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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想悔婚

“算了,不等了,让我想办法替你爸治疗吧。”

罗邦做出了决定,准备接过担子,替那未来的老丈人续命,他这些年来耳濡目染,当然很清楚该如何下手,其实如果诊所不被封,他完全不需要干等下去,可现在许多稀少的药材都丢了,只有祖父才知道获得的途径。

“那就麻烦你了,记住一定要快,我爸的病情你也知道。”

都诗犹豫了一下才答应下来,若说她没有顾虑那是假的,可现在哪还有其他选择,只能接受了罗邦的好意。

“嗯,今晚我就去你家,先看看具体情况。”

罗邦回答,救人如救火,那都老头换的高血压,已经到了无法控制得地步,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两人谈罢,都诗慌慌忙忙的离开了,自从父亲病重后,公司的担子全压在了她的肩膀上,所以根本抽不出什么时间来浪费。

罗邦看着未婚妻那美好的背影,脸上却露出凝重之色,他虽然答应,却并没有多少把握能在短时间聚齐那些药材,现在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罗邦匆忙赶到车站,然后搭上客车赶到郊区的,七拐八拐,一栋两层土屋出现在视线里,用石灰粉刷过的墙壁已经斑驳,一条条裂缝如蜘蛛网般的蔓延着,比着旁边邻居那光鲜亮丽的小洋楼,简直就是贫民窟。

这里是罗邦现在的家,本来是家里建来做药材烘烤房的,没想到却在落魄时候派上了用场,否则他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至于原先的居住的老宅,就在几百米以外,不过现在已经易了主。

罗邦从邻居那小洋房旁边路过,门口一条大黄狗蹦蹦跳跳的撒娇起来,它有着极度类似狼的外表,淡黄色的毛发,镰刀般翘起的尾巴,这是一只典型的中华田园犬。

中华田园犬,是一种中型犬,成年后一般二三十公斤,这只虽然骨架不小,但身形消瘦,也就十多公斤的样子,如此富庶的人家,居然能让狗瘦成这样,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大黄,你好啊!”

罗邦礼貌性的打着招呼,他住这里已经好一段时间了,所以跟着狗混得很熟,知道它叫大黄。

罗邦回到家,晚饭都来不及吃就从柜子里翻出祖传的医书开始查看起来,他感觉自己压力很大。

罗家祖传的医书名叫《罗氏杂病论》,当然这只是译名,因为它是一种古老神秘的“蝌蚪文”书写,所以这种叫法是否正确,鬼都不知道。

名是译名,书当然也不是原书,这么多年了,原著早已损毁,所以这只是一份手抄本。

罗邦翻到代表高血压的眩晕症那一页,然后苦恼的揪着头发,因为他只认识很少一部分文字,所以只能大体分辨几种药材,其他大部分根本没法搞清楚,其实对“蝌蚪文”的认知,是罗家后辈每一个行医之人都要遇到的难题。

罗家祖辈为了不让《罗氏杂病论》这本医书埋没,所以把“蝌蚪文”一辈辈的传给后代,但时间久了总归有遗漏,认知是一代不如一代,等发现问题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这才赶忙编写了一本《蝌蚪文字典》,用来注释那为数不多还认识的蝌蚪文。

罗邦又很快翻出那《蝌蚪文字典》,可惜单凭这点注释,对那繁杂的医书来说是杯水车薪。

其实罗邦早就明白,祖父如此醉心医学,对自己更是倾囊相授,要是知道更多的蝌蚪文,早就传给自己了。

罗邦在纸上比比划划,好半天后才彻底死心,然后将那些废纸扔进垃圾箱,打包提着匆匆忙忙的出了门,也来不及吃饭了,因为他答应过都诗晚饭过后就会过去。

“你怎么现在才到。”

都诗微微咬着银牙,父亲病重,这家伙说好的傍晚就来看,可现在鸡都要叫了才姗姗来迟。

“有事耽搁了。”

罗邦手中拎着几个水果,随意敷衍一句,半点没有愧疚之色,他可没有被白天未婚妻那“美救英雄”的壮举冲昏头,除了求人的时候,都诗平时对他之冷淡,完全当作路人甲对待,所以忍不住回敬而已。

“如果不想来就滚,让我们这么多人等了那么久,你真是脸大如斗。”

都诗身后那身穿休闲服的高大青年呵斥道,他叫高进发,是都家名下那厂子的副经理,长得是人模狗样,只是也是个“癞蛤蟆”,垂涎都诗已经很久了,可惜他注定没法吃到天鹅肉了。

“我滚不滚的,你这个奴才说了不算吧?”

其貌不扬的罗邦却针锋相对,不会容忍这种跟班般的角色放肆。

“你……”

高进发暴怒,上前两步就要动手,反正又不是他求人,都老头死了最好,都家不受制,这场利益联姻自然告破。

“高进发!”

都诗娇喝一声,显然对高进发这越礼的行为很不满意,现在都家毕竟求于人。

高进发也不敢忤逆了都诗的意思,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憋屈的选择了沉默。

“走吧。”

都诗这才领着那其貌不扬的未婚夫进了家门,那是坐典型的三合院,只是经过翻修,现在已经成了钢筋混泥土的平房构造,虽然谈不上多豪华,但在这郊区寸土寸金,可见其价值。

罗邦提着几个水果,一甩甩的跟在了都大小小姐的身后,清风吹拂,一股幽香扑面而来,因为那高进发频繁用眼光挑衅,他差点忍不住往未婚妻那轻轻摆动的翘~臀上摸上一把,宣誓所有权。

罗邦刚跨入大门,一声声恐怖的狂吠响起,声如滚雷,只见一只黑色的大狗拴在一边的院子,深凹的眼睛,鼻孔开阔,强健的前肢,被毛特别厚密,连尾巴一起覆盖?,这显然是一只著名的高加索犬,看那巨大儿体型,怎么着也得有百十斤左右。

“这狗怎么不长眼水呢?”

