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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

一个半月前,文晴和于信携手步过红地毯的另一端,成为法律上的合法夫妻,至于“实在”的只有他们俩才知。

在结婚前,两人达成共识,婚后一切顺其自然,也就是说不必因为既成法定夫妻就非要成为真正的夫妻不可,再者,双方仍可保持原来的生活模式,而对方都不得加以干涉或有所指责。

这看上去好像是“同居”者应有的生活!

一个半月过去了,同一屋檐下的两人仍然是相安无事,证明这样的生活非常适合两人。

今天难得是星期日,两人都闲来无事,窝在沙发内看书。

早晨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屋内,一派的明净安逸,于信一手捧着书,一手拿着笔写写画画,相较于于信的专注,文晴就显得极不专心,不时偷瞄倚在沙发彼端的于信,最后索性放弃书,轻托香腮,全神贯注地欣赏,脸上尽是痴迷。

或许他看书的侧面很有性格,或许他斜倚着的样子很优雅;或许他紧抿的双唇很性感……但这一切一切都已不重要,文晴沉迷的是他眼内的那份专注,他浑然忘我得仿佛整个世界都不存在,就只剩下他手中的书。

书真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吗?文晴抬眼望着那个庞大的落地书柜。里面的书大部分是他的,全是有关经济、企管之类,这些看见都让人头痛的书,他怎么可能全读过,她就不可能有这样的恒心。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她认为不必要,书固然要读的,但充其量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而不能作为一种指导。书是死的,它往往和现实有很大的脱节,尤其是在变幻莫测的商场,许多的事并不是靠书的某些东西就可以解释得了。

“书真的那么好看吗?”

“呃——”

“书总是很理性,却又很宽敞的,它总会安排一个特定的环境,让一切都变得有可能,但商场是变化莫测的,你以为纸上谈兵有用吗?所以我一向崇尚实践,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商场是变幻莫测的没错,但它总有规律可寻的。我们事前做的调查报告不就是为了要找出这一层规律吗?”

“照你这样说,商场本应有条有理的,股市天天平稳,公司年年赚钱,那为什么还会有股灾、金融危机、公司倒闭……”

“这是由很多方面原因引起的,而且突发性的事情根本不在我们的掌握范围内。”

“所以 !书没多大用处。”文晴把书随便一扔,以兹证明。

“我问你,处理突发事件的时候,你是凭什么做出正确判断的?”

“正确的资料数据及冷静的头脑。”

“也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吧?”

“没错——”

“‘尽信书不如无书’,我想你就是这个意思吧!可是我认为会读书的人不单会看,更重要的是会运用。他们会根据书中的原理,结合实际情况,去解决问题。”

“你是会读书之人吗?”

“我是爱读书之人,正要努力成为会读书之人。”

文晴望着于信的眼神,多了一份欣赏,他是一个有深度、有内涵的男人。

“呃——我想你也该饿了,我去做饭吧!”

文晴有那么一刹那的不好意思,一个女人一眨不眨地对着一个男人瞧,多羞!

“不如我们出去吃吧!”文晴已在厨房边提议道,看吧!要维护两人的“私生活”,就得付出代价,连吃顿饭都要麻烦。

“难得我们有空,自己做岂不更有滋味!”

文晴望了望他脸上好像挺享受的笑容,又望了望那几袋材料,脸露难色,最后——

“好吧!我来好了,你先出去。”

说着,文晴卷高衣袖,一副准备上战场的凛然样,看起来好像要浴血奋战似的。

“我看还是不用了,简单的菜我可以应付的,你还是坐着吧!”

“呃,是吗?”

说真的,其实她不是怀疑他的能力,毕竟这太伤一个男人的自尊了,尤其是一个很诚心想为你做点事的男人。但,做饭这套动作,真的不是普通的高难度动作,它的难度系数已大大超出了人类的范围,是鬼斧神工那境界的事了。

你想想,你要对那一堆堆不知如何下手的材料和一瓶瓶不知装了什么调味料的瓶罐,要搅尽脑汁,将它们左配右搭的弄成一碟,最高难度的是还要使煮出来的食物咸淡适中,容易入口,可怜她在外国苦心钻研四年仍毫无所获,仍不知如何能使煮出来的菜可以被放入口而不致于马上吐出来。你说,以她这么绝顶聪明尚且弄到这种地步,你说煮菜难吗?简直是难透顶了。

