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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枣香茶

姜明明道:“陶哥,锅里那朵玫瑰不是真玫瑰,是用翻糖做的,你把把外头花瓣剥开,或者用筷子戳个洞,让里面拌饭用的酱流出来。”

陶羡大为讶异,伸出筷子轻轻一夹,将那朵玫瑰花的花瓣朝下剥开一瓣,夹的时候才感觉到,那玫瑰花瓣带给人的手感,和真正的玫瑰花瓣果然不同,而是类似稍微干掉的蛋糕的触感。

一股深红色的闪亮酱汁,缓缓从玫瑰花瓣中淌出来,颜色妖冶无比,散发着浓烈的玫瑰香氛,美的触目惊心。

眼看着这酱汁流出来,陶羡已经被惊艳到了。如此漂亮的酱,如此漂亮的盛酱的容器,如此别出心裁的放酱方式,他即便是在世界顶级的饭馆,都没有见过。

他心中有一种预感,哪怕没有他的帮助,总有一天,苏氏酒楼也能够站在世界的顶端。

虽然酱汁有了,但陶羡还是决定先尝一口素米,因为这米饭闪着莹润的粉色亮光,俨然也被拌了卤子,味道必然和普通的白米饭不同。

米饭入口,一股带点儿淡淡的微麻和肉汁味道混合起来的奇特香味布满他的口腔,果然,这不是普通的米饭。

微微做成完美方形的米饭堆被陶羡用筷子戳开,里面中心处,露出一个大肉枣,果然,肉汁的味道就是这个用料放了很多麻椒和酒的广式肉枣提供的。

将玫瑰酱汁拌了拌饭,陶羡再次把米饭入口,一吃之下,才明白刚才味道已经很是不错的米饭,这才真正好吃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玫瑰卤并不是甜的,甚至隐约有点儿甘苦回味,可是和麻口以及肉汁丰满的米饭混合在一起以后,瞬间就让油光闪闪的米饭变得高雅起来。

卤的味道,让米饭的味道得到了一种莫大的提升,不管是喜欢吃甜点,或者是不喜欢吃油腻的人,都可以在这道主食中找到自己喜欢的元素,从而忽视自己不喜欢的元素,然后欢天喜地将这份饭吃光,然后回味再回味。

陶羡低着头,认真的将这份饭吃光了,他甚至怀着一种略似虔诚的心态,因为这道菜,已经彻底征服了他。

吃完后,他将那只厚厚的玻璃碗端起来,里面的汤微微有点儿烫,但是闻起来却好闻极了。这一次的餐后玫瑰汤,也不是甜的,喝完后特别解腻,满口清香。

将碗盘收拾过,赵发凯和姜明明再给陶羡捧上一杯茶,这才准备跟陶羡好好说话。

陶羡今天只吃了一顿早餐,刚才那份玫瑰卤饭的分量不大,他的胃里空间还多着呢,捧着茶,一小口一小口啜饮。

这茶不是普通的清茶,一入口,陶羡就感觉到不对,这茶里,带着浓浓的枣子香气,很甜,可是甜的不腻,让人不讨厌。而且,它应该是经过特殊处理的。

有很多人不乐意吃枣子,是因为枣子有一股特殊的味道,让那些人接受不了,可是这茶将枣子那股特别的味道祛除掉,这部分替代上红茶的香氛,让茶的香气也好,枣子的甜味也好,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这是什么茶?”陶羡忍不住问道。

“是枣香茶,就是拿普通的黄牌红茶包泡的。”姜明明笑呵呵的:“但泡茶的枣片儿是从新海拿回来的,是咱们酒楼今年给员工发的年礼之一。”

陶羡不由得深深嫉妒,这枣片儿的处理方法,肯定又是苏若彤琢磨出来的,本来这种美味的干枣片,他想要多少有多少的,如今还得蹭姜明明的,羡羡不开心呀!

可是不管再嫉妒,还是得说正事。陶羡敲了敲桌子:“刚才那道玫瑰卤饭,米饭的做法,是包师父最拿手的。”

因为包汝文最擅长做的,就是硬菜。这种拿肉枣做米饭,做的整个米饭粉光缭绕,油脂满满,香气扑鼻的办法,绝对是喜欢吃硬菜的人爱的。

“对!以前我师父啊,可拿手肉枣蒸饭了,就是他嫌弃上不了台面,以前只在自家做,没在饭店做过。”赵发凯竖起大拇指。

“那朵翻糖玫瑰,外头的壳的做法,是查理教给你们的吧。”陶羡说道。

“陶先生说的太对了!”姜明明说道:“当初包师傅想的是参考西餐做法,把这玫瑰卤在锅底弄个酱汁画出来,但是查理大厨说,还不如做成翻糖玫瑰花,直接把酱包进去。我们哥俩都没怎么学过西餐,为了学这个,这年都没咋在家过。”

陶羡心中升起一股与有荣焉的自豪感,当初挖查理大厨到苏氏酒楼,完全是他一个人的功劳。那时候他觉得苏氏酒楼的经营方式太过单一,菜色也没有什么时代感,有了查理大厨去,一定会给苏氏酒楼注入一股新血,现在看来,他的设想完美实现了。

