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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侵

史载:鸿王七年春二月,畏鹏侵彭,彭侯刚败之于潼水。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只有两点暗红的瞳仁,于黑暗中放射着诡秘恐怖的光芒。我被浓重的黑暗包围着,上不着天,下不挨地,似乎是漂浮在虚空中一般。这样置身于虚幻的宇宙中,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但以往心底所感受的,是恬静,是安详,而此刻却有无穷无尽的惊骇和恐怖,像无数细针攒刺着自己的灵魂!

那暗红的瞳仁突然急剧闪亮,正如初见血剑时所看到的那种冷冷的摄人心魄的光芒。“你来了,”我听到内心有一个声音响起,“你来寻找东方苍绿的玉,你来搜集混沌初开时划分有无的大化之珠。好的,我可以给你……”

“你……”我的心灵在惊悸地询问,“你是谁?”

“给你又如何?”那声音继续说道,“不要以为得到了大化之珠就可以避免劫难,就可以消灭我。多么天真啊,那个蒙沌。大劫本就在一千两百年后才会降临,我并不着急。再见吧,孩子,我要睡了,不要再来打扰我的安眠,一千两百年后,咱们再见吧,彭之公孙峰扬啊,哈哈哈哈哈哈~~”

那声音发出一连串令人牙碜的笑声,这笑声如利剑般刺破我的思想。

“彭之公孙峰扬……那是谁?”心底才战抖着发出询问,突然,眼前的红光消逝了。

那个家伙闭上了眼睛,他真的安睡了吗?他究竟是谁?或者说,它究竟是什么?无数疑问顷刻间涌入我的脑海。

然后,我就看到一团柔和而恬淡的青色的光芒在虚空中隐现,并且缓缓地向我移来。它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如露水渗入土地般,渗入我的心胸。全身的疲乏都消失了,睡意却重重涌来……

再度清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海边,身旁放着血剑,怀里揣着一块绿色的玉石,和以前所见过的宝玉一样,都呈不规则的弧形,像是某个圆球上的碎块一样。我得到东方之水玉了,可我究竟是怎样得到的呢?

那对暗红的瞳仁又在脑海中浮现,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心中似乎有一个声音在警告自己:“不要去想,不要再想了,除非你愿意发疯,愿意癫狂。”见到那对瞳仁时所感受到的恐惧,那种恐惧是以往所从未经历的,即便得到血剑之时,也不像这般让我深刻感受到宇宙的威压和无知的可怕。是的,不要再去想了,再想下去,我真的可能会发狂的。

慢慢坐起来,望向波涛汹涌的大海。我已经不在苍槐旁边了,我现在在哪里?正这样想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天辅保佑!主上,竟然是主上!”

那是服庸的声音,我转过头去,就看沙滩上的岩石后面跳出几个人来,领先的是服庸,后面几个也都是我的世袭家臣。

“你们都没有死吗?我还以为你们葬身在大海里了!”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我们也以为主上您……”服庸跑到我的面前,曲膝跪倒,“船翻的时候,我们几个攀住了断折的桅杆,经过七八天才漂流到这里。虽然希望渺茫,但想连我们都能侥幸活命,主上自然……”

“其他人呢,都死了吗?”我问服庸,“这里是什么地方?”

“是东方海上的一个小岛,有船往陆地去,”服庸回答说,“我们每日都在海边寻找家主,还有两个人在陆地的海岸边寻找,其他的人……大概都已经葬身鱼腹了……”

“你还活着就好,”我勉强一笑,“我也还活着,并且得到了所希望得到的。咱们回去吧,旅程还远没有终结!”

两个多月后,我回到了彭邑。鹏王那只蠢猪,竟敢趁我不在的时候撕毁协议,统率三万大军向彭邑发动进攻。还好我及时赶回来,在潼水岸边将其击退。已经撕毁的协议,像竹简碎裂后又用黏胶粘起来一样,大家心照不宣地继续维持下去。

第二年春天,我前往威邑去见鸿王,在他们部族祭奠天最的秘洞中,我把水玉交给了他。鸿王把火玉、水玉,还有他最先得到的风玉拼接在一起。

“果然是某个圆球的一部分啊,”他指给我看,“只要把这个球拼接完成,便可以获得足以动摇天壤的力量,便可以推翻鹏王的暴虐统治了!”

我没有向他描述自己所经历的各种奇事,他也没有问。我望着那个已经大半成形的圆球,脑海中突然冒出“大化之珠”这个词来。我摇了摇头,实在不想再回忆起那对暗红色的瞳仁了。

“还有最后一块,西方的云玉,”鸿王望向我,目光中充满了鼓励,“拜托你了,咱们的理想就要实现了!”我点了点头,却并不像他那样激动。

离开威邑,我径直前往西方,首先来到苹邑,看我继承苹氏的独子届。届今年才刚十一岁……不,应该说他已经十一岁了,但行为举止却还和五六岁的孩子一样。他说话结巴,经常辞不达意,贪玩爱睡,不肯学习。我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傻儿子来?难道因为父亲太过精明,就更显出儿子的无能?那么鸿王的儿子为什么还算看得过去?论起精明,鸿王就算不如我,差距也不很大。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孩子的母亲太过愚蠢,可怜的届所继承的,都是母系的遗传。是的,那个愚蠢的女人,除了知道陪我睡觉,给我生养儿子以外,没有丝毫的价值。当初,我把从战场上俘虏的女性带进寝室,我每年千里迢迢去和苹妍幽会,从元老、家臣到奴隶无人不知,只有她始终蒙在鼓里。很简单地栽赃,说她与别的男人私通,将其贬为庶民,她竟然无力辩驳。这样的妻子,确实不要也罢。

