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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洙泗考信录(11)

《世家》以此章及《鲁卫之政章》皆为卫君辄之时。余按:卫自灵公失道,政衰已久,“兄弟’之叹不可必其为辄;而鲁、卫连及,又似初从鲁来焉者,其说未可据。唯此章正名之论似为辄发,《世家》之说近是,先儒亦多从之。然无明文可考。故附次於此。

辨脱骖赙丧之说

《戴记檀弓篇》云:“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脱骖而赙之,曰:‘予乡者入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予恶夫涕之无从也习!’”余按:孔子之用财,如子华之使齐,原思之为宰,颜路之请车,或与或不与,皆因乎人与己之本量所当然,天理人情之不可移易者,未有但犭旬一时之意偶然行之者也。若本不应如是,但因“遇於一哀,恶涕之无从”之故而脱骖赙之,则是可以偶然与之,亦可以偶然不与,圣人之用财恐不如是之苟也。《戴记》之文本多附会;此或别有其故而传者失其真,或本无此事,均未可知。故今不录。

“孔文子之将攻太叔也,访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则尝学之矣;甲兵之事未之闻也。’退,命驾而行,曰:‘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文子遽止之,曰:‘圉岂敢度其私,访卫国之难也!’将止;鲁人以币召之,乃归。”(《左传》哀公十一年)

拒孔文子问较答卫灵为得实

按此文“胡簋”四句与《论语问陈章》“俎豆”数语相类,其事亦相类,未必两事相符如此而又皆在卫,盖本一事而传闻者异也。以理度之,问陈之失小,问攻太叔之失大;彼可勿行,而此则当去;彼可因所问而导之以礼,如以“临事,好谋”戒子路者然,此则但当以不对拒之。窃疑此文为得其实。故两存之,以俟夫有识者删其一焉。说并见《前卫灵公》条下。

【附论】“孟子曰:‘於卫孝公,公养之仕也。’”(《孟子》)

卫孝公即出公

《史记》卫无荐公,而孔子反卫在出公辄之时,故朱予以孝公为辄。余按《春秋经传》,哀二年卫灵公卒,卫人立辄;十六年正月,卫侯辄来奔(《传》在十九年冬);至四月,孔子卒。公养之为辄无可疑者。辄亡在外,故称出公。出,非谥也,辄之谥盖史逸之矣。卫人既以蒯聩得罪於灵公而辄之拒之为是,则谥之为孝亦无足怪者。故从朱子之说。

在卫为孔文子所留

孔子之於卫孝公,其详不可考。余按:《春秋》昭七年传:“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哀十五年《传》:“大子与五人介,迫孔悝於厕,强盟之,孔悝立庄公。”则是灵、孝之世孔氏实执国政。孔子之在卫,文子实留之,故有“择木”之喻;若文子非执卫柄,不过卫诸大夫,孔子不答所问足矣,不必因此而遂去也。文子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则其为人必好贤礼士者,是以孔子为之留连而不遽去,非苟然而已也。又按:传记所载从无孔子与卫孝公问答之语,则是孝公年少,尚未知与孔子相周旋,但文子言於君而致饔饣气於孔子耳;是以孟子谓之“公养之仕”,明非立其朝而贪其禄也。余恐世之儒者疑孔子之欲辅孝公以行道,不然则疑孔子之苟利其养而不肯去,故推其前後而为之解。

归鲁上

辨冉有荐孔子之说

《世家》云:“冉有为季氏将师,与齐战於郎,克之。季康子曰:‘子之於军旅,学之乎?性之乎?’冉有曰:‘学之於孔子。’季康子曰:‘孔子何如人哉?’对曰(云云)。康子逐公华、公宾、公林,以币迎孔子。孔子归鲁。”余按:所载冉有之言浅陋不足以称圣人,必後人所伪无疑,故今不取。而《春秋传》言“师及齐师战於郊”,《世家》云“郎”,亦误。

辨息驾河粱之说

《家语》云:“孔子自卫反鲁,息驾於河粱而观焉。有悬水三十仞,圆流九十里,鱼鳖不能道,鼋鼍不能居,有一丈夫方将厉之。孔子使人并涯止之;丈夫不以措意,遂度而出。孔子问焉(云云)。”余按:此书本之《庄子外篇》,其原文云:“孔子观於吕粱,县水三十仞,流沫四十里,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也,见一丈夫游之,数百步而出,被行歌而游於塘下。孔子从而问焉;曰:‘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之所以蹈之也。’”然则《外篇》之意但欲明夫自然之道,无为之旨,故设为丈夫孔子问答之言以畅其说耳,非实事也。《家语》以为实然,愚矣。庄周书中,玄蛇、河海、光景、无有,皆有问答之语,亦将谓光景、无有皆能为人言乎!且其所改《外篇》之文尤无伦理。吕梁之水,县三十仞,可也;自卫以下,河流平地,安得三十仞而县之!孔子观於吕梁,可也;自卫反鲁,去河绝远?安得河梁而息驾焉!丈夫游之而复出,孔子问焉,可也;若丈夫既度河,则与孔子各在河之一涯,又安能隔大河而与之语乎!呜乎,《庄子》之言之必无者,《家语》皆以为诚有也;《庄子》之言之容或有之者,《家语》则又改之使之必无;此何为耶?又按,《列子黄帝》、《说符》两篇亦载此事,一与《庄子》文同,一与《家语》文同。盖《列子》亦後人之所伪撰,──故柳子厚谓其书多增窜,高氏亦谓後人会粹而成之者,──是以一事而两采之;较之《家语》尤不可信。

