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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醉梦生花

那胖子舒服的躺在一条五彩斑斓的巨大水蛭上面。怀中是一个有着绿色头发,眼睛大大的,萌萌的。尤其是胸前波涛汹涌,宛如乳牛。但下身是一条金色鱼尾巴的美人鱼。

水蛭坐骑,充其量不过二阶魔兽,爬行缓慢,防御力极差,还不容易饲养。此类坐骑都是十字军联盟炼金师们驯化的,发现难以挖掘出战斗力,就放弃了。但在一些贵族中很流行,无非就是稀有,拉风。

“啊哈!我的老朋友们。”胖子从水蛭上跳下来,一把抱住阿兰佩迪拉,又和克里斯蒂抱了下:“两位近来可好?”这胖子名叫皮特阿宾斯,外号白熊,以前也是阿兰佩迪拉的伙伴。因为得罪了苍穹圣域的高层,逃亡来到了赌城安息。

“白熊老弟,近几年不见,你可发福了。”阿兰佩迪拉亲热的搂着皮特阿宾斯的肩膀,逐一为他介绍了众人,边走边叙着闲话。贾森雅格好奇的摸了摸水蛭光滑的皮肤,对上面萌萌的美人鱼多看了几眼,一面走着一面皱着眉头思索什么。

塔克霍根凑了过来,上下打量了半天道:“别看她长得可爱,这是低级海族生物,智商就像小猫小狗似的。贵人们都喜欢养着玩。”

“我当然知道。”贾森雅格没好气道:“要是胆敢奴役高等海妖当玩物,安息城还不成水族馆了?”

贾森雅格的说法是有根据的,大陆上的高等生物,都不好惹,惊觉古城,原本没有“古”字,几百年前因为一名王子。不小心得罪了海妖族,结果整个城市被百米高的浪头连续拍打了三天三夜,地面上一座建筑也没有了。

所谓高等种族和低等种族间的差别,只在于他后面是不是有神抵在支持。

大陆普遍流行的是唯一神论,也就是人类,精灵,矮人,海妖族,甚至是龙族等,虽然所信仰的神名字不同,但据说是一位神的不同化身,也就是说神只有一位,所以高等种族间普遍相安无事,很少有冲突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紫目人信仰的所谓异能之神,不被大陆高等种族承认的伪神抵,就比较倒霉了。

高等种族的敌人,是恶魔领主。恶魔喜欢迷惑低等种族,在其中挑选出代言人,赋予力量成为恶魔领主,然后奴役整个种族。在有人类之前,精灵、矮人、海妖族,没少和恶魔领主战斗过。

恶魔不是唯一的,圣殿记载有名字的至少有三十多个,彼此之间也是矛盾重重,谁也不服谁。

贾森雅格与美人鱼萌萌的大眼睛对视着,十四跟手指来回抖动着,喃喃道:“我在想,她没有腿,应该怎么用呀?”

塔克霍根拍了他脑袋一下:“你笨呀,你看那嘴,那胸,不都可以么?”

贾森雅格恍然大悟,接着又皱眉道:“我听说海族的牙齿都是尖尖的,万一一口咬下去,怎么办?”

跟在后面的特斯林德也笑了:“可以带牙套呀!”

贾森雅格豁然开朗:“哎呀呀,没想到兄弟你也是此道中人,太好了,太好了。其实我觉得吧,墨犬人的少女毛茸茸的尾巴很可爱,但不如猫女族的皮肤光滑。说起猫女族,我就想起了兽人中的狐族,那才叫完美,面容娇美,身材火爆,又十分风骚。不过高等种族,需要你情我愿才可以……”

男人间见面,总是离不开酒和女人,胖子皮特阿宾斯将几人请到附近的调教坊,包了一个大房间:“几位,你们是阿兰大哥和克里斯蒂的朋友,也就是我朋友,今晚不醉不归,当然了,我劝各位别喝的太多,嘿嘿,下半夜的节目更加精彩,不是吹,这调教坊里。只要是人类,哪怕是什么红牌,任你们挑选,如果是非人类的亚人种,就有点囊中羞愧了。”

阿兰佩迪拉呵呵一笑道:“放心吧,白熊,我这几位兄弟,口味没那么重。哈哈,我说是吧?”

贾森雅格还在对白天见的美人鱼念念不忘,直到塔克霍根踢了他一脚,才悻悻道:“当然,当然。”

依曼躲在一边,他从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心中忐忑不安。暗中合计道,不如装作醉倒了,混过去算了。

几坛酒摆上,打开一坛酒,浓郁的酒香立刻充满了整个房间,胖子皮特阿宾斯不怀好意道:“诸位,这酒名为醉梦生花,入口清爽,喝多了。会醉,但不会醉倒,反而越来越有精神,而且,嘿嘿,容我卖个官司,克里斯蒂兄弟,你医术高明,对药物十分了解,闻闻这酒,有什么特别之处?”