因此,文晴以维护她“丈夫”的宝贵自尊为前提,保护自己生命为目的,作出从旁监督指导的重大决定。

天晓得她上次下厨是哪个世纪的事了。想想自己也真够伟大的。

正在文晴在为自己热情讴歌之际,于信随手就舀起一羹盐,就要往锅里放。

说时迟,那时快,文晴一个箭步冲上去,抱住于信的手,这才避免铸成大错。

“做事一定要三思后行,尤其是厨房之事,是随便不得的,在放盐之前,你应该很慎重地考虑一下该放多少,例如500克的菜,就要放5克的盐……”

文晴一骨碌将四年下厨以来的心得顷囊相助,讲得头头是道,以至没留意于信脸上那个瞠目结舌的神情,煮菜要算过称过的吗?那岂不是很“数学”。

不等文晴讲完,于信利落地在锅里翻炒几下,将刚熟的肉片上碟,但——

“慢着,你怎么可以随便地炒几下就了事,那肉还有血呢?”

“有吗?”于信望了望文晴手指的肉,除了红色的光泽以及浓浓的肉汁以外,没有什么血啊!“你看错了,这肉已经熟了,这只是汁而不是血!”

“明明是血,你刚才只是炒了几下,东西怎么会熟呢?吃生的食物很容易病的……”

又是一大段长篇大论,于信自问是驳不过她的“谨慎小心”。只好再把鲜嫩可口的肉片再倒入锅,用猛火再烧五六分钟,直至它变得毫无光泽,外形犹如一块破布似的,才得到文大小姐的允许——上碟!

结果,这一顿饭,两人“享受”得异常“津津有味”。于信的自尊心更是严重受创,他还能忍受眼前的一桌“食物”是出自他整个小时的“杰作”这个事实。

也难怪,世界上没有一个厨师能接受如此残酷的事实,于信虽说不是什么一流大厨,但已拥有十多年的烹调经验的他,也算是个颇有名气的烹调师,而他居然煮出如此不堪入口的“食物”来,你叫他情何以堪。

唉!也罢也罢,她只是好心而已,好心而已!

午饭后,两人并无任何异动,仍继续早上的动作,于信看书,文晴看他看书,仿佛大家都乐此不疲。

午后的微风徐徐送进屋内,柔和舒适盈绕着两人,像催眠咒似的熏人入梦,渐渐,睡意在文晴的心里发酵、上升、蔓延全身,那时张时眯的眼睛始终抵不过睡神的召唤,慢慢地合上了。

于信望了望肩膀上的人儿,她的唇畔含笑,身子如一团棉絮般柔弱无骨,顺他的肩膀滑下,落到他交叠的腿上,她嘤咛一声,自己调节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又甜甜睡去。

于信笑了笑,一切都如她所料,她还是来到了他的身边,而这一切亦将如他所料地进行下去。

在办理好生态村的一切琐事之后,于信正式以个人身份加入“文航”,参与内部管理基层的一切决策。

刚入驻“文航”,文远扬便叫于信做一份关于在美国开展电信业务的评估计划书。

在美国开拓电信市场,一直是文远扬的梦想,他之所以迟迟未将它实现是因为找不到一个值得信任的人。现在那个人终于找到了,他便是——于信。

开拓美国业务电信市场谈何容易,美国的电信业务向来是大的资本家只手垄断,如果想进军,真的少了点实力也不行,也就是说这对于刚入管理基层的于信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考验。

晚上,文晴整个心事重重,坐立不安,这全是因为文远扬日间的一项重大宣布。

“你有把握吗?我说的是爸上午交给你的工作。”

文晴实在是没他那种超于常人的冷静,只好先行问个明白。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把握,我只能说我会尽力!”

看吧!他总是一个看破世事的智者样,看得文晴无名火起三千丈。

“你知道这个计划的重要性吗?它将会是‘文航’发展的一个新转折点,它的成败直接决定着文晴日后的发展状况,所以,文航对这个市场是志在必得的,现在爸将这重大的任务交给你,可以看出他对你是相当重视的,你想想,假如你失败了,‘文航’日后怎么办?爸又会怎样,最重要的是对你日后的个人发展,它将是个重大的阻碍。”

文晴入木三分的解说换来的竟是于信面带微笑的两个字:

“是呀!”

