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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刑事篇——趋利避害远离雷区(7)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虚报遭窃的数额骗取保险金构成犯罪吗?

【案例】

贾某是一公司总裁,给自己的财产上了巨额的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一次,贾某带着全家去外地旅游。回来时,发现家中遭窃,清点了财产后,发现丢失现金大概两万元,金项链一条。贾某遂向保险公司谎报了失窃的数额,称丢失现金5万元,金项链3条。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法律解析】

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本案中,贾某向保险公司虚报了遭窃的数额,以骗取保险金,这是一种保险欺诈的行为,如果犯罪危害轻微,一般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认定构成金融诈骗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强买强卖犯法吗?

【案例】

小张和朋友逛街买衣服时,看见一套款式比较新颖的连裤装,于是,上前仔细的查看,并伸手摸了摸,想看看是什么材质的。结果,店主抓住,说小张把衣服弄坏了,硬要他买下这套衣服。店主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店主强买强卖的行为,如果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就构成犯罪;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强买强卖明显地破坏了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承诺未兑现是合同诈骗吗?

【案例】

2006年4月15日,孙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代销空调的合同。合同约定先交3.8万元权益金,进货另外拿钱,公司负责交产品质量保险,并建立售后服务点,每销售一台空调给物流费、安装费等150元。之后,孙某进了5台空调,但质量都不合格,物流费、安装费也不给;维修点也没有建立。期满后孙某决定不干了,要求退回权益金,但是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该公司的行为是合同诈骗吗?

【法律解析】

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表现手段如:以虚假的身份或者证明文件订立合同;合同本身真实,但根本就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接受合同预付款或定金后,逾期不履行合同;行为人能够履约,但根本不想履约,收了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等财产后逃匿的。孙某与公司订立的合同本身是真实的,但该公司根本不想履约,其目的是想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因此我们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应该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暴力抗税的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案例】

某市一啤酒集团的总经理许某与黑道相勾结,暴力抗税。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缴税款,无人理会。许某为了教训这些税务人员,便纠集了一些黑道打手,武力威胁这些税务人员,声称:谁要再查,就要谁好看。许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许某的行为构成抗税罪。本案中,许某指使打手武力威胁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拒不交纳税款,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因此,还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随便诬陷诽谤别人构成犯罪吗?

【案例】

夏某被公司作为新的接班人大力栽培,同级别的人事部门主管韩某出于忌妒,遂在公司内部散布谣言,说夏某经常召妓,同时还涉嫌侵吞公司财产。此举严重地损坏了夏某的声誉,连公司的高层也开始对夏某重新考量,甚至夏某的妻子也吵闹着要和夏某离婚。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韩某的行为构成诽谤罪。本案中,韩某出于忌妒,散布虚假的事实,严重地损坏了夏某的名誉,给夏某的生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情节非常恶劣,已经构成了诽谤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公然进入他人住宅进行搜查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

隔壁邻居杨某家遭窃了,除丢失铂金项链两条,现金十万元外,赵某心爱的小狗也不见了,杨某非常着急。经过检查,杨某发现了狗的足迹,一直延伸到申某家,杨某便向申某提出要搜查其住宅,遭到申某的拒绝,两人遂发生冲突。情急的杨某遂强行突入申某家,翻天覆地地进行检查。杨某可以随便进入申某的家搜查吗?

【法律解析】

杨某不可以随便进入申某的家搜查。本案中,杨某怀疑邻居申某偷盗了自己的财物和宠物狗,但这仅仅只是揣测,没有任何实质的证据。况且,即使是司法工作人员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要先申请搜查令,再对怀疑对象的住宅进行搜查,否则视为非法。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容任何人践踏,无论基于任何理由,杨某都不能随便地侵入申某的住宅。因此,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帮朋友找东西进行搜查也违法吗?

【案例】

娄某说要到外地出差想借用韩某的笔记本电脑。1个月后韩某向娄某要电脑时,他却找借口拖延不还。后来娄某说他家被盗了,手机和电脑都被偷走了。韩某不信,让在派出所工作的同学杨某帮忙,杨某以搜集盗窃证据为由对娄某家进行了搜查,结果电脑找到了,杨某却因非法搜查行为被处罚。

【法律解析】

本案中,杨某在未经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也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娄某家进行搜查,属于违法行为。当然,如果娄某一直不还电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娄某归还电脑或者赔偿损失,不应该违法搜查。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殴打侮辱他人,寻衅滋事受惩罚

【案例】

4名少年在公交站台下避雨的某女士后,其中一女孩因多次碰撞该女士。该女士出言指责后,4名少年将该女士挟持到附近一拆迁房屋内,他们分别持木棍殴打该女士,并胁迫该女士脱掉衣服,长时间殴打该女士的面部和身体,最后抢走该女士1000元和1部小灵通。该女士因创伤失血性休克合并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法律解析】

四名少年在本案中主要表现为无端寻衅、打人发泄,其侵害是寻衅滋事罪的本质特征。本案中,四名少年将该女士殴打致死,情节恶劣,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所以以寻衅滋事罪对四名少年定罪量刑。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囚禁他人索债构成犯罪吗?

【案例】

张某因做生意跟朱某发生经济纠纷,朱某欠他50万元货款一直拖着不还。张某在多次追讨不到货款的情况下,把朱某的弟弟骗到自己家中囚禁起来,以此为要挟要求朱某还给他拖欠的货款。囚禁他人索要债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解析】

张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倩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枧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倩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枧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虐待家人,情节恶劣要被治罪

【案例】

丁某与妻子从孤儿院收养了一个男孩。男孩长大成人后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与养父母吵架。一天,男孩酒后回到家中,因为养母的一句问话即对其大骂并拳打脚踢,致养母头面部、前额多处受伤。第二天凌晨,丁某的妻子因不堪忍受虐待,跳入湖中自杀身亡。

【法律解析】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是死亡,可以到派出所或检察院报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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