说完这些,姜明明话题一拐,讲到正题:“别瞒您说啊,来了京城以后,我和凯哥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以前在新海的时候,我们师父叫我们学什么新东西,我们不老情愿,觉得占用自己的私人时间。现在啊,我们哥俩自己也老琢磨这些,看了不少杂书,要不然,就跟不上趟了。但是我们哥俩都这么努力了,做的饭也算可以,怎么这饭馆的名声就老是起不来呢。”

姜明明说的委屈,但陶羡却一点儿不替他委屈。

现在是个信息爆炸的社会,酒香也怕巷子深,想要出名,哪有那么容易,有四条都得拿稳了,就是天时地利人和钱多!就拿头条新闻来说,华夏这么大,哪天不得有十个八个头条,转天谁还记得前天发生了什么?

苏氏酒楼在新海市经营百来年,妥妥的老字号,还不是得在新海地方台隔三差五动不动来个小广告,苏长青还不是得买公众号的推广广告,来帮自己推送各种苏氏酒楼的新菜和活动信息。

苏氏酒楼的京城分店,来吃饭的条件如此苛刻,这么小的一个苍蝇馆子,在京城能够走到今天,在高层小圈子里口碑不错,完全是靠着高人一等的味道,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过好在也就是他们的味道非常棒,在这一点上,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先天底子好,想要打开局面,并没有那么难。

陶羡的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新海市,苏若彤穿着一身粉嫩的春装,在花园里和吴妈一起伺弄玫瑰。

苏家花园里,种着很多玫瑰花,但是玫瑰花树也不是年纪越大,开的越好,其中最老的几颗,据说苏长青小时候就有了,这几年的花越开越少,去年更是有两颗根本不开花了,他们问过园艺专家,知道这几棵花树以后都没了开花的可能,便选了新苗,准备换上。

这几年玫瑰花的新品种很多,苏若彤挑来拣去,快花了眼,终于选定几款不但颜色美,花期长,香味也宜人的欧洲月季新品种。

有苏若彤在,连园丁都不用,她力气大,一个人就将铁锹、锄头用的好极了,不一会儿就挖出来个大坑。吴妈在旁边啧啧的夸她:“我们家小姐真是一把子好力气,以后不管找什么样女婿都吃不了亏。”

一边说着,吴妈一边拿着毛巾过来,要给苏若彤擦汗。

其实苏若彤根本没出汗,这点儿小活动,还没到让她出汗的地步。

门口,一阵汽车喇叭响,吴妈抬头一看,见是一辆熟悉的小汽车,是朱晓奇的车子。

吴妈赶紧乐颠颠去开门,等朱晓奇下车了,笑道:“朱先生真是稀客啊。”

朱晓奇笑道:“我哪算稀客,吴阿姨不要嫌我来的太勤。”然后打开车后门:“我干妈也来了。”

苏若彤三五不时要去高家跟高玉梅学一些东西,一般有事儿都是那时候说的,苏若彤赶紧过来,帮着搀扶高玉梅:“高阿姨,你有事打个电话,我去你家就可以了。”她身体还是不太好,苏若彤也不想高玉梅乱跑。

“吃了你做的固元膏,我最近觉得自己身体好多了,每天都在海滩上溜一小时弯,今天来,是想看看你们家院子里的花儿。”高玉梅满脸慈祥的笑意,将目光在苏若彤脸上看看,又在朱晓奇脸上看看。

这两个年轻人,真是让她操碎了心呦,朱晓奇没事儿就不来苏家,苏若彤没事儿也不去找朱晓奇玩儿,每次见面基本都是说正事,这么下去,感情怎么有进展呀。

她一手挽着苏若彤,一手挽着朱晓奇,道:“你们两个啊,今天就好好陪我逛逛花园吧。”一会儿逛一半,她可以借口累了,把他俩留在这里,让他们单独相处,呵呵!

高玉梅一路走,一路看花,苏家花园中,风景美不胜收,这么多玫瑰,看的高玉梅心旷神怡,甚至有点儿忘了自己本来的目的。

忽然,她的一名助手匆匆的打外面跑进来,绕过一堵堵花墙,拿着手机到了高玉梅跟前,附耳说了几句。

高玉梅的面色变得既紧张又难看。

“这儿没外人,你给彤彤和晓奇再说一遍。”高玉梅道。

“高女士名下的一个非盈利实验室,前几天被人送检一管人体血清,血清中发现一种新蛋白,这种蛋白由人体自体免疫产生,此前从未被记录过,它能够极有效对抗致幻毒剂以及镇静类药物,效果是现在市面上已有药品的几十倍。实验室的人欢欣鼓舞,但还没研究出任何成果,昨天晚上,分离出的蛋白以及血清被偷走了。送检人非常愤怒,动用了一些非常规手段,将实验室封锁起来,抓走了我们十几个人,其中包括两名被邀请来实验室分析这管蛋白的生化学院士。”那助手严肃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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