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两章中,我们谈到应该如何培养孩子顺从父母权威的习惯。这种管教模式的具体操作过程是:当孩子每次犯错以后,就必须要让他经历一些形式温和却又感到不舒适的惩罚,以此来抑制产生小孩子叛逆心理。在本章中,我们要讨论另外一种管教形式。这种方法与前面谈到的两种方法在某些方面会有所不同,因为这种方法主要是对服从父母命令的孩子进行奖励,诸如给孩子一些好处、嘉奖,或是为他带来欢乐等等。总而言之,因为孩子能够顺从父母,所以父母就谨慎地对他进行奖励。
对其他方法而言,只要父母坚持采取柔和的方式就可成功地管教孩子,虽然父母对孩子的惩罚很轻微,但只要坚持逢错必究、有过必罚的原则,还是能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而本章所说的这种奖励的方法,却需要父母具备更多的聪明才智、能力、技巧、耐心,以及足够的辨别力。否则,父母是无法胜任这项工作的。要想有效而又公正的对孩子进行奖励和表扬,就需要父母拥有极高的辨别力,而且要对孩子不同时期的不同心理特征有所了解,对这种方法能否取得预期效果也要有所认识。在某些时候,还要对一些看上去百试不爽的做法进行适度的改变,以此来适应不断变化的时间、地点。
孩子的顺从不能是“买”来的
父母采用温和的方式惩罚自己,孩子会对此形成习惯。同样道理,如果孩子将父母的奖赏或赞扬看得自然而然,或认为父母是在用“买”的方法使自己顺从,而且父母认为这也可以算是孩子身上的一种美德,那么这种美德只能被归于较低级的一等。
如果孩子产生这样一种看法,他们认为父母是在用钱来“贿赂”或是“购买”自己的顺从,那么对父母而言,孩子对自己的顺从确实就是用钱换来的。严格说来,这种做法并不是对孩子进行奖励,而是鼓励他去做坏事。下面,我们就用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这两种管教方法的细微差别。这其中的差别之处,如果母亲缺乏足够的辨别力,便很难察觉。
例如,在夏天的某个下午,一位母亲要前往一个村庄。临行前,她让苏珊负责看管孩子。苏珊正在厨房里干活,透过厨房的窗户,她能随时了解孩子们的情况。她认为,如果孩子们一直待在院子里玩儿,他们是很安全的,无须担心。唯一要提防的就是,不能让他们跑到大街上。
两种不同的管教方法
很多情况下,孩子在马路上玩耍会存在很大的危险。但是,母亲仅凭着自己对孩子的一番说教,是不可能完全控制孩子的行为的。所以,最安全的做法莫过于把大门锁好。如果这位母亲相信孩子会服从自己的命令,那么她是不会考虑孩子不听话就会受到惩罚这个想法的。本着一种对孩子听话的便进行奖励的精神,这位母亲会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来决定自己对孩子的奖赏在性质上是否属于“购买”。如果她想“购买”孩子的顺从,她只要告诉他们,她要去村庄一阵子,在她离开期间,他们要乖乖地呆在院子里玩,绝不能走出大门。如果他们听话,在她回来的时候,就会给他们买一些东西;如果他们不乖,他们就什么也得不到。
如果孩子充分信任自己的母亲,那么母亲的这种承诺就会发挥作用;只要孩子相信母亲回来时一定会给自己带来一些当作奖赏的东西,那么这种做法就会行之有效。即使孩子不信任母亲——母亲也没有给予他们这种信任,也会让孩子觉得,如果这次听话的话,那么到了下次,母亲还会用一些奖励来引诱他们;如果不乖乖地听话,就得不到母亲承诺过的奖赏。不管怎样,只要孩子能够信任母亲所做的承诺,那么这种办法就是有效的,但却仍然改变不了“购买”的性质。这样做并不一定就是个“坏主意”。但我相信,一定还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在母亲直接给予奖赏的情况下,孩子能够逐渐养成顺从的习惯,比起那些对孩子进行威胁或惩罚的手段来,这种方法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间接给予奖赏的方法
还有一种方法,不仅使孩子心情愉悦,还可以在一种友善的氛围中使其顺从父母的权威。同样是劝诱孩子养成顺从父母的习惯,这种方法相对于直接给予孩子奖赏来说,显得更加积极与健康。
同样是上面这个例子,母亲在离开孩子时,只是让孩子乖乖呆在院子里,但没有承诺要对孩子们进行任何形式的奖赏。她从村庄回来以后,向苏珊询问孩子们是否听话。如果苏珊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她就会对孩子点头微笑,带着一脸的喜悦,母亲会对孩子们说:“我就知道,你们会听我的话,现在我完全相信你们了。”
就这样,一直到了晚上,孩子们或许早就把这件事忘记了。但母亲却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把孩子们都叫到自己的身边,说自己有事要跟他们说。“你们大概都还记得吧,今天我去村庄时,把你们留在院子里玩耍。我对你们说不能走出大门一步,你们都遵守了这一点。也许,当时你们很想在大路上自由地玩耍,但你们因为我不准你们这样做,你们就没有作。你们都很听话,我感到很高兴。我现在对你们很放心。如果你们是不听话的孩子,我就会对你们感到担心,毫无安全感。现在,我对你们充满了安全感。所以,当我在村庄买完东西时,我觉得应该买一些棒棒糖来奖励你们,棒棒糖就在这里,你们可以坐在地毯上,把这些糖果都分了。玛丽你先拿一颗,然后轮到简妮,直到你们把糖果平分为止。”