“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於仲尼。仲尼曰:‘丘不识也。’三发,卒曰:‘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对,而私於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於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於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弗听。十二年春王正月,用田赋。”(《左传》哀公十二年)

《国语》记田赋

《国语》亦载此事,而文颇与此异:盖《国语》皆後人所推衍,非当日之言,是以其文常繁於《内传》而多与诸经不合,不如《内传》为近其实。故弃彼而存此。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篇》)

“冉求为季氏宰,无能改於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孟子》)

聚敛即用田赋

按《论语》、《孟子》所称乃一事而其文小异者。既云“赋粟倍他日”,则所谓“聚敛”者即《左传》“用田赋”之事可知也。以其互有详略,故并次之於此。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篇》)

归鲁之年

正乐与用田斌未知孰为先後。然孔子之归在孔文子访攻太叔之後,太叔之出在十一月葬滕隐公之後,则是孔子岁暮始归鲁也。田赋之用在明年正月,其间当无几时。故次此文於用田赋之後。

“子语鲁太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如也:绎如也,以成。’”(《论语八佾篇》)

“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论语泰伯篇》)

正乐

按:“语乐”即“正乐”之事,“盈耳”即“得所”之验,故并次之於此。

【附录】“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述而篇》)

雅言

此孔子平日事,不仅归鲁以後为然。以其与正乐之事同类,故附次於此。

辨删《诗》之说

《世家》云:“古者诗三千馀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礼义,上采契、後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三百五篇。”康成之徒多非其说。孔氏颖达云:“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迁言未可也。”而宋欧阳氏修云:“以《诗谱》推之,有更十君而取一篇者,有二十馀君而取一篇着。由是言之,何啻三千!”邵氏雍亦云:“诸侯千有馀国,《风》取十五;西周十有二王,《雅》取其六。”则又皆以迁言为然。余按:《国风》自《二南》、《豳》以外多衰世之音,《小雅》大半作於宣、幽之世,夷王以前寥寥无几,如果每君皆有诗,孔子不应尽删其盛而独存其衰。且武丁以前之颂岂遽不如周,而六百年之风雅岂无一二可取,孔子何为而尽删之乎?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於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玩其诃意,乃当孔子之时已止此数,非自孔子删之而後为三百也。《春秋传》云:“吴公子札来聘,请观於周乐。”所歌之风无在今十五国外者。是十五国之外本无风可采;不则有之而鲁逸之,非孔子删之也。且孔子所删者何诗也哉?郑、卫之风,****之作,孔子未常删也。“丝麻菅蒯”之句不逊於“缟衣茹芦”之章,即华室远”之言亦何异於“东门不即”之意;此何为而存之,彼何为而删之哉?况以《论》、《孟》、《左传》、《戴记》诸书考之,所引之诗逸者不及十一,则是颖达之言左券甚明;而宋儒顾非之,甚可怪也,由此论之,孔子原无删《诗》之事。古者风尚简质,作者本不多,而又以竹写之,其传不广,是以存者少而逸者多。《国语》云:“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於周大师,以《那》为首。”郑司农云:“自考父至孔子又亡其七篇。”是正考父以前颂之逸者已多,至孔子又二百馀年而又逸其七。古义世愈近则诗愈多;世愈远则诗愈少。孔子所得止有此数,或此外虽有而缺略不全,则遂取是而正次第之以教门人,非删之也。《尚书》百篇,伏生仅传二十八篇,逸者七十余篇;孔安国得多十馀篇,逸者尚数十篇。礼之逸者尤多。自汉以来易竹以纸,传布最易,其势可以不逸,然其所为书亦代有逸者。逸者事势之常,不必孔子删之而後逸也。故今於删《诗》之说悉不敢载。

辨删《书》之说

《伪孔传书序》云:“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常常道也。孔子睹史籍之烦文,惧览者之不一,讨论《坟》、《典》,断自唐、虞而下。”《书纬》云:“孔子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於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为《尚书》。断远取近,定其可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为《简书》。”後世多以其说为然。余按:《传》云:“郯子来朝,昭子问焉,曰:‘少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仲尼闻之,见於郯子而学之。”圣人之好古也如是,果有羲、农、黄帝之书传於後世,孔子得之当如何而爱护之,当如何而表章之,其肯无故而删之乎!《论语》屡称尧、舜,孟子言必称尧、舜,其道唐、虞之事尤详,而皆无一言及於黄、炎者,则高辛氏以前之无书也明矣。唯《春秋传》颇言上古时事,然其文多平而弱,其事多奇而诡,与《尧典》、《禹贡》大不类,盖皆出於传闻,必非当时之书之所载也。《三坟》、《五典》之名虽见於《传》,然不言为何人所作,故杜氏《注》但云“皆古书名。”若《书序》果出於安国,杜氏岂容不见而不注耶!《虞书》曰:“慎徽五典。”又曰:“天叙有典。”“自我五典。”是知尧、舜之世已有五典,盖即五伦之义书之策以教民者。安知《传》之所云非此五典欤?古者以竹木为书,其作之也难,其传之也亦不易;孔子所得者止於是,则遂取是而考订整齐之以传於门人耳,非删之也。《世家》但云“序《书》”,亦无删《书》之文。《汉志》虽有《周书》七十馀篇;然皆後人之所伪撰。刘向但云“孔子所论百篇之馀”,亦未尝言孔子之所删也。故今於删《书》之说悉不敢载。

【附录】“子曰:‘加(古本作“假”)我数年,五十(二字古本作“卒”)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篇》)

学《易》之年

此语无年可考。观其词意,盖在归鲁以後。故附次於“正乐”之後。

辨作易《传》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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