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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古代幽默(1)

女婿救丈人

中国古代幽默故事常用同音异义的办法造成词义错位。趣味当然有不俗的,但是,往往并不是最有趣的。出格之作,常常是一些把圣贤当做角色拿来编排故事的。比如,要讽刺一个人被捧得太厉害了,直接说出来是很少讨好的。把孔夫子、孟夫子拿出来充当角色,由于角色反差比较大,故事就比较精彩了。

北宋徽宗时,皇帝下诏追封王安石为舒王,在孔庙里塑他的坐像。后来王安石的女婿蔡卞声威显赫,掌了朝政,奏请将王安石的座次上升到孟子之上。当时宫中的艺术家就编了一个戏:

剧中孔子坐在当中,颜渊、孟子、王安石站在两侧。孔子叫他们坐下,王安石拱手请孟子坐在上手,孟子推辞说:“我仅仅封了一个公爵,而相公你贵为王,不能这样客气。”

王安石又请颜渊上坐,颜渊也推辞说:“我是身居穷巷的平民,不敢上坐。”

王安石不得已就坐在上手。

接着孔子坐不住了,请王安石上坐,王安石反复谦让。

这时,子路愤愤不平,一把把孔子的女婿公冶长抓了进来。公冶长十分尴尬,问子路何故。子路说:

“你身为孔夫子女婿,还不赶快救救你丈人,你看人家的女婿是怎么干的?”

这种故事的幽默,全在最后的一句话:圣贤地位的神圣性突然变成了市井小民的世俗性,在荒诞情境中渗透着讽喻性。

远志和小草

谢安最初只当了一个著作郎的小官,因病辞去了官职,隐居在浙江绍兴会稽东山,成为知识分子清高品格的旗帜。朝廷多次诏他出山,他都不肯。当时流传一句话:安石(谢安的字)不出,其奈苍生何!直到四十岁,他才应聘当了当时权贵桓温的司马,以淝水一战而青史留名。

他功成名就之后,有些知识分子对他就有些不满了。

有一次,有人送给桓温一种草药,学名叫做远志,又名小草。

桓温就拿来问谢安,为什么同一种草药,却有两种名称。谢安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旁边有一个叫做郝隆的,抢着回答说:

“这个很好解释,在山野中(隐居),就是远志;出得山来(做官),就是小草。”

谢安听了,面有羞惭之色。

在引用了这个故事之后,李贽加了一个评语说:

“郝隆的话说错了,应该是:隐居时为小草,出了山才是远志。”

李贽这句话的妙处在于:表面上是反了过来,实质上是对谢安的讽刺,他本来就不想在山中做小草,他的远大志向,就是出山做官。

李贽和郝隆意义相反的话都符合逻辑,二者形成了反差,意味就深远了。

愚蠢和幽默

中国古代史书上有不少描写大臣刻板教条的故事,按照柏格森机械刻板的理论应该产生幽默效果,但是却与幽默相去甚远。有时这种故事经冯梦龙一点拨,幽默之趣就油然而生。

冯梦龙在《古今谭概》中辑录了不少这类故事。

西汉的甘延寿、陈汤斩杀了匈奴的首领郅支单于,请求皇帝准许将其头颅悬挂于都城长安蛮夷外交代表们聚居的藁街。而当时著名丞相匡衡认为不妥,理由是:当时是春天,据《礼记·月令》,春天是万物生长的时节,不应该掩埋尸体。

在这则故事后面,冯梦龙批道:“请问匡衡,两位大将斩杀匈奴的时候,是不是在中央政府规定执行死刑的秋天?”冯氏的这一批语,不但把匡衡的教条主义导致的荒谬暴露无遗,而且创造了一种游戏的语境,本来很愚蠢的故事变得幽默起来。

北宋时期理学家程颐给皇帝讲解经典,皇帝倚着栏杆顺手折了一枝杨柳。

程颐就规劝说:“春天正是万物生长之时,不该无故对杨柳加以摧残。”皇帝很不高兴地把杨柳枝丢在地上,弄了个不欢而散。

冯梦龙在这则故事后面,给了一句评语:“遇到孟夫子,好色、好钱都没有什么了不得,遇上程夫子,连一根杨柳都动不得。苦哉,苦哉!”

