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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学骑马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和雨晴奉吴克善之命在帐外等候。吴克善说,要给我们补一堂至关重要的课。徐徐和风轻拂着我的身体,我却毫无心情欣赏着这明媚风光。我纳闷着,这位“哥哥”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吴克善如约而至,身旁却多了两匹雄壮健硕的马。一匹棕马;一匹黑马。棕马身上浅棕色的鬃毛与高大的深棕色身躯相得益彰,更衬托出它的雄气豪迈。而黑马一身墨黑的皮肤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黑马在色泽层次上没有棕马那么丰富,略显干瘦。两匹马被吴克善牵着,不能畅快淋漓地驰聘草原,它的眼里没有了傲气,只能偶尔失意地眨巴着眼睛。

“你们两个来自未来的人,肯定不会骑马吧?骑马是你们的必修课。一来是为了掩饰你们的身份,二来你们学会了骑马,在这个时代便生活得更加得心应手了。”吴克善轻轻地抚摸着马儿的鬃毛,说道。

虽然在二十一世纪也有骑马这种运动,但大多数人都已习惯了以汽车代步,骑马只作为一种业余运动。我们从未涉猎过这项危险性极大的运动。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一天我们踏遍五湖四海要依靠这种运动啊。

虽然我深知,在古代,尤其是在科尔沁草原上,不会骑马就如同在二十一世纪没考驾驶证一样落伍,但面对这匹高大、野性未驯的牲畜,潜藏在我大脑里的“恐惧中枢”——杏仁体便不断地发出呼救的信号。照如今的形势看来,学骑马是势在必行的任务了,我只能强按下自己内心的恐惧,一步步地克服它、克服自己。

棕马的颜色看起来柔和一点,使人容易靠近。我把它让给了雨晴。自己要了黑马。

“骑马实在是一项非常危险的运动!”我在黑马的左前方,轻轻抚摸着它的鬃毛,向吴克善哀求着,却被马儿的一个簌抖吓得魂飞魄散。“坠马身亡事件比比皆是。”

顿时,那些恐怖新闻映入脑海:著名内蒙古马术运动员张河在调训马时受到外界干扰,马受了惊,与他一起摔倒,还压坏了他的腿;韩国运动员金亨七参加个人越野赛,在跨越第八个障碍时,马匹突然失去平衡,金亨七被马匹掀翻在地,整匹马砸在了他的头部,使他重创身亡;美国电影《超人》的主演克里斯托弗·里夫在参加马术比赛时摔伤了脖子,导致脖子以下的部位都瘫痪了;哈萨克斯坦运动员加林娜·多尔古申娜在参加广州亚运会现代五项-女子个人项目时,从马上摔下来……多不胜数的坠马受伤事件令我谈虎变色。

“如果因为害怕坠马就不骑马,岂不如同因咽废食?别害怕,这两匹都是经我一手训练出来的好马。如今先我骑上跑两圈给你们看。”

吴克善上了我的黑马,把鞭一扬:“驾。”马儿如鱼得水,在草原上飞速驰聘着,一洗方才的颓气。吴克善英气勃发地骑着马跑了两圈后,“吁!”一个帅气地落地,“你们看,不会很难吧。”

简简单单的两个回合确实让我们心里的恐惧减了一大半。

“而且,为了利于你们初学,我在马背上安了扶手马鞍,你们可以先骑上马,扶着扶手走一圈,熟悉一下马性。熟悉得差不多的时候,就改握缰绳,循序渐进。”吴克善耐心地为我们做着科学的计划和安排。

雨晴的胆子倒比我大多了,况且她老早就想学骑马了,如今倒如愿以偿了。在吴克善的扶助下上了马。

吴克善为雨晴调好马蹬、缰绳后,带着马儿走了两圈。

我一直趑趄不前,在背后看着他们在一片绿意中环绕着,多美的画面啊!被心上人如此体贴地保护着,我也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了雨晴此刻的幸福感。可惜,不懂风情的吴克善也许到此刻还不知道眼前这个女子倾心于他呢。

吴克善牵着雨晴的马回到原点后,见我仍踌躇不前,厉声道:“你忘了被捆在刑架上的滋味了?不学就跟我回帐里捆够五天五夜。做我们科尔沁的儿女,不能知难而退,懦弱怕事。”

