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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文人幽默逸事(1)

“不亦快哉”

在大街上如果遇到有人把果皮纸屑乃至甘蔗渣胡乱丢在地上,心情自然是很不快的。关心社区的文人,少不得对此发一点议论。一般地说,总是以正面表示谴责的为多。比如有作家就写过:在一条非常干净的马路上,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孩,居然把甘蔗渣吐在地上,我前去劝说,那个小孩不但不知羞惭,反而随即又往地上吐了一口。

用这样抒情的方法只能引起读者的悲哀。如果所有的作家都是这样,读者也许会觉得单调。

幽默作家则不然。梁实秋先生就模仿金圣叹批注《西厢记·拷红》一折,一连写了十几个“不亦快哉”。其中有写到地上的甘蔗渣的。不过梁实秋先生不是去批评世人的不知清洁,而是转而作自我嘲讽。

他在《来台以后十二大快事》中说自己:于烈日之下,口干舌燥,遂于路旁小摊之上,随手购得甘蔗一支,随嚼随吐,既可立解口渴,又可为扫地者创造就业机会。不亦快哉!……

这是用自嘲的方法来讽世,比之正面批评有别开生面之效。

幽默之用,与抒情之不同,于此可见一斑。

刻薄而又忠厚

如果只读钱钟书先生的散文和小说,就会留下一个印象:钱钟书先生的幽默往往是非常尖刻的。尤其是对于知识分子同辈、同行,他的幽默锋芒毕露。他非常藐视那种缺乏才气而又装腔作势的文学批评家。明明没有什么艺术感觉,却偏偏要当文学批评家,对此他饥讽道:这好像是后宫的太监,虽然有很多机会却没有能力。

诸如此类的进攻很强的幽默,在他的小说和散文中比比皆是;他很少像林语堂、梁实秋、贾平凹那样自我调侃。

有时就难免让人联想到:钱先生在日常生活中,想必是比较尖酸的。但是近来读了一些他的文章和关于他的一些资料又使我感到:钱钟书先生在文章中和在生活中不大相同,在日常生活中,倒是很善于自我调侃的。比如,他访问美国归来,送给老友一支烟斗,说:

“我向来不吸烟。这次,好比阉官为皇上选宫女,不知合用否?”

在日本一所大学演讲,他说自己是个日语的文盲,而日本则是汉学的宝库。来到日本就像一个穷光蛋,既不懂得开箱的密码,又没有带撬门的工具,瞪着个大眼看着保险柜。好在无知是勇气的源泉,只能信口开河了。这样的自我调侃,就把钱先生秉性中忠厚的一面显示出来了。

不避粗野的黑色幽默

王小波有一首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走在天上

走在寂静里

而****却挂下来

难得的是,他的妻子对这里表面上有点粗野的用词却十分欣赏,对之赞不绝口。

这可能是因为,虽然只有两句,却既有哲理意味,又充满了幽默感。首先从思想上来说,这里的深刻性在于揭示了一种矛盾:人不管怎么充满了崇高的思想(哪怕是走在天上),但总是改变不了一个基本事实:人总还是人,是一种动物;不可否认的是:凡是男性都有千方百计地掩盖起来的部件。这个部件的姿态并不是很崇高的。这就直率地揭示了人性与动物性、精神追求与本能无法解脱的永恒矛盾。另一方面,这里又有很强的幽默感。主要产生于大雅的哲理和大俗的生理之间不伦不类的错位,虽然用了很不雅的词语,但却没有庸俗之感,也没有很明显的进攻性。这还得力于,这里包含着很明显的自我调侃的色彩。他调侃的是自己。

张爱玲的散文中有句著名的话:

“人生是一袭华丽的锦袍,却长满了蚤子。”

这同样很深刻,但是却不幽默。除了煞风景的对比不如王小波强烈以外,还因为讽喻的是大家,包括读者,而不仅仅限于自嘲。

选美的喜剧

哲理的庄重与幽默的游戏性质是互不相容的。

要幽默就要从现实情境中解放出来,把所要讽喻的对象推向荒谬绝伦的境地。这是需要一点魄力的。

老讽刺诗人刘征的《选美记趣》表现了这样的魄力:

管领春光的东皇,传旨要在百花中选出最美的皇后。具体管事的花神却愁眉苦脸,说是不论选上哪一种花,都会引起无法解决的争端。既然不能把每一种花都选为皇后,还不如干脆一个也不评。

