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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图穷匕见(13)

“我忘了,你的牙一向比你的手更有劲。”

沐晟抿着嘴,内唇肉被她狠狠咬破了,铁锈的味道顿时在口腔中弥漫开。沾着血,他舔了舔她的鼻尖,忽然又坏心地想到,若是自己这伤口露在外面,看她明日如何向她的小侍婢解释!

朱明月双颊火烫,扶住藤床的边缘就要下去,又被沐晟反手一把给搂了回来,“好了好了,我不惹你了,”他从后面将她紧紧搂在怀中,低下头,吻了吻她的脸颊,“就当是陪我待一会儿,就一会儿,我很想你……”

被禁锢在一个狭小空间中的感觉并不好,但两个人的体温互相温暖着对方,在更深露重的荒林中,却比任何御寒的衣物都要管用。

而这短短三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弥足珍贵,哪怕明日还不知要面对什么,此时此刻难得的平静,也给了几个人来之不易的缓冲。

朱明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此情此景换在平时,非将她爹爹活活气死不可,而他倘若不打算娶她,她不抱着大石头去投江,也跟什么名门闺范、良缘佳偶再无缘了……

算了,不是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吗,反正荒郊野外的也没人知道。

原以为要干瞪着眼睛到天亮,想不到保持着这样的姿势,没过一刻,便沉沉地进入了黑梦。前半夜经历的种种恶遇,仿若是一场糟糕的噩梦,之前的那些惊慌和紧张,还有浑身的疲惫,也都随着这场梦逐渐地烟消云散了。

当黎明的第一缕阳光穿过树梢,投射在脸上时,朱明月睁开眼睛,网兜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两棵树的距离之外,是阿姆睡着的地方,斜下方就是篝火,因里面埋着两截火把的头,一直烧到天明还没熄灭。热烘烘的,让阿姆着实安安稳稳睡了一个好觉。

各自从网兜上跳下来,主仆二人活动了一下四肢,都有些腰酸背疼。

“王爷呢?”

阿姆奇道。

“不是打猎去了,就是找水源去了。”

这位看似“养尊处优”的黔宁王,竟还是个野外生存的好手,看他昨夜干脆利落、驾轻就熟的劲儿,定是没少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待过。想来行伍出身,常年随军打仗的将士都曾在最艰苦的环境中求生,而他毕竟尊贵煊赫,居然也习惯了自力更生不输于普通兵丁,能干得让人想叹气。

阿姆骇吓了一下,捂唇道:“奴婢该死,都是奴婢起晚了,居然让王爷亲自去……”

朱明月道:“你不熟悉环境,容易迷路。”

“小姐,奴婢一点都没帮上你……”阿姆低下头,愧疚难当。

“没有谁会万事精通的。”她轻声安抚。

“这话说得倒是没错,”就在这时,被猜想去打猎或者取水的男子回来了,身后还拖着一根满是绿叶的树杈,“你家小姐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

“哇,好多野果啊!”

阿姆定睛一瞧,那拇指粗的树杈上不止有树叶,还夹杂着好些果子。

朱明月走过去,蹲在树杈边,“王爷确定这东西能吃?”

金锈色的长串,粒粒很小,有些像沙棘。但现在是七月份,还不到沙棘的果实成熟期,而沙棘果成熟时,叶落果出,也不会有这么多绿叶交杂。

“没找着水源,只有这东西能补充些水分了!”

沐晟说着,放下枝丫,从怀里掏出一个皮毛灰秃、长尾巴的东西。

阿姆一见,顿时跳出去几丈远。

老鼠!

朱明月也被骇得一跳,险些没跌坐在地上。却见沐晟无比淡定地从枝杈上摘下一粒果子,递给掌心里的灰色小东西,“你看,它都能吃,说明这野果没毒。”

“王爷就为了这个……捉它回来?”

