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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一间制鞋工厂以同业合作的方式来经营,一开始,他惊讶地发现这里的作业员全以为他是瑞典人,而且,尽管他听得懂这些人的语言,但如果他用正常的速度说话,没有人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他虽然觉得有趣,却仍然有些不愉快,因为我祖父虽然是瑞典人,但我的父亲是道地的挪威人;况且对他而言,排在最重要的挪威劳工联合会成立纪念之后的,便是跨越格林岛的南森滑冰日,以及卢亚·阿曼德森辉煌的南极探险。接下来,他注意到员工餐厅会在午餐时间推出啤酒和苏打汽水的降价促销,大伙儿老爱窝在这里玩掷骰子游戏。可是他觉得最有趣而且最具异国特色的——尽管他不认为生产力会因此提高——是工厂会在工作时间播放音乐,而且作业员在每天换班之前都必须做十分钟的体操。这两者他都喜欢,也很欣赏工厂这样的经营方式:让员工也可能拥有自己的店面。也就是这个鞋工厂提供优质的鞋子给员工,之后员工可以在国内买下自己的店面,而且店里卖的产品绝非市场上来源不详的劣级品。再者,他也喜欢那个在第一个礼拜负责照顾他的女孩,她是工厂副理的女儿。他在抵达工厂的第二天,在办公室里见到了她,她就坐在办公桌后面。这名秘书有着一头柔顺又亮丽的金发,讲起电话很有效率,他的目光简直离不开她在空中比划的左手,当她抬起头说出让他以为听到了天籁的丹麦文时,他就已经陷了进去。她的父亲——也就是工厂副理——曾经只是作业员,后来就是靠着辛勤工作,一路爬升到领班的地位。几天之后,父亲认为自己只要努力不懈,继续学习,天下绝对没有他办不到的事。他以前不是没有这种想法,事实上,他一向这么想,但是眼见时间越来越有限,他明白:如果要做,就要立刻去做。

而他也的确做了一番表现,让人认为他将来一定能发挥特长,他整个人更因此而显得容光焕发。这一切,副理的女儿立刻看出来了。他在工厂的那个星期,她一直在注意他,当他继续到下一间鞋厂见习的时候,她也和他保持联络。

“我从不放弃。”他在门口严肃地说,“我不是那种人。”接着他用独有的腼腆方式笑了,她也从来没怀疑过他的话。两个礼拜之后,他们秘密订婚,当他返乡时,她承诺会尽快到挪威,来看看他究竟为什么能如此神采飞扬。

后来,她依约来到挪威,看见灰色的岩石和沉闷的云杉,一切仿佛突然缩了水,全挤在窄窄的峡湾之间,而且森林还遮去了阳光。她去看了他位在爱恩巴克街一号独居的小房间,房里放了他买的许多挪威伟大作家的著作,以及一些可能带来灵感的书籍,但是他一直没看,而这些书上早已布满了灰尘,让她连书名都看不出来。他住处楼上是浸信会的聚会堂,他父亲在这里以长老的身份看护自己的家人以及寥寥可数的工作人员,这些人的灵魂都已经得到了救赎。她走到屋外看着寒酸的城市,这地方一点也比不上哥本哈根,没有运河,也没有镀了金顶的建筑物,没有宽敞的广场和公园,没有恢弘慑人的气势。她看出他对于这一切怀抱着稚气的骄傲,一颗心顿时从夏日坠到了零度之下。于是她开始查看火车时刻表和渡船路线图。我猜,她应该会套用那个年代二流电影中常用的老台词,说:“抱歉啦,小伙子,这样是行不通的。”或是任何能带来同样效果的说词。在短短几天的逗留之后,她没有大肆声张便匆匆离开,在没有引起太多注意的情况下,又回到了堂皇城市的副理身边。

当天晚上,父亲失踪了。当晚本来有一场家庭聚会,所有的兄弟姊妹要带着他们的配偶出席,来向丹麦籍未婚妻致意,因为这桩婚事已经不再是秘密。大伙儿都想看三十七岁的法兰克·杨森终于冲向终点线的这一刻。但是她没有出现。他同样没出现,而且在第二天也没有去工作。这件事引发了骚动,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没人记得自己上次看到他是什么时候。这样过了一天,大家开始担心,于是开始去找人。他们先从朋友、拳击手、参加过一九三六年柏林奥运的足球队员——尽管他经过长期的训练之后仍然没有出赛——以及他在布莱恩男子合唱团的熟人着手,但是他没和这些人在一起。接着大家到他偶尔会去喝点姜汁汽水、串串门子的咖啡馆,尽管没有人曾经看过他喝醉酒,但他们害怕他可能破例。最后,家人组成了一支搜索队进入欧斯特玛森林找人。搜索行动持续了三天,当时风雨交加,仿佛末日将至,但是加入搜寻的人不减反增:除了鞋匠和越野滑雪的好手,传教士和合唱团成员之外,还有一两个手臂壮如树干的摔跤选手也威风凛凛地加入了搜索队。这些人自行分组,将森林划分为好几块区域,一路经过湖泊和山丘,在迂回的山路上上下下,没有放过小鹿和麋鹿踩出来的蜿蜒小道。在那些个夜里,大家穿着还在滴水的衣服挤在聚会堂里,把地图摊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删除已经踏过的区域,接着在第二天早上搭乘货车回到森林边咖啡馆的停车场,再次走进森林。他们在滂沱雨中吆喝呼喊,以浑厚的嗓音唱着歌,然而雨势太大,他们的声音随着雨水一同落地。这些人彼此交换了眼神,一边猛摇头,防水帽上的水花喷溅,他们沮丧地甩着手,湿答答的雨衣在树干之间闪闪发光,一伙人几乎打算放弃。

