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二月黄鹂飞上林:歌迷小姐
“她孤独地走出校门,走到公车站等车,看起来十分难过……我和她搭同一班公车……”
邓丽君于1965年正式出道,从此往来于电台、歌厅之间演唱,赚取了比父亲多几倍的收入(其时邓丽君在东方歌厅驻唱,一次酬劳是1000至2000元,几乎是当时一般人一个月的花费),为清贫的家庭贴补家用。她的弟弟在回忆她这一段时间时充满了感谢和伤感。对于年轻的邓丽君来说,休息时间总是太少,常常一个晚上要赶多个场。她从少女时期就成了家庭的经济支柱,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1966年,金陵女中因邓丽君不能顾及学业,要求她在读书与唱歌之间选择其一,当时的邓父认为学校是多管闲事,与校方不能达成妥协,最终,邓丽君从学校辍学,结束了义务教育。同年参加金马奖唱片公司歌唱比赛,以一曲《采红菱》获得冠军。
1967年,邓丽君告别学校,转而加入宇宙唱片公司,以14岁年龄,正式出道当了歌手,邓妈妈遂护女于左右。
童年时,邓丽君在芦洲小学上学,班上的同学十之八九都是本省人,一个班通常只有一两个像她这样的外省人或者外省第二代。芦洲当地人大多姓李,但邓丽君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孤立,她经常用半生不熟的闽南话与同学们一起嬉闹,也经常打着赤脚和他们一起挖芋头。
邓丽君在七重天歌厅演出,穿着花衣,提着篮子,不胜羞涩,表演一个村姑。从邓丽君第一次登台起,邓妈妈就拎着化妆箱,紧伴着女儿。无论什么恶劣的演出场所,都跟进跟出,风雨无阻,母女俩相依为命,到处奔波跑码头。邓丽君才华出众,所到之处均博得满堂喝彩。于是,邓爸爸计划让她走上专业歌手之路,便开始带着她走唱四处,推销表演,充当她的经纪人。当时,台湾的歌坛尚未走上正轨,歌手的社会地位还很低微,对女性歌手更是轻蔑,这些意味着邓丽君没有少女时代。年幼的邓丽君就和绯闻纠缠不清,诸如怀孕、堕胎、未婚生子等恶毒谣言不绝于耳。但她的生存武器就是歌唱才能,她以实力粉碎了各种不实的谣言。她在15岁时就灌制了七张以上的唱片,她几乎平均每个月都推出新的唱片。她自幼便勇于挑战变幻多端的音乐领域,举凡民谣、流行歌曲、拉丁、摇滚等都得心应手。她聪慧努力,中、英文歌都能朗朗上口。她的歌声柔美,抑扬有致,具有绝佳的歌唱实力。
从此邓丽君与母亲辗转于台北各大歌厅献唱,不论风雨昼夜,莺吟燕舞,有时竟要一夜连赶六场,而演唱带来的收入渐渐成为七口之家的经济支柱。她的这种赶场的经历,也是许多“外省第二代”女孩子的经历,贫穷与孤独萦绕着这些外省人。不同的是,邓丽君是真实地爱着唱歌,爱着舞台上的灯光和最后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