放火和点灯

有些史书上的或者流传的故事是很可笑的,但是并不一定是幽默的。

唐朝的宗室中有个叫做李载仁的,五代十国时,任观察使的下属,掌管刑狱之事。这个人在饮食上有一点与众不同,就是很不喜欢吃猪肉。

有一次,他正要出去参加会议,恰巧此时部下有人打架。这位李载仁先生大怒,马上叫厨子拿饼和猪肉来,让打架的人面对面地吃。还对他们说,如果再犯这样的错误,给他们吃的猪肉里面还要加上猪油。

这个故事虽然有一点好笑,不过只是表现了李载仁的迂腐而已;如果是李载仁这样说,只是开开玩笑,就可能产生幽默感了。很可惜事实并非如此。

在冯梦龙所辑的《古今谭概》上,还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名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后,规定不许犯他的名讳。犯了他名讳的小官小吏,大都被他打了板子。正月十五过元宵,照例让民众进城观看花灯。由于“灯”字与他的名字“登”同音,掌管这项事务的小官在出布告的时候,就把“本州依例,放灯三日”,改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冯梦龙在后面加的批语是:“俗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则批语在后代很有影响。

忌讳的尴尬

中国古代的笑话里,多以满足于合乎道理的智趣为乐,情趣却往往表达不出来,即使像冯梦龙那样的大家有时也未能“幸免”。

宋朝宗室里有一个叫宗汉的,他非常讨厌人家犯他的名讳,规定所有涉及“汉”字的都要改做“兵士”。他的老婆供奉十八罗汉,叫做“供奉十八兵士”,他的儿子读“汉书”叫做读“兵士书”。

这个故事,本没有什么幽默感。

冯梦龙在后面加了一段注解:

十六国时赵国君石虎规定,每逢提到‘虎’字,只许叫‘王猛’;

五代梁国君主朱全忠规定凡是与“忠”同音的钟都只能叫‘大圣铜’;

有一个叫做李甘的人家讲到橘子只能叫‘金轮藏’;

杨虞卿的家人,每逢说到鱼,就改称‘水花羊’;

更有一个叫陆先的,因为牛字的上半段与他的先字相同,便规定把牛叫做‘钝公子’。至于和尚把酒叫做‘般若汤’,把鱼叫做‘水穿龙’,鸡叫做‘钻篱菜’,是为了用语言来掩饰自己不守戒律,尤其可恶。

冯梦龙讲出了这么多名讳而造成的尴尬事,很有智慧,许多古怪的事例加在一起,增加了趣味,但是,这只是一种智趣,而不是幽默所要求的情趣。

“最不足取”的批语

宋太祖时,有一个叫刘词的,曾经任过中书门下平章事,是中央政府里很高级的官员,改朝换代以后,又任后周的大将。这个人常常穿着盔甲,枕着兵器睡觉。对人说:“我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我以这个东西,取得富贵,哪能一刻忘怀它!”

冯梦龙批曰:

“这么说来,中了进士的,就应该睡在书籍笔墨上;做了财主的,就要睡在作肥料的粪灰堆上了。”

这个批语写得极其简洁,又十分警策。妙在将谬就谬,把此人由于功利世俗之心导致的荒谬,推到与粪便和草木灰同寝的程度。

刻薄的道学先生

导致荒谬是一种间接的反驳,由于荒谬,往往能构成幽默的趣味,但是对象不同,也就要有不同的分寸。对平辈或者关系不甚密切的人,可以尖刻一些,如果是对自己的长辈,分寸感就特别重要了。

冯梦龙在他的笑话书中,引用过这样一则故事:

有一个道学先生总是说:

“老天如果不生个孔夫子下来,从古到今都是漫漫长夜。”

有一位叫刘谐的翰林就说:“怪不得伏羲以前的圣人们整天总是点着蜡烛走路。”

在伏羲以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蜡烛,所以也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可能。这样的反驳有一点尖锐,但是也有一点调皮,所以算不上刻薄。

但是导致荒谬若是用到了自己长辈的身上,就刻薄了。

有位刘谐先生在分家的时候,向自己的父亲要一个干练的仆人,父亲却将那个仆人给了他的哥哥。他抗议,父亲说:“同胞兄弟如同一个人的左手和右手,有什么分别呢?”

等到他父亲病了,要他搔搔右手,他却故意去搔左手。父亲说:“错了。”刘谐说:“左手和右手有什么区别呢?”

对这样的导致荒谬,冯梦龙的评语是:“虽至亲必报如此!”其实问题不在于至亲不至亲,关键在于针锋相对,而且出于报复,这就显得无情而刻薄了。

笑话之忌

中国古代没有幽默理论,笑话书也很少有理论,最近见到一本叫做《半庵笑政》的书,有一点理论。共分笑品(品位)、笑候(机遇)、笑资(材料)、笑友(搭档)、笑忌(忌讳)。其中最有意思,也最为深刻的是“笑忌”:

“刺人隐事,笑中刀,不理会,涉政,侮圣贤,分左右袒,令人难堪,先笑不已,寓炎凉,饶舌。”这里有不少精彩见解,可惜由于不讲究分类,所以显得混乱。

以上这一切忌讳,大抵可以归为三类:

