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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钟一锤与史小范(1)

1.

我本可以杀死他,但我放弃了。

如果他是我的仇人,我放过他,这说明我心善。可惜,他是我的朋友,放弃只能说明我懦弱,没有别的。

苏一堇曾是我的女友,最后却成了他的妻子。如果我杀了他,晚间新闻大概会将这事轻描淡写地播报成一桩情杀。狗血的该死的情杀。

其实这事跟苏一堇没半点关系。况且,苏一堇也没打算嫁给我们之中的哪位,只是天意弄人,嫁了他而已。

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情比金坚,一起做过不少鸡鸣狗盗之事。他的名字叫钟一锤。这个奇怪的名字给他惹了无数的麻烦,甚至在高考时,监考老师看着他的身份证,看着他的脸,喉咙里叽咕了一声,“这位同学,请出去。”

监考老师显然少见多怪,为什么名字不可以是钟一锤呢?再说,钟一锤去派出所领身份证时,民警也没禁止他用钟一锤这个名字,他愿意叫大粪也得由着他,除非他爸指着他的鼻子,命令他将名字改过来,否则,别人没这个义务。

钟一锤是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朋友。只是,对钟一锤来说,有没有我这个朋友,无所谓。因为他有很多朋友,以至于在一些场合,人们只需自我介绍,“我是钟一锤的朋友。”大家便惊呼一声,表示相识已久。不过,钟一锤这么评价他们,“一群烂人。”

钟一锤死的那天,我正在北方的某条河上。这里离我住的小城很远,为了到达这里,我坐了三十多小时的火车。一路上,我与不同的旅客搭讪,问他哪里人,准备去哪里。

他们千遍一律回答我,回家。然后问我,你去哪?

回家。

没有人对我的回答表示怀疑,有个别耳朵特别好使的听出我的口音与他们大异,不过也只是好心地认为,离家久了,口音也变了。

陌生犹如港湾,让我气定神闲。

尽管如此,到达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病了,像往常一样,又该半途而废了。但车站广播开始播报站名,旅客们陆续下车。我背着行李,摸了摸不辨颜色的座椅,恋恋不舍地离开。

这个地方是某个深夜我睡不着时在地图上标出的地方,纯粹为了试探自己,我出发了。此时我终于明白,其实我也能随心所欲生活,我并非那种瞻前顾后之人。可是,时光已流逝,再也回不去了。我所证明的自己已毫无意义。

云真白,天真蓝,河岸两边的树木真漂亮,我在河上游荡了大半天,以至于有种错觉,生活重新开始了。但苏一堇打我手机,“你快回来,钟一锤死了。”

我愣了下,要求苏一堇再说一遍。

苏一堇带着哭腔,“钟一锤死了,你快回来。”

“哦。”

在确定钟一锤已死之后,我将手机扔进黑色水面的大河里。在扔掉手机的那一刻,四周终于安静了。

钟一锤死了,我或许该向人们澄清,他的死与我无关。但我没必要这么做,除非警察来找我。至于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碰巧吧,我甚至连这条河的名字也不知道。

河边有家出租渔船的公司,供人租船在河上垂钓,我与他们约定租船两天,在这两天里,我可以一个人在河上游荡。可是,钟一锤死了。天地之间再也不会有钟一锤出现,我也不能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在这垂钓。作为钟一锤的朋友,我得回去哀悼。

只是此时,我什么也不能为他做,只能隔着空气,遥远地与他say goodbye。

2.

小镇真小,年轻人衰老的速度真快,用钟一锤的话说,如果生活在大城市,衰老的速度肯定会慢些,因为在大城市生活得绷着脸,在小镇生活就没什么好绷的,一切耷拉得很快。钟一锤的理论不能说没有道理。

小镇大名为平镇,是花市十三个乡镇中的一个,人口约两万。这种规模的小镇在全国大概有三万多个。由于小镇青年衰老速度过快,人们所期盼的那种欣欣向荣只能在图片或想象中出现。这事很有说服力地提醒大家,对积满灰尘的街道怀有过多的热情显然是一种错误。

钟一锤高考落榜后,去了舅舅苏大丁的五金店里做学徒,管饭没钱那种。钟一锤妈妈苏小妹觉得不错,但钟一锤不这么认为,他想起这句话,“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我说,“你舅舅再怎么折腾也进不了资本家队伍,他只是个收留你的好心人。”