罗邦条件反射的避开一些,他是这里常客,可每一次进门这狗都充满了敌意,当然不仅仅是面对他才这样,这狗除了主人,对于其他人极富攻击性。

经过院子,一颗古槐立于正中,直径接近一丈,主干虽然千疮百孔,却依然状如虬龙,那根根枝桠也不屈的向上延伸,只是叶片稀少,如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院子里种槐树,这不吉利吧!”

罗邦每一次来都会不经意冒出这种想法。

进入正房堂屋,罗邦见到了他那老丈人,一个六十来岁的秃顶老头,面色惨白,摇摇欲坠,一看就是恶疾缠身。

事实也是如此,若非罗邦他祖父医术高明,这老头儿早就魂归小西天了,正因为如此,才成就了这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

在场除了都家的主人,还有许多七大爹八大妈之类的亲戚,一个个衣着光鲜,一看就是有钱人,他们显然对罗邦抱有敌意,那道道眼神几欲喷火。

罗邦当然清楚是怎么回事,祖父明知道那未来的老丈人病情严重,却还要玩消失,而自己这个“罪人”却还敢迟到,显然触怒了眼前这帮人,如果不是现在将希望寄托在了自己身上,估计直接动手了。

“没事!人来了就好。”

那未来的老丈人都信钱显得格外宽宏大量,立刻引来周围一片尊敬的目光。

罗邦嘴角却不屑的扬起,无商不奸,这老头的本性他很清楚,如果不是有求于人,自己估计连搭讪的资格都没有。

“诊所被封,药材只能四处去收集,有许多很稀少,这就需要你们发动关系去找了。”

面对都家那干亲戚的七嘴八舌的询问,罗邦这样回答。

“没问题。”

都家一干亲戚全都露出欣喜之色,只是大多皮笑肉不笑,显然不是真心的。

“不过在治疗之前,我有一个条件。”

罗邦话锋一转道。

“你还好意思提条件?你祖父明明治疗的好好的,却忽然抛下病人玩失踪,这也配叫做医生?”

那个高进发不合时宜的跳出来搅和,誓要破坏两家的关系。

“你踏马废什么话?都家几时由你说了算?”

罗邦懒得辩解,一个外姓人跑来横插一脚,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你再说一句试试?”

高进发如犯了狂犬病般扑了上来。

“高进发!”

都信钱呵斥了一句,老脸一沉。

高进发狠狠的挖了罗邦一眼,发泄似的踹了座椅一脚。

“有什么条件,你说出来听听。”

都信钱将目光抛向罗邦,双眼微微眯起,对于这小子的乘火打劫,他显然也很反感。

罗邦脸色莫名的一变,他这话其实主要是试探,如果都老头打感情牌,他可能还会犹豫是不是乘火打劫,可现在对方却愿意讲条件,这恰恰说明那老家伙已经将他当作外人,这足以说明悔婚之事不是空穴来风。

“没什么,我只是要求她跟我提前去领个证而已。”

罗邦下定了决心,将目光抛向旁边的都诗。

都诗俏脸一僵,显得有些措手不及。

“白日做梦,回去照照镜子。”

“现在你是个什么条件,养得活自己不?还想打我们家小诗的主意?”

“要是我们都家要找了你这么个女婿,以后还不得被人一起骂?”

…………

都家的那干亲戚气极反笑,毫不留情的讽刺着,全然忘记了曾经答应过这门亲事。

“无所谓,选择权在于你们,有我有他,无我无他。”

罗邦莞尔道。

“你不用恐吓,我都信钱虽然贪生,但绝不怕死,以你现在的条件,我女儿跟了你没有半点好处,所以这门婚事,你还是忘了吧,如果愿意治疗,报酬我会一分不少的给你。”

都信钱却出人意料的硬气,也是,他活到这么大年龄,也算是赚了,没有必要再搭上女儿的一生。

都诗略微不安起来,但却欲言又止,面对父亲这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她的确想不出什么话来劝说,周围的一干亲戚大多如此。

“你想悔婚?”

罗邦眼睛微微眯起。

“我就悔婚了,犯法吗?”

都老头脸色阴沉,配着那苍白的皮肤,看起来毫无生气,就如一具死尸般骇人。

话既然说到这份上,他也没必要再死皮赖脸的纠缠下去了,于是转身就走,可后面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的两条腿先寄放在你身上,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如果不乖乖的滚来看病,我就上门去拿回来。”

出口威胁的是个高大的男人,三十岁左右样子,棱角分明的五官,健美的身材,浑身充满着一股成熟男人的魅力。

此人名叫都宇震,是都诗的堂哥,在都家的一直是窝里横。

十多年前,都信钱和大哥都信权、三弟都信美合资成立了凤来好苗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为都信权出资多,所以当仁不让的做上了总经理的位置,其他哥俩在公司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

现在都信权年龄较大,所以将位子传给了儿子都震宇,所以他才会如此碉堡。

“我等着你。”

罗邦头也不回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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