天呀!文晴直翻白眼,她最受不了他那个无所谓的样子,也不知是胸有成竹还是心中没数,好像和自己毫无关系似的。

“你知道这些日子来,我对你的看法吗?”

“不知道,是什么?”

“你像一块木头,亦无表情,平静得就像毫无涟漪的湖面。”

“真的吗?”于信仍是一个淡淡的微笑。

文晴没好气地栽进他怀里,她真是服了他,他居然连自个儿在妻子心中的形象都漠不关心,这人看来不是普通的冷静,而是十足的冷血。

“跟我在一起会闷吗?”于信一边揉着文晴的秀发一边问。

“一般吧!有时也不会太闷啦!”文晴如实招来,枕着他的大腿,头时不时地磨蹭着。

“如果闷的话,找朋友解解闷,不用陪我。”

“我最爱的就是陪你了!”差点,这句话文晴冲口而出,幸好,她还是硬把它塞回肚子里去,应了声:“嗯!”其实他还满贴心的。

“头发到肩了,怎么不剪一剪。”于信用手指绕着到肩的头发,问。

“不剪了,让它留长好了!”

文晴闭上眼睛,声音有点慵懒,天知道她现在有多舒服。

“留长了就不像女强人 !”

“那就不当好了。”

她现在是毫无所谓的了,以前是事业为重,现在嘛!家庭为重!她也不知道,何时她的观念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以前,她一直以为自己会独自终老。因为她不认为“丈夫”可以在她生命中充当怎样的角色,事业上,她是人人口中的女强人,事业正如日中天,根本不需要丈夫来扶持,生活上嘛,她是放任自我惯了,从不看别人脸色,也不在乎别人感受,如果无端端多了个叫“丈夫”的男人介入她的生活,那她岂不是处处受约束、时时受禁锢?聪明如她,又怎么会花心思找罪受。

但事实往往就这么出人意料,偏偏让她碰上他,让她为他沉迷。自此她便发觉,女人的肩膀无论有多宽,也不及男人的靠起来舒服;无论女人怀里有多温暖,也不及男人有安全感。男人有着天生比女人优越的条件,令女人拜倒在他们的西装裤下。

有他在身侧,她会不自觉地表现出女儿娇态,要他宠、要他哄。就像现在,她整个人窝在他怀里,享受着他的轻怜浅抚,倾听着他的轻声细语,感受着醉人的温馨——

原来生活是可以这般幸福的。

为了这次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一个特别小组,协助于信工作,可见,公司对今次的计划是相当重视的。为了工作方便和节省时间,于信干脆把卧室搬到办公室,终日埋头苦干,与那些资料奋战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由此证明了他口中所说的“尽力”不是一句空话。

足足两个星期,文晴没有在家见到他一面,在公司见到他只来得及打声招呼,擦身而过。这一秒,心中有着千言万语要对他倾诉,下一秒又想起他匆忙的身影和气也喘不过来的样子。于是硬把心中的话往肚子里吞,缕缕的深情就化作那道道目光,纠缠着他的身影。

从没有想过,一向独立的自己也会如此依赖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相识不到数日的人;亦从来没有想过一向自命清高的自己,也成了“天地会”的一员——以男人为天、以男人为地……

倘若先前她对他的感情还抱有一丁点的怀疑,那么,现在她可以给予绝对的肯定。

一个月后,评估报告终于完成,上交到文远扬的手上,文晴终于可以拨开云雾见青天了,心情顿时飞扬起来,心里已开始暗暗盘算来临的假日怎样安排,岂料第二天,文远扬突然召开紧急会议,宣布由明天开始将致力开拓美国的电信市场,委任于信全权代理,在一个月后,于信便要远赴美国准备一切事务。

一切就是来得如此的突然,轰得人措手不及,文晴犹如在云端被人重重摔下,整个人快要散架。

她还未曾好好地看过他,抱过他,她甚至还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她还未曾将这个月来她受的委屈告诉他……

他说过等她的头发长了,就帮她编两个辫子,他说过,这个圣诞节会做圣诞大餐给她吃,他还说……

他怎么可以说话不算数,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一切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发生了,弄得满目狼藉,叫人无法收拾。

夜深,四周早已万簌俱静,但文晴的住所内依然灯火通明。

文晴一出卧室便看见于信站在书柜前收拾他的宝贝书。

“你准备了多少个行李箱?”