这句话威吓力十足,差点没把我吓得肝胆俱裂。我心里也明白,他也是为了我好。我把嘴一噘,可怜巴巴地道:“好嘛,我听哥哥的话,学便是了。”

“上马。”吴克善轻轻地扶着我的身子上马。我坐稳了身子,双手紧紧握住马鞍上的扶手,双脚乖乖、地踩着马蹬,一步不敢移动。很快就能感觉到手心传出汗来。但已经来不及擦汗,吴克善就带着马儿缓缓地向前走了。

马儿在吴克善的牵引下非常温和,仿佛照顾到我的情绪,走得非常缓慢平稳,平复了我心里的不安。渐渐地,我紧握的双手微微松开了。

“害怕吗?”吴克善看看马背上的我,关切地问道。

“有哥哥在,我什么都不怕。”我卖乖道。

“渐渐便会适应了。”

不知不觉,第二圈也走完了,我的马也回到了原点,与雨晴的马儿并在了一块。吴克善立马退后了几步,“你们自己试试吧。”

我和雨晴缓缓地行走着第三圈。我已无暇关心雨晴骑得如何,只知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杏仁体的呼救中。别说控制马了,自己的身子在摇摇晃晃,就这么歪七扭八地信马由缰。

忽然耳边传来吴克善的声音,“身体微微向前倾,双手拉紧缰绳,两只腿夹紧马肚子,尽量与马儿融为一体就能保持平衡了。”转头一看,他已来到我身后。

我按吴克善的指导调整好骑姿。

“好!就是这样。”吴克善夸赞道。“抓紧了,准备好。驾——”吴克善一拍马屁股,马儿快步跑起来了。

正确的骑姿让我找到了平衡感。我信心满满地喊着:“驾——驾——”

骑马带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快感,我终于成为一名草原上合格的骑手了。

我轻轻地拍拍马儿的脖子,以示对它载我平安归来的感激与奖励。

“在我们那年代,人们出行已不用马匹,而是坐在有四个轮的车子里,以煤油发动,速度可比马快多了。一个时辰可以跑四百里呢!”说到这,还真怀念在那个年代坐着小车在高速公路上风驰电制的快感。

“一个时辰便可跑四百米?我想只有在《封神演义》里哪吒的风火轮才有这般神速呢!没想到,在你们那个年代能达到这种出神入化的境界,实在是出乎意外!”吴克善的眼神渐渐从迷茫转为憧憬,再转为遗憾。毕竟,这一生也无法见识到像风火轮这般的神物了。

为了转移吴克善的注意力,不让他在神伤,我决定把话题转到我的马上。“我想给我的马儿起个与众不同的名字。”

哥哥问:“什么名儿?”

我把脸一抬,道:“木牛流马。”

“木牛流马?”吴克善与雨晴异口同声地惊道。

我神气地点了一下头,以示确定。吴克善疑道:“那不是三国时期诸葛孔明发明的运军粮的机括吗?”

我由衷道:“对呀,读《三国演义》之时,我最钦佩诸葛孔明的智慧与胸襟了,更让我钦佩的,是诸葛孔明对妻子黄氏的深情厚爱,是我们每个女人都梦寐以求要得到的。因此,我也就爱屋及乌地喜欢上了他发明的‘木牛流马’了。”

吴克善赞许地轻轻拍着马儿,眼里带着笑意,道:“不错,这名儿起的,有思想,有个性。希望这匹马不负妹妹所望,能日行千里,矫健强壮吧。”

雨晴也凑趣道:“那我给我的马儿起名叫:‘宝马’好了。”

“怎么不叫‘奔驰’呢?”我轻轻抚了抚雨晴的马。

“‘宝马’更贴切一点,毕竟它是马不是车。”

吴克善对我们之间的谈话似懂非懂,却也不予深究,嘱咐道:“好了,今天就练到这吧。欲速则不达,一天练太多也不好。你们回去休息。这两匹马就送你们了。以后每天都要勤加练习,我会亲自监督。”

“是!”我们今天都大有收获,除了学会了骑马,还有幸目睹吴克善在马背上意气风发的马上雄姿。我想,即便没有照相机,这一幕也将永永远远地清晰地记录在雨晴的人脑摄像机里,永不删除、永不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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