后面看她和他。

你看,她又挨他近了,她故意不看他,她不知为什么盯着路边恋人发怔,还有,她先前的不快活。我越回忆越琢磨就越当回事。

谢端蓦地回头,对我笑:“庄凝,你怎么走慢啦?”

她这么漂亮,我停下脚步,突然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它在尖牙利齿地啃我。

我说:“嗯。”

然后我上前,到他们中间,伸手挽住沈思博的胳膊。他被我的动作弄得一怔,却也没有抽开。过了一会我又开口:“思博,我要这个。”

我指的是此刻在天桥下,小摊上出售的各色假首饰。他看看我:“好啊,挑一个吧。”

我随手拿了一串紫色丝线相连的玻璃珠,五块钱。沈思博付过钱,把它递给我。

我伸手腕过去:“你给我戴上。”

沈思博可能多少有点奇怪,但他还是耐心把珠串绕在我腕上,找到小搭环串进扣里。卓和在旁边很嗲地说:“思博,我也要!”

我顾不上搭理他,我正几乎称得上心惊肉跳地,在留意谢端。

端端,我一直招你呢,你的心可千万不要给你这个机会,上我的当。

而谢端正像这路两旁的灯光一样平静,她甚至在专注地张望半空中一支唇膏的广告。

我攒了半天的劲儿一下懈下来。

是啊,怎么会呢,她是谁,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看什么呢?”我问。

“啊没什么。”她收回目光:“现在的口红,越做越别致了。”

“那是。”这个话题让我轻松一些:“我小时候我妈有支大红色的,俗气的不行,跟这个没得比,我还觉得特别美,偷用一下都诚惶诚恐,恨不得先上两柱香。”

沈思博说:“那也不给我看看。”

“你见到你会落下阴影的,可吓人了。”

“这有什么。”卓和笑:“小学时参加大合唱,人人还不是要涂两个红脸蛋。”

“对,还往额头上点红点。”

一时我们纷纷挖掘出自己童年的恶趣味,谢端也接道:“还用一种花染指甲,是什么来着……”

“凤仙,是凤仙,全国小朋友都干过这个勾当,这你怎么不记得?”

“……我没。”她小心翼翼地说,怕惊动了旧时光一样:“我光看别人涂过。”

我还没说话,卓和嘴比脑子快:“为什么?”

“没人跟我玩呗。”她尽量轻快地答。

这下连卓和也不接着问了,大概谢端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冷场给圆回来,于是她用听上去很愉快的声调把以下的故事说了一遍。

她在三年级之前,也不是那么孤单的,班里有个小姑娘,家里教育程度低,身上还常有味儿。

但谢端不嫌弃她啊,不但不嫌弃,还特别顺着她,两个孤独的小女孩子,大多时候好的像一个人,但再好也难免磕碰,结果有一次不知为什么吵的沸反盈天,对方一着急,就对她吼了一句脏话,诸如我X你个不要脸的之类--总之小孩是不懂得的。

小小的谢端也急眼了,本能地跟着大声回了一句,你才不要脸!我才X你!

那会儿是放学,她妈妈每天来接她,刚走到廊上就听见这句。

谢端说,你们真应该看看当时我妈妈脸上的表情,呵呵。

她扔掉手里的包,向女儿扑了过去--是的,谢端用了“扑”这个动词。当时的她只觉得眼前一花,啪啪两耳光已经落到脸上,整张脸都麻了,还不敢哭。

周围所有人瞠目结舌,没有人见过温和秀气的李老师,动这样的脾气,下狠手,还是对她的心肝宝贝端端。

李芸把十岁的谢端一路拖到年级主任那里,两个男教工从她手里抢都抢不下来,一群人跟在后面劝,算了,李老师,还是孩子,算了。

年级主任看浩荡一批人涌过来,也惊的一时不知所措,李老师,你这是,你这是,做什么呀。

主任,真对不起,我女儿是个流氓,与其在你们这里受教育给你们抹黑,不如我带回家自己教。李芸不冷不热,不硬不软地回道,该要的效果,都在声调里了。

年级主任问清前因后果,叹口气对身边人说,把那个小孩带来,再把她们班主任给叫来。

李芸看主任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态度,神情缓和一些,终于得闲俯身低声对女儿道,端端,你为什么要妈妈这么失望?

