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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不是排斥你,我实在不敢保证你不会把我弄成一个村姑什么的,我在同事面前最初的形象岂不是碎了一地?

“你别忘了我是谁。”他得意洋洋地抬高他的头。

犹豫了一会,“好吧。”好歹将信将疑,差点忘了他是狐狸精,擅长妩媚和勾引人的狐狸精。又或者,他弄得不好我再擦掉。

“闭上眼睛,先给你涂粉底。”七落一副有模有样的。

他的手把粉底涂到脸上的力道该重的重该轻的轻,很专业的样子。

“你涂太少了会不会让我的脸太憔悴,太厚会让我变成一个女鬼的。”我闭着眼睛跟他说话。

然后手上火辣辣的疼痛感,从手上的神经中枢开始,传到我的大脑里,告诉我,“最好安分点。”

好吧,我屈服。

不是我没骨气,作为一个人,高等的人,就不能和动物一般计较。我们要谦让它们,关爱它们,这是做人应有的爱心,不然……

不然,就会像我一样被你斗不过的妖精欺负。

我感觉到眼皮上的触感,七落在给涂眼影画眼线。

“其实我的眼睛是全身最好看的了,眼睛素颜也没事。”这句话里带着的绝对不是让他省点力气的色彩,是什么呢?

意思是我的眼睛本来就好看得跟化妆一样。

“好了。”七落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看看吧。”

睁开眼,我想我亲娘来了也不一定认得是我。

该怎么形容呢?

经典的话来说就是,两个字好看,三个字真好看,四个字贼好看了。

文艺地来说,温婉不失优雅,成熟稳重又不失青春活力,可爱又不失冷峻。

另外舍己为人的说法就是,七落的化妆技术出神入化。

“哎,”我注意到好像鼻子上根本没有粉底,伸手一摸,果真没有。“七落你粉底不够了吗?”

“哎呀长安,说你蠢你还真是蠢,”七落掩嘴笑,那个嘲讽的样子娘炮得让我想一巴掌把他拍死在这。“我敢保证你的鼻子涂了粉底整张脸就不能看了。”

我惊喜,“太美?!”

“鼻子太塌。”他敲敲我的头,“那叫阴影。”

“啥?”

“说了你也不懂。”他转过身去。

我跟着站起身,似乎有哪里不妥。

“可是……我的衣服不搭怎么办?”

七落扔过来一套衣服,“呐,早想到了。”

我如获至宝欢天喜地地跑去换衣服。

“别扭。”换完出来,这是七落的评价。

“哪不好了?”

七落抱着手臂,屈起食指顶在下巴下,那样子要多专业有多专业。

“这不挺好的吗。”我盯着镜子看,嘟囔着,的确看不出有哪里不妥。

“再换一套。”他想都没想转身走进他的房间。

换?换什么?我哪里有衣服可以搭配?

还在原地纠结的时候,七落已经拿了另一套衣服进来。

“这挺好的,不用换了吧。”我的确舍不得换下来了。

“不行。”

“为什么?”

七落眯着眼睛看过来,“你胸小。”

我当时真想一顺手抄起什么东西砸到他脑袋上,可惜我旁边空落落的。

“换上这套比较好。”七落把衣服扔到床上,“听我的没错。”

好吧好吧,随你。

狐狸到底是男是女呢?一开始的时候他是一只男的狐狸精,娘炮又变态的男狐狸精。要说狐狸精擅长勾引人,那么着装方面肯定出众,而且品味肯定到位。

只是……

高腰的百褶超短裙,还是黑白的格子,话说长这么大我都没看过自己的腿可以这么长这么白。再配一件稍微有点宽松的白衬衫,腰部以下布料塞进裙子里。我靠,那腰细得,我都想一只手拧断,可是又实在舍不得破坏玲珑的线条。

但是……

七落是专门研究女生的着装?他专门勾引的是男的?他这么老了是怎么跟得上时代的脚步?

“呐,换上这双鞋子就完美了。”镜子里的大美女还沉浸在错愕和陶醉里,七落早已利索地准备好了一切。

我承认有时候狐狸精也有温暖的一面。

“七落你们狐狸精都有这种如此高超的技能吗?”我陶醉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七落得意地摇着身后的一大束蓬蓬的白毛,翘着兰花指,婀娜多姿地踩着猫步向我走来。“我们狐狸可不同于你这种世俗的人类。”