灰不溜丢的小身体,抱着那枚果子,露出两颗又长又弯的大门牙,“咔嚓”几下,一个果子就吃完了。红莹莹的一对小贼眼,还往阿姆的方向瞅了瞅,然后朝她露出森森的小牙齿。

“它、它看奴婢了!”

阿姆战战兢兢地道。

沐晟拎着小东西的后颈,将它提起来,朝着朱明月晃了晃,“我发现这地方不仅绿植很奇怪,虫蚁很奇怪,连小动物也生得很奇怪——它不是硕鼠,是松鼠!”

小东西在他手中一晃一晃,小爪子使劲抓挠,张牙舞爪。

朱明月惊诧地看他:“松鼠?”

松鼠怎么长成这个样子?谁见过松鼠拖着一只无毛的尾巴,又细又长,尖脸大耳朵,还有肥胖短小的身体!

“的确是松鼠。因为它住在树上。”

朱明月更奇:“可这林子里好像没有松树。”

没有松树、没有松果,它以何为生?

沐晟耸了耸肩:“我看到它的时候,它的确是在树上。”

吃果子、栖息在树上……

朱明月想了一下,稍稍恍然道:“有种硕鼠在树上营巢,以果实、种子、茎叶和嫩枝为食,也食昆虫和鸟卵,体腹面灰白、污白色,尾扁而细长。说的应该就是它了。”

“小姐你知道得好多哦。”

虽然没听懂几句,而阿姆从朱明月口中确定了,这小东西的习性再像松鼠,说到底也还是只老鼠!

沐晟也听明白了,不由道:“那问题就来了——这片林子里一年四季芭蕉常绿,无嫩芽茎叶,也无鸟雀,它以何为食?”

“不就是那果子吗?”朱明月指了指沐晟身后,那坠满了金锈色果串的枝杈。

沐晟摇头道:“这种果子是我找了足足半个多时辰,才寻到这么一株低矮灌木丛。可我仔细看过,上面没有任何被啃食过的痕迹,枝丫完整,果串饱满。”

朱明月一愣,意思也就是:这硕鼠若是以这种稀少的金锈色野果为食的话,早轮不到他们去找,就被硕鼠给吃光了。被留下来的原因,要么是这野果有毒;要么,就是这种硕鼠的食源很充足,远比这种野果更受它们青睐。可又不是嫩芽、鸟卵之类……

“另外,我也看过,它们也不吃芭蕉。”

结在树上的芭蕉都还是绿色的,皮厚,果肉也很硬、微涩,两个月之后才会慢慢变黄。想来这东西个头这么小,也拨不动没成熟的芭蕉梗。

猜来猜去也没有结论,沐晟又摘了几串芭蕉,主仆二人就着那又涩又苦的野果,将其当水,又把芭蕉果肉当干粮嚼了,三人这才简单收拾了一下,继续上路。

白日里的这片密林与夜晚时候很不一样,明媚的阳光从树梢筛下来,将斑斑驳驳的树影拽落在地上,与那些堆积的落叶交相辉映,就像是一道又一道望而无尽的浅绿色波浪。几乎每一棵芭蕉树上都结着成串的果实,粗大的主脉,两侧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针状长叶,仿若是碧绿的大蒲扇,扶疏似树,质则非木,高舒垂荫。

走过低矮的灌木丛时,偶尔会刮住衣襟,带起一小片花叶抖落。

有些潮湿背阴的地方,还能见到红紫珠、长柄异药花、红火麻、犁头尖……形态各异,更多则是叫不出名来的绿株,颜色艳而鲜亮,格外张扬。

朱明月分外庆幸临来时没穿夹脚绣鞋,也不是汉人的菱纹绮履,否则走在这样的山间是极为不讨好的。与此同时,要不是沐晟拿着一根粗树枝在前面开道,凭她们主仆两个一路上磕磕绊绊,衣襟裙摆又是刮刮蹭蹭的,别说是穿过林子到另一面去,在这里面能不迷路都算庆幸。

“小心跟着我的脚步走,不要走偏了,更不要去碰那些奇形怪状的花草。”

沐晟一边前行,一边沉声嘱咐道。

“王爷,前面还有多远?”