克里斯蒂低头闻了闻,又用筷子点了一滴放到嘴里尝尝,赞叹道:“好酒呀,白熊兄弟你有心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用巨型地鞭虫的精华,加上藤壶蛎酿制而成,嘿嘿,这巨型地鞭虫雌虫和雄虫一生都在一起,做什么大家都知道,藤壶蛎更是了不起了。”

胖子皮特阿宾斯举起大拇指:“了不起,克里斯蒂兄弟医术越发高明了,大伙尽管喝,喝的越多,下半夜越是精力旺盛,生龙活虎,一夜十次郎都没有问题。”

依曼头一缩,这种酒原来还有此等作用。有侍者给依曼倒上一碗,第一轮酒,大伙第一碗都干了,依曼只觉得浑身火热,精神力竟然有些许提高,不过下身也有了变化。

阿兰佩迪拉边吃酒边道:“白熊老第,我这几位兄弟,都跟着我出生入死,如今饭碗丢了,正想找你商量下呢。”

胖子皮特阿宾斯唾了一口道:“那算什么饭碗呀,说的好听什么皇家伊甸园护卫,其实就是奴隶,还不如卖屁股的墨犬人呢,阿兰大哥其实你早就该出来了,你看兄弟现在,混的还不是很好,大哥你想做哪方面的,兄弟我在安息城混得也算是脸熟了,有问题你尽管提。”

阿兰佩迪拉长叹声道:“我就想做点来钱痛快的,冒点险也无所谓,赚够了钱就洗手不干,放弃异能,做平平安安的老百姓。”

胖子皮特阿宾斯低头合计了一会儿道:“如今还真有个营生,不知道大哥肯不肯做,咱这赌城安息,瘾君子可不再少数,那东西可需要大量呀,以前都是偷渡驱魔关,沿着死亡之地的边缘,向西进入野蛮人平原找货,如今末日黄昏把驱魔关毁掉了,东罗马帝国能工巧匠虽多,但没个三、五年。驱魔关是修不完的,圣殿将驱魔关的路都封死了。没法偷渡了。那东西的价格翻了番的往上涨。”

所谓的“那东西”是指猛犸的血液,猛犸老死后,血液不凝,年深日久变成一种绿色的矿物质,磨成粉末,用花羽鹦鹉的血液稀释后,注入到血液中,能产生一种飘飘然的快感,最受瘾君子的喜爱,花羽鹦鹉好找,不过猛犸只有死亡之地西面的野蛮人平原上有,猛犸的血液在野蛮人平原并不稀少,主要是路途遥远。

阿兰佩迪拉眉头微皱:“驱魔关不让过,只能翻越横岭山脉了,这可有点难度了。”

胖子皮特阿宾斯摇摇头道:“阿兰大哥。翻越横岭山脉还不算难,最主要是山脉那边的死亡之地,虽然是边缘,也是危机四伏,想找到原来的路太难了,现在普遍的做法是,从海路走,至上到死亡之地的后面,兽人生活的蛮草之地,那里有个港口米奈希尔港,还掌握在圣殿的手中,然后横穿蛮草之地到达野蛮人平原。”

阿兰佩迪拉暗暗计算道:“兄弟呀,不说蛮草之地有多凶险,单这一去一回,至少得大半年呀。”

“可不是么?”胖子皮特阿宾斯随和道:“现在猛犸血液翻了百倍不止,一些没钱没权的瘾君子不得不用天目猴的血液代替,效果差多了。”

阿兰佩迪拉很是犹豫,想了半天也没注意,看了看其他人,问道:“几位兄弟意下如何?”

“大哥,干了。”“兽人没什么了不起的,不怕。”贾森雅格和贾森雅格双双表示同意。

特斯林德招牌式的笑容挂在脸上:“富贵险中求,我觉得可以一试。”

阿兰佩迪拉却犹豫起来:“只是这风险也太大了,而且我们一趟也就能运回来百十来斤,那米奈希尔港是必经之地,圣殿对这个可是管的很严的,万一查出来没收货物不说,恐怕还要坐牢房。”

克里斯蒂凝思苦想一阵儿,他年纪较大,见识也广博,考虑事情更加周全,忽然想到了什么,俯在阿兰佩迪拉耳语一番,阿兰佩迪拉眉头立刻舒展开来,点头道:“如果是这样,冒险也值得了,好,说定了,干。”

胖子皮特阿宾斯喜道:“阿兰大哥豪气不减当年呀,至于本钱我包下了,大哥你不必客气,我只是出钱,兄弟几个都是去卖命,赚了钱,随意赏兄弟点就可以了。”

胖子皮特阿宾斯对阿兰佩迪拉很了解,一旦事成了,绝不会亏待他的。

几个人喝得痛快,一坛子醉梦生花酒很快就干了,接着上的酒,虽然也很不错,但差得远了,很显然,醉梦生花酒价格不菲。

其他人并没有在意,依然喝得痛快,依曼却在合计,醉梦生花酒不错呀,精神力竟然有提高,怎么才能再喝上呢?

包间的门“咣当”一声被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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