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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云上的日子(2)

现在想来,这不应该,所以,我们权当轶闻听吧。

另一则故事是我的好友王国华讲给我的,而他又是听他的好友王虎说的,说着无意,听者有心,我把它记录在这里。

王虎是通化人,他说他小时候,通化火车站有卖野鸡的人,手里只有猎枪,并没有野鸡,却见到外地客人便问:“要野鸡不?”

如果你要,他又会问:“公的母的?”

随你选。

无论公母,只要定下来,他便随手拣一个砖头,领着你来到火车站后边的僻静处,把砖头往草棵里一丢,长长地喊一声:“喝―喝喝喝―喝―”

一群野鸡便飞起来了。

卖野鸡的人端起枪,不慌不忙地瞄着,如果你要公的,他就打公的,如果你要母的,他就打母的,一枪下去,野鸡落地,十块钱一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你登程,他去寻下一个生意。

现在想来,这也不应该,如果不这么打,野鸡怎么会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呢。

我在东部山区小住的时候,每天清晨会去离村子三里余的山泉边打水,我喜欢用山泉水泡茶―以苏东坡的说法,一沸水太嫩,三沸水太老,所以,只用二沸水―泡碧螺春,上头茶,以温水入杯,少许,填入茶叶,待叶芽全部展开,高冲低泡,一杯的鲜绿。

这也是闲话,不说也罢。

说我坐在泉子上头看书,看玛丽·奥斯汀的《少雨的土地》,泉子的涌不是浪花般的,而是浅浅的翻滚,一涓细流沿坡而下,至那不知去处的远方。

这里并不少雨,所以,我对“少雨的土地”有更多的怜悯。

有一只雌野鸡,带着二十几个孩子来泉边喝水了,它们没有看见我,所以,母亲有绝对的权威和自豪,孩子们亦是欢畅无比,它们彼此互应,阵阵唱鸣,直至泉边,将喙插入水里,猛地仰起脖子,嘴里发出气泡碎裂的声响。

真甜啊。

我本想跳起来,大声地吓唬它们一下,可是,眼见着这幅“母子欢畅图”,又怎么会忍心那样去做呢。

灰喜鹊

在我写作的木亭的东南方向,有一个并不宽大的渠口,它的上端是一眼深水井,每天早晚为内湖供水,以促进内湖水系的循环,保持水质的鲜活。由于经常受到冲刷,渠口十分干净,并总积存少许清水,清水润凉,可以直接饮用。

渠口侧面的堤坡上,种着七八棵山楂树,春天开白花,秋天结红果,是花栗鼠和灰喜鹊的最爱。渠口正对面有一片杏林,说是“林”,其实总数不过三五棵,只是种得过于集中,所以,给人一种“林”的感觉。杏子有甜有苦,分辨这甜与苦十分容易,只要看树根处的落果便能知道。花栗鼠上树,遇到甜杏子,就“一吞而就”,而遇到苦杏子,刚刚咬一口便丢下树去,所以,苦杏子的树下尽是残破的杏子,遇到雨天迅速霉烂,空余一地的果核儿。

每天下午两点多的时候,会有成群的灰喜鹊从园外飞来,它们互相啼鸣着,缠绕着,忽而前,忽而后地扎入园来,纷纷落在渠口处,喝水的喝水,洗澡的洗澡,打闹的打闹,灰喜鹊的头、颈是黑色的,背脊是灰色的,翅膀是蓝色的,无论在天空飞翔,还是在近处栖息,它们的样子都十分美丽的。

灰喜鹊属于雀形目,鸦科,属中型鸟,外形酷似喜鹊,但比喜鹊略小。我们学习《诗经》的时候,《召南·鹊巢》里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一句,所谓“鸠占鹊巢”的鹊就是灰喜鹊。按说灰喜鹊是聪明的,怎么会接受这样的欺负呢?

我的朋友田成林家的小院里有一棵桑树,每年七月的时候,桑葚暗红,沉甸甸地压弯树枝。这个院子离植物园不远,所以,下午三点多钟,洗完澡的灰喜鹊便集体袭来,密麻麻落了一树,不一会儿的工夫,满树的暗红就会出现一块“斑秃”。

似乎听谁讲过,灰喜鹊像乌鸦一样,会入室盗窃。如果是夏天,你离家时忘了关窗户,恰好桌子上又有好吃的东西,灰喜鹊便三五成群地飞来,几只站在窗台上警戒,几只进到房间里美餐,如此轮换,吃好为止。大饱口福,自是欣欣然,喜喜焉,互相朋引着飞走,竟是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啊!

蚂蚁

《旧约》中有这样一句话,叫:“去观察蚂蚁的动作,可以得到智慧。”

在东部山地居住时,我曾认真思考这句话。蚂蚁想做一件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中国有句农谚―蚂蚁搬家要下雨。如果大暴雨将至,或者江河即将泛滥,蚂蚁都有感知,它们会浩浩荡荡地搬家,搬上高岗,搬到安全的地方。这种避开危险的意识是难能可贵的。蚂蚁在水里可以生存两个星期,不到最后一刻,它们不会轻言放弃。蚂蚁珍视集体的力量,无论干什么事,都不会偷奸耍滑,每一份子都尽其全力,直抵成功。

蚂蚁的智慧多么伟大!