“按照地图描绘的路线,应该还有不到一个时辰就能走到林子尽头,”沐晟道,“至于尽头有些什么,似乎还没有人去过。”

地图?

朱明月想的是,这片林子可真大!而黔宁王府的人居然已经将上城的环境和路径,摸得如此详细。阿姆想的却是,勐神保佑,这一个时辰内,千万别爬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了!

“小姐,奴婢忽然想到一件事——你说玉里一觉醒来,上三楼伺候,却发现祭神侍女不见了,她会怎么做?”

阿姆揪着袖子,小心翼翼地避免那些伸出来的枝杈。

朱明月闻言一笑,现在这个时辰,小楼那边的人也该是发现她们人去楼空了。

“若是玉里,她肯定不会马上声张。”

阿姆“咦”了一声,道:“莫非她对九老爷也有保留?”

“不是她有保留——”

朱明月跨过一根横木,然后转身,扶着阿姆从上面跨过来,“既然她是那九幽引为重用的心腹,就该了解主人家的脾性。弄丢了我们,还是在她自己全然不知的情况下,这事要是让那九幽知道了,你说她会有什么下场?”

“难怪小姐会放心‘夜不归宿’,原来是笃定她会给咱们瞒着!”阿姆偷笑道。

“要不然,你以为为何修勉殿的那位,会放任咱们这些外人住在上城?”玉里的作用不仅是在关键时刻,在平时也是最好的一双眼睛。朱明月道,“但是,瞒也是一时的,如果玉里在凤于绯的‘帮助’下,到明天一早还是找不到咱们,估计纸就包不住火了。”

“凤公子会帮咱们吗?”

阿姆说完,赶紧快走了两步。

“他不会,但他会顺水推舟。”

“啊?”朱明月抬手拢了拢额前的碎发,“凤于绯那个人,凡事先想到自己,再去顾虑别人。昨晚上他会帮咱们指路,应该早就料到咱们会在这里‘迷路’,很可能无法在天亮前赶回小楼。那么翌日一早,紧张万分的玉里,第一时间找去的地方必然是沈家当家的住处,然后惊动到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凤于绯。意料之中的凤公子,这时就会以一种安慰者的姿态出现,帮助玉里仔仔细细地分析。”

“分析什么?”

“自然是分析在这上城中,哪里是能藏人、哪里又是能供人逃跑的。”

说话的是沐晟。

朱明月和阿姆的对话,并没有避讳沐晟。当然,她们说的也是能给他听的部分。

“是啊,凤于绯心心念念想着逃出勐海,最关心的必然是逃跑的路线,哪怕一时用不上,也会未雨绸缪,借机从玉里口中套出些什么。而玉里迫切想要找出沈小姐的下落,她对凤于绯又素有好感信任有加,气急之下很容易被凤于绯的循循善诱迷昏了头脑。”

那么一个自私又胆小的男人,突然破天荒地主动伸出援手,什么原因?有句老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朱明月能想到这些,是由于她跟凤于绯有过接触,但沐晟仅凭着只字片语,就猜度出了结论……

“你们说的这个凤于绯,是武定州的凤于绯?”