遭到东皇斥责以后,花神汇报新的结果:蒺藜当选为花后。理由是因为它有刺,只有它当选才没有人敢闹事。

东皇重申不能把选美变成选丑。最后花神汇报:最佳候选者是太湖石。理由却是因为它不是花,才最为超脱。世界上全部复杂的矛盾一点不沾,而且它还是女娲的后代。

东皇大怒,立即将花神的职务撤了。花神不但不感到痛苦,反而如释重负。而东皇却因此而为找不到负责选美的管事人员而大伤脑筋。

越是导向通常价值的反面,越是在逻辑上荒诞、离奇,才越有幽默的深度。

苦涩的微笑

有时候,微笑不一定是愉快的,而是无可奈何的,甚至是痛苦的。这往往出现在比较高级的文学作品中。这可称为黑色幽默。美国黑色幽默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在中国产生了影响之后,已经出现了不少类似的无可奈何的黑色幽默小说。

《长春》1999年第一期上著名作家莫言的《祖母的门牙》就是一例:

我的祖母指使、威逼父亲殴打了才过门三天的母亲,由此奠定了祖母和,父亲长期联手毫无道理地欺侮母亲的惯例。这种没有道理的惯例,成了谁也不能不接受的现实,也就成了最不可动摇的传统。等到祖母老了,母亲终于忍无可忍,挥拳打落了祖母的门牙,祖母的威风随之被一扫而空。

奇怪的是祖母在99岁高龄之时,又毫无道理地长出了两颗小门牙。这使得祖母又神气起来。十分尴尬的母亲终于又毫无道理地用老虎钳子拔掉了祖母的门牙,并且毫无道理地陪伴着祖母发出难分难舍的哭声。

莫言向我们显示的是: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无意识中的丑陋的劣根性。人与人之间(不仅是婆婆和儿媳)的仇恨来自毫无道理的传统,你先是非接受不可,后来身不由己为之摆布,最后成为它的帮凶。读这样的作品,你不能不微笑,又不能不感到无可奈何的苦涩。

恐怖的笑

余华在小说《河边的故事》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疯子在河边杀了收养他的孤独的老太太,还把人头放在坟堆上。这使所有在此前后到过河边的人,都因为害怕受到怀疑而感到恐怖起来。一个女人因为逃离现场时发夹丢在那里而恐怖,另一个人因为去现场散过步而恐怖。而他在现场看到的一个钓鱼的人,因为害怕受到怀疑而在恐怖中等待。公安人员找他谈话以后,竟然自杀了。这个自杀的人,被推断为凶手。

后来证明是疯子作的案,但是法律拿疯子无可奈何。不久以后,疯子又以同样的方法杀死了另一个人,结果是疯子被送到了疯人院。但是,终于又被送回来。不久他又用同样残酷的方法杀死了一个人。

负责办案的刑警队长就开枪把他打死了。

局长和他的妻子为了给他开脱,就劝诱他在精神病医生面前语无伦次,作疯傻状。

他拒绝配合,但是医生反复纠缠,他由于发火而故意胡言乱语。局长和妻子本以为这样可以开脱他的法律责任而大喜,但是医生却宣布,把他关进了疯人院。

这非常可笑,然而又非常可怕。

这应该属于黑色幽默。

深邃的幽默

在我自己的一些有关幽默的文章中,尤其是在一些关于口语交往的文章中,常常不由自主地把戏谑性幽默,也就是调保,当做了幽默的全部。其实这不全面,幽默有调侃的一面,也有非常严峻的一面。这个观念我早就有了,但是却没有找到很恰当的理论概括。

最近看到诗人韩东写的一篇短文《朋友》,觉得可以比较简明地讲清楚了。韩东在文章中说:

“到邻居家串门,最怕邻人把孩子叫来当面背诵‘锄禾日当午’,以此来证明孩子的不凡。锄禾之后,再弹几下电子琴,让我明白这孩子除了有文学造诣,还是音乐天才。我脸上雕刻出一种长者的笑,心里在想这孩子长大后如何经受艰难人生。也许为了长工资给工友打小报告,也许为了跻身什么排行榜,就和评委上床……”

这样的幽默看似戏谑,但是却很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家长望子成龙的危机。这种幽默很严峻,很不轻松,对于望子成龙的倾向所隐藏的人格和道德危机,揭示得很是尖锐。

但是,这还不是韩东幽默的全貌,他接下去说,他和他儿子做朋友,希望儿子当邮电局长。因为,他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是韩东,而发表作品的名字是韩冬。每逢有稿费来,收款人都是韩冬,而他拿着以韩东为名的身份证就常常领不到。邮电局工作人员好认死理,弄得一趟一趟地跑,自己麻烦,单位证明麻烦,邮电局工作人员也麻烦。

