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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情难了

时间转瞬即逝,季节更迭变换。虽然熟悉的脚步声不会重新想起,房间外面再也不会有人呼呼我,但我很多时候觉得空气里还回荡着一个人所发出来的声音,是幻觉还是什么,我说不说来。

父亲来电话,让我晚上一起吃饭。

上高一时,无意当中发现已经五十出头的父亲,爱上了一个比他小十六岁的海归女人。母亲,这个好强的女人,二话不说,拉着父亲去了民政局。而我从小看到他们吵架,离婚成了他们口头禅,没想到这次真的离了。父母大人离婚后,所有人的生活完全变了。一家三口,变成了三个不同的家。父亲净身出户,直接住进了那个女人在高新西区的房子;母亲和外婆依然住在光华村的电梯公寓套房里。而我大学毕业就住进了父母在西门上买的小套房,因为工作这里上班方便,只是不再隔三差五就往家跑,去满足口福。

母亲长得不错,也比较讲究,那时的她就是个全职太太,成天围着家转,无聊就在楼下院子里打五元十元的麻将;而我那父亲,早就是上市公司的高管了。

如今,父亲还有了一个儿子,我高中还没毕业,就生了他。他和他的现任妻子,共同开了一个公司,经营得好像还不错。当时,至于做什么,我也懒得过问,我觉得他和我仿佛已经没有什么关系,只有一个称呼在那里。也不是不尊重他,而是觉得自从父母离婚,所有人就变成了个体,不再联系在一起。可自从母亲去世后,我觉得亲情变得格外重要,这个生命里对我尤其重要的男人。

当夕阳拖着疲倦的脚步,蜷缩在夜幕之下时,已经坐在餐桌上品尝着日本料理。今天是父亲的生日,他从台湾旅行回来,第三次约吃饭,问想吃什么?胡乱的点了这个,说实话,也不知道想吃什么,好像什么都想吃,又好像不想吃,有点选择恐惧症。

晚餐在父亲夫妻二人谈论台湾之行的感受中度过的。这个我称为小妈的女人,面带一丝倦意,但还是画着精致的妆,手里夹着一只女士香烟,一边替我翻着平板里的照片,说这次去台湾玩得很尽兴,可惜我没有去。“下次让怡希选旅游的地方,我们一家人一起出去,老爸觉得旅游真得让人很惬意,生活变得很有意思。你真的该出去走走。”看得出来,这个比母亲小十几岁的女人,很懂父亲,给我感觉,父亲比以前看起来活得更精神了。父亲气色也很好,似乎脾气变温和了许多,以前和母亲在一起,说不上两句就打嘴仗,烟也抽得厉害,现在基本上戒了。听说,每天都要去打球,游泳,还亲自送他那个宝贝儿子去上学。

“怡希,阿姨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小妈递过来一张照片,涂着蔻丹的手指纤细而白皙,皮肤的柔嫩,以及手指上那枚美丽的戒指,无不让人感觉到女人的精致和讲究。“什么来历?”我有些带调皮的口气,回应着。照片上的男人,看起来气质不错,还算长得可以。

“是我一个朋友的表弟,是个英国回来的海归,年龄比你大6岁。人我见过,还不错,很有绅士风度。工作也不错,在外企工作,是个高管。”小妈挨着我坐下,说着关于这个海归男人的一切。父亲则在一旁敲边鼓,言下之意,现在还算年轻,不要错过机会。听起来条件不错,拿欧展的话来说,自己要给自己机会,于是我答应了见面。

周末,我如约而至。我没有刻意打扮,只是穿了一条深色薄羊绒毛衣,一条九分裤,单色的高跟鞋,披了一条颜色渐变的披肩。见面的地方是个露天极具欧洲风情的咖啡馆,那天,天气也更外的好,人的心情也仿佛很清亮。

还没到门口,就收到一条短信:“我带着一只白色的萨摩耶。”第一次见面,居然还带着宠物,看来这个男人有点个性。

一进门,服务生热情的招呼着,我看见了一个男人的侧影,戴着眼镜,正在抚摸着狗毛茸茸的头。我走了过去。

“方小姐,你好!”男人看见我,马上站了起来。个子至少有一米八五,身材比较修长,感觉很结实,我穿着高跟鞋才刚好在他的鼻子处。“你好!”他让狗趴在地上,随手拉了一下旁边的椅子,示意我坐,然后替我点了一杯玫瑰红茶。