第一类是具有强烈封建理念的,如“涉政”、“侮圣贤”。

第二类是与幽默的缓解冲突、沟通心灵的功能不相容的,如“令人难堪”、“寓炎凉”、“刺人隐事”。在这些忌讳里面也是最要不得的,原因是它激化冲突。

第三类是妨碍心灵默默沟通的。幽默要求凭借自己的智慧领会对方话语中的妙处,获得顿悟之后,会心而笑,如果唯恐他人领会不到,反复“饶舌”,就与幽默要求智慧的顿悟相矛盾了。“先笑不已”之所以成为大忌,就在于,自己先笑,只能显示自己的智慧优于对方,这就有碍于他人在顿悟中体会自己智慧的乐趣,只能引起别人的厌烦。

默会——顿悟

《半庵笑政》可能是中国古代唯一的笑话理论书,其中有许多有意思的提法,但是很可惜,良莠不齐,重要的和次要的交叉纠缠,头绪比较杂乱,但是,这并不妨碍其中包含着相当智慧的见解。如在“笑品”中提出的“默会”就很有见地。

笑话,上升为幽默,要求一种默默的沟通,无声的意会,而不是有声的、直接的灌输,最忌讳的是强加。幽默感的形成,关键在于讲述者把自己想说的结论预先留在了逻辑空白中,让对方在接受了上下文以后,默默地进入其狭窄的逻辑通道中,获得领悟。用“默会”这样的语言,和通常的禅宗用语“顿悟”有异曲同工之妙。

任何一种幽默的逻辑结构中所包含的信息,一旦公开地讲述出来,顿时就失去了趣味。说幽默感起码的条件就是含蓄是不太完全的,它还要求不太晦涩,太晦涩不利于对方默会。好的幽默必然把听者硬是逼到“默会”的焦点上去。

近日见报端载金庸善诙谐故事:

金大侠见一小女子曰:“此女子之美丽增长率为吾所见之最者。”一听到美丽,那女子甚为开怀。但是,不久,有人告此小女子曰:“金大侠此言,其实是说你小时候,很丑陋也。”小女子立即怅然若失。

从开怀到怅然,条件是“默会”,或者顿悟。从无声的默会中,突然意识到金大侠预留的结论,如果此结论不是与表面上的感觉恰恰相反,则还不能达到幽默的层次。

笑话的素材

古代著名笑话理论书籍《半庵笑政》中有所谓的“笑资”的一节,这可能是这本不乏见地的书的糟粕了。

所谓“笑资”,就是嘲笑的对象。在本书的作者看来,“笑资”不外是:“口吃人相骂,乡下人着新衣进城拜年,听醉语(醉汉胡说),哑子比势(哑巴用手势来代替有声语言的窘相),痴人听因果垂泪,对客泄气,村夫掉书袋,学官话,和尚发怒,帮闲客作出恭状,胡子饮食不便,优人打诨。”

这里自然有一些真正的幽默趣味,比如“村夫掉书袋”,就是说好好的平常话不讲,倒要拿出古人书本上的话吓唬别人,要提高自己的身份,不想却为难了自己。

除此以外就是低级趣味:口吃是人的生理缺陷,胡子长吃饭不便,嘲笑人家是缺乏同情心,乡下人穿新衣进城拜年,对之肆意贬低,恰恰暴露了作者浅薄的优越感。至于痴人听古人因果而垂泪正是他的可爱处,和尚本该六根清净,偶尔不能克制,发起火来,也正是他人性不能泯灭的表现,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当做可笑之谈资却是暴露出作者的俗气。

《半庵笑政》难能可贵地把难登大雅之堂的笑话作为研究的对象,本是很有勇气的,但可惜的是,作者缺乏悲天悯人的情怀,对弱者缺乏同情心,加之文化素养比较低,连分类也不合乎规则,令人遗憾之处不少。

死到临头

死到临头一般是幽默不起来的,只有特别具有幽默气质的人才能轻松得起来。在西方有绞刑架下的幽默,有一个美国人甚至收集了一本关于死刑犯在临死以前的幽默故事。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

一个人走上绞刑架,神父来给他祈祷,他说:不用了,关于那边的事情我将比你更为清楚。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幽默,除了金圣叹那样的“落地的人头,好快刀”以外,在一些笑话书上也往往有个别超越实用理性的幽默。

有一个姓邢的进士,身材很是矮小。鄱阳劫贼,抢了他的钱财还要杀他。

正当劫贼举刀的时候,他说:“人家称我为邢矮子,如果你再把我的头砍掉,我不是更矮了吗?”

劫贼听了他的话,不觉大笑,就放下了刀子。

这个故事的幽默感在于:一般人在死到临头的时候,对于死亡的恐惧会压倒一切自由的思绪,这个秀才居然能超越死到临头的痛苦,幽默起来。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正因为这样,这个故事在中国许多古代的笑话中显得特别精彩。

怕老婆甚于怕贼

中国古代笑话中有不少比较庸俗的:有讽刺残疾的、口吃的、贪吃的,这类故事很少经得起时间考验。因为都是针对人的生理性毛病的,而不是属于情感状态的,因而显得浅薄而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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