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而我的克哥这几天在干什么?恐怕说出来会让所有人都觉得非常不协调——这个185的高个子帅气的男生,总是一有空就站在自己宽大的书桌前,身穿一件黑色泛白的旧旧的体恤,旁若无人地肆意挥毫。
但他并不像我在电视等一些场面见到的书法家那样铺开大大的、白白的宣纸,拿着很有气派地毛笔,而是将好端端的一张毛边纸裁得就像试卷那样大小,小家子气地稳稳地拿着他的小楷狼毫,仿佛唯恐有人随时要将笔从他的手中抢走一般谨慎握紧,他的小楷字就写在那张裁好的毛边纸上面:
临江仙。相思
梦忆楼台高锁,眼脸迷意湿垂。只留春眼驻眉时。落花光阴去,微雨寄思归。
记得断桥初见,两情一考分离。诗词留墨说相思,无闲偷二意,心自伴天黑。
这时的他,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眼神迷离,仿佛整个人不在这里,而是来到了一个我根本不可能及的地方。
他长叹一口气,将毛笔搁在笔架上,兀自坐在桌前的那把他喜欢的怀旧气息浓厚的仿明清的太师椅上。
我对诗词不是很有研究,但是这首词的意思,纵然是粗通文字的人都能够明眼看出。这不是表达他对一位女子的思念吗?那位女子是谁?竟然让他为她写一首词?而用创作古诗词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对方的情感,现在又有几人?
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我感觉眼前的他骨子里是个有点迂腐的老头。也许他身上流淌的血液,不是时尚的、青春的,而是儒雅的、文人的?
我忽然明白了,这个连我都被他勾起了十二万分的好奇的男生,为什么那么让女生着迷了。他如此神秘,不由你不被他所深深吸引。
有的人你与他待得久了,会觉得他在你面前就像一潭浅浅的池水,一眼可以见底。这样的人给你一种安全感外,在踏实的背后,其实你是会慢慢厌倦的。
而他,却又是这样的一种人:你与他越熟悉,其实越感到陌生。而心理微感不确定的背后,你反而增加了一种深深的好奇。这种好奇会使你对他入迷,你会请不自禁地被他所虏获,不断增生出无穷的探究的乐趣。
我现在正是属于后者。
看着他挥毫,我在暗暗佩服的同时,更多的是惊讶。看他用毛笔写字的姿势,就好像这是他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动作;而他创作时身穿一套藏青色长衫,俨然一位儒雅的古代文人,这更让我暗暗吃惊;他信手用毛笔写来的这首词,已经使得我的惊奇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我发现我的大脑有点不够用。在眼神迷离的他面前,其实我已经不是百思不得其解,而是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此时何年、他是何人、我又为谁!
“我说老兄,你不会错以为自己是古人吧?”我终于慢慢回过神来,几乎就要伸手摸他的额头。
刚才还呆呆地坐着的他,听到我这么一说,也仿佛被我的话唤醒了:
“哦,哦,没……没有,我人生就喜欢写写诗词、练练书法!哦,还有一个特殊的爱好连我爹妈都想不到,你看——”
他干脆地一下站起来,用手拉开了他的单人床一侧的单人衣柜。
这下,我的惊奇一下子达到了极致:整整一个衣柜上挂着的,不是他日常穿的运动衣裤,而是各种式样的长衫、唐装!有的是灰青色的,有的是白色的,有的质地一看就是上好的丝绸,还有的是香云纱的……这些古色古香的衣服,一看就是被人精心珍藏着,它们无一例外地没有一丝褶皱,完好无损地用棉质的布包裹着的手感很好的布衣架挂着,每一件衣服就仿佛是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可都是我这几年一件一件淘来后珍藏的哦!你是除了我的父母之外,见到它们的第一人!”
我看看他身上的那件藏青色的长衫,再看看他满橱收藏的唐装汉服,视线又移到他英俊帅气的脸上,我好像有点明白了,原来他是一个有着自己独特癖好的人,而且这个癖好弥时已久,并且深入骨髓。他爱上传统文化已经爱到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我只能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