钟一锤觉得,只有真正的朋友才会说这样的安慰话。他跟别人发牢骚,别人只会顺着他,“你舅舅真是心黑,连外甥也剥削。”搞得他磨刀霍霍准备剁了苏大丁的三轮车车胎。

我和钟一锤一起落榜,但不同的是,我又回到学校复读去了。

有时,我去五金店找钟一锤玩。他穿着肮脏的工作服,叼着一根烟,耍锤子的同时还要与人斗嘴,他与其他小学徒格格不入,但由于他是苏大丁的外甥,别人都让着他,怕他一时兴起,跑去苏大丁那里告状。其实,钟一锤才不会告状呢,他喜欢真枪实弹地干,他已经想好了,等他从五金店毕业,就和那几个小瘪三狠狠打一架,至少得让他们在气息浑浊的宿舍里躺上三天。

钟一锤打算在街对面也开家五金店,天天比苏大丁早开门晚关门,招牌灯在门口闪亮闪亮。钟一锤的想法我很赞同,当然,这其中一半是我的想法。

苏大丁五大三粗,但有个漂亮女儿,苏一堇。我留在学校复读,恰巧跟苏一堇一个班。我去五金店看钟一锤,有时也会看到苏一堇,她在帮苏大丁算账。

苏大丁对女儿看管甚严,小徒弟们包括钟一锤统统不能与苏一堇闲聊,至于我,当然也不能跟苏一堇闲聊。

我向钟一锤抱怨,“你舅舅真变态。”

钟一锤表示同意。

在读大学前,我没出过远门,钟一锤也一样。所以,在我们眼里,笑起来像电影演员白兰花的苏一堇就是大明星。只是,她在苏大丁的严格要求下,永远穿着一件灰色格子的衣服,像默片时代鸣不出声的百灵鸟。

钟一锤也开始抱怨,“我舅舅真小气,自己女儿也不舍得花钱。”

我觉得好笑,钟一锤这人色弱,女人穿什么跟他其实关系不大。

苏一堇在班上成绩中等,这是因为苏大丁对她寄以厚望,她只好竭力将成绩挂在中等线上,像悬崖上摇摇欲坠的纸鹞子。

其实,班上大多数学生都没有苏一堇这样的压力,能不能考上大学对他们而言问题不大。他们对生活的要求不高,能衣食无忧就行。至于传说中那种考不上大学就要自杀或发疯的学生,他们深表同情。如果有人批评他们,人不能活得像头猪,应该有所追求。他们一定会很认真地反驳,循着父辈的脚步,混个肚儿圆,有何不可?大多数人不就是这样过一辈子么。当然,偶尔会有天真的同学不屑于这样的想法,非要有所追求。那么,他们会很乐意看到他摔跟头,最后一无所有。虽然这种结果尚未发生,但他们坚信一定会发生。

我作为复读生,比应届生的优势在于多学了一年,亲历过高考考场。所以,只要认真,考上大学的机会还是有的。但是,来学校复读是父亲的主意,他觉得我不能步他的后尘,在平镇小打小闹,得把我远远的打发了,“好男儿志在四方”,他信奉这个。所以,当我坐在教室里的时候,觉得自己其实是父亲的一个替身。他想要做的事情太多,只是分身乏术,而我的出现便是基于这个原因。

父亲在镇上属于捣鼓能手,先是开手扶拖拉机搞运输,后来搞化工作坊生产小苏打,再后来跟人合伙开布厂生产牛仔布。但奇怪的是,一浪一浪的事业并没让父亲赚到多少钱。我家一直住在老房子里,所用的家具都是母亲的嫁妆。当然,父亲为家里买过一台大电视机,杵在客厅里,比较显眼。但母亲希望父亲能买台洗衣机,父亲不同意,他认为手洗衣服就行,要洗衣机干嘛。

史美美则认为父亲的口袋有个洞,漏掉了。

史美美的说法很形象,我表示赞同。但母亲不认可,“爸爸起早贪黑赚钱养家,你们还嫌弃他,良心被狗吃了。”

