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工作都是非法进行的。其原因有时是因为工作类型或因为工作时长超过了1973年法案规定的范围,但最常见的原因是因为儿童并未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庞德(Pond)和赛尔(Searle,1991)估计,72%的儿童没有遵照法律要求,而瓦莱利(Lavalette,1994)估计有92%的儿童没有遵照法律要求。通常情况下,儿童的收入都很低:庞德和赛尔发现,40%的儿童每小时只挣1.50英镑甚至更少。一些工作会引发健康和安全问题:送牛奶的儿童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工作,然后还要再去学校上学。由于大多数工作是非法的,它们没有获得任何官方的认可,因而管理也很松散。这样的结果是,有对于成人邮差的运送量的规定,却没有对于儿童的类似规定:送报纸的男孩女孩们的运送量比成人邮差的运送量要多得多。
霍布斯(Hobbs),瓦莱利和麦基奇尼(McKechnie)认为,这些研究都表明英国(可能在其他工业资本主义经济中也是这样)儿童劳动力模式不能被解释为特定家庭的贫困所致(尽管对于一些儿童来说的确如此)。也不能根据经济周期扩张和收缩的一种特定的劳动力储备形式来解释。他们认为,这种经济视角必须以一种更宽泛的劳动力市场的社会分割的观点来加以补充:儿童劳动力是资本经济的一个固有的结构特征,儿童占据着劳动力市场中一个特殊的、相当边缘化的、不安全的、低层次的部分:
儿童的劳动力市场活动受到政治法律、意识形态和经济因素的交互作用的影响……童年的意识形态将一些特定的经验包括一定形式的就业看作是儿童的理想就业,能让他们将教育和工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结合起来。各种边缘经济活动既能满足儿童对于工作的需要,又能满足雇主对廉价劳动力的需要,这些因素共同确立了对于儿童最为适合的特定工作类型和特定就业经验。(Hobbsetal.,1992,第98页)尽管儿童劳动力在工业化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要比其在发展中国家中的重要性小,且也较少见到,但一系列的研究显示,儿童的有偿劳动情况远比一般认识到的要广泛得多。甚至可以说,青少年的主导模式仍然是学校教育加上至少在学校教育的最后几年中的有偿工作。
隐形工作和人口变迁
似乎最初看来明显的差异掩盖了北方儿童和南方儿童的一些相似之处。虽然他们在生活状况的差异是无法被否认也不应被否认的(见“一个童年还是多个童年?”一章),但工业社会中儿童显然并非完全被排除在工作之外。当然,他们的工作是不容易被发现的,他们对工作有更大的决定权,他们的工作对于他们所生活的家庭经济的重要性较低,并且这种工作类型也较少。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理解这些差异呢?
对此的一个建议是,认为儿童的工作并非本身就是隐形的,而是一种结果。莫罗(Morrow,1995,第226—227页)将这种隐形看成是以下内容所产生的效果:
童年被视为一段依赖性和缺乏责任的时期,这种社会建构使我们无法了解那些工作和承担责任的儿童的状况。一项关于儿童在学校以外的日常生活的分析揭示出儿童仍然继续工作,但他们的劳动却在依赖的、无生产力的、家庭内的儿童概念下被变得隐形了。
这种将儿童关在家庭之中的做法与19世纪和20世纪西欧和北美发生(不均衡且速度不同)的社会变革的模式紧密相关。这种社会变革包括了经济领域的变革,例如从家庭和地方向全国及国际范围的转变,从农业生产主导向工业和服务业主导经济的转变,从手工劳动向非手工劳动的转变。同时,家庭中也发生了从复杂的农业家庭向核心家庭主导(一名男性为家庭经济支柱,一名女性为家庭主妇,以及2—3个孩子)再到当代更为碎片化的家庭模式的转变,当代的家庭模式包括了一大批双份收入的家庭,以及其他形式的家庭(如单亲家庭和重组家庭)。
正如温特贝格(Wintersberger)所指出的,尽管许多变革既影响了成人也影响了儿童,但两者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差别:“成人的劳动不但得以保留,且其经济价值普遍提升,而儿童的劳动则完全失去了经济价值。”(1996:1)虽然这种说法有点夸张,但他的观点是非常重要的。儿童不再被视为具有生产力的,他们的任何工作行为都隐形了:他们的有偿工作被成人视为边缘化的,他们对家庭和家务劳动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被否认了,学校功课也不被看作是劳动。