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白色萨摩耶,我有些小小的激动,因为我一直都想养一只,可我又觉得大型犬不适合我。摘下眼镜的男人,皮肤较白,有着一双不大却深邃的眼睛,鼻梁长得很直,嘴唇不厚,有点国字脸,面部线条很好,五官只能说端正,不是漂亮的那种。身上有古龙香水的味道,很符合他给人的感觉。总的来说,给人印象还算好。

“我叫弗兰克,中文名字叫林森。这是我名片。”一坐下来,对方就递过来一张印刷得很精致的名片。原来他是一家外资企业的销售总监。

这个男人,中文说得还不错,只是洋味十足。两个人坐了没十分钟,他的电话就来了,全是英文。我只好坐在一边无聊的翻着杂志。

电话那头,感觉有些火药味,他起身走了出去。因为他的英文讲话速度很快,我更本没在意。过了大概十分钟,他带着一脸的歉意回来,说是一个英国同事打电话来,因为工作两个人有些不愉快。我根本无所谓,因为也没想太多。

坐在阳光下,两个人开始聊各自的生活。他说他高中就去了英国伦敦,在那里呆了十几年,如果不是父亲意外过世,因为母亲不习惯国外的生活,他不会选择回国。他不太习惯国内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活习惯。

我说,为什么不找个英国女孩?他说曾经有过英国女孩做女朋友,可两个人在一起总是因为一些小事情吵架;觉得自己还是适合中国人,毕竟自己在中国长大,骨子里传统的东西扔不掉。

这个说话,中英文混杂的男人,离开故土十几年,身上很多东西都被同化了,能明显的感觉到。初次见面谈不上喜欢,只是印象还不算差,我觉得他更像个熟人,真的,好像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微妙的感觉。

两个人在一起,聊了一下午,后来各自回了家。小妈打电话来说,对方很喜欢我,说我身上有种很女人的味道,我觉得也许是我今天身上的披肩。因为都说我穿披肩很特别,有种很温婉的感觉。

这个海归男人,自从见面后,总是隔一天打个电话来,算是一种问候,更多的是两个人在电脑上聊天。因为我喜欢他讲一些在国外的见识和风土人情,宗教文化以及生活;而他总是问我关于家庭感情上的一些问题,诸如对两性关系的看法,对家庭教育的看法之类的。

他说他希望更多的了解我,希望两个人有更多的契合点,对未来的规划。

说真的,他身上没有梦乔那样的纯情,也没有慕云给我的吸引力,江山身上的安全感;有的只是一种不同文化中成长所具有的一种知识的宽广和内敛。我总觉得他的眼睛里有着谜一样的东西,让人读不懂,甚至有时有些害怕他那双眼睛。我更希望他是个朋友,一个可以聊天的朋友而已。

而面对这样一个条件还不错的人,都说我现实点,“感情可以培养”欧展的话让我打消了我的想法。就这样我和林森,就开始了交往。

虽然我内心没有过去那种对爱的热情,但他却毫不在乎,依然乐此不彼的安排着见面,出行,每周周末都会有一些活动,让我感到意外。看不出来骨子里还是挺浪漫的!但内心始终不想过早的跨越男女之间的那条底线,因为我觉得看不懂他,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快过圣诞节前夕,林森给我说,他准备回英国去一次,公司要求回去参加年会。这样的事情我自然没有多去想,该去就去!

“怡希!”谁也没想到,就在送林森去机场出来,居然碰到了我的初恋,那个玉树临风的古沐阳。他的出现让人觉得恍如隔世。他不再年少青涩,成熟干练,也胖了一些,健壮了一些。他满脸的惊奇和兴奋。“你好!古沐阳。”我平静地口气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怡希,你刚外地回来?”“不,送人。”他拉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跟在后面,完全没有说再见的意思。“我能搭你车吗?”古沐阳的直爽让我吃惊,过去他不是这样的性格。“不介意坐小破车?”我不知道如何拒绝。“我看看有多破?”他满脸的笑容,完全没我这样的尴尬。按道理说,当年那样的分手,今日重逢应该感到多少有些回避,但他却完全相反。不知道他接下来是什么表现。