而我若能和苹妍生下儿子,那应该会是相当聪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苹妍不死,让她生下儿子并亲自养育,将来恐怕会成为我的威胁——就像当年我是父亲的威胁一样。

不管怎么说,届这孩子是无法继承我的事业的。我把苹氏交给了他,但彭氏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似乎应该再娶一个妻子,多生几个儿子来甄选一下。此次从西方回归彭邑,就开始计划这件事情吧。

“父亲,我要回家!”届一见到我,第一句话果然不出所料。

“这里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烦地教导他,“你现在是苹氏的族长,你现在是苹届而不是彭届!”

届咬着手指,怯怯地说:“可我是您唯一的儿子啊,我迟早要回去彭邑的呀。”

我吃了一惊,但这孩子接下来的话更加令我愤怒——“他们说,我没有弟弟,只有我才能继承彭氏。”

我瞪起了眼睛:“他们说?他们是谁?!”

届竟然被我吓哭了。寻找这些话语的根源,其实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跟随届来到苹邑的几名家臣想要回归故乡,在幼主面前说些混话,原本也在情理之中。我找出那几个人来,二话不说砍下他们的头颅。

“听父亲的话,做个好孩子,好好留在苹邑,这里是你的家,”我这样对届说,“谁再敢对你说要回彭邑去,父亲就要谁的命!你记住了?”

在苹邑停留了不到半个月,我就继续向西行进,三天后进入了疆氏的领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将中最小的一个部族,没有城邑,只有村庄,贵族和百姓统共还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尽头,翻过疆山后面还有些什么,没有人明确地知道。

传说中,那是一望无际冰雪覆盖的世界,把滚水泼向地面,没等落地,就会结成坚冰。西方的天柱——清木——应该就在这冰天雪地的某个角落里,千万年就那样静静地矗立着。

疆氏热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他们索要“火狐之皮”——传说七百年前,有一只巨大的赤红色的狐狸翻过疆山,进入疆氏的领地,疆氏出动了族内最勇敢的七名战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这只奇怪的狐狸打死,剥下其皮,作为族中的至宝。据说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御凡人所难以想象的寒冷。

“不……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长疆廓听了我的话,惊恐得浑身颤抖。

我打断他的话:“不需要隐瞒,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把这个消息禀告鹏王——你应该想得到,鹏王知晓此事后的结果。”

疆廓无奈地献出了火狐之皮。我把这张鲜红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随即像被火焰烫伤了似的,把它剥了下来——可以自己发热的毛皮,果然是无上至宝。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没有必要再带他们去冒险,海上的远征,已经使我丧失许多名优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进入西方冰雪世界并活着回来,那就不需要他们的帮助,如果注定我将冻死在雪原上,多几个陪葬也并没有意义。

服庸坚持要跟随前往,但被我严辞拒绝了:“你们留在疆地接应我,一步也不许离开!”

疆山并不难攀登,但接近山顶的时候,狂风骤起,冰霰飞舞,不过一眨眼功夫,我裸露在衣外的面孔和双手都已经冻木了。急忙取出火狐之皮裹在身上,立刻,一股暖流渗入脏腑。佩着血剑,披着狐皮,苦中作乐地想一想,也许现在的我就像盛开在皑皑白雪中一朵红梅似的。

花了十四天的时间,攀上疆山之顶,极目望去,无边无际的白色刺得我双眼发花。虽然携带了不少食物,但我并不知道清木何在,并不知道需要在雪原中跋涉多少时日,还是尽量节省宝贵的时间为好。我从背包里取出一块羊皮,包裹在狐皮外面,寻找疆山的缓坡,连滚带爬地冲下山去。

上山用了足足十四天,下山才不到五天时间而已。只要掌握好下滑的方位和尺度,下山并不比上山困难,何况,整个疆山西坡都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就好像绒垫一样,根本不怕摔跌。

下山以后,面朝正西方,顶着猛烈的暴风雪,我艰难地跋涉着。地面应该是高低曲折的,但覆盖上白雪以后,看上去却平坦无垠。有的地方,雪才齐膝深,有的地方,却会没过我的身高。好几次我突然跌入谷中,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出那坟墓一般的地陷。

我也曾在雪原上行走过,但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的足迹都可以引领自己前进的方向,然而这片雪原上,我却一个生物、一片足迹都没有见到过。

走了大概有十多天,如同身在大荒中的时候一样,我已经逐渐无法分辨方向了。注目四望,周遭都是一望无际的雪白,连疆山都已被远远地抛在地平线后面了。我该往哪里去?太阳落下的地方,真的是西北吗?

但就在这个时候,我偶然发现在地平线上有些不寻常的迹象。向那个方向又前进了大半天,才隐约辨出那是一根高接天壤的巨大的立柱。那就是清木吗?不会错的,除了西方天柱的清木,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如此卓然地挺立在雪原上,如此孤傲地俯视着这片死寂的大地!

刹那间,我感觉疲惫的身体重新充满了活力。我迈动双腿,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清木跑去。正如接近绛桑时的经验,我知道它距离自己还有很远,甚至很可能比身后的疆山距离自己还要遥远。

又走了整整七天,我才终于来到清木脚下。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天柱“清木”,根本就不是一棵树,或者应该说,它已经不是一棵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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