谢端哗地大哭起来,哭得心都要掉了,她错了,她错了,她辜负所有人。

这件事的结局看上去是一场正和博弈,没人受到处分,有人重新受到保护。年轻的女班主任被年级主任训完,在班会上冷面孔宣布,以后谁再跟谢端同学打闹,对不起,我惟他是问。

从此以后包括她之前那个小朋友,再没有一个同学愿意接近她。

基本上,就是这样。

仿佛冷僻的童年就像个小玩意儿似的在胳肢她,谢端一边说还一边笑。

而我无地自容。

我以为我明白了她先前为什么会闹别扭,她的家庭,让酒这个词大概成了禁语。我想我竟然忘掉了,只顾惦念自己那一点小情爱,因为一个突发的奇想就把最好的闺蜜当假想敌,提防她,冷淡她,试探她,庄凝啊庄凝,换一个时间我都要被此刻的你寒碜死。

卓和和沈思博也都没有话了。

这时有轮轴声传来,我还在想心思,沈思博锐喊一声:“车!”

他本能地一扯我,只来及扯我。

脚踏车紧接着几乎贴谢端飞驰而过,她看着我们,它远去了,她惊愕的神情也没有退。这份惊愕表达的是这么个意思--我都这样了,还要拿我怎么样?

接着她慢慢地,又开始笑,小声说:“吓我一跳。”

语调虚弱,自弃,对生活再也无话可说的伶仃,她就站在咫尺之外,身后是热气腾腾的一个煎饼铺子。

我背后的沈思博似乎欲言又止,他气息不平稳。

我说:“端端,来。”

我脱开沈思博,用两只手抱住她胳膊。

她是谁,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同类推荐
  • 无边无际的早晨:李佩甫中短篇小说自选集

    无边无际的早晨:李佩甫中短篇小说自选集

    在肢解过的时间里,世间已已没有了绝对的真实。所谓的真实已是被人的视角篡改过、被人的记忆吞噬过的,那是一些被人们的记忆咀嚼后又被人的思想唾液粘起来的东西:可以说是亦真亦幻哪。文学就是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也可以说,文学是从这个世界里发出的声音。是来自灵魂的声音。很多年了,一直在这个亦真亦幻的世界作活儿,曾期望着能够种出一片“声音”来。天晃晃的,人也晃晃的。怎么说呢,百姓的儿子,想的也多是百姓们想的事体,并不求得到什么。只想认认真真地“种”下去。
  • 我愿意生活在这三个朝代

    我愿意生活在这三个朝代

    假如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生活在历史中的哪个朝代?恢弘的大汉?绚烂的大唐?静谧的大宋……如果说,历史有道门槛的话,任何人都不过是槛外痴人,企及遥望。拈起脚尖,伸头探望,总能于门缝问窥及些许的意境,宛若发现新大陆般,惊喜连连。现在,就在这窥望中,让我们的思绪走进另一个美妙的天地……
  • 旗袍

    旗袍

    凄凄惨惨的慰安妇,永不妥协的女记者;利欲熏心的商海,扑朔迷离的官场;小说荡气回肠的爱国情怀,作家冷酷而严峻的批判精神,让你在战场、商场、情场、官场的阅读体验中欲罢不能……本书试图通过满族贵胄后裔叶玉儿不幸沦为慰安妇的遭遇,揭露侵华日军的暴行。作品围绕一座曾经被日军作为慰安所的建筑展开官场、商场以及新闻媒体多方介入,体现民族精神、官员品质、个人欲望与情感的纠葛。展开了一幅很有广度的生活图景——当下的人和事。这都作品既包含着深刻的历史反恩,又寄寓着庄严的现实关怀。
  • 爱情广告

    爱情广告

    并不想教大家如何去爱,只想表达出我们对爱的态度。我们为爱做了很多,也做了很多自认为是出于爱。在"爱"与"做"的无限空间中,难道只有表面的虚荣、身体的刺激、条件的满足。令我们感到安全,对我们意义重大吗?我们何不尝试回到原点,找回简单的自己,珍视真实的自己,为你爱的人做出小小的举动,让我们感受到那种久违的勇敢和幸福。
  • 樱桃

    樱桃

    电影《樱桃》是旅日导演张加贝与近年来凭精湛演技赢得绝佳口碑的实力派演员苗圃的二度牵手之作。该影片采用纪实主义手法将其搬上银幕,由著名编剧鲍十撰写剧本,讲述了大山深处一个智障母亲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很多媒体被苗圃所扮演的母亲所感动,在观看影片的过程中不断落泪,并且表示,这是一部可以堪比《妈妈再爱我一次》的影片,非常值得推荐给一些80、90后的新人类看。
热门推荐
  • 我就是一俗人

