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她以为,她可以没有朋友,有他就足够了。反正他爱她,理解她,也需要她。
人是很懒惰的动物,维持情谊是件又累又麻烦的事情,有一个人又是伴侣又是朋友不是很好吗?
可是直到今天,她才知道自己错了,错得厉害。
把自己的感情完完全全交给一个人真的太危险了,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虽然她是女金刚,她不怕蟑螂,能换灯泡,甚至自己能扛得动桶装矿泉水,而且在面对小三的时候她张牙舞爪,一副要把对方生吞活剥的样子。
但是,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她其实不堪一击。
从开门看到穿睡衣的孟晓婉那一刻,她的眼泪猝不及防就掉下来了。
刘越的出轨不是没有征兆的,他越来越频繁地加班,回到家就喊累,不愿意和她说话,有时候会直接让她闭嘴。
但是她的脾气根本不能忍受无视,于是罚他跪搓衣板,或者让他吃剩饭,再或者趁他睡觉的时候把他弄醒……
只是她也知道,这样做不过是相互折磨罢了。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刘越的心离她越来越远了,只是她一直自我麻痹,不肯承认。
孟晓婉是刘越的同事,刘越曾经请公司的人来家里吃过一次饭,孟晓婉还进厨房给洛桑琳打过下手,一口一个桑琳姐姐,叫得绝对清甜粘糯,娇俏可人。
当时洛桑琳的直觉就告诉她,这姑娘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所以,看见孟晓婉穿睡衣出现的时候,她其实没有太多惊讶,有的只是自我欺骗被戳穿的一种悲哀。
五年情谊,付诸一炬。
索性她还很年轻,二十五岁,什么都还可以重头再来。
虽然会很困难,但是她还有走下去的力气。
她是女金刚,没有那么容易被击垮的……
想到这里,她又看了一眼眼前的路……真的是太远了!
穆家人真是天杀的!
如果洛桑琳是在拍偶像剧的话,正常剧本应该会在她辛苦徒步的时候有帅哥来接她。
但是没有。
如果按照偶像剧的剧本发展的话,洛桑琳应该会有一个无比英俊的帅哥收留。
但是没有。
如果按照偶像剧的剧本发展的话,她至少应该遇到一个欣赏她的大贵人,让她转瞬之间变成一个牛逼的设计师。
但是也没有。
她一路艰难地回到市区,因为全身上下邋遢得不成样子甚至被人误会成流浪汉,甚至有好心的姑娘问她要不要去救助中心!
她义正言辞地声明:“我穿旧衣服只是因为我节俭,不是因为我穷!”
于是姑娘一脸看神经病的表情看着她……
为了证明给姑娘看自己真的有钱,洛桑琳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的钱包。她没有背包包的习惯,因为不怎么出门。
钱包里有一千块钱,本来她是想拿来报个烹饪班的,没想到这个时候却是救命稻草。
卡她也带了,但是刘越已经很精明地先她一步把银行卡挂失了。
洛桑琳只好一身疲惫地找了个小旅馆落脚,然后再从长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