然而在第三天的夜晚降临之前,夕阳穿透了暗灰色的云层,一道光线斜斜地照亮了林间一座简陋的小屋,搜索队中的浸信会教友认为这是个好征兆,于是朝小屋接近。他就在里面,躺在小床上像是睡死了一样,手上握着丹麦未婚妻的照片。他四天没吃东西,衣服破破烂烂,脸上到处是被自己抓伤的痕迹。当大家叫醒他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记得这几天的遭遇。

“裁判数到十了吗?”他问道。站在小屋里的几个男人抬起湿透的手拍打自己的脸孔,彼此对望,担心情况不妙。终究,他还是撑了过来,却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

几个月后他接到一封信,信中写道他在丹麦的贾特兰有个孩子,前一年秋天,孩子的母亲和他在工厂附近的咖啡馆相遇,但之后便没了音讯。他并非不记得她,而是那件事比较像是一场梦。他在某个夜晚带她回到了邦恩峡湾的小屋,当时雪花纷飞,扫过了墙角和湖面,但是屋里好暖,那个夜也好暖,当他在第二天早上醒过来时,女人已经离开,雪也停了,而自此之后,他再也没见到她。之后,她从奥斯陆搭船过来,没过几天,他们并肩站在教堂里。走出教堂以后,他们和兄弟姊妹一起在人行道上站了一下,他放声大笑,说:“这下子,可不就被牢牢钉在人世间的十字架上了。”

我现在不太确定哪些部分是淑甘婶婶告诉我的,哪些又是我自己编出来的故事,但是当我躺在被窝里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看的时候,心里最没办法相信的是:他怎么可能如此热情,怎么可能会有这等深沉的绝望,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表现?如果他在世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些事,情况会不会有所不同?

“绝对会,”我大声说,“一定会大大不同。”我知道这是事实,而且,不管我怎么做或怎么说,都不能让时间停止转动或让时光倒流,来缓和这个差别。这时候,门铃响了。我静静地躺着听。门铃没继续响,但是我很确定有人站在门外等待。既然我已经听到,就没办法故意不去理会,而且,来者可能是住在三楼的库德族人,谁知道他是不是有需要帮忙,说不定楼梯间的大门锁住,他又没带钥匙站在门外等。我起床穿上裤子,走到走廊上开门。葛林德太太站在门外。她的头发全湿了。她把儿子抱在怀里,孩子身上裹着一条毛毯,头往后仰,他睡着了。他的脸上有闪闪发光的水珠,这会儿,他看起来倒不怎么有颐指气使的主宰者架势。

“嗨。”我说。她没有回应。我像个白痴般的站着看她,她紧咬着下唇,眼神穿透了我,怀里还抱着重量不轻的孩子。我说:“要不要我帮忙抱抱他?”

她摇摇头。接着我拉开门,说:“那么,请进。”

她没有犹豫,直接从我身边走过去,这几乎让我开始害怕。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承受这件事。好久了——事实上,已经有两年了——没有任何我以这种方式认识的女人进来过公寓,我不记得该怎么表现出应有的规范,再加上有孩子在场,整个情况显得莫名的亲昵,几乎像是一个家庭。我不晓得自己还想不想再要一个家庭。这太冒险了。我关上门,跟着她走进客厅,说:“你可以把他放在沙发上。”

她听到我的话,轻手轻脚地把孩子放在沙发上,拉起毛毯紧紧包住他的身体,他仍然沉沉地睡着。她慢慢挺直了腰,脱掉外套挂在椅背上,接着转过身,歪着头伸手梳理头发,说:“我不能把他一个人丢下。”

“当然不行。”我说。

“你为什么不接电话?”她没戴眼镜也没偷窥,怎么会知道我在家可以接听电话?