天知道我当时到底是怎么忍着才没有吐出来。

“快迟到了,我先走了……”我急忙坐在床上,抓起鞋子穿。我真的不能再面对一只性别错乱了的狐狸精,那会使人窒息。

“哎呦!”出门前忍不住再照一下镜子,穿上高跟鞋之后显得腿更长了,什么叫大长腿,我简直舍不得离开镜子。

“关键还是多亏了我。”七落有节奏地晃着令他引以为傲的狐狸尾巴,站在门口,一只手扶着门,一只手朝我挥爪。那样子恨不得我出远门不回来。

对,多亏了你,特别是你的鞋子,足足让我高了近一个头的细高跟,恨天高的那种。

但愿我回来的时候脚还能走路。

可恨的狐狸,还偏偏给我准备了这样的鞋。

可是明知道会很难受,还是舍不得把鞋子脱下,毕竟是鞋子让我显得腿长。

到办公室的时候,还挺早,有可能是工作性质不一样的原因,也有可能是渐泽淇的原因。总之这个杂志社对员工很好,上班时间整整比那些单位晚半个小时。

看着公司里只有寥寥无几地几个人在玩着电脑,心里凉了半截。顿时感觉自己亏了,要不是七落叫我,完全还可以多睡一会。

不过也好,来得早可以写写文什么的,放着免费的电脑不玩,我白痴吗?

这么想着,心里平衡了许多。

不知是鞋子的原因还是我走路的原因,高跟鞋磕在地板上的声音清澈地弥漫了整个

办公室。所有人的视线随着声音看过来,从好奇到惊讶再到羡慕嫉妒恨。那种从小到大都未曾有过的优越感和满足,不是不令人陶醉的。

“小安啊,今天真漂亮。”负责杂志图片的李姐捧着热水,笑眯眯地说。

“嗯,李姐也是啊。”我含蓄地笑着点头,心里早就乐上了天。

“长安,不错嘛。”原本在打游戏的实习编辑小余也把目光投到这边来,好嘛。

“小余早啊,你也不错哦。”踩着高跟鞋走到我的办公桌,随手打开电脑,笑着回应。

好嘛,今个赚足了满足感和虚荣感,七落的用处真大。

杂志社的人陆陆续续地来上班,看到我的第一眼几乎千篇一律。

但是有谁知道我的心里快乐抽了筋。

伸个懒腰,看一下电脑上的时间已经临近中午的下班。做编辑的工作有时候比作者写手累多了,至少是自己写的,那是一种享受和爱好。而审稿这件事,只有接触文字的都喜欢看书,可光喜欢也没办法,毕竟做久了眼睛和身体会受不了对吧。

好不容易把一堆稿子审完发到另一个编辑的邮箱进行终审,正想偷懒玩下游戏。偏偏有个编辑临时有事把一份要渐泽淇签字的合同扔给我,拜托我帮拿给渐泽淇。

也好,等他签完字也差不多下班了。想着中午可以出去吃好吃的,赶紧屁颠屁颠地踩着高跟鞋去渐泽淇办公室。

快到渐泽淇办公室门口,我特地把脚步放慢放轻,就是为了阻止鞋子在地板上踩出引人注目的清脆的声音。

“社长。”职场的礼仪,进上司办公室一定得敲门。

“请进。”推门而入的时候渐泽淇还在专心致志地在电脑上浏览着什么。

莫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成年了嘛,正常。

我罪恶且猥琐地想。

“社长,这份合同需要您签字。”我走上前,把文件打开放在他面前的办公桌上。职场小新人有模有样,看来我还有做秘书的潜质。

“嗯,好。”他抬起头的时候,很明显地惊愕且停顿了一下。

开着空调的办公室里我居然有点开始冒汗,紧张啊紧张。

被一个帅得很有威严的你的上司盯着你能不紧张吗?

此时我的心里该是怎么样的心情?紧张?羞怯?尴尬?不好意思?

总之我听得见我的心跳有节奏地跳动,并且有规律地加速。

真不要脸,赤裸裸地想歪了。

“长安,今天和昨天的对比很强烈。”渐泽淇看着我说。

对比强烈?夸我还是损我?在说我好看还是在说我品位差?

要是在损我,也只能是说那只成了精的狐狸早已跟不上时代的脚步。

“嗯……呵呵。”我仿佛觉得现在的尴尬凝固在空气里,我只能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去,这是怎么了?

“你的形象挺不错的,或许让你做我们的形象大使也行。”他拿过文件在手里看,笑着说。

“呵呵,社长您真会说笑,过奖了。”笑话,让我做形象大使才怪。

“长安,不是说过了以后不用和我这么拘束吗。”他飞快地签了字,龙飞凤舞的字迹。我这人肤浅,还真不能清楚地辨认那几个字。

“嗯嗯,好的社长。没什么事我先出去了。”接过手里的文件,我只想逃出去,这里的空气实在太压抑了。

“对了长安。”渐泽淇叫住刚要走的我,“本来你的这个职位是有一个搭档的,你来的这几天她正好出差了。”

我停住,“然后呢?”

“她今天下午大概就会回来了,提前告诉你一声你们认识一下。”渐泽淇拿起桌子上的咖啡,轻轻地抿了一口。

“哦,好的我明白了。”我点头,踩着高跟鞋慢慢地走出去。

这双鞋子的高度不是一般地累人,我脚累,心也累。

可是咬咬牙忍了,谁让它穿起来好看,谁让我如此有毅力呢?

