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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快乐常在?快乐何在?

(七)

快乐的日子并不长久,有人说,也许快乐的日子并不存在过,只是相比起来,那段日子比较不那么痛苦而已。我却想,回想时能微笑的话,那总算快乐过吧?

我七岁那年弟弟李向善出生,我叫李思倩,父亲的名字叫李立仁,母亲则叫江倩。那天我在诊所咬着波板糖等细佬出生,一班警察冲入蔡医生的诊所把阿妈和细佬两条人命从鬼门关拉回来之后,人去楼空,额头大汗淋漓的阿妈躺在诊所内的床上,虚弱无力地招手叫我过去。

我见她哭得只眼红肿,阿妈把五元递给我说:“小倩,帮阿妈叫隔壁张太煲一煲猪脚姜过来,之后回家等细佬。”然后又把一个放着玉佩和一百元的红封包递给我说:“回去给细佬戴上,能帮他定惊。”

我回去依言叫张太煲了猪脚姜,晚上张太抱着细佬过来,我就替细佬戴上玉配。然后半夜阿爸回来了,却连看也没有看向善便倒在床上。

我等了一天又一天,阿爸早出晚归,阿妈却没有回来过。

每次我问阿爸:“阿妈去了哪里?”

阿爸只淡淡回答说:“她走了。”

每当向善哭的时候,阿爸便会跟着哭,他不逗也不看看向善的脸,有时突然冲出门口,有时彻夜不回,有时他只是抱着向善,坐在阿妈惯常坐着的一张酸枝椅上,双眼向前望,眼泪一直流。

自那时起,我便充当了“奶妈”的角色,换尿布、喂奶、煮饭等等都一手包办。

我小时候有一排哨牙,常常给别的孩子取笑,尤其是东区的一班小霸王,他们是那些黑帮和捞家的儿子们,常常混在一块。有次买菜回家途中,被小霸王“大黄蜂”瞄到了,他一个身影闪到我的身前,拦路说:“哨牙妹!你去哪里呀?”

旁边的辉仔附和道:“她回家当‘奶妈’啊!”大家一脸怪异地桀桀在笑。

“奶妈”这个名词是指那些给婴孩喂哺人奶的女人,照顾孩子的应该叫“保姆”才对。虽然我才十岁八岁,但在城寨住久了,心底里很清楚“奶妈”这个称呼有哪些侮辱和下流的成分,心中觉得非常难受。

大黄蜂说:“啊!是啊!哨牙妹是没有老母的!”

“她老母跟佬走了!”

“她老母以前跳脱衣舞的!”

“我老爸说他也操过哨牙妹的老母!”

“老母”这两个字,是在说粗口的时候专用的一个名词。

一班小流氓就在我面前不停地拿我没有母亲这回事来取笑,而且尽说着些不三不四的话,他们每一句都像刀锋般刺进我的骨髓,我不停告诉自己:“阿妈不是这样的!阿妈不是这样的!”

那天回家后,我这辈子第一次失控地、狠狠地哭了。

阿爸回家见我双眼肿得像两只大鸡蛋,于是便问我发生什么事。

我将大黄蜂的说话跟他说了,我哭着问阿爸:“这是真的吗?大黄蜂说的是真的吗?”

阿爸把我抱坐在膝盖上,轻拍我的背安慰说:“当然不是真的,他们说的话你一句也别相信。”

阿爸的话让我的心安定不少,但我还是忍不住问道:“那阿妈去了哪里?她为什么不回来了?”

这句话我一直哽在喉头不敢问,每次当我看见阿爸和向善一起哭,每次当我听见阿爸在半夜发恶梦时,我就告诉自己,千万不要问出口。但这时,我还是终于忍不住问了。

阿爸回答道:“你阿妈去了澳洲。”

我问阿爸:“澳洲在哪里?”

他说:“澳洲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要搭飞机才能到的。”

我一听到“搭飞机才能到”,就开心得不停在笑,因为既然阿妈在那么远的地方、住在那么大的房子里,就不可能被大黄蜂的父亲玷污了。

阿爸还说,那里的人每一个都住在大屋里,不像我们城寨中的家庭屈居在一个个百来两百呎的地方。相比起其他人,我的家有二百五十呎,却只有阿爸、我和弟弟,已是玩伴中最宽敞的了,他们每一次到我家来玩时,都非常羡慕。但在澳洲一个家庭却住在几千呎的大屋内,其实我那时候连几千呎是有多大的概念也没有,只想:“可能比我现在的家大两倍吧?”

我还幻想,有天阿妈会回来,带着我们一起搭飞机到澳洲去。

从那天起,每当那班小流氓来惹我时,我便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我阿妈去了澳洲!澳洲要坐飞机才能去到的!你们去过了没有?坐过了飞机没有?”

