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声音叮铃作响。我醒过来,按掉闹钟,但声音没有停歇。我在黑暗中摸索电话,找到之后,也只听到播号声。声音又响了,原来是门铃。我打开床头灯看时间。现在不是早上六点,而是凌晨一点。我套上牛仔裤和T恤,到门口开门。外面连个人影也没有,于是我打着赤脚穿过外面的走廊,经过信箱前面,接着才看到住在三楼的库德族一家人顶着寒风站在玻璃门外。这家人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小男孩静静地哭泣。孩子的母亲瞪着空地看,头巾低低地盖住前额,外面虽然昏暗,但是在街坊建筑楼梯间的光线下,我仍然可以分辨出头巾上印着蓝色和黄色的花朵。这家人的父亲留着一把大胡子,脸颊上有道淌血的伤口,他露出微笑,指了指门锁。他约莫和我同年,有可能稍微年长些。我走到门边拉开门,等这一家人全进到里面,才又锁上门。他和我握手,向我道谢。我指着他的脸颊,尽量想表示关心,但是他摇摇头再次微笑。没必要担心,可不是吗?他灰外套下方的白衬衫领口有血迹,看起来就像电影情景一样戏剧化。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完全能感受到这只手的力量。他再次道谢,然后指着我的光脚丫。地板又冰又冷,我的脚趾全蜷了起来。他挂着微笑将我推回我家门口,然后伸开双手护着家人,温柔又坚定地带他们上楼,一边用我听不懂的语言急切地低声说话。小男孩还在哭,他们来这里不过才几个星期的时间,但是他已经学会了怎么说“谢谢”。显然,这句话绝对会派上用场。我只晓得他们来自伊拉克北边。
我留在楼梯间里,听着他说话的声音和一家人往上爬的脚步声慢慢远离。我大可开口邀请,要他在孩子上床后到我家里坐坐,看他想喝点酒或是碍于回教徒的戒律宁可来杯热可可都好,然后我们可以谈谈家庭带来的沉重压力,要不然,拿海珊当话题也可以,随他高兴。也许他会说德文,我也会点德文,懂这种语言的人比大家想象的来得多。但是,在两层楼上方的门砰一声关上之前,我只听到男孩响亮的哭声。脱离陌生人的视线范围之后,孩子再也压抑不住,放声大哭了。我单薄T恤下的弹性绷带又紧又不舒服,让我无法控制地颤抖。
我没染上肺癌,只是断了两根肋骨。一直到离开市中心回到家,弯腰驼背地经过走廊上的镜子前面,我才看到自己的黑眼圈。在车站搭火车和巴士的乘客一定全看见了,那些认识我、天天和我打招呼的人也看到了,只有我自己不晓得。原本分散在身体各部位的疼痛全揪成了一团,我实在分不清哪处比较严重。我头昏脑涨,在床上躺了几天几夜之后,既挣扎地想要呼吸又想寻死,这番晕眩迫使我打电话给医生,想要弄清楚在我暂时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发生过什么事。
这会儿,我回到公寓里关上大门。家里只有我卧室的床头灯是亮着的。我进到卧室里,套上父亲的毛衣,他这些毛衣都已经洗得很旧了,软软的,摸起来很舒服,我又穿上袜子,接着才关掉床头灯,穿过漆黑的走廊来到客厅,伸手打开书桌上的灯。我独居之后,立刻将书桌搬进了客厅里。桌上摆了两本百来页的手稿,灰尘覆盖在最上面的一张纸上。“新书”正在进行,只不过蒙了一层灰。我找来廉价的备用老花眼镜,启动老旧的苹果电脑,进入我目前常用的程式开启新档案。我开始写:
“十一月初。时间是九点钟。山雀撞上窗台。有时候,这些鸟儿在碰撞后会摇摇晃晃地飞开,有些时候则掉到地上,在刚落下的雪地上挣扎,然后才振翅飞行。我不知道它们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看着窗外的树林,远方湖边的树梢有个红色的小点。风越来越大,水面上的粼粼波光隐隐可见。”
我把自己写进有可能出现的未来当中,接着我得马上想象一处截然不同的场景,我喜欢这样做,因为如果换成在这里,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节。我又听到铃声了。我探头看走廊尽头的门,但是这次响的是电话。几乎凌晨两点了。来电的是哥哥。他比我年长三岁,是一家建筑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收入优渥。
“嗨。”他说。
“你知道现在几点钟吗?”我说,“今天是星期二,该死了,或者我该说星期二刚结束。难道你明天不必工作?”
“嗨。”他又说了。
“嗨。你喝醉了吗?”
“不太醉,还不太醉。我想,我要离婚了。”
“好家伙!欢迎加入这个行列。兰蒂知道吗?”