这时,沐晟随意地问道。

“嗯。”

“想不到你来勐海一趟,还跟他碰上了。”沐晟哼笑。

朱明月也笑:“哪里是我们碰上他,是他主动碰上我们的。”

沐晟回头瞅了她一眼,但见少女的眉眼弯弯,黑瞳透亮,怎么看都是别有意味。沐晟挑了挑眉,抬手将挂在她头上的一根细枯枝摘下来,“……离他远点儿。”

这时候,有淙淙的声音传来,前方不远似乎是有溪流。

循着时断时续的流水声,三个人越是往前面走,藤蔓缠绕得也越密了。这种生命力顽强的绿植,缠缚在一棵树上就会疯长一气,与这棵树生在一起,直到将树的养分吸光,变成死树。在勐海的山间林中,这种绞杀的现象很是常见。

沐晟拿出龙雀,划开藤蔓,硬是从中间破开一条路。

主仆二人在后面跟着,小心翼翼地从这些半人多高的藤条和荆棘丛中间穿过,手指粗细的花蔓上,不时还有艳丽的小虫飞过。

因着雄黄、雌黄和酒糟一类的东西,那些虫子没有靠近,但是时不时就在眼前钻来钻去,相当瘆人。阿姆起了浑身的鸡皮疙瘩,也不再说话了,紧紧跟着朱明月的脚步;脚底下踩过某些地方的时候,偶尔会有“噗”的一声,黏黏腻腻的。那根本不是树枝或者石子,分明是踩死了什么东西!

三个人摸索着走过了藤蔓密集的老树丛,好不容易来到开阔的地方,还没等他们松口气,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的确有溪流,却是……黑色的。

黑的也不是溪水,而是附着在水面上一层层黑乎乎的蚂蚁。

这些蚂蚁的数量庞大,个头也很骇人,每一只足有半个指节长,也不知是在觅食还是搬家,铺满开来如同一条流动的黑色绸带。它们甚至不畏水,从浅滩前的湿地上一直到对岸的缓坡,连溪流都看不出本来的模样。

阿姆狠狠打了个哆嗦。

“这里,应该就是曼景兰很有名的‘小叠峰’。”沐晟道。

朱明月也想起来了,在曼听村寨时,的确是曾听那个引她去曼听河的妇女提过,在曼景兰这地方,有万蛇坑、毒蝎池,还有养着硕大蚂蚁的小叠峰……

“看,那里是蚂蚁窝。”

沐晟指向的位置,是坡下的近水处,偏下方有一个黑森森的窟窿,源源不断的蚂蚁就从那里往外爬,又有部分在爬进爬出。

“天啊,咱们这是到了什么地方啊……”阿姆哭丧着脸道。在澜沧可万万少见这种吓死人的东西!澜沧只有食人鱼,最可怕的,是人。

“这些蚂蚁会主动攻击吗?”朱明月问。

“看这架势像是不会,”沐晟道,“但是能被养在这里,作为一道天然的屏障,应该也不可能是无害的。”

怎么办?

不能干等在原地,好不容易从布满毒虫的藤蔓中间穿了出来,再原路回去?还是大胆往前走?必经之路都被蚂蚁占据了,直接从上面踩过去的结果,怕是要引蚁上身!

改从两侧绕路?在这小片空地的左侧生长着大团大团的红火麻,成簇生长得一人多高,中心漩出一个黑涡,绿叶层叠得密密匝匝,根本走不通;右侧则是长满了带刺乌袍子的低矮灌木,一直沿着土地横向蔓延开去,伸脖子张望也看不到尽头……

到此,似乎没有路了。

朱明月却忽然感到哪里奇怪。

“能不能用火?”

这时,阿姆提议道。

用藤条和荆棘捆绑成一个大火把,在蚂蚁堆里,烧出一条路来。

这是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沐晟也不是没想过,但是很快就被他否决了,原因是——

“你们看,在咱们身后这片荆棘丛的末处,还有左右两侧高矮绿植丛的最外围,都分别插着一排小竹片,好像是故意隔离出来的一道藩篱。”沐晟用手指了指。

朱明月和阿姆闻言,一个走到红火麻前面,一个来到乌袍子前面——不甚明显的边缘,满是细碎土粒,还有拱出地面的根须。阿姆用手扫了扫地上的枯枝败叶,“咦,真的!这土里埋着竹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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