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慢慢习惯了侯府里的平静生活。府里人口并不多,下人们都很安分规矩,几乎不用****多少心。闲下来了,我会拾起久搁的画笔画画,或者拿书来读。
幼年在家中,我一直跟着哥哥们念书,父亲不因为我是女孩而放弃对我的教育,更因为我自小聪慧,他还曾开玩笑地说我“狡黠多智”,若是男儿,往后必定让我做他的幕僚。因为启蒙得早,十岁为止我也读了不少,后来进了絮春楼,为了能陪那些公子哥清谈,也曾和书本相伴。然而那都不是正经学问,只是为了讨嫖客们欢心的小伎俩。
现在我又得了空,心中隐约觉得,该把遗落下的功课捡起来才是。好在这侯府里藏书颇多,甚至还有不少珍贵的孤本,岑烺爱书成癖,常常手不释卷,每日不管多忙,总要抽出时间来读书。我不敢去打搅他,只趁着岑烺不在家,偷偷去书房取来书读,这样子,总会让我想起幼年的时光:那时候我总躲着父亲,从他的书架上拿一些小孩子不该看的书。
然而很快,岑烺就发觉了我的举动,甚至能指出我究竟动了书架上的哪几本书。
“拿下来闻一闻,哪本书上有香味儿,就是你动过的。”他笑道。
我一时羞赧,大概是翻书的时候,不小心沾上了脂粉。
清荷在一旁,诧异道:“夫人读这么多书,难不成是想去赶考?”
岑烺被她逗得,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脸上滚烫,嗫嚅道:“爹爹提过的好些书,我都没来得及看,所以想看看,就怕看不懂……”
“没关系。就算是不赶考,多读些书也是好的。”他温和道,“有看不懂的只管来问我,我若答不上来,明儿个,把林钊请到家里来。”
我的脸更红了,林钊是太子的老师,文渊阁大学士,有名的博闻强记,连我父亲当年都视他为奇才。岑烺说得这么认真,倒像是把我当做这家中前程远大的孩子了。
而那之后,他来我住处就更勤了,刚开始不过三两日来一次,最近几乎每天都会过来,不管外出公务有多疲惫,晚间,岑烺都要过来问问我的情况,问我今天又做了什么,有什么高兴的事情。我能感觉得到,他越来越喜欢和我说话了。
我们两个的性格是如此相似,都喜欢美丽的事物,容易沉浸在美的感受中静思。比起出门去,参与到别人的热闹里,我们更愿意留在家中,倾听彼此的絮絮低语。我们会读彼此喜欢的书,会联诗以娱。这时候,清荷就悄悄在一旁,烛上一支“空潭春”,空潭春是极淡极清爽的一种香,通体晶莹,最最适宜在读书习字之时点燃。因为其味玄远空明,暗合“空潭泻春,古镜照神”之意,遂名“空潭春”。
冬日的晚间,岑烺守在我身旁,看我用簪花小楷,录下我俩联诗的诗作,墨香夹杂着淡淡的空潭春,那种沁人心脾的幽远清香,让我在很多年之后,都难以忘怀……
我喜欢听岑烺的声音,醇厚像上好的茶,我也钟情于他不经意的身影,那海波般清凛的身影,在我心中留下烙印。他望向我的那双眼睛,如阳光下的仲春海面,明澈闪亮。
因为岑烺这样护着我,我的性格也比刚进府那段时间开朗许多,那股紧张兮兮的拘谨也放下来了。闲暇时候,岑烺甚至会花一整个下午和我谈诗文,谈各种文史掌故,他是个博学多才的人,而我不光是听,也会参与其中讨论,有的时候甚至比他的话还多。聊到兴致浓烈,两个人都忘了晚餐,还得管家叫人来催促。清荷后来说,咱们侯爷府,这是要出两个千古大诗人么?
我和岑烺对笑不语。
那一日,我去书房取书,岑烺正和管家说着什么,见我进来,他忙招手让我过去。
“侯爷有什么事?”我好奇问。
他端起旁边一盏热茶,递给我:“来,尝尝这茶。”
我接过茶盏,喝了一口,细细品了半晌,竟吃惊不小。
“什么茶,能说出来么?”岑烺问我。
“这茶有些奇怪。”我迟疑道,“一定是好茶没错。但不像玉露、碧羽那些,香过了头。也不像南方的红越、银牙,过于绵淡柔软。此茶,茶汤醇香,自然馨芬却不刺激,底蕴含蓄厚重,须得再泡两次才真正出味……”
岑烺微笑起来,似乎面有得色,他瞧着我:“想到什么就直说好了。”
我踌躇半晌,才道:“这茶,比玉露那些佳茗还要好,到了这个等级,我再想不出来了,除非是翠翅,才有这个味道。”
不料岑烺抚掌大笑:“我就说,你必定尝得出来。”
我不由大惊失色!