许多传统的关于儿童和经济的研究都几乎只关注计算儿童的花费,而忽视了儿童的工作贡献,这强化了儿童工作贡献的隐形。这些研究有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列出满足儿童需要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的清单。特别是在研究的潜在目的是要得出贫困率或福利待遇水平时,还会涉及计算出所需的最低花费。正如关于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争论一样(见“一个童年还是多个童年?”一章),这种方法采用了一种允许参与社会生活而非仅仅是身体存在于社会的收入观念,讨论集中在政治和道德争议方面。第二种方法通常被称为等值尺度方法(equivalencescaleapproach),涉及比较不同家庭的支出的差异———主要是在有孩子与没有孩子的已婚或同居的异性伴侣之间进行,计算一对夫妇在一个孩子出生后(或第二个、第三个等)维持家庭生活标准水平所需要的附加收入。这种方法的应用也会导致一些复杂的局面,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它有系统低估儿童的花费的风险,因为经验观察到的支出主要是由资金的限制所决定。因此,使用这种方法时理论上儿童的花费应该比实际观察到的家庭的花费要高。
但是,这些关于儿童花费的讨论几乎完全都是在家庭层面产生的费用。
而对于社会整体对儿童的花费的讨论却很少———正如温特贝格(即将发表)所说,“公共预算是按照功能性逻辑而非世代性逻辑制定的”。这一领域的初步研究指出,在大多数工业社会中,针对儿童的社会支出多数都在学校教育和支付给家庭的儿童补助这两个领域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用于医疗和社会服务方面,实际上,正如有研究者最近所指出的(Thompson,1989),福利政策存在着对于儿童和年轻人的制度性偏见。它们在福利补助方面偏向于成人特别是老年人,造成了世代间交换和分配的不平等。但是,更具体的考察发现情况实际上更为复杂和不均衡。在一些社会中(在英国和美国最为明显)儿童比老年人(指那些可以领取退休金的年龄的人)更有可能存在贫困的风险,但在其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情况则正好相反。如果把非现金补助如医疗和教育考虑在内,则情况就更为复杂。总的来说,它们会缩小儿童与老年人之间的差距,他们相对的位置取决于人口趋势、劳动力参与、失业、收入水平、所得税和转移支付政策以及非现金补助的价值之间的一系列复杂的交互影响(Kennedyetal.,1996)。并且,所有这些因素的影响都根据诸如家庭结构、儿童的数量和年龄、家庭收入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Bradshawetal.,1993)。
关于儿童的劳动及其对社会财富的贡献,有关世代间财富流动的问题促使维崔普(Qvortrup,1995b)进行了全新的理论重构(reformulation)。这一重构引用了澳大利亚人类学家考德威尔(Caldwell,1982)的研究,考德威尔认为,工业化的内在过程特别是对于更多受教育劳动力的需求和随之而来的大众义务教育的产生,使单个家庭和整体经济的关系发生了转变。主要的结果是,家庭层面的优势从需要尽可能养育更多孩子转变为缩小家庭规模。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随着社会从前工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生育率降低了。
在前工业社会中,儿童的劳动(不论是家务劳动,家庭生产活动还是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直接对家庭财富产生贡献,同时也带来由于亲缘的社会义务而在未来照顾老年人的益处。这种家庭层面世代间的财富流动是有利于父母的。从每个家庭的视角来看,其生存和繁荣取决于儿童数量的最大化以及他们生产活动的最优化。在大众义务教育出现以后,世代间的财富流动方向颠倒了,儿童在家庭层面被视为付出(cost)而不是收益(benefit)。
很明显,这种经济的必要性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的非工业社会(或正在工业化的社会)中儿童所处的不同位置,但是,维崔普(1995b,第58页)认为,这种观点有一个重要的局限是:
只在家庭层面解释了财富流动……因此他[考德威尔]必然会得出儿童最终成为父母的经济负担的结论。但这是否必然意味着他们是成人或社会的负担?
从这个视角出发,维崔普提出了一个有趣的可能性———儿童通过他们的学校劳动成为社会劳动分工的一部分。他认为儿童在学校的劳动是所谓历时劳动分工(diachronicdivisionoflabour)的一部分:工业社会的儿童被迫将自己生产为一种社会投资的形式,也就是布迪厄(1986)所说的不能立刻进入市场的资本形式。在学校的劳动和它通过就业而实现市场化,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