    我就是一俗人

    一群富有青春气息,也没有家庭背景而且又刚刚毕业的几个大学们踏入社会后,通过在职场种种经历和情感的失败,从最初时学校的清涩到学会八面玲珑去应对自己的情感和职业生涯的经历与感悟。各自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自己的爱情和事业!
  • 重生之静若悠闲

    重生之静若悠闲

    记不起来到底生生死死多少年了,只记得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久到,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嗯,空间里所有东西都还在,也不枉我从古代到外星再到修仙里的东东都收刮了来~接下来,是要轮回到哪里.....唔,先睡觉先~~~TUT伦家是枚新手,望亲们表介意。。。。
  • 池樱千幻

    池樱千幻

    他,只是一个专注于生活的平凡人。平凡的同时却身怀强大的力量,行走于大地,时而行侠仗义,时而狡猾腹黑。身为一个自由者,他选择他的选择,霸气而不失温婉!平凡也自有平凡的伟大,在自己的世界里你就是主角!力量给予了他善恶是非,平凡给予了他平淡风云。池樱千幻,幻化的是众生百态!看池樱千幻,看不一样的平凡,看一看世界另一面的云卷云舒!
  • 挑战之剑

    挑战之剑

    一个来自地球的普通青年,一次意外,一把断剑,让他灵魂穿越到了异世界附身在一具死在天灾之下的少年尸体之上。侥幸逃过一劫的陆明却发现,这个大陆并不简单。这个世界上斗气魔法与仙侠武功并存,也是一个强者辈出的年代。作为一个东方城镇的小小少年,陆明,起于微末,却挑战天涯。
  • 吴世勋:你是我的

    吴世勋:你是我的

    女主:欧阳梦溪女配:郑秀妍,郑秀晶男主:吴世勋男配:吴亦凡,鹿晗,张艺兴【PS:文中还会粗现其他人物,作者大大最近患上懒癌,大家表介意,表介意】
  • 我曾爱过那样一个少年

    我曾爱过那样一个少年

    谢冉和夜晨烁在高中是人人羡慕的情侣,他很爱她,他们无论在哪儿都是人们谈论的对象,他给了他依靠,他是校草,她是校花,他们让所有人羡慕嫉妒恨,他们的那群朋友全很有义气,陪着他们度过了一生,谁知,或许老天爷太羡慕他们,不愿意让他们在一起,或许是他们那些年太叛逆,才会受到惩罚,后来,她所爱的男孩死了,她的陪伴又有了另一个人,他们曾经以为会在一起到永久,他们以为,她会嫁给他,谁知道爱情这个东西总是折磨人,。。。。。。
  • 雷帝武神

    雷帝武神

    你见识过雷霆的力量吗?如果你没见过,那你就不会知道,雷霆中所蕴含的无穷毁灭与生机之力,总会在每次碰撞后演绎到极致!雷域天才少年陈然,在被仇人袭杀,身死之后的数万年后。重生于下世界天源大陆魔鹰城小家族,陈家一名没有练武资质的普通弟子身上。恰逢家族巨变,可能随时消饵于家族剧斗中的少年横空崛起。雷霆是他的武器,助他洗刷耻辱。闪电是他的身形,让所有人铭记。从此横扫九天十地,独战天下群雄!我为雷帝武神!
  • 霸道王子不好惹:丫头,停步!

    霸道王子不好惹:丫头,停步!

    有木有搞错?就因误闯他的地盘,从此就跟他扯上了关系,还被坑得签了一个合同!居然让她一个千金大小姐当女佣?还不许违规,否则就得伺候他一辈子!端茶倒水喂饭,最过分的是还让她饲候洗澡!害得夏依依成为全校女生的眼中钉。唉,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为了低调,这么辛苦的隐瞒自己的身份,容易吗她。冷静,冷静……
  • 凤云九天

    凤云九天

    封子寒你是我的一切的一切,为什么你刚刚让我变高兴,自己却?魔化?
  • 你如热雪,从未妥协

    你如热雪,从未妥协

    我们一起牵手,手持爱与热情,和未来相遇!没有穿不透云层的阳光,没有无法到来的以后。世间所有的遇见,都值得珍藏。献给那些正用这份单薄的青春,触摸世界的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