文晴问着仍拼命往行李箱里塞书的于信。“两个吧。”还未等于信回答,文晴便抢先答了,“那你拼命往箱里装书,你的行李呢?全部不要了?”

“是呀!我一时都给忘了,怎么办呢?我又很想带这些书过去。”于信一边搔着头一边嘀咕,看了也好笑。

“我早知道会这样的!”文晴没好气地斥了一句,“我早把行李收拾好了,靠你自己呀!恐怕到了美国才发现原来没带自己应带的东西,不该带的东西却带了三大箱。”

“你明知道我嗜书如命,你就别取笑我了。”

“难道在你生命里就只有这些毫无生命的书吗?”文晴踱到书柜前,也帮忙装书。

“当然不是,你比它们重要千倍、万倍。记住,有空就回家吃饭,多陪陪妈,最重要的是多注意身体……”

“该注意身体的应该是你,你是做起事来就什么都不顾的大忙人。”文晴不甘示弱的回嘴博得一记敲打。

“哪有妹妹教训哥哥的?”

妹妹?哥哥?

文晴一下子僵直,不知该如何反应。

“唉!终于大功告成。”于信拍拍手,“好了,夜了,快去睡吧,明天还要上班。”

文晴依旧一动不动地杵在他面前,目光紧紧地锁着他。怎么会?在他眼中,她竟看不出分毫的不舍。

“怎么了?”

于信不解文晴突如其来的奇怪举动,她一步步地靠向自己,最后用双手紧紧地圈着他,埋在他怀里。

为何在他眼中,她看到的不是感伤、依恋……而是兴奋,希冀,是她看错了吗?

“我舍不得你!”

文晴声音低哑,如泣如诉,蒙上了淡淡水气的眼眸怔怔地望着他,试图在他身上找出一些异样的情绪,但——

“傻瓜!几年而已,我又不是去了不回来。”

对,只是几年而已,但对于一个每时每刻都思念的人来说,却漫长得几乎遥不可及。

文晴放开环着他的双手,蓦然转身。

是他将自己的感情藏得太好,还是他对她根本就从没投注过任何感情。

文晴拥着被子,不敢再想下去,怕最后的结果是自己所不能接受。她觉得自己是个懦弱者,逃避着某些隐隐约约的事实。

不知何时,半寐着的文晴听到了极细微的声响,她的神志还未完全清醒,恍恍惚惚的,便不加以理会。直到一声关门声清楚地传入她的耳里,才霍然惊醒——他走了。

她立即从床上弹起,箭般地冲了出去,她想再见他一面,只是一面。

当她冲出门口,他已经上了车,发动引擎。她仍不死心地向他奔去。哪怕只有渺茫的机会,她也不愿放过,她多希望他可以突然间转头,望见她,或者突然间记起了什么东西没带,或者车子突然间坏了……

但随着车子的不断加速,他离她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文晴无力地跌坐在马路上,心中难受莫名。把头埋在双膝间,想哭,却怎么也哭不出来,胸中就好像有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实实地把她压着,让她喘不过气。她蹭着脚,扯着衣服,想把那块大石推开。她像是一个受了满肚子委屈,却无从发泄的小孩,那般的不知所措,无所适从。

久久,她才从马路上站起来,觉得头好痛。

他提行李的时候不知有没有发觉它格外的沉重,因为她直觉自己丢了一颗心。

以后的四年,于信会定时捎些消息回来,无非是关于些健康、工作之类的。这样的情形,文晴早就料到。以他的个性,有时间也赶快抱起那比枕头还厚的书,哪像她,专门花时间放在那些无谓的“脑力劳动”上。与她比起来,他明智多了。

有时候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一有时间就满脑子都是他,想想他忙不忙,过得好不好……然而她见惠惠她们却从来没有这些情绪。真奇怪,日夜思念他的不是他最亲的亲人,竟是她这个相识不过五个月的“妻子”。既然不知如何解释,那就任自己跟着内心深处的感觉去走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逐渐认清了一些事,也敢于面对那她曾经一再逃避的答案。原来,他自始至终就把她当成妹妹般看待。他会像对他的两个妹妹般的对她,给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体贴入微的关心……他给她所有哥哥应该给妹妹的,唯独吝啬给予她丈夫应该给妻子的。可惜的是,她要的只是后者。

