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你们说对了!”叶精卫一点儿都不谦虚,“我的世界里只有三种人,朋友、敌人、死人。当不了朋友的,自然就是敌人,是敌人,得罪了我最终都会变成死人。”
听叶精卫这样说,四个少年都庆幸着,幸好没被叶精卫当作敌人。
“叶精卫,今天你露脸了,是不是要请我们去新宜城庆祝一下吧!”作为这五人团体中唯一的女性,血玲珑在这个团体中享受着独一无二的权利。对所有人说话都直来直往,毫无顾忌。
“当然!今天少爷请客!咱们去新宜城最大的花楼!”
“噗。”血桀一口水喷了出来,“花楼?”
“当然!”叶精卫上下打量着血桀,“我说血,你该不会没去过花楼吧!我以为贵族少爷们都和我一样呢!莫非,血你喜欢男人?”
叶精卫话一出口,血桀立刻第一个支持他的决定,他可不想被大家伙儿认为喜欢男风。
“那,你们去花楼我怎么办啊!”血玲珑对叶精卫的提议很不满意。
“那要看你想不想去咯!”叶精卫笑了起来,“如果你想去的话,女扮男装不就可以了!”
见叶精卫怂恿血玲珑一个女孩子去花楼喝花酒,其他人都有些无语。而血玲珑听了叶精卫的话竟然有些动心,说真的,她真的很想知道男人们玩乐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既然想去,赶紧地换衣服啊!记住,该遮的地方给包严实点儿,免得露馅了!”
“呸!就你没好话!”血玲珑呸了一口,赶紧上楼去换衣服。
没多久,新宜城的街上就出现了一票美少年。
为首的是一身红色华服的叶精卫,头发依旧懒散地披着,脑勺后面一根小拇指粗细的辫子,一根金色镶嵌珍珠的带子编织在发辫里,底端垂着一串黄金穗。
叶精卫牵着的白衣少年是水莲华,他一身雪白,袖口和衣摆处用银蓝色的丝线绣着磅礴的大海,虽然水莲华的眼睛是一片浑浊,可是身上的安详气息,却让人想靠近。
紧跟在叶精卫身边的锦煜,依旧穿着他最喜欢的天蓝色锦衣,只是衣袖领口的纽扣全部是银制的,在每颗银制的纽扣上,都镶嵌着一只虎眼石雕刻的活灵活现的鲤鱼。
而他们身后不仅不远,跟着的是两个眉眼相似的少年,一个高大,一个小巧,这二人都是黑色华服,不过黄金细丝镶翡翠的腰带却出卖了他们高贵的身份。
这一行人走在路上,只引得人连连侧目。不单单是这些人身上高贵的气质,单说他们的容貌,各个都是人中之龙,特别是为首的红衣少年,虽然嘴角始终挂着笑意,可是那双桀骜不驯的眸子为他凭添了领袖的气质,一看就是这五人的头。
“街上好热闹啊!”血玲珑很开心,看着人来人往的街头。以前在京城风都,虽然她也可以出门,但是身边都有奴仆跟着,一点儿都不自由,而且还要按时回家,哪儿像在这里这样逍遥自在。
“莲,这边走,小心!”叶精卫一边欣赏着新宜城的富庶,一边仔细照顾着水莲华。
“谢谢!”
从开学到至今,每次出行都是由叶精卫照顾自己,这让水莲华的心里非常感动。这个少年,无论他在竞技场上多么暴力无情,他始终是有一颗温柔的心的!
“喂,你们快点儿!那边好热闹!”锦煜依旧是活泼如故,整个五人组当中,就他最活跃,窜来窜去,就像灵巧的猴儿一样。“快走!快走!”
一行人到的地方是花楼一条街,这整条街上耸立着大大小小的花楼,以往客人都很多,今天却显得更拥挤。
“这位兄台,请问一下,今天为什么这里这么热闹啊?”锦煜又开始发挥他的打听情报的才能,挤到一个中年男人身边,笑嘻嘻地问道。
“哦,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花魁选拔赛,就在含香楼举行呢!一共有十家的姑娘来参加比赛,大家都想给自己中意的人投票啊!”中年男人一边往里面挤着一边给锦煜解释,嘴里还喊着自己支持的女子的名字,“柳絮姑娘,我爱你!”
“原来如此!”锦煜折回了叶精卫身边,把这事情说了让大家都知道。
“哈哈!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倒是很想看看,所谓花魁,到底是个什么模样!我们走!”
叶精卫带着少年们到了另外一边,这里不同于刚才的拥挤,显得宽松了很多。
“偶像,这里是?”锦煜有些奇怪地看着叶精卫丢给对方一锭金子,然后门口的大汗立刻笑呵呵地拍手,立即上了一个清秀的小丫头给他们领路。
“这儿也是含香楼啊!不过我们进来的通道是有钱人才能走的,没钱的只能在那边争取挤上去了!”叶精卫的解释,让少年们恍然大悟,随后看叶精卫的眼神和以前又大不相同。
“偶像,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来这样的地方?”锦煜有些崇拜地看着叶精卫。
“不多吧,我就去过一两次!你们该不会都是第一次来花楼吧?”
这会儿,轮到叶精卫惊讶了,“看来你们都是乖宝宝!不知道到时候你们家里会不会觉得是我把你们带坏了!到时候可别赖我身上啊!”
说笑着,他们已经到了含香楼。说起来是含香楼,其实是一个超级大的院子。五层楼承圆形包裹着中间的方形舞台,华灯闪烁,里面宛如白天一样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