也许是吧,我和史美美是一对良心被狗吃了的姐弟。

后来我才明白,父亲搞的这些,都属于赚不了什么钱的廉价行业。他后期生产的牛仔布太过粗劣,做了服装连地摊货都拼不过。但以父亲的脾性,他挤不进赚大钱的行当。他一直强调做人要问心无愧,他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我轻佻地笑了。不过经历了很多事以后,再想起他这番话,我笑不出来了。父亲骨子里的清高让努力化为了徒劳。再后来,又发生了一些别的事,将父亲悄无声息地打回白手起家的原形。

回想起来,父亲最赚钱的时候是开拖拉机那会。当然,买拖拉机的钱是向几位亲戚借的,拖拉机一买回来,父亲就开始了“突突突”的职业生涯。每天晚上,母亲从父亲裤兜里掏出一把十元到一角的钞票,然后将钞票一张一张抹平,用巨大的铁夹子夹好,锁进抽屉里。以前她在上海的商场里看到收银员这样干过,她觉得这事儿特美。

如果我伸头去看,史美美就在我头顶戳一下,“史小范,认真做作业。”

史美美大我一岁,主动承担起管教我的重任,并乐此不疲。

史美美初中毕业后,就去平镇唯一一家国营药店卖药了。说来也巧,那时药店刚好有个临时工的空缺,父亲花了点钱,又请了桌酒,便将史美美塞了进去。史美美工作后,整个人也就变了,每天一到家,假装累翻了,躺在沙发上,要求我端茶倒水。

我对这事挺纳闷,凭啥要我服务?我装作没听见,坐在窗台前哼哼唧唧背英语。

“史小范,倒水。”史美美的声音大到能把史前恐龙吼出来。

我转过头,皱着眉头,用同样的声音回敬她,“史美美,死开。”

从理论上来说,史美美最多能折腾我二十年。因为过了这个时间她就该折腾男朋友了。为了将这二十年缩短,我思量着要把史美美和钟一锤撮合成一对。在我看来,史美美能找到钟一锤这样的男朋友已经很不错了。但挑剔的史美美觉得钟一锤大腿上汗毛太长,野人一样。她极其严肃地说,“别把野人扯我身上。”

“钟一锤怎么是野人了?”

“看他那样子。”

我知道女人看男人和男人看男人不一样,但没想到差别会这样大。

我说,“过了这村就没这店,找不到老公可别怨人。”

史美美毫不犹豫嗤我,“你省省吧,自己的事都管不好,还来管别人的事。”

我虽然对史美美这种针锋相对的态度见怪不怪,但还是忍不住向钟一锤原封不动地转述了史美美的看法。

只能说,我太缺乏经验了。

钟一锤闻言,果真大受惊吓。他像遭人抛弃的小媳妇那样,心有不甘,痛定思痛后,决定去美容院褪毛。

我倒有些后悔自己嘴碎,说这些干啥,难道褪毛之后就能一劳永逸,博得史美美芳心。唉,还是省省吧。

当然,后来我就明白了,史美美不过随便找个借口拒绝,她心高气傲,看不上五金店的伙计钟一锤。

那日,钟一锤约我去“添魅力”美容院褪毛,这家美容院虽在镇上独大,其实也就两间门面,外间摆着一圈沙发,客人可以在这里喝茶聊天,收银台则躲在一棵巨大的摇钱树旁边,里间做各种服务,包括文眉,割双眼皮。不过水平实在一般,据说曾将镇上某个女人的眼皮割废了,怎么看怎么丑,人家老公找人砸上门来,只好赔些钱了事。

钟一锤说,“我来褪毛。”

小姐愣了愣,有些拿不准,“全身褪毛?还是局部褪毛?”

“当然全身了。”

钟一锤刚说完,小姐就忍俊不禁,抿嘴一笑,“这需要很长时间,你吃过饭了么?”

正当中午,我和钟一锤空着肚子从街上晃过来,原想褪毛也就一支烟工夫,褪完再找地方吃午饭,听小姐这么一说,我拉着钟一锤就走。下午我还要上课,作为一个复读生,若是被老师堵在门外,是要下地狱的。

褪毛一事被午饭耽搁之后,钟一锤就再也不想去褪毛了,他像是从手术台上逃下来的病人,怀着侥幸,宣称“爱我,就要爱我的全部。”

我想,若是史美美听到这句话,该怎样回敬他呢,“别臭美啦”。大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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