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治表也。如醉状。则荣卫得温而气胜。故曰知。得吐则阴邪不为阳所客。故上出。
而为中病。
(程)寒淫于内。则腹中痛。寒胜于外。则手足逆冷。甚则至于不仁。而身疼痛。此内外有寒也。
(鉴)抵当二字。衍文也。
乌头桂枝汤方乌头(案千金云。秋干乌头实中者五枚除去角。外台作实中大者十枚。知本文脱枚数)上一味。以蜜二斤。煎减半。去滓。以桂枝汤五合解之。令得一升。后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
又不知。复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二斤。千金。作一斤。外台引仲景伤寒论作二斤。云。一方。一斤。用桂心四两云。上三味先以蜜。微火煎乌头。减半去乌头。别一处以水二升半。煮桂。取一升。去滓以桂汁和前蜜。合煎之。得一升许。 初服二合。不知更服。至三合云云。范汪同。而又出五味桂枝汤方云。仲景伤寒论。千金同。其既用单味桂心而合煎。又出五味桂枝汤恐误。沈云。解之。恐是煎之。非也。金鉴。删后字。)(程)乌头煎。热药也。能散腹中寒痛。桂枝汤表药也。能解外证身腹。二方相合。则能达脏腑。而利荣卫和血气。而播阴阳。其药势翕翕。行于肌肉之间。恍如醉状。如此则外之凝寒已行。得吐则内之冷结将去。故为中病。
(徐)解之。恐是合煎。
(鉴)以桂枝汤五合解之者。溶化也。令得一升。
谓以乌头所煎之蜜五合。加桂枝汤五合。溶化令得一升也。不知。不效也。其知者。已效也。如醉状。
外寒方散。得吐者。内寒已伸。故为中病也。
案如醉状也。得吐也。乃乌头之瞑眩使然。程注是。
桂枝汤方(程尤金鉴。并不载。)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上五味。锉。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
三因。大乌头桂枝汤。治风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
身体疼痛。灸刺诸药不能疗。及贼风入腹。攻刺五脏。拘急不得转侧。发作叫呼阴缩悉主之。
即本方。一法。用附子一个。不使乌头。为蜜附汤。(易简云。疝气发作。当于附子建中汤。煎时加蜜一箸头许。名蜜附子汤。)其脉数而紧乃弦。状如弓弦。按之不移。脉数弦者。当下其寒。脉紧大而迟者。必心下坚。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可下之。(其脉数。脉经。作其脉浮。案可下篇。紧大。作双弦。可下之下。有宜大承气汤五字。不载其脉数以下二十三字。知是别为一条。)(尤)脉数为阳。紧弦为阴。阴阳参见。是寒热交至也。然就寒疝言。则数反从弦。故其数为阴。疑于阳之数。非阳气生热之数矣。如就风疟言。则弦反从数。故其弦为风。从热发之弦。而非阴气生寒之弦者。与此适相发明也。故曰。脉数弦者。当下其寒。紧而迟。大而紧亦然。大虽阳脉。不得为热。正以形其阴之实也。故曰。阳中有阴可下之。
案辨脉法云。脉浮而紧者。名曰弦也。弦者状如弓弦。按之不移也。是与脉经合。则此条数作浮为是。
金鉴自其脉数至脉弦数者十九字为衍文。以当下其寒之四字。移必心下坚之下。未知是否。
附方外台。乌头汤。治寒疝腹中绞痛。贼风入攻五脏。拘急不得转恻。发作有时。使人阴缩。手足厥逆。(方见上案此本出于千金贼风门。转侧下。有叫呼二字。外台。引千金即乌头桂枝汤也。徐沈魏尤。以为大乌头煎何不检之于外台。误甚。)外台柴胡桂枝汤方 治心腹卒中痛者。(外台。引仲景伤寒论。无卒字。)柴胡(四两) 黄芩 人参 芍药 桂枝 生姜(各一两半) 甘草(一两) 半夏(二合半) 大枣(六枚)上九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魏)有表邪而挟内寒者。乌头桂枝汤证也。有表邪而挟内热者。柴胡桂枝汤证也。以柴胡桂枝生姜。
升阳透表。人参半夏甘草大枣。补中开郁。黄芩芍药。治寒中有热。杂合此表里两解。寒热兼除之法也。
(沈)予以此方。每于四时加减。治胃脘心腹疼痛。功效如神。 仁斋直指云。柴胡桂枝汤。治肾气冷热不调证。案肾气。即疝也。外台。走马汤。治中恶心痛腹胀。大便不通。
巴豆(二枚去皮心熬) 杏仁(二枚)上二味。以绵缠捶令碎。热汤二合。捻取白汁饮之。当下。老小量之。通治飞尸鬼击病。
(沈)中恶之证。俗谓绞肠乌痧。即臭秽恶毒之气。直从口鼻。入于心胸。肠胃脏腑壅塞。正气不行。故心痛腹胀。大便不通。是为实证。非似六淫侵入。而有表里虚实清浊之分。故用巴豆极热大毒。峻猛之剂。急攻其邪。佐杏仁以利肺与大肠之气。使邪从后阴。一扫尽除。则病得愈。若缓须臾。正气不通。营卫阴阳。机息则死。是取通则不痛之义也。肘后。飞尸走马汤。通治诸飞尸鬼击。(即本方。)外台。文仲。疗卒得诸疝。少腹及阴中。相引绞痛。白汗出欲死。此名寒疝。亦名阴疝。张仲景飞尸走马汤。方同。案此为治寒疝。附于本篇之末者。而主疗与外台异者何。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
