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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张狂真凶(2)

他很郑重其事地对李仲平说:“走一趟我就明白了偷东西的窍门儿,告诉你李伯伯,早晨大杂院里没什么人,老人去遛早,大人去上班,小孩去上学和上幼儿园,在家的不是上中班的就是有病有残的,要不就是上夜班在家里睡大觉的。瞧准了这种机会偷窃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别人也不会怀疑到我。”李仲平很惊讶,暗暗叫苦。冯杰这番言论称得上是很专业的小偷。

“李伯伯,不瞒您说,现在电视里演的小偷都没我这水平高,呵呵……”他扬扬得意,笑得李仲平心痛。

有一段时间冯杰好几天没出门,赵凡和肖翔他们找他他也不搭理,他对赵凡说:“去去去,没劲,我还要复习功课呢。”他们悻悻地走了。他在屋里好像是在冥思苦想,又像是很认真地学习。突然有一天他突发奇想:警察破案有那么神吗?连我偷人家东西都逮不着,一群废物。看来,得干点儿刺激的大案子才有意思。

他把智慧用在了与警察对抗中。

他继续对李仲平说:“您问我平时除了看书学习以外,业余时间最喜欢干什么。我最爱看电视剧中的武打、枪战和破案片子,经常琢磨剧情的发展变化。不知怎么,现在的电视剧吧,没真的,演得太假了,尤其是那个《重案缉捕队》,可假了,片子没演完我就知道结尾了。我爸爸还说我:‘你懂什么,片子里演的都是这些年里发生的真实案例,经过改编加工描写的。’我说:‘我不信,太牛气了,各种各样的案子都让这几个警察破了,他们有这么神吗?’我想,片子里的坏人都是结伙作案,而且都特别傻,在有监视器的情况下还不注意自己的指纹和脚印。要是我自己一个人干,绝不带同伙,也不会跟别人讲,作案要戴手套,鞋子上应该套上塑料袋,还应该注意自己的头发、身上的纸屑、手绢等都不能掉在现场,给警察留下痕迹。所以,到我作案的时候,我才找了一个熟悉的人家去作案。我想,谁也不会想到是我干的,警察就破不了案子。”李仲平听到这里心想,一定是他的“自信”害了他。谁能想到他日常中琢磨的净是杀人越货的勾当!他父母没有想到,学校更没有想到,连我这个片儿警也没有想到。他跟正常人一样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就在他杀完人后的几分钟,他还在家里装模作样地写作业,父母回家的时候他还嬉皮笑脸地说笑。

他之所以选择被害人曲娣家作案,是因为他家和曲娣家是老邻居,他说:“曲阿姨又是我妈的同事,知根知底。”他继续顺着李仲平的问题回答说:“我为什么要害死曲阿姨?其实我和她根本就没有什么仇恨,只是觉得曲阿姨是我想下手的人,也是好下手的人,她也是该死的人。我觉得她活着没有什么意义,她不是个好妈妈,比我妈差远啦!我就是想证实一下自己的本事,我就是想作个真案子来看看你们警察到底有多大本事,是不是像电视剧演得那样牛!”李仲平无语,眼前的冯杰本该是一个聪明机灵的纯真少年,却被有形或无形的毒素熏染滋养,蜕变成一个可怕的杀人妄想狂。他一旦有了犯罪的心,就情不自禁地加以实施印证他的所谓“能力”。

他模仿影视片儿中的情节,从家中带上作案工具来到曲娣家,当时曲娣正在厨房里洗衣服。他敲开曲娣家的门,当曲娣开门看见背着书包的冯杰时,冯杰像过去一样嘴巴又乖又甜地喊了一声“曲姨”,他佯装憋尿,请曲娣借他用一下厕所。曲娣一看是邻居家的老实孩子,不加提防让进了门。

在冯杰心目中,曲阿姨已经不是他小时候咬过奶头吃的那个漂亮曲阿姨了。

曲娣对冯杰没什么提防的必要,她很喜欢这孩子,冯杰从小就爱让她抱,她还跟冯杰的父母亲开玩笑说要认冯杰做她的干儿子呢。那个时候,她经常来冯家串门,她一来立刻抱起小冯杰把她的奶头往冯杰的小嘴里塞,逗得冯老师夫妇哈哈大笑,骂她:“真扯!(方言,专指女人的过分言行。)”李仲平了解到这里,心情非常沉重,像是压着一块铅板透不过气来,又像是层层浓重的迷雾拨不开看不清。如此充满人性的温馨环境,究竟是什么使得冯杰变得冷漠、残酷和无情?