她的婚姻就好像是一场交易,父亲出资金,换来公司的发展,还赚得了一个好女婿;他出卖自由以及些许的关爱,换取了家族公司的复兴和个人的发展。

在这场交易中,他们都获得了两倍的回报,只不过她是最大的输家。她不单输了五年的青春,五年的感情,还有曾经坚守了二十四年的心。

既然这场交易,她毫无好处,那她又何必再继续。这是作为一个商人所应有的精明。

把一场婚姻比作是一场交易,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但只有这样,她才能忘记他的好,让自己死心。

于信一如文晴所料的答应了她的要求。其实她知道这一直是她单方面的挣扎,只要她想,她说出来,他总会不问原由地答应她的一切,包括离婚这样重大的事。他总是这样,她最痛恨的也就是这点。

今天,于家的饭桌上出现了空前的大混乱,十几双筷子同时撞在一起。

“啪——”“扑通——”“哎呀——”

各种声音同时崩出,过后才发现,长长的红木饭桌上掉满了各种各样的菜肴,而坐在放汤处的于惠和于颖猛地用面纸抹面,看来又有两套新衣服报销了。

发生了什么事,该不会是于家的人玩到没什么好玩,改用筷子作战斗武器来拼个高低吧?

当然不是啦!他们是争先恐后为某人夹菜而已,究竟是谁值得十几个人不惜筷子打架也要争着为他献殷勤呢?那就是离家四年,现在终于凯旋而归的于信。

在外四年,她好不容易左盼右盼才盼回来的于信,无疑是“文衡”的大功臣,但现在无疑的是他永远是于家上上下下最重要的人,且并不会因他的身份地位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于信今次回来,于家上上下下无不感动得热泪盈眶,有以上的热情失控的举动也是理所当然的。

“信,这次回来,不走了吧?于夫人在夹菜的同时仍不忘问了问她最挂心的问题,其实也是某个人最挂心的问题,她想。

“爸说过两年他就会退休,我得在他身边学习。”

“哦,那这样说你会长年在家喽!”

妈的脑筋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不灵活了,明明都说了还问,莫非——

“对,我会长年在家,会时常回来看你。”

哪知——

“不必了,我身体好得很,没病没疼的,你不必常回来看我,如果你真的要表示孝顺的话——”

于夫人把尾声拉得长长的,两只闪着精光的眼睛不停地在儿子与媳妇身上,却迟迟不说出口。

文晴被她瞧得怪怪的,拿起汤碗来掩饰自己不自在的神情,又不知道妈要搞什么新花样。

“你们不会拂逆我的意思的,对吧!”于夫人很谨慎地问了一句,得到于信和文晴的再三保证后——

她放下碗筷,端正身子,清了清喉咙,说:“我现在很郑重的并且是很强烈地要求你们俩,在一年之内给我生一个可爱的小孙子。”

此话一出,文晴首当其充地第一个受害,原本已吞到咽喉里面的汤,被于夫人这样一吓,一下子冲上鼻子,呛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而对面桌的于诺,也不知是不是为母亲的莽撞激动得拍桌而起,桌子上的碟子也应声移位。

“你干嘛?反对也不用那么激动呀!”

于夫人赶快抚抚受惊吓的心脏,为什么这个儿子什么时候都这么冒失。

“哎呀,不是啊,妈!用不着一年,十个月就可以了,就这样了,你俩今晚开始努力。”

原本低下去的咳嗽声,在听了于诺这一番惊世骇俗的发表后又再度高扬,于信赶快拍着文晴的背,好让她顺顺气,但,接下来的话——

“你们不知道吗?其实生孩子用不着十个月那么久,现在医学这么昌明,七个月便可以有一个健康的小宝宝了。”于颖大方地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本以为又要受于诺一翻奚落,但,出乎意料——