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故有宿食。大承气汤主之。
(尤)寸口脉浮大者。谷气多也。谷多不能益脾。而反伤脾。按之脉反涩者。脾伤而滞。血气为之不利也。尺中亦微而涩者。中气阻滞。而水谷之精气。不能逮下也。是因宿食为病。则宜大承气。下其宿食。
案金鉴云。按尺中亦微而涩之微字。当按伤寒论作大字是。今考伤寒论可下编。亦作微字。而金鉴又云。微字当是大字。若是微字。断无当下之理。彼注如此。今引以为证。误也。
巢源。宿食不消候云。宿谷未消。新谷又入。脾气既弱故不能磨之。则经宿而不消也。令人腹胀气急。噫气醋臭。时复憎寒壮热是也。
程知云。滑为有食结滞。经宿则脉涩矣。尺以候内。沉以候里。故宿食之脉。按之反涩。尺中亦大而涩也。脉数而滑者实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气汤。
(鉴)腹满而痛。脉数而滑者实也。此有宿食。故当下之。李 曰。滑者水谷之气胜也。若滑而兼数。则实热已入胃腑矣。故云有宿食可下之。
(魏)滑与涩相反。何以俱为实宜下。滑者涩之浅。而实邪欲成未成者。涩者滑之深。而实邪已成者。故不论为滑为涩。兼大而见。则有物积聚。宜施攻治无二理也。
阳明篇云。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尤)谷多则伤脾。而水谷不分。谷停则伤胃。而恶闻食臭。故下利不欲食者。知其有宿食。当下也。夫脾胃者。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气。不可或止者也。谷止则化绝。气止则机息。化绝机息。人事不其顿乎。故必大承气。速去其停谷。谷去则气行。气行则化续。而生以全矣。若徒事消克。将宿食未去。而生气已消。岂徒无益而已哉。
(沈)骤伤宿食停滞。胃中壅遏。升降之机不转。肠中水谷不分。而下奔则利。宿食在胃。故不欲食。必当攻去宿食。
程应旄云。伤食恶食。故不欲食。与不能食者自别。下利有此。更无别样虚证。知非三阴之下利。而为宿食之下利也。故当下之。
大承气汤方(见前 病中。)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宜瓜蒂散。
(鉴)胃有三脘。宿食在上脘者。膈间痛而吐。可吐。不可下也。在中脘者。心中痛而吐。或痛不吐。可吐可下也。在下脘者。脐上痛而不吐。不可吐。可下也。今食在上脘。故当以瓜蒂散吐之也。
千金云。凡病宿食。在上脘。当吐之。脉数而滑者实也。有宿食不消。下之愈。胃中有 食冷物。即痛不能食。有热物即欲食。大腹有宿食。寒栗发热如疟。宿食在小腹者。当暮发热。明旦复止。
瓜蒂散方瓜蒂(一分熬黄) 赤小豆(一分煮案煮字据伤寒论当删)上二味。杵为散。以香豉七合。煮取汁。和散一钱匕。温服之。不吐者。少加之。以快吐为度而止。
亡血及虚者。不可与之。(亡血以下九字。原本作细注。今据伤寒论大书。伤寒论。作杵为散。
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用热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温顿服之。此当改补。)东垣试效方云。若有宿食而烦者。仲景以栀子大黄汤主之。气口三盛。则食伤太阴。填塞闷乱。极则心胃大疼。兀兀欲吐。得吐则已。俗呼食迷风是也。经云。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宜瓜蒂散之类吐之。经云。高者因而越之。此之谓也。
案宿食在上脘。心腹 痛。顿闷欲绝。仓猝之际。药不及办。以极咸盐汤一盏顿服。立吐。此千金。疗干霍乱之法也。
脉紧如转索无常者。有宿食也。(脉经。索下。有左右二字。)(尤)脉紧如转索无常者。紧中兼有滑象。不似风寒外感之紧。为紧而带弦也。故寒气所束者。紧而不移。食气所发者。乍紧乍滑。如以指转索之状。故曰无常。
(魏)转索。宿食中阻。气道艰于顺行。曲屈傍行之象。
案据脉经。有左右二字。魏注极是。徐沈以转索无常。为紧脉之象。此袭辨脉法之谬。不可证也。
脉紧。头痛风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原注)一云。寸口脉紧。脉经。作寸口脉紧头上有即字。腹上有或字。)(鉴)脉紧头痛。是外伤风寒病也。脉紧腹痛。是内伤宿食病也。李 曰。按此脉与证似伤寒。而非伤寒者。以身不疼腰脊不强故也。然脉紧亦有辨。浮而紧者为伤寒。沉而紧者为伤食。
案头痛。虽有宿食不化。郁滞之气上为头痛者。此则属外伤于风寒。与腹中有宿食。自是两截。脉经。腹上有或字。义尤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