夏天的时候,有人会提着水桶到山上去捉蚂蚁,因为蚂蚁的药用价值很高,常有商贩来收购,所以,捉蚂蚁也被视为致富之道。这些人捉蚂蚁的方法很巧妙,带几把新的刷锅用的刷子,沾上糖水,放在蚁穴的周围,蚂蚁嗜糖,很快就会爬满刷子,捉蚁人见蚂蚁多了,就拾起刷子在水桶边沿用力地磕碰,使蚂蚁纷纷落水,从此坠入苦海,回头无岸。

我不会去捉蚂蚁,但我可以和它们一起游戏。

看书看累的时候,我就散步到林地边上,找一个庞大的蚁穴,观察蚂蚁的活动。偶尔可以看到蚂蚁翻蛋,不知是要搬家,还是分家另过了。在蚂蚁的家族中,权利最大的当是蚁后,她只负责补充营养和生育,其他都一概不管;最逍遥的是雄蚂蚁,它只管交配,不需参加任何劳动;最苦的是工蚁,同样是雌蚁,它们远没有蚁后那样舒适、快乐,也失去了做母亲的满足感。终日奔波,不停劳顿,扩大巢穴,采集食物,饲养幼虫,直至老死。

蚂蚁的交配是在空中完成的,雄蚁交尾后不久就会死去,留下新的蚁后过着孤单的生活,不过,蚁后的“孀居”并不会持续太长时间,等到幼蚁长大,她便开始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这样的日子短到十几年,多到几十年,最多可达五十年,可见养优处尊也是长寿之道。

刚才说到蚂蚁翻蛋,不由使我想起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中所记述的红蚂蚁,那可是不折不扣的强盗,它们长途奔袭到另一个家族去,抢夺人家的卵,运回自己的巢穴―不要以为它们有什么至真至善之心,要为这些即将孵化成幼虫的孩子充当慈祥的养父养母,它们根本就是用最小的代价把这些孩子养大,然后,逼迫它们成为这个种群的奴隶,一生为它们耕耘,一生不得逃脱。

小的时候,还听父亲讲过,说冬天的时候,蚂蚁会把蚜虫、介壳虫、角蝉、灰蝶的幼虫搬运到自己的洞穴里过冬,不过,这和红蚂蚁一样,不是它们大发善念,而是它们要刺激这些“奶牛”排泄“奶蜜”,从而使它们获得过冬的食物。

这也算是蚂蚁的智慧吧?

在东部山地,我和蚂蚁做过这样的游戏,找到庞大的蚁穴后,用白糖在地上写字,不一会儿,蚂蚁来搬糖,那些字就会显形了。那些字是什么呢?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过,我写的最多的是:德北爱蚂蚁。

消失的身影

2010年9月17日,植物园里的长颈鹿死了。我叫它“长脖子小姐”。长颈鹿的平均年龄是15岁,而“长脖子小姐”已经17岁了,按此推算,叫它“长脖子老太”更贴切,可是,阳光下的它实在太美丽了,每次见她,我都会想起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小说《情人》的开篇:有一天,在某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他向我走来。他对我说,我见过你,那时你很年轻,他们说你十分美丽。你现在依然很美,甚至比年轻时更美。和你的青春美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得容颜……

“长脖子小姐”的家很远,在上海。1998年,它来这里落户,到它死亡,它已经在植物园生活12年了。1998年,我在北京驻寨,一直到秋天才回来。儿子对我说,爸爸,植物园来了一头长颈鹿,你带我去看看呗。我就带着他去了。长颈鹿实在太高了,它一抬头,就可以够到柳树的树梢儿,而我和儿子站在它的面前,显得非常渺小。

儿子问我:“它有名字吗?”

我随口回答:“有啊,它叫‘长脖子小姐’。”

儿子又问:“长腿叔叔是她的丈夫吗?”

我笑了,说:“不是,它们是朋友。”

儿子歪着头想了半天,说:“长腿叔叔家住在美国,‘长脖子小姐’的家住哪儿啊?”

我说:“非洲。”

儿子说:“他们离得那么远,怎么会是朋友。”

我指了指儿子的胸口,说:“在你的心里,他们见面了。”

那天下午,儿子开心极了。我们把手合拢在嘴边,大声喊:“长脖子小姐,长脖子小姐。”

长颈鹿转过头看着我们,然后向我们这边走来,隔着栅栏,它叉开双腿,脖子长长地向前探着,仿佛在和我们打招呼。我们也努力地探着身子,想触摸它的脸庞。可是,我们距离还是太远了,我们的姿势不像是要拥抱,而是隔着车窗告别―火车缓缓移动,我们的双手在空气中飞扬。

在“长脖子小姐”死亡的前一星期,27岁的雌象昂亚把自己的饲养员踩死了,这又是为什么呢?我每次入园都要去看昂亚,园里的工人都说它是一个乖姑娘呢,可它为什么会如此暴躁呢?三年前,和它一起生活的雄象死了,死于心力衰竭吧?它死了,留下了昂亚一个人。

我不知道雄象和昂亚有无夫妻关系?

它们有孩子吗?

应该是没有吧!

失去伙伴的感觉是人所共知吧!

2011年的春天,我又一次进了园子,依然是原来的路线,但是,昂亚没有出来,“长脖子小姐”已经仙逝了,我自己,只有我自己,走过空荡荡的象馆、长颈鹿馆,内心充满淡淡的忧伤。

我的脑海中留有两个影像。

一个是,有人拿着苹果逗昂亚玩,它竟然把他抵在一个角落里,用鼻子轻轻地抽打他,直至把苹果弄到手。

一个是,“长脖子小姐”的胃肠解剖中,发现了两团东西,这两团东西里有细铁丝,有塑料袋,有包装袋丝条等异物,它的胃一直在出血,其痛苦之状况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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