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有的扶住虽然没有受伤,但吓得变了脸色的太子妃;有的伸手去抱小狗,却不敢用力拖拉。
我早知道太子妃和这些人不敢伤了皇后赐的狗,就算这小东西现在惊了太子妃,她日后更不敢报复,还必须把它像小祖宗那样精心伺候着。
如果小狗意外死亡,太子妃也不好向皇后交待;再加上喂养小狗的肯定不是太子妃本人,所以我才有把握也放心让这小东西吓吓这个一脸骄奢的太子妃。
拉住还想傻傻上前帮忙的薄琰风,我冷眼看着这群势利的人又叫又跳,用眼神命令忘忧宫中的太监和宫婢全都站着不许动,只当看场闹剧。
“月隐,我饿了,我要吃东西!”现在的这位三皇子总会在最不恰当的时候,提出让我最舒心的要求。
我握住薄琰风的手,知道他碰不到小狗,感到非常无聊,所以直接考虑到了更现实的问题。
“等一会儿,我们送走了尊贵的太子妃殿下就用早膳。”
“哦!”薄琰风最听我的话。他耐起性子,看着不敢动,也不敢踢开小狗的太子妃,鼓着腮帮,就差没有天真地问她几时离开了。
“你们怎么了?这大清早的,乱成一团,成何体统?”
突然,我听到一个微带责备的语声在忘忧宫的大门外响起。
转眼向说话的人望过去,我瞬间呆滞了。
郑利?那个与我默契了合作了多年的好搭挡?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他也……
不,不!他不可能和我一样,奇怪地来到这个时空,应该只是人有相似吧?
可是这位身穿明白色精致绸袍,头束金丝冠的男子,那熟悉的方型脸庞,坚毅的眉眼,笔直的鼻梁,怎么看都是郑利穿上了古代的服饰,容貌相似得惊人。
自从在皇宫醒来之后,我先是养伤,接着又经历了一连串变故与惊吓。
为了应对这些事,我的思维都差不多被四周的环境同化了,说服自己必须融进皇宫,很少想到以前的生活。
此刻看见郑利的脸,我禁不住思绪万千。
说起来,我当年和郑利一块从警校毕业,一块被分到市刑警队三科。他结婚时,还是我做他妻子的伴娘。
因为,郑利的妻子是一名性格非常内向的孤儿,她没有家人和朋友,于是郑利和我的同事就成为了她的亲友。
我在警校受训时就觉得郑利真的不错了。这个男人外刚内柔,公私分明,对从事的工作尽职尽责,对家人和朋友又是那么体贴和照顾。
无论怎么看,郑利那刚毅的脸和认真的性格都是我非常喜欢的。
我曾经很羡慕郑利的妻子。
在他们举行婚礼的时候,我偷偷幻想,是我和这个坚强又温柔的男人单独站在一起,接受同事们送出的祝福与欢笑。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破坏别人的婚姻和幸福,尤其是郑利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之后,我更是没有想象插进他的家庭里。
我成为他儿子的干妈,我喜欢抱着那个虎头虎脑的粉嫩小肉团,揉着、亲着,常常被郑利打趣,让已过最佳适婚年龄的我把握好机会,趁着还算漂亮就快把自己嫁了,好生一个自己的宝宝,使劲疼。
每当听到这样的话,我只能苦笑。
普通男人只是看见我这身警服就退避三舍了——
他们怎么会抱着一个整天与泛着恶臭的尸体打交道的妻子睡觉?
他们怎么会容忍自己孩子的母亲不分黑夜的忙于破案,奔走各地,屡屡与死神擦肩而过,却不操持家务?
他们又怎么会不担心不被hei社会成员、杀人犯还有毒贩疯狂报复?
我们这样的重案刑警,很不容易找到合适又贴心的恋人。
更何况,我目前还不愿意放弃这段单恋。
因为,郑利的妻子在半年前病逝了。
我陪伴那个男人度过那段最难熬的日子,他的儿子现在已经当我是妈妈了,小家伙就爱让我抱着,缠着我喂米粥,还喜欢赖在我怀里睡觉。
每到这一时刻,郑利的目光总会变得特别温柔,他脸上不自觉泛起的笑容更是让我难得的心跳加速。
可惜,我和那个男人始终没有捅破那层薄纸。
在结束暧昧的相处之前,我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他。
“参见太子殿下。”
四周响起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忆,看着这位与郑利相似的太子越走越近,我也回过神,在琴儿的搀扶下,准备向他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