两种方法的不同之处
有的读者可能会说,这种方法与直接给予孩子奖赏的方法基本上没什么区别。从很多方面来看,这两种方法确实很相似。但是,如果仔细推敲,我们发现,它们所采取的方式并不一样。在某些情况下,在实行某种教育方法时,方式的改变会对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你为了对孩子们服从命令提出表扬,就直接给予他们奖赏,他们就会本能地认为这是一场交易,就像是一纸合同或是具有买卖性质的交易。从此以后,他们也会自然地认为,只要完成了自己的义务,就理所当然地应该从父母那里获得奖赏,他们甚至会主动走过来向你要奖赏。实际上,这的确是孩子在这种情况下真实的心理写照。如果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那么无疑会冲淡孩子的责任感——一种要做正确的事情的责任感。他们要么会有选择地去做正确的事,以便可以获得奖赏;要么宁愿放弃父母的奖赏,只为了做一件坏事。
但是,对于第二个例子,虽然乍一看只是在形式上与第一个例子有所区别:母亲用间接的方式对孩子的顺从进行了表扬,然后把糖果分给孩子,这会在孩子的心里产生一种积极而又愉悦的效果。做正确的事对他们而言,就显得格外具有诱惑力。以后,当孩子遵守父母的命令时,他们会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去做正确的事,因为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感。在他们的脑海里,也不会产生这样的想法:顺从母亲的意志,呆在院子里,是母亲用奖励从他们那里换来的,而最后得到奖赏也是理所应当的。
一般性的原则
在给予孩子奖赏的时候,父母首先应该把孩子所做的正确行为和他们所感受到的愉悦情绪紧密地联系起来。所以,父母绝不能事先就承诺要给予他们奖赏。否则,在孩子眼中,父母就应该永远遵照这个承诺,就如同为孩子的“服务”支付薪水一样。当母亲看到孩子所做的正确行为,看到孩子自觉服从命令时,自然会然流露出一种满意、快乐的情感,这时母亲才会给孩子以奖赏,对其进行激励。
如果母亲能够对这一原则了然于胸,在实际生活中,她们就会以此为基础,对奖励的方式进行千变万化的变换。例如,阅读。阅读对孩子来说,当然是一件无聊透顶的苦差。因为要他放下手中玩具去读书识字,对他来说简直太痛苦了。有时,一位不够耐心的母亲会对孩子如此差的学习劲头感到心痛不已;一旦母亲发现,自己的孩子对读书这么有用的事竟然提不起半点兴趣,她就会感到苦恼不已,并可能会因此而责骂、吓唬他。“如果你现在不努力读书识字,等你长大之后,你就会变成一个蠢材。到那时,每个人都会嘲笑你,你也会因此而羞于见人。”
孩子面临的困难之处
但是,假如我们设想一下这样的情形:一位母亲,每天被强制学习两到三堂中文课,每堂课半小时。她的老师是一位十分严格的人,老师对母亲的学习进展总是感到很不满意。可以说,母亲在学习中文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但是跟孩子在学习阅读过程中所遇到的难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但是,母亲却能够意识到让自己的中文学习有所起色的唯一途径就是到中国留学。她对此有一个清楚而又明确的预见——留学能够对她的中文学习产生巨大的帮助。但是,对孩子来说,他对于学习阅读还没有一个明确而又坚定的认识。实际上,他对此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尽管母亲可以向孩子讲这些理论上的东西,如指出其学习的重要性什么的,但是,这些描述往往难以在他的脑海中形成一种感知上的认识。通过对未来的预见来指导现在的行为,这种能力只有心智完全成熟的人才能具备。但是,对于脑部组织尚未发育成熟、体格还没有发育到具有足够的韧度和力量的孩子而言,很显然,他们还不具备这种能力。在这个阶段,他只会受到眼前事物的强烈影响,至多受到一些最近发生的事情的影响。这是自然的规律,谁也无能为力。因为孩子的预见能力弱,许多母亲就会感到郁闷和苦恼,为什么孩子就不能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呢?可见这些母亲对于孩子的幼小心灵及其发育过程有多么无知。与其说母亲是在为孩子不能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而大动肝火,不如说她是在和孩子发育缓慢的预知能力斗气。这又是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