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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忆钱钟书(2)

钟书跟我讲,小时候大人哄他说,伯母抱来一个南瓜,成了精,就是他;他真有点儿怕自己是南瓜精。那时候他伯父已经去世,“南瓜精”是舅妈、姨妈等晚上坐在他伯母鸦片榻畔闲谈时逗他的,还正色嘱咐他切莫告诉他母亲。钟书也怀疑是哄他,可是真有点耽心。他自说混沌,恐怕是事实。这也是家人所谓“痴气”的表现之一。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辩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只当了两个星期的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也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前后颠倒了。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

钟书小时最喜欢玩“石屋里的和尚”。我听他讲得津津有味,以为是什么有趣的游戏;原来只是一人盘腿坐在帐子里,放下帐门,披着一条被单,就是“石屋里的和尚”。

我不懂那有什么好玩。他说好玩得很;晚上伯父伯母叫他早睡,他不肯,就玩“石屋里的和尚”,玩得很乐。所谓“玩”,不过是一个人盘腿坐着自言自语。这大概也算是“痴气”吧。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毕业了。钟韩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个痴头傻脑、没正经的孩子。伯父在世时,自愧没出息,深怕“坟上风水”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

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大茂盛,上首的细小萎弱。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

伯父一次私下化钱向理发店买了好几斤头发,叫一个佃户陪着,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去,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他对钟书说,要叫上首的树荣盛,“将来你做大总统。”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还不懂事,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别人讲过。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也惊奇自己居然有心眼为伯父保密。

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父母为他置备了行装,学费书费之外,还有零用钱。他就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他功课都还不错,只算术不行。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萝兰》等刊物姿意阅读。暑假他父亲归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轮船,转辗回家,假期已过了一半。他父亲回家第一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钟书忍笑向我形容他当时的窘况: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一人还在大厅上,挨了打又痛又羞,呜呜地哭。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他有时不按父亲教导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骈骊,倒也受到父亲赞许。他也开始学着作诗,只是并不请教父亲。

一九二七年桃坞中学停办,他和钟韩同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辅仁中学,钟书就经常有父亲管教,常为父亲代笔写信,由口授而代写,由代写信而代作文章。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一次他代父亲为乡下某大户作了一篇墓志铭。

那天午饭时,钟书的姆妈听见他父亲对他母亲称赞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风报信,当着他伯母对他说:“阿大啊,爹爹称赞你呢!说你文章做得好!”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也和姆妈一样高兴,所以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我常见钟书写客套信从不起草,提笔就写,八行笺上,几次抬头,写来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钟书说,那都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他额角上挨了不少“爆栗子”呢。

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秋季就到北京上学。他父亲收藏的“先儿家书”是那时候开始的。他父亲身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贴在本子上珍藏。信写得非常有趣,对老师、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包括写给我的),都由“回禄君”收集去了。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余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清华的回忆》,有一节提到钟书:“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据钟书告诉我,他上课也带笔记本,只是不作笔记,却在本子上乱画。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顿出气,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经常是名列第一的。一次偶有个不能解决的问题,钟书向他讲解了,他很感激,两人成了朋友,上课常同坐在最后一排。许君上课时注意一女同学,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班同学里颇为流传,钟书曾得意地拿给我看。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听钟书说起《许眼变化图》还忍不住大笑。

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每服一付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园画谱》,或印在《唐诗三百首》里的“诗中之画”。

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兴趣,只恨不善画。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临去遗臭图》(图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画很妙。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表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后来胡志德(TheodoreHuters)君来见,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Stuart打听来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

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

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

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和我父亲诗文上有同好,有许多共同的语言。钟书常和我父亲说些精致典雅的淘气话,相与笑乐。一次我父亲问我:“钟书常那么高兴吗?”“高兴”也正是钱家所谓“痴气”的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依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一九五七年春,“大鸣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诗选注》刚脱稿,因父病到湖北省亲,路上写了《赴鄂道中》五首绝句,现在引录三首:“晨书瞑写细评论,诗律伤严敢市恩。碧海掣鲸闲此手,祗教疏凿别清浑。”“奕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驻车清旷小徘徊,隐隐遥空蹍薄雷。脱叶犹飞风不定,啼鸠忽噤雨将来。”后两首寄寓他对当时情形的感受,前一首专指《宋诗选注》而说,点化杜甫和元好问的名句(“或看悲翠兰苕上,未掣鲸鱼碧海中”;“谁是诗中疏凿手,暂教泾渭各清浑”)。据我了解,他自信还有写作之才,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从此不但口“噤”,而且不兴此念了。《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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