“你戴隐形眼镜吗?”尽管我没开灯,但仍然清楚看见她的脸红了起来,她轻点头。我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接电话。好多人打电话来,电话老是响个不停。”其实,这并非百分之百的实情,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原因。

“不过,你站在这里倒是很明显,因为人行道上的灯光很亮。”她说,从进屋以来第一次露出微笑,这下子轮到我脸红。还有多少人看到了我这个F号楼梯间旁边的裸男?她朝我走了几步,抬起手轻轻地放在我胸口。

“你看起来很不错。”她说着,又更往前了,一边轻柔地把头贴着她放在我胸口的手背上,然后说:“我打算冒险一试。”她的头发搔着我的胸口,嘴角让我心痒,我很清楚自己单穿着一件长裤站在这个地方,而且我们的身边一片漆黑,只有沙发上的男孩轻轻地呼吸;我小心地伸手环住她的肩膀,这不算承诺。

“我知道,”我说,“你很勇敢。”

“你昨天晚上也很勇敢。”

“那不一样。昨晚我又冷又不舒服,神志不清。说不定我现在还是一样。我不知道。昨天晚上好比是一段长假。”

“是这样吗?”她说。

“对,”我说,“可以说,从昨晚开始,发生了好多事。”我感觉到她全身僵硬。她推开我,我赶紧收紧放在她肩膀上的手,然后说:“下午你在医院为什么要看表?”

我手臂下的身子柔软了些,她笑了,笑声很低沉。

“真好笑。我看到你站在医院入口,于是想:我是不是有时间走过去找他一下?我只想看看你的脸,所以本能地看了手表一下。我甚至没看清楚当时是几点钟。真蠢,我们手上还有个人等着急救呢。”

“那时候是四点半。”我说,“那个病患还好吗?”

“他在到医院的路上就过世了。因为浓雾的关系,他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前胸撞击方向盘。”

对此,我实在没什么话好说,而且我真的什么也不想说,于是我继续站着,手臂仍然紧紧环住她的肩膀。她的肩膀很不错,很适合我这个不太高的男人。一切近乎完美。我感觉到她把脸颊贴在我的颈子边,整个人放松了下来,她的气息搔得我发痒,头发也一样,我站着等待那个能够推我一把的感觉出现,因为发球权在我,我知道下一步会走到哪里,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但是这个感觉并没有出现。我不晓得哪里出了错。可能是沙发上的男孩。

“你为什么不问我怎么会在医院里?”我说。

“因为我知道。我去查了。”她含糊地说。

我懂了。她查到了,所以她知道我稍早为什么会到医院去,她要为我送来一个安慰的拥抱。但是她没有,她保持原来的姿势,静静地站着,只是把气呼在我的脖子上,她来这里不是为了安慰我,而是要收下她应该要得到的,我完全支持她这个想法,如果事情不赶快发生,我们这样站着也撑不了几秒钟。突然间,我想起《希腊左巴》,在电影当中,安东尼·昆对着英国佬爱伦·贝兹破口大骂,因为英国佬成功地虏获了一名骄傲寡妇的心,而她当初之所以会给他机会,是因为他与别人不同。但是这段感情发展到了关键时刻,英国佬却没有勇气走进寡妇为他敞开的大门,这对她的打击太大,最后还赔上了性命。

我微微弯着身子,一手撑着她的背,一手放在她膝盖的后面,一把将她横抱了起来。她环着我的脖子咯咯发笑。

“你到底在干什么?”

“我是左巴。”我说。

“什么?”她问道,但是我没有回答。我抱着葛林德太太穿过房间,心里想:让大脑采取第一步行动。走向房间时,我怀里的重量拉扯着我的胃部深处,接着,感觉来了。我大笑,大声说:“左巴来了,让路,大家让让。”我轻轻地将她放在床上——完全依照计划行事,这仿佛一部我们两个人都赞不绝口的烂电影——不过我要说,《希腊左巴》绝对不是烂片。我拂开她的头发,尽可能温柔地脱掉她的衣服,她说:“你不必这么绅士。”我回答:“喔,但是我一定要。”她的外衣下还有几件她不可能每天晚上都穿的衣物,毫无疑问,这一定是为我准备的。这让我紧张,甚至难过,因为她的的确确是冒了险来尝试,但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接受。而她抱着男孩经过了社区的许多扇窗口来到这里,她的肌肤上覆着这些衣物——或者说,无法蔽体的衣物——她这时注意到我的目光,不禁红了脸,咬着下唇不愿意直视我的双眼,而且几乎有些生气。接着,我跪着将双手放在她的膝盖上,我觉得有个东西哽住了我的喉头。如果要说这和昨晚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今晚更美好。天哪!事后,她静静地躺着聆听客厅是否有动静,但客厅一样也很安静,男孩还在睡。她转过头来,脸孔依然炽热,说:“说些你父亲的事。”

“没别的事好说了。”

“没有了吗?”

“没有。”

“我一定错过了什么。”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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