“你长这么大最聪明就是这次了,好,那就七个月吧!”于诺拍了一下桌子,算是定案。

这一次可不是惊世骇俗这么简单,简直就是惊天动地,文晴吓得背脊发凉,手脚不断地冒冷汗,紧抓住于信手臂的手也不知哪来的力气,能让于信痛得紧皱眉结。由此看来,身为未来妈妈的文晴可不是一般的受惊过度。

“哇,太好了,七个月以后我就有一个可爱的小侄女了!”于颖第一个拍手欢呼。

“什么小侄女,是小侄儿。”于诺大声地纠正妹妹。

“我喜欢小侄女,我要小侄女。”

“我喜欢小侄儿,我要小侄儿。”

“你说叫什么名字好呢?惠惠,我一时都想不起,待会要回去查查,第一个孙子一定要取个好名字……”

于夫人自顾自地陶醉在自己的忙碌中,而另外的工佣也不闲着,开始打算着煲什么补品给少奶奶补身子。“炖老母鸡怎样——鲩鱼也不错……”

就这样,毫不相干的局外人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而身为准爸妈的于信和文晴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

文晴心里懊悔万分,当她是瞎了眼,才会嫁到如此疯狂的家庭,但现在已经是后悔莫及了。

一想到这个事实,身子突然一软倒在于信怀里,兀自伤心去了。

而于信也好不到哪儿去,他对家人这样“疯狂”也是所料未及的,他只知道,他要办的事,比他想象中还要难办,他直觉,那似乎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大家庭的事。

“啪——”

灯亮了,屋内顿时明亮起来了!

“进来坐吧!我先去洗个澡。”

吩咐完毕,文晴走进浴室,而于信亦很顺从,这样的情景仿似一个主一个客,显然,两人忘了自己原先的身份。

当文晴从浴室出来时,很习惯性地在落地窗旁找到埋头于书本的于信,他总是这样的,文晴不自觉地笑了。

她轻轻走到他身边,坐在他身旁,然后很自然地将头搁在他的肩膀上。

“出来了?”于信侧了侧肩来望她。

“嗯!”一如往常般的。她由他肩上滑入他怀里。

一切都是如此的熟悉,发生得如此理所当然,他们就像回到了五年前一样,她曾是那么深爱着他,亦曾以为他一如自己般地深爱自己。

“累吗?”于信望着半眯着眼睛的文晴轻问。

怀中的人并没有回答,长长的睫毛像两把黑羽扇般的扇了扇,丰润的红唇漾出一抹慵懒而性感的浅笑,以前,他总能猜出她的心思,现在——

一如往昔,他放下手中的书,两只拇指分压在她两边的太阳穴上,轻轻地来回按摩,文晴全身心地放松,静静地享受着他那粗糙的手指所带来的触感,她开始变得陶陶然,思绪似乎正向四面八方飘飞,她就似一团棉絮,在微风的承托下,在空中来回飘浮,在她的胸臆间,满足感不断地集中、凝聚,进而扩散到四肢百骇。在他怀中她似乎化成了一掬水,一掬让他轻掬在手中轻吻浅尝的泉水。

她已醉了,清醒的心又开始迷失了。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有想我吗?我好想你——”话犹如梦中的呢喃般从文晴的红唇里溢出。

原本轻轻地来回按摩的手亦刹时间僵硬了。

两行清泪从眼角里滑落,没入发中。

“怎么哭了,好好的,怎么哭了?”

文晴张开迷 的双眸,一脸的愕然,她哭了吗?怎么她不知道。

“别哭,告诉我怎么了,别哭!”

于信轻抚着文晴的发安慰,内心绞痛不已,她的泪让他有莫名其妙的心痛,是以往从未有过的痛。

他越是说得万般疼惜,她的视线便越迷糊,看来她真的哭了。

为什么他总能让自己心碎再心碎,她多想他的深情只属于她一人,还有他整个怀抱、整颗心、整个人通通都只属于她,只为她独享。

“晴——说话——告诉我你怎么了?”

于信抹着越加汹涌的泪水,万般痛惜地将她纳入怀内。

“你可不可以对我偏心一点——可不可以多陪陪我,多爱我一点?”