盼望自己的儿子当上邮电局长,便可以省掉许多个人的麻烦。严峻的幽默又转化为戏谑。

这明显是虚拟的,不可能的,不但是对于邮电局的调侃,也是对自己的调侃,这样使幽默的内涵就更丰富了。

鲁迅与林语堂的幽默

鲁迅是幽默大师,林语堂也是幽默大师,但却在幽默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甚至影响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鲁迅也并不笼统反对幽默,相反,在20世纪20年代,他还称赞过林语堂把西文的Humour翻译成“幽默”。

他和林语堂一样,主张幽默应与严肃的同情心相联系,而不应一味把人生当做儿戏。

但是鲁迅警惕着幽默变成滑稽,而滑稽是不严肃的,他说:幽默一旦被滥用了,就可能“潜伏着危机,正如军人自称佛子,高官忽挂念珠,佛法就要涅槃一样,倘若油滑、轻薄、猥亵都蒙‘幽默’之号,则恰如话剧变成文明戏,好端端的严肃艺术就变成了无聊的滑稽了。”

鲁迅是一个社会批判者,他要用幽默来进行社会批判,所以他的幽默往往与讽刺相联系。他十分警惕幽默变成油滑,把社会矛盾掩盖起来。所以他说过“我不爱幽默”,而且说中国人没有幽默感,幽默是西方人的事,他担心幽默“将屠户的凶残,化为大家的一笑,收场大吉。”

而林语堂是一个向于纯艺术追求的文学家,他觉得幽默的要义是用来调和人生紧张的对峙,故他公然声言,幽默最好不要变成讽刺,即使是社会人生讽刺也要超越具体的社会内容,不要太激烈,不要造成紧张的对抗,让对抗缓和,让冷嘲变成幽默。

鲁迅是强调幽默的社会批判性,而林语堂却强调幽默的人生怡养性。前者是严峻的战斗,后者是温和的戏谑。其实是幽默社会和人生效应的两面,可谓遥遥相对、息息相通。

思路灵活

要幽默得起来,就要善于“多向思维”,不能满足于现成的思路,现成的结论。比如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这句话被反复引用,已经变成天经地义的真理了。如果要讲一些一本正经的话,毫无保留地引用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幽默起来就不能这样老实了。

要设法把这种现成的、被普遍认同的道理,弄得歪一点,甚至反过来,才可能有一点幽默感。

美国华人作家吴瑶玲的散文很幽默。他常常在这类问题上做文章。他把这句话改成: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另外一个女人。”

字面上变化不大,可是在内涵上却是反讽丈夫的不忠了。这就是思路转移的妙处。

另一个华人文学家周腓力又从另外一条思路上把这句话重新说了一下: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差一点让他失败的女人。”

这就是对太太的批评了。

吴瑶玲还举出另外一种说法: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女人不断地告诉他,还有比他更成功的男人。”

这句话的矛头就是指向厉害的太太了。

反语的分寸

反语,尤其是违背现场事实的反语,很容易产生幽默的效果。但是由于反差尖锐,分寸却是不好掌握的。无伤大雅的事,即使反差再大,也不要紧,但双方都很认真的事,用反语分量就可能变得很重了。

在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方鸿渐和他所爱的唐晓芙之间发生了误会,方鸿渐解释说他是“闹着玩的”。唐晓芙立刻插进来一句反语: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都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些笨蛋,把开的玩笑都看得很认真。”

唐小姐把自己称做笨蛋,这是与事实相反的。这种反差也就是所说的反语。反语的特点不是一般的不一致,而是在两个极端上的不一致,因而进攻性十分强烈。

有一种反语是用来自我调侃的。其中包含着友好的意味。明明一个近来发胖的女士走过来,她对你这样说:“近来我越发变得苗条了。”这种反语不太尖锐,因为其中没有太强的进攻性锋芒。

而唐晓芙的这句话,虽然说表面上是骂自己,而在现场的语境下是把方鸿渐的歉意顶回去。这样的自称“笨蛋”就很尖刻了。在朋友中间运用反语的时候,最忌锋芒毕露。

反语与无理淮断

鲁迅先生曾经自述,说他的杂文“好用反语”,这是千真万确的。鲁迅先生杂文的反语,往往比较尖锐。例如在《记念刘和珍君》中的“中国军人屠戮妇婴的伟绩”,明明是罪恶,而说成“伟绩”,这样鲜明的反语不胜枚举。最精彩的是《论辩的灵魂》中这样一段话:

“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说中国人生疮了。你既然也生疮,你就和甲一样,而你只说甲生疮,则竟无自知之明,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倘若你没有生疮,是说诳也。卖国贼是说诳的,因此你也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所以你就是卖国贼。”

这是一组推理,但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绝对主观武断,给人以非常可怕的罪名。

表面上的层层推断和实际上的语无伦次之间构成了鲜明的对照。其荒谬和正常的理性形成强烈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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