用七落的话说,是虚荣赋予了我如此大的决心。其实想想也不是没有道理,得相信虚荣是女人的天性。

没有虚荣心,除非她不是一个女人。

这是七落说的。

没准七落的虚荣心也挺强的,毕竟他看起来也不像是个男的。

趴在电脑前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下班,想着今天中午该吃什么好。

我想我又颓废了,简直窝囊。职场的干练呢?想起早上搭公交车来的时候,行色匆匆的人们行色匆匆的我,丝毫没有一分怠倦。靠在公交车上缓缓前行,然后加速,谁都不能阻止时间在流逝。想起当初的我在挤公交的时候还是一个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的学生,一转眼再过这样的生活时,就成了一个要挣钱养家的人。

从校园到职场,从稚嫩到成熟。就连我的文风,也从青春到都市。

懒洋洋地趴在办公桌上,临近正午的阳光刺眼。阳光下的影子,被拉长,被缩短。我忍不住感慨,到底是什么,可以让时间可以坚持不屑地一直往前,从不停留。

为什么非得往前呢,停留在一个最好的年龄不好吗?

可是总会厌倦不是吗,一种叫做责任和梦想的东西不断指使我们向前。因为迫不及待地完成一个目标,所以就只专注一点,专心致志地赶路,甚至连路边留下过什么风景也不得而知。所以,到头来完成这个目标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还有什么意义。

错过了该遇见的人,失去了应该经历的事。

我庆幸于自己当时不懂事,浑浑噩噩该玩的玩,也不至于后悔着青春流逝。

如果再惋惜,那就是贪心了。

突然就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梦想,就是做一个能在大城市的一栋高楼里,有一张自己的办公桌。在某个向往已久的城市,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然后平凡而快乐,忙碌而充实,过着每一天。

可惜后来做了码字的人,虽然这是自己一直以来的爱好,但懒懒散散的生活,毕竟还是遗憾。可是我喜欢文字,爱到无法自拔。文字代表了,许多人的思想,我曾经给七落看过一篇散文,有些故事性:

天空还没开始泛起亮光,隐隐约约透着朦胧的银白,弥漫着的白色的雾,带着这个冬日,原本该有的寒冷。书里夹着火车票,书包里还放着攒下来的稿费。藏好的行李,就等着那片朦胧的黑暗,泛起鱼肚白,跟我一起离开。第一次离家,第一次独自出远门,没想到是不告而别。

身上穿着厚厚的大衣,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然而我还是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这个冬天不一样的冷。本来就是一个惧怕冬天的人,好像生来就是一个孤独的孩子,害怕寒冷,只不过是害怕面对没人取暖的那份孤独。我搓着手,不停的哈出暖气,希望能暖和一点。眼前的视线朦朦胧胧的,我不知道是被哈出的气挡住,还是被泪水侵蚀。眼里像要涌出的液体,固执的忍住,我却那么清晰地感受到它的温度,仿佛要灼伤自己。可是脸上湿湿的泪水,却是冰冷的,在我的脸上,爬过寒冷孤独的痕迹。

我看到那一抹期待已久的白色,天空是无际的黑色,大地也是一片黑暗。那种色彩,只会带给人崩溃的绝望。只有两片无渊的黑暗交接处,透出那一抹带着希望的亮光,朦胧而又渺茫。而我需要迫切的抓住这份渺小的希望,它出现的那一刻,我也该离开了。

寒风没有之前的那般呼啸,吹在脸上,像刀子一下一下的割下去。这种刺骨的疼痛,占据我的全身。门被轻轻的关上,我小心翼翼的没有发出半点声响。依然是有些黯淡,没有喧闹,这个时候人们还在沉睡,这座我一直依赖的城市,还未醒来。想起昨天的我,像往常无数个早晨一样,趁着还没醒来的世界,在继续我的美梦。然后在已透亮的早晨,带着冷冷的雾气,顶着一头的迷糊,睡眼惺忪的去上学。日复一日的生活,想从未改变过的火车铁轨,一次逆道而行,又会怎么样呢?

不甘一直安于现状,总想打破这规律的一切。像一个任性的叛逆孩子,而之前的我,是个所有人眼里的乖孩子。或许是这种思绪沉淀的太久,终于要爆发,唯一要做的是,不告而别的离家出走。

不承认这是我的任性,不承认这是青春期的叛逆,我固执的说这是因为我的梦想。会有人说,十六岁的孩子,又有什么梦想呢,这个花季的年龄,会有谁为了所谓的梦想偏偏要逆道而行。可是没有人知道,梦想和自由,对于一个孤单无助的孩子来说,有多么重要。于我,更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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