城寨中又有谁坐过飞机了?那班小流氓只瞪着眼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那我就得意地道:“我阿妈迟些还会接我一齐坐飞机去澳洲的!”看着大黄蜂和辉仔他们那艳羡的样子,我心里就乐透了。

从那天起,我便常常走到天台上去等飞机,是,是“等”飞机,不是“看”飞机。

我总是站在天台上,伸着脖子向前望,一看见飞机来时,就捉紧那短短的几秒钟从飞机那些细小的窗户搜索,希望能看见阿妈在窗内笑着向我挥手。然后,她就会回到家里,牵着阿爸、细佬和我的手说:“我们一起搭飞机到澳洲去。”

一家人都笑得像颗笑口枣。

(八)

我的母亲是一个********。

50年代时期,捞家和黑帮在城寨筑起搭棚,找来一班从大陆逃到香港却无以维生的少女来跳脱衣舞,阿妈就是其中一人。在舞棚后面,是一间间大烟馆(即鸦片馆)、红丸馆、赌馆、妓寨和粉档(即****档)。阿爸某天本来在油麻地榕树头听粤曲听得入神,但忽地有人叫喊:“用五蚊看美女跳脱衣舞啦喂!”,于是他便被人用专车送进九龙城寨,从此一入寨门深似海。

听阿爸说,第一次遇见阿妈便被她吸引而深深着迷了,但他再三强调,并不是因为阿妈的诱人身段。

他说,看完脱衣舞表演之后,走到舞棚后打算去赌馆消遣,他忽地看到一个美女在昏暗的灯光和烟雾下,在一班世上最低俗与污秽的人群之中,坐在一角看书。

那本厚厚的书在发光,照亮了美女的侧脸,阿爸记得很清楚,那本书的名字叫做《家》。

那刻,他被这在出于污泥而不染的女孩深深吸引着,心中燃起一股从未有过的纯真想法,他很想很想给这个女孩一个家。当女孩意识到有人紧紧盯着自己时,抬头一望,阿爸才发现她原来是刚才台上那个挑起了他强烈欲火的********。

就是这种纯真与欲望交杂的混合激情,令阿爸下定决心要娶阿妈回家。

(九)

在我的记忆中,阿妈是个喜欢笑的女人,她无论对着谁可以哈哈大笑。我十四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梦见阿妈替我举办一个生日派对,阿爸、细佬、依兰、蔡医生、大牛、七婶等等都在,我们在城寨开了一间冰室,喝着可乐唱生日歌,还有一个好大好大的西式蛋糕。

阿妈在出门前替我梳辫子,我望着镜中的自己,问她:“妈,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什么呢?”

她爱惜地摸着我的头发说:“女人就是为了嫁个好归宿,建立一个家。”

我问:“为什么?”

她说:“你现在还不懂,长大以后就明白的了。”

当我醒过来时,梦境已落空了。在漆黑的空气中,我流着泪问阿妈:“我们的家呢?”

(十)

细佬向善的性格与众不同,因为他拥有一种特别的能力——阴阳眼。不知是否因为和鬼魂接触得多,他彷佛早已看透了生死,或其他很多我看不透的东西。

由于向善能通灵,所以他从来没有考试的压力,因为考试和读大学只是为了将来能比较容易赚钱,而灵媒、神棍或风水佬,在任何年代的社会上都很“煞食”。

不过即使如此,阿爸仍然希望向善好学,他总是感慨地说:“读多点书做人才懂得分对错。”

向善七岁才入读小学一年班,乃是因为阿爸怕他乱和“空气”说话会吓坏老师和同学,又怕他会被同学欺负和排斥,足足把他“特训”了一年才上学。但其实是多余的,向善一出生就是老人精,脑袋又特别灵光,我甚至怀疑他考试时有鬼神帮助“出猫”,因为他每次考试真的如有神助似的,次次都拿第一名。

当发现向善出类拔萃,年年考第一时,阿爸就希望向善将来做个律师或医生,不要做灵媒了。怎知细佬却埋怨说:“律师这种职业呢,重理性不感性,甚至没有人性,好像很有道义但其实最可以为钱不分青红皂白;医生这种职业更惨,一辈子都不能做错事,断错一次症就断送一世前途,哗!多恐怖呀!这些工作不是正常人做的,怕怕!我宁愿自由自在,还是见鬼轻松一点。”

连有圣人质素的细佬也说自己做不来,医生和律师果然是“天下第一等苦人”。不过我想,难道见鬼做灵媒就是正常人的职业幺?但话说回来,活佛一句话能比一百个嘴巴,阿爸听了之后如五雷轰顶,也没有再叫他做医生律师了,还说:“啊!那还是做灵媒好!”