她盈盈地双眸直直地对上那担忧的眼瞳,轻抚着他那刚毅的脸庞。

这一张她四年来魂牵梦萦的脸终于又再一次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就近在咫尺。

“信——别离开我——”

当四片唇瓣相接的一刹那,于信像触电般地推开了怀中的文晴,不理她跌倒在地,只顾慌忙爬起身,脸上深情不再、怜惜不再,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惊骇慌乱。

他的举动深深地刺伤了文晴。

“我……先回去了,公……公司还有点事。你赶快休息吧!”

文晴的耳后立即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快速的开门声,巨大的关门声。

一切过后,屋内又恢复了惯有的宁静,如死寂般的宁静。

文晴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抹去腮边泪水。眼神空洞。不久,她的脸上露出了一抹自嘲的苦笑。

瞧,她都做了些什么?蠢呀!傻呀!居然自取其辱,可笑啊!自己都已经不是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还做白日梦,痴心妄想。活该!活该!

窗外,茫茫的夜笼罩着大地,黑暗吞没了一切,黎明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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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到一只脑残将军,护身玉佩碎成两半,灵异体质又招鬼成风……喂喂,上帝你是铁了心折磨我对吧?!一天撞一小鬼,两天撞一大鬼,三天撞一群鬼!~哦,不!她还不想英年早逝呀~所以上天还是很体贴地为她派了一位冷面腹黑男一号、爽朗可爱男二号,兄弟有爱齐上阵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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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前太子

    秦少天穿越了,让本来应该死去的大旗帝国前太子秦蒙又活了过来。只是本来属于自己的皇位已经被自己的表哥篡夺,忠于自己的大臣不是已经被杀就是隐没于山林,秦少天一穿越得了一个前太子这种没有人买账的便宜名号,还好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得以瞒天,否则他面对的将是篡位表弟的无尽追杀。但是秦少天怎么可能人受得了这种不敢以真名示人的日子,他决心要夺回属于自己的皇位。
  • 遇见,既是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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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见你,是我生命中的一场美丽。所有的故事都在继续,你要的旅行正在路途之中。所有美好之物皆因爱上你开始。青春正好,相爱无罪。
  • 末世传奇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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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元初偶然得到一颗紫色圆珠,在网吧玩传奇的时候遇到了自杀式爆炸袭击,灵魂穿越到平行世界的一个大一学生身上,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热血传奇系统。但这个平行世界恰好运行到某个时空轨道上,与暗魔界重叠,暗魔界的魔气和魔怪随着时空裂缝进入到平行世界,魔气侵染了正常的人类、动植物和昆虫,平行世界的生物开始变异...进入平行世界的魔怪们则疯狂的杀戮着人类,掠夺血食,人类处于一个岌岌可危的处境。元初发现,暗魔界的魔怪和传奇中的怪物有着惊人的相似,他凭着传奇系统和对热血传奇的先知先觉,一步一步的走向了巅峰...PS:老书《无限武道求索》欢迎大家品评!
  • 女帝追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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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为凰,男为凤。一朝帝崩,帝女登基成皇帝。民间公主回宫就称帝,上演一场宫廷追夫大剧。小煜子:陛下,您这追了这么久还没点起色,奴才看不如一道圣旨巧取豪夺算了吧!宫犹翎:强扭的瓜不甜你懂不懂?朕要让他心甘情愿做王夫……两国交战,成者为王败者送王子入邦……呃……来和亲,哟……这小王子看着还有点面熟。王子:陛下,咱俩是不是见过?小煜子:连自己喜欢的人是谁都没弄清楚,我的陛下,也就只有您了!宫犹翎:什么!!?追了一年才到手的王夫居然不是我的梦中情郎??!糊涂女帝强追夫,认错情郎闹乌龙,好戏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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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对于别人来说,是在普通不过的,但是对于我来说确实不普通的,十八年了,整整十八年了,我终于可以自己去旅行了,十八年来一直处于父母的呵护之下,我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今天我终于可以去闯闯,可是就是这看似普通的旅行却让我莫名其妙地穿越了,哎,不知是福还是祸,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看着办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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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个流星雨的夜晚,他们初次相遇。她是不幸的女孩,从小失去了母亲,继母对她百般刁难。他是林氏未来的继承人,却有人觊觎继承人之位,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直到那个夜晚,他们的相遇,改变了很多······突然画风转变,穿越了!这是什么地方?谁能告诉我怎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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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山中来到这鸣海市目的是他说他忘了在这里他将书写属于他们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