“最清楚这件事的人就是她。她还没告诉我,但那是迟早的问题。她不在家,这里只有我一个人。”
“唉,说真的。我们是谁开始留长头发的?是我。谁先剪掉?也是我。是我把******的海报贴在墙上,把它揭下来的人还是我。我比你早喜欢上鲍勃·迪伦,先迷上歌剧,先开始听史帝夫·福尔伯[6]、史密斯合唱团[7]和比利·布拉格[8]的音乐,当年我就说肯·洛区[9]会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看看你,现在除了他之外,其他人的电影你都不屑一顾。我比你早读《比利小英雄》[10]和《凯旋门》[11],我还不到喝酒年龄就私自去买苹果烈酒,在一九七三年,这种酒一瓶要价超过两百克朗!我比你早参加反越战的示威活动,等你加入的时候,战争几乎都打完了。我抢在你之前结婚,比你早离婚。你的孩子之所以会比我的早三天出生,是因为我用保险套的历史比你久。话说回来,说不定你根本没用过保险套。真见鬼了,你比我早三年出生,经验总该比我丰富。你可以重新开始画图,这只有你会。”
“简直胡说八道,我可以列出比你更长的名单来。而且再怎么说,我和老爸相处的时间都比你久。”
“为什么要挑这个时候提起他?天哪,老爸。为什么你非得说老爸?难道你不喊他爸爸了吗?我们以前都这样叫的。”
“你以前是一直喊他爸爸没错。”
“喔,没有,我没有。”
“听我说,亚尔维。你记不记得我们到哥本哈根,和消防人员、警察、心理科医师和神职人员一起把花环放流大海,事情结束以后,我们还去找哈劳尔,向他借来那辆蓝色的厢型车,开到威特维收拾公寓里的东西。接着我们到戈登堡,打算载着那些不知为何得搬迁的东西最后一次搭乘渡船,结果我们太累,启程不到一小时就坐在车子里睡着,只好在路边旅馆稍作停留。我们坐在户外的长椅上,当时我问你是否觉得自己愧对老爸。你虽然筋疲力尽,但听到我的问题之后,还是几乎从长椅上跌下来。”
“你在胡说什么?我可没跌下来。我以为我们要谈离婚这件事。”
“我是在谈离婚没错。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别说教了,该死,我完全知道离婚是怎么一回事。”
“对,很好。”他说完立刻挂断电话。我拿着电话呆坐,接着也挂掉话筒。夜晚又恢复了原有的宁静。走廊上漆黑一片,外头也一样,只剩下邻近建筑窗口的一盏灯。那是葛林德太太的公寓。街坊邻居都说她有一副望远镜,这说不定是真的,我对她一无所知,但除非她拿的是军用望远镜——这点我实在很难相信,否则现在也派不上用场。我回到荧幕,阅读上面的文字:“水面上的粼粼波光隐隐可见。”这是我写的吗?
父亲七十五岁生日时我没有发表感言。我不反对致词,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该说话,我们家不时兴致词。生日也是如此,我们不会借此证明感情,从来都不会在用餐时起立,向自家人致意。唯一的例外是去年母亲六十岁生日的当天,我代表所有的兄弟朗诵一首长诗献给她。我感到她很喜欢,而且她可能觉得这像是分得了某种红利,因为他们长期支持劳工党,几乎是一辈子的忠实党员,因此我们也应该享受更富足的生活。这篇长诗很美,尽管我不可能因此得到诺贝尔文学奖,但是我仍然很满意。然而在父亲七十五岁的生日时,我发现她坐在餐桌的另一头盯着我看。晚餐进行得很顺利,我只期待能安安静静地继续下去,于是我直视她的目光,随后才了解她正等着听我为父亲说些话,我从她的表情中看得出来,她衷心想知道我这回想出了什么好点子。
我什么点子都没有,也没办法起身即兴致词。我实在无话可说,于是转头看向坐在桌边的其他几个人,包括当时还在世的两个弟弟,以及所有的孩子和叔伯姑婶,大家全都看着我。唯一没有盯着我看的人,是我父亲。餐桌边瞬时一片寂静。
我起身穿过走廊,拉开通往楼梯间的门聆听着。然后,我往前走了几步,靠着扶手抬头看。什么声音也没有。此时已经是半夜,但说不定会有人一动也不动地站在上面。我静静地清了清喉咙,没想到声音不但响亮,还有回音。这真尴尬。我回到阴暗的走廊上,关上家门。我卧室旁的两个房间现在都没人住,但是房门开着,房里同样一片漆黑。不久之前,女儿还睡在里面,灯光照在她的脸上,黄色的光线渗入她的眼皮下方,进入她的梦中。现在呢,她们在别的地方入眠,也许会有别的男人为她们开灯。我关上两间卧室的门,走进厨房里。我反正睡不着,干脆煮点咖啡喝。