翠翅这种茶叶,只有青州绫溪出产,而且只用雨前春茶的第一、二片嫩芽,然后用小帚精心炒制,炭火烘焙,茶叶颜色深青透翠,小巧可爱,叶尾微翘,丽如美玉,因此名唤“翠翅”。这种茶,每年由专管茶叶的督官送进宫来,因为质量太好,数量稀少,所以一年只产出五斤左右。
圣上嗜茶,这五斤翠翅是专供上用。既然是天子喝的茶,岑烺是从何处得来的?
“侯爷,这……”
他见我惊惶,便笑着安慰道:“不用怕。这的确是今年的翠翅,只不过圣上赏赐了两斤给太子,太子嘛,好东西从不独吞,总会给我留一点,所以我得了一斤。”
我这才放下心来,没想到连翠翅这种稀罕东西,太子都会分给岑烺。
旁边管家来旺,一脸吃惊道:“没想到夫人一口就尝出来了。夫人果真不同常人。”
我笑了笑:“家父爱茶,嘴也刁钻,连煮茶的下人都是经过训练才能动手。我自小跟在家父身边,喝惯了好茶,是以……”
我忽然,停住了。
一个娼妓出身的女子,幼年生活怎么可能如此奢华?我这才意识到这一点,不由紧张地看看岑烺。
他却全不以为意,笑道:“我与来旺打赌,赌你准能尝出来。果不其然。”
等来旺退下,我这才忧心忡忡道:“侯爷,我刚才说得太多了……”
“没有关系。”岑烺温和地说,“来旺不是多嘴的人,他在这家里几十年,可以信任。”
他又示意我走到他身边。
“梅若,这才是你该过的生活。”他凝神望着我,语气柔和,“你是一块玉,只不过不小心落在尘埃里。我想做的是把这尘埃擦去,还你本来面目。这府邸如今就是你的家,明白么?尽管放下心来吧。往后在这家中,不用再小心行事了。”
我闻听此言,眼眶一热,差点落下泪来。
渐渐的,我完全习惯了这平和的日子,卖笑的生涯已成回忆,因为岑烺的悉心呵护,我一点一滴捡起了过去的生活,那是被我丢弃了十年的人生。自小形成的习惯力量是可怕的,幼时被谆谆教导的礼仪规范,还有良好的品味,纷纷回到了我的身上。我像扔垃圾一样,迅速扔掉了自风月场里学来的不良习性,持续的阅读改善了我的语言风貌,我的谈吐也恢复到了最初在家中的水准,再加上岑烺潜移默化的影响,外人几乎想象不出,我是在勾栏院呆过十年的人。就连府里最为挑剔的大丫头、当年贴身服侍宁氏夫人的琉璃,在清荷面前也不得不承认,我选择衣服的眼光,以及布置房间的品味,“一点都不像个青楼女子,倒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那一次,琉璃从尘封的库房里,找出一匹嫩红的锦缎,锦缎颜色明灿动人,上面缠绣着独特的水纹,料子厚实密织,抚摸在手中柔滑如云,却无人识得这是什么材料。唯独我认出这是慕州的名品“脂锦”,慕州的丝织品天下闻名,其中慕州“脂锦”是最好的,但这种锦缎太珍贵,只供天家,寻常人家再有钱也不能买,百姓使用便是僭越。宁氏夫人是颐亲王的爱女,恐怕这匹脂锦,正是当年皇家赏赐得来的。
之所以我认得这脂锦,是因为年少时在家中见过,永嘉长公主当年嫁给了大学士郁子善的儿子,而郁子善正是我的外公。永嘉长公主和我母亲感情深厚,这锦缎也是她送给我母亲的。只可惜长公主年纪轻轻就过世了,我甚至没有见过她。
我一眼认出脂锦这件事,在侯府里引起了小小的风波,仆人们深感困惑,他们弄不懂缘故,却又不得不佩服我的见识。自那之后,琉璃就说,侯爷新娶的这位夫人,见识广,涵养也好,比那些名门闺秀还强一些。
而听见这些的我,则深深感激岑烺,是他把我从泥淖里捞了出来,洗刷干净我身上的污秽,是他给了我最大的尊重和最深的爱护,我才继而学会了尊重自己、珍视自己,不再把自己当做絮春楼里,一件卖笑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