到了停车场,打开行李箱,帮古沐阳吃力地把行李放了进去。两个人坐进了车里,系上安全带,车子刚启动,他再次开了口:“怡希,当年的事是我对不起你。”我就知道他会提:“年轻不懂事,一切都过去了,现在说这些没意思了。”我满口的不在乎,心里其实还是有些不是滋味。如果当初他没有放弃,就没有现在的我。

“那年我家里出了事,父母变卖了所有的东西还债,而且要我退学回国。当时我说什么都要在美国读完大学,但学费家里根本负担不起。而那个你在机场看到的那个女孩,她说如果做他男朋友,她可以帮我。我知道我这样,会被人看不起,可......”古沐阳的话让我很难受,很难受。

“不要解释了,说什么都于事无补。一切皆是缘!你怎么一个人回来。她呢?有孩子吗?”我岔开了话题,觉得说这些太没营养了!

“我和她性格差异太大,在一起经常发生矛盾。结婚两年后离婚了!没有孩子。我现在在德克萨斯居住和工作,这次圣诞回来休假!”古沐阳没有刚才的落寞。

“你家那个点心屋还在吗?”“卖了,听说前两年拆了!”“还记得动物园你摔了一跤吗?”“嗯。”两个人都在尽量找话说,打破寂静。

说实话,古沐阳的出现让我说不出的滋味,如果是梦乔,那该多好呀!我一定会不顾一切冲上去,抱住他,可惜他是古沐阳,那个该死的初恋!初恋对一个女孩是一次生命走向成熟的过程,对爱情有着一种膜拜的心情,而这场爱情一旦走了,这种膜拜就随即消失!此后爱情在心里的感觉就不一样了,是何种的不一样却无法言表!

那时我曾幻想过很多次,这一生就和他经历一次恋爱,一次婚姻,走过一辈子,“松萝共倚”的纯美爱情!想像美得冒泡!拿当下流行的一句话来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才是现实爱情的真实写照。

这个社会,爱情是什么?每个人各取所需,都抱着自己的想法去寻找所谓的爱情,到头来被碰得体无完肤,头破血流。或许更有甚者是粉身碎骨,诸如我这样。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躯壳,游走在这尘世之中!

但这次他的出国,却给后来的我带来了致命的打击。他回国后,我说考虑结婚时,他当时就一口否决,说自己还没有打算结婚的想法。我告诉父亲和小妈,小妈找到他的那个亲戚,在逼迫之下对方才说了实话。说林森有妻子和孩子,他和对方根本只是分居而不是离异,这次回去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前程,因为对方的父亲就是这个公司的老板。而当初,他根本没有告诉我实情,我被他骗了。当初介绍人也只是说他离异了,而一切都是谎言。

天啦!我快疯了,我居然和一个有妇之夫谈情说爱,我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父亲把林森狠狠地揍了一顿。这一天,我刚好三十二岁。一个多月,我多少次幻想着未来,一个粉嫩的小身体躺在我的身边,睁着透亮无邪的双眼,看着我。而此时的我,欲哭无泪,肝肠寸断,日月无光,天地失色,被彻底打入了十八层地狱。真的是不想活了!是活够了!

为什么每次,当快到达终点的时候,就会戛然而止。开始是梦乔的逝去,然后是慕云的背叛,接下来是江山的离去,现在是林森的龌龊与卑鄙!够了,真的够了,我才三十出头,命运就给如此多的不幸,除了一副身体的皮囊,就剩下一颗残缺不堪的心,拿走吧,统统拿走。让我的灵魂在孤独中游走,在空气中飘荡,在宇宙中消失!

而这次经历让我对恋爱产生了恐惧。

人之所以会痛苦,根源在于人的欲望太高。而没有欲望,生活就是一潭死水,在这个喧嚣繁杂的世界里,似乎人人都在为生存而奔波,忙碌着。生活中,痛苦和伤痕别人看不见。人和人都在爱和被爱之间,再见不是最伤感的话,分手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一切虚妄的,过去的痛苦都统统的去吧!

生活很平静。每天早晨,开车去上班。马路两旁开着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车窗玻璃上。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我想起了一张脸。还有那最初的吻,也许仍会有男人对我说,我爱你,可我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女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清风般的男子,飘落在生命里,但注定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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