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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绯夕

第59章 绯夕

喜欢鼓着包子脸,爱赖床,天天不停地吃,等待着最初的那个人下班回家,等待着他带回来的甜腻点心,平淡长大,细如流水,静静发呆——其实我不是喜欢发呆,而是脑子太跳跃,身体总是赶不上。既然赶不上就不赶了,所以看起来很呆很呆。

我的人生就是如此平平无奇——我的家没有遭遇美男刺客要我窝藏包扎伤口,我家遇不到中媚药的王爷需要我捐献******的,我家的回璧大美人没有被断袖皇上强抢入宫开菊花,也不需要我代嫁。

我怎么办呢?我就好像是红楼梦里面的那块石头——无才补天。

到了十五岁,爹爹说你应该嫁人,我想了一下子,想不出任何纰漏,长大了确实应该嫁人,于是便出嫁了。如果明凌那大禽兽大坏蛋不是太令我无语、太喜欢欺负我的话,或者现在太医恭喜我怀孕了。

我深刻反省着:我是不正常的穿越女。

在迷迷糊糊的遐想中,暖洋洋的被窝,不经意地睡过去,浅眠的不安稳颤抖,异常捕捉到一些异常声音。

相抵的紧绷。

那种压力仿佛渗透到骨髓,将神经扯了出来。

我突然梦魇一样惊吓,睁开眼睛,才发现衣服里面都是汗水,压住胸膛的狂跳,额发沾湿,发丝散乱,衿被皱起波纹。

索索地裹好单衣,从床上爬起来。

只有自己一个人。

烛火亮着。

花蜡已剪。

房间外面突然又响起一声沉闷的断裂,斯斯咧咧的,传入耳中。

十个手指莫名在发抖。

爹爹的院落一直都很清净,位置较高,离开正院比较远,而且,因为爹爹喜欢清静清幽,性格有点孤僻,这里不让留着家里的仆从。

我走出去,房间的门是看着的。

我就撩开房间门的缎黑的帷幕帐子。

外面院子,月色沁水的凝结。

摇曳的凤凰树。

一团一团的火纷纷掉落。

幕黑的天野开出美丽的火花。

黑色的凝长身影,幽立在高大的凤凰树下。

手居然齐腕没入凤凰树的枝干。

随着寒冷的夜风,传来他飘扬的声音,念同恶魔的咒语:“诀天剑,诀天剑,听见主人的召唤了吗?沉睡了十年,终于是你清醒起来的时候,来吧,大开杀戒吧,复仇之火从这里燃起,就从今夜起——”

他的手臂一拧。

他的手慢慢出来。

一把通体幽黑的巨大长剑,从凤凰树的粗大枝干里面缓缓拔出。

还有爹爹,正捂着胸口,看着那个黑色的人。

我的小手悄悄就捂上胸口,单薄的衣襟渐渐寒冷,低头才发现自己还是赤脚冻得雪白啊。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向爹爹。

爹爹虚无的神色,空灵飘荡,眼眸聚光,稍微散乱的长发在飘荡,扯着他苍白无色的脸,黑发萦绕,白衣鼓动,晃若风中梨花。

我十五年来并不少见。

在他静静抱着我坐着的时候,在他不说话的时候,那时候会我呆呆看着爹爹的空灵神色,觉得他的人仿佛飘到了很远很远,但是现在再一次看着他的平素淡漠的空灵气质,却觉得他很近很近。

因为绯夕吗?

高大的凤凰树下的这个人很陌生,我确定是第一次看到,但是在他出现在眼前的一瞬间,我已经才想出来他是谁。

绯夕。

大魔王绯夕。

我捏了一下冷得有点僵硬的脸蛋——回音啊,是痛的,真实啊。

我深深呼吸了一口冷气。

绯夕曾经是雪北军的统领。

雪北军是畏惧的存在。

绯夕更加是恐怕的存在。

雪北军,又称为流氓军,王朝最具争议的军队。

雪北是荒冰之地,雪北军驻军雪北国,驻守北境的绝望长城,朝廷名义为防外敌,实为流放重罪犯。雪北军的兵将都是流放罪犯,为朝廷“仁慈眷顾”的罪犯,所以,雪北军一直以来都是涣散不成形,军中以最原始的杀戮能力排地位,朝廷任其自生自灭。

雪北军在光韶王朝的历史上曾经辉煌,它的名字跟随的是帝国第一大帝神姬帝。神姬帝,初为雪北封地之王,皇恩遗忘的皇子,他便是靠雪北军而踏出铁骑天下的第一步,建立了现在的凤皇城、帝都洪城,开创光韶王朝的最繁华盛世。

神姬帝稳坐江山,而雪北军则回归绝望长城。

神姬帝不过是利用雪北军走出雪北,而真正将雪北军带离雪北冰国、带上帝国最高朝堂的人是绯夕。

绯夕随即将雪北军的战斗能力展现在滚滚的沙场。

东越奔流城之战。

东越灭了。

绯夕便也成为朝中最忌惮、最狂妄的存在,雪北军鼎盛一时,直到绯夕被先皇、朝廷三师密令拘捕诛杀。

当年诛杀绯夕就是爹爹。

绯夕擒获被诛,爹爹仕途便开始平步青云,直到权力的顶端,成为朝廷三师之一。而雪北军便落到了摄政王明凌的手中。明凌手中拥有着两大军队:帝国军与雪北军。如果说帝国军比喻为全面而强大的二郎神,那么雪北军便是那个爆发猛烈的哪吒。

无情的权力斗争。

绯夕只不过是其中一个牺牲品。

这便是我所拼凑起来的绯夕。

最真实的绯夕。

绯夕立在跟前。

人很修长,修长的黑色。

铺天盖地的气势。

星光暗淡。

通体糅合着死亡的黑色。

黝黑无色的面具在清濛的月光之下显得阴森恐怖、气势凌人。

爹爹的脸色白得透出一丝一丝的冷气,深井平寂不见波澜的目光,一瞬间就凝结成冰色:绯夕单掌就将几百年的凤凰树给毁了。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诀天剑属于土,用木来克。还是这剑顺手,只有这把剑顺手啊……”

古朴的长剑。

剑身长约两米,通黑,不透光,不泛光。

他一甩手,才看到他的手中锁着手铐。

手铐滴着血。

血在他的脚边凝聚。

剑立而起。

明灭的黝黑。

剑越过凤凰树的顶端。

定住。

瞬间光速落下来。

无声无息,剑入了地面三分之二。

我眼睛都不能眨一下。

绯夕脸上黝黑的面具突然“咔嚓”一声掉了地板石上,发出冷冷的寒光。

铁链断了下来。

这一剑直线而下,就将他身上的三处镣铐给断了。

面具,手,脚。

我发现已经呼吸不过来了:绯夕好高的武功,真的好高,高得可以让他这样的摆酷耍帅。

“该死的面具终于可以拿下来,真的好舒服啊,好久没有那么舒服过了。”手撩起黑色长发,从压着的衣服下面慢慢拔出来。

长长的头发柔顺滑落,散发出黑亮的光泽。

披散黑色长发。

风拂动,长发长,很长,落到地面。

重生一样。

绯夕撕开了包裹了十年的“胎衣”,终于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

他的脸露出的表情叫做“痛”,那种痛到了极点,居然有点极度的快感。绯夕带着邪魅的笑意,扯出一个异常甜美的笑容:“绝,师兄,好久不见了。有没有想我呢?我倒是很想你啊,想你想到——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挫你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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