一九九〇年初夏,我和哥哥结束了哥本哈根的旅程——将花环抛入大海,和警官、心理医师、消防队员在酒吧里举杯致意,和有史以来最美丽的护士跳舞——之后,我们开着车,在回程途中入住威兹比旅社。我们的睡眠时间严重不足,大概只在旅馆外的长椅上睡了半个小时左右,这着实不够,但是太阳晒得太厉害,使得我们无法继续躺下去。这厢型车实在不好开——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排挡杆的位置在方向盘旁边,让我很不习惯,更何况我很久没开车了。当我们抵达瑞典边境时,我已经既累又沮丧,因为我每次想排进四档的时候偏偏就打进了二挡,于是我让哥哥接手负责接下来的旅程,开往戈登堡。他倒是乐意得很,毕竟他是大哥我是小弟,况且车主是他的邻居。
“我很羡慕你,总是有办法描述事情的经过。”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们正好从雷斯基交流道转了个弯下来。几个星期之前,当他们将失火的船只拖进港口让消防船用水管喷洒残存的结构时,我们就是站在这个码头上,亲眼看着空洞的船壳躺在蓝天下,舷窗外有一圈偌大的扇形黑渍。有个警察拦住了我们,不让我们上船。那天是星期日,港口有观光客,有人在散步,也有人扬起闪闪发光的白帆,准备驾驶小船出海。但是除了我们之外,没有别人盯着这艘船看。我们和守在长码头上的瑞典警察起了争执,因为我们大老远开车赶过来,虽然仍于事无补,但是我们一心想要上船。接着我开始哭,还想去攻击那名警察。哥哥拦住了我,低声在我耳边说话,我不记得他当时说了些什么,但是我毫无抗拒地走回车边,然后我们一起坐在车里看着窗外。
他错了。我不过是一具不懂言语的躯壳,和他一样。就算我们话说得再多,和实际的行为仍然有一段差距。这和香槟一样。不久前我在某个出版社的宴会上喝了些香槟,在有人问我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我竟然会说错。我们说的每句话几乎都会出错。
我们只顾开车,不停地开,光是加油就花了好几千克朗。两兄弟几乎完全坐不住。经过了错综复杂的交流道之后,我们终于到达戈登堡,一出隧道,立刻直奔海边。这天的雨势前所未见的大,先打在车顶上,然后顺着挡风玻璃往下冲刷,前方路面的能见度大概只有一公尺。看不透的乳白色世界闪闪烁烁,里面的红色的小点越来越大。我大喊:“踩煞车!”哥哥一脚踏了下去。前面的车子突然停住不动,车尾灯显得好大。那辆大型拖车动也不动地停在限速七十公里的路中间。哥哥踩着煞车,一边转动方向盘,我们的车子打横停在路上,我这一侧的车门正对着拖车的尾巴。我看到车牌上方写了几个大大的字母:T.I.R.。
我开始大笑,用手掌拍打仪表板说:“再差个几秒钟,整个杨森家族就要绝后了。厉害啊,才两个月的时间就一个也不剩,真是高招的消失戏法。”
哥哥前额抵着方向盘坐着,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但他不得不笑,而且接下来还哭了一会儿。随后,大雨突然就停了。
在前往港口剩下的这段路程中,我们静静地开车。刚出现的光线透过车窗照了进来,我们的左侧是陡峭的岩壁,经过了几座桥梁之后再转个弯,我们便来到旧时驶往美国邮轮停泊的地方。当年,扛着家当的移民挤进了位于船舱底层的三等舱铺位,如果那时候的邮轮上有搭载车辆的甲板,那些人的位置应该会是在载车甲板的下方,塞在狭窄的通铺里,舱壁微弱的灯泡是这些人唯一的光源,也是仅存的希望。阳光下,平滑的海水闪亮璀璨,阵阵大雨从斯提伯杰的方向朝这里移动,雨水仿佛来自一池不知名的湖泊,沿着长长的阶梯往下奔流,先冲刷在柏油路上,接着才往上喷溅到厢型车的车轮上。
这段航程不过短短的三个小时。我们本来可以一如往常,坐在大厅里阅读厚厚一叠的瑞典和丹麦报纸,但是我们既累又饿,于是直接走进了餐厅,而不是像从前一样到自助餐厅去。我们点了三道菜的套餐、啤酒和苏打汽水,用账户里存满保险金的信用卡付款。我们花了两个小时用餐,第三个小时,两人背对着越来越接近的陆地,坐在甲板的矮凳上。有个男人站在栏杆旁边凝视水面。在我盯着他看的那段时间里他完全没有移动,我本来想去站在他身边,但一直没有力气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