冯杰溜进厕所后,迅速拿出榔头和两把水果刀,戴上胶皮手套,双脚套上塑料袋,头上戴上塑料淋浴帽。他悄悄走出厕所,曲娣正在洗衣机旁准备洗衣服。他从后面悄声走过去,趁曲娣不备,举起榔头向她头部狠狠地连续砸去。曲娣被这突如其来的猛击打得当场昏了过去,冯杰怕榔头不够力,又拿起地上的哑铃朝曲娣头部猛砸,致使曲娣气绝身亡。

他不慌不忙地掏出剪刀剪断电话线,把曲娣家的菜刀放在她的身边。他又顺手牵羊拿走一块手表。冯杰说:“这是为了不被警察怀疑是个学生干的, 这样他们只会怀疑是大人。”他临走时,用随身带的一次性餐桌布擦掉了所有的血迹,到厨房洗掉脸上的血。临走打开煤气阀(准备毁灭痕迹),不慌不忙地走出曲娣家的门。把一包作案工具和血衣服扔到马路边的垃圾桶里。

他作完案回到家里后,觉得心情放松了许多,也没什么压抑感,很平静地打开书包取出书本,趴在桌子上心安理得地写起了作业。

当时,所里的大部分警力和刑警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宋安堂5号大院里,挨家挨户挨个人过筛子。

冯杰父亲很明白,案子没破,这个院子里的人都有嫌疑,在这个院子里,他们家的人是重点怀疑对象。他想,那么,我们三口人里会是谁呢?从自己的角度讲,三口人里肯定有两个人是嫌疑人,难道是我妻子吗?曲娣的死跟她有关系吗?她们可是亲姐妹一般哪。相信妻子,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判断。他是个高级工程师,在重大工程和项目中,他的判断与逻辑思维总是能和科学的实践相结合。如果用筛选法,这里只剩下小冯杰了。

这时候,冯杰在桌边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他仔细观察着自己的儿子。刚才警察来的时候,好像也没放过对儿子的盘问,虽然儿子没什么破绽,但警察是不会无缘无故地问一个小孩子的。难道是他吗?

他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自己的儿子,他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看过儿子,看得那么仔细。他总觉得儿子身上有什么疑点和不对劲儿的地方。

多少天来,他一直在琢磨着,观察着,他没有跟妻子讲,他怕引起妻子心理上的恐慌。前两天又听说环卫工人在垃圾站里发现了一包可疑东西,里面有一件带血的衣服……

就在昨天晚上,妻子出去办事还没回来,他又坐在床上对着冯杰发愣,冯杰正在聚精会神地写作业,全然不知他爸爸正在注意着他。

突然,他发现冯杰身上的衣服换了,而这些天换的衣服总是这两件,一黑一白的外套。咦,那件米黄色的夹克呢?他清楚地记得,当时曲娣被杀后警察来调查时,他就发现冯杰在早晨才换的米黄色夹克外套,到了晚上又换了另一件黑色外套。在他这个父亲的眼里,儿子是个很干净的孩子,一件衣服要穿好几天才换洗,怎么那天的衣服却穿了一天就换了呢?他条件反射,立刻把目光移到门边的洗衣机上,没有发现那件米黄色的夹克,于是,他站起身走到洗衣机前打开盖子朝里看,也没有。他尽量使自己平静,不相信这是事实,儿子那么小不会做出这种杀人越货的事情来的,然而,一种求证心理促使他寻找孩子的夹克。他在屋里转了好几圈还是没发现。他又想了一下,是不是自己记错了?没错,冯杰那天早晨的夹克是他让换的。

冯杰觉察出父亲心神不安,他开始还纳闷,后来也感觉是不是父亲发现了什么。

冯老师问冯杰:“小杰,你前些日子穿的夹克呢?”冯杰看着父亲眼镜片儿后面的那双眼睛,虽然近视,但两道光芒逼人。他回答不上来。

冯杰看出了父亲的意思,但他很沉着,摆出听天由命的架式。

儿子的无言以对已经告诉了他一切。他想,即使儿子不承认,警察也会从那件血衣上循着味儿找上门来,与其让警察找上门来,不如自己主动上门去找警察,主动投案自首。

他坐在沙发上,看着正在“专心致志”写作业的儿子,反复地问自己:这是我的儿子吗?我们家祖宗八代也没出过这么个孽种啊!他是什么时候变的呀,真可怕。这简直是个小魔鬼。

他痛苦地自责,痛苦地反省……

他决定,要在他妈妈回来之前将他送进公安局。不然,分别的场面将更痛苦。他想,自己怎么也是个大男人……

李仲平长长舒了一口气,不得不佩服冯老师真诚地为社会负责的行为,他全力支持侦破工作,将自己的儿子领进了公安局投案自首。

然而,冯杰到现在也没认识到他自己所犯罪行应负的法律责任。

在结束审讯的时候,他似乎还为自己的“杰作”沾沾自喜,一再向李仲平表示:“李伯伯,是我爸爸带我来投案的,再说了,我要是咬死不承认呢?我要是死不说呢?你们怎么会知道是我作的案?这次不算你们破的案,我敢跟你们打赌……”李仲平眯缝着眼瞧着他,心想,天哪,这小子真应该在大牢里好好待上些年,或者说关他一辈子。苦笑着对冯杰说:“宝贝儿,你还想杀人哪?”走出审讯室,目送冯杰跟着刑警们上了车,李仲平朝着天空深深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内心感慨,也在自责,心想当了这么多年警察,这次教训应该说是最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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