这时细佬就给一个“你又来了!还是不懂!”的臭脸。

对细佬来说,见鬼不过是一种像比别人跑得快一点的能力,根本没什么用处。

他其实最想做的职业是——歌手。

就连他帮客人和去世的亲人传话时,都是用唱歌方式来表达鬼魂的意愿的。

我问向善,为什么每次通灵时都要唱歌呢?好好地说话不行吗?向善说:“这叫做创意!可以缓解工作压力!其实死了的人不可怕,活着的人才最麻烦,人死了就算了,简简单单,洒洒脱脱,但活着的人却要问长问短,自制复杂。”

(十一)

阿爸有一个别名——叫“电线李”。因为他的工作就是帮人驳电线,有时候也会整水喉。城寨内全是僭建出来的建筑物,大厦越建越高,但连地基都没有,当然也没水没电,要从街外驳进去。城寨人口稠密,四处都是纵横交错的电线和水喉,当中就有不少是阿爸的杰作。

在向善出生的那天我问蔡医生阿爸去了哪里,蔡医生说:“他去了追龙。”

小时候我在城寨的屋顶和玩伴玩追飞机,我曾经以为阿爸比我们厉害千万倍,他能去追一条活生生的、在天空上飞舞的神龙。细佬出生后有好几年,我一直以为他是龙的化身,是阿爸在天上终于追到一条龙,把龙的灵气迫进阿妈的肚子里,所以他才会这样与众不同。

我们住在龙津路,从龙津路一直走便是光明街,我常常听到阿爸说要去光明街追龙,心想光明街一定是个被神灵照着白光、藏着神龙的地方,总是很好奇想去看看,但阿妈严厉地不准我到光明街去玩。但我总是禁不住好奇心,幻想着或许有天我会遇上一条真正的神龙,他会问我想要个怎样的愿望,那么,我就会回答说:“请你带我坐飞机去太空吧!”或许神龙会说:“不用坐飞机,坐在我背上一会儿就到了!”

阿爸阿妈不大管我到哪里去玩,反正小孩子都不会到太远的地方,于是有次我趁其他玩伴不为意,便拉着大牛和我去光明街看龙。

大牛胆子比我大很多,他一听到龙就雀跃不已。我们鬼鬼祟祟地走到光明街街尾,探头去看,只见有七、八张像椅子一样高的四方形子桌子在暗巷内散落,但说桌子又不像,因为其实都不过是木箱。从较近的一张“桌子”看去,上面点着四、五枝白蜡烛,有几个成年人坐在矮櫈上,一只手拿着一个银色的纸兜,一只手拿着一枝银色的、用纸卷成的吸管,他们把纸兜放在烛火上,吸着那些兜内飘起的烟。我努力地看看纸兜内有什么东西,发现有一些类似白色的粉末模样的东西在兜内。

我看得莫名其妙,这些人在黑漆漆的地方,点几枝白蜡烛就是追龙幺?丹药不是红色的幺?为什么纸兜内的粉末是白色的?大牛也看得一头雾水,只是不停地吟着:“龙龙龙龙龙……出来吧!”

我忽然想起,天后庙的二叔说过招魂是用白蜡烛的,难道他们要招了鬼魂来才能追龙?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大牛,他即时吓得脸青,这时一个脸白得像鬼一样的男人向我们大喝道:“喂!两只小鬼在这里干什么?”

他一面追着我们喊打,我们就一边奋力狂奔、一边大呼着:“鬼呀!鬼呀!”逃离了光明街,以后也不敢再去了。

向善出生前,每当阿爸出门口,阿妈便厉声问他:“死佬!你又去哪里呀!”

阿爸总是说:“我去帮人驳电线。”

阿妈总是大呼说:“是不是又去‘上电’了?一日到黑去光明街,你把钱都花到这些地方去干什么!”

阿妈拉着阿爸不让他去,但阿爸总是不理,阿爸出门后,阿妈就坐在床角喃喃自语说:“我们的日子本来好好的,钱都被你吸****吸掉了……”

每次阿爸回来后总跪低向阿妈认错,他说不去“电台”“上电”就全身没有力,变成一条死鱼,连电线水喉都驳不了,什么工都做不了,无法赚钱,所以他才要去光明街,他不过是去追龙而已,追一次龙才五毫子,花不了多少钱,他一定要去,他是为了保住这个家才去。

我那时总是以为,阿爸是去捉龙回来赚钱养家。但神龙太厉害,每次都逃走了,所以他把钱都花光去买装备,阿妈则责备他和心疼钱都花掉了。

到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到,原来阿爸是因为去了“追龙”才保不住这个家。

最后,亦是因为没有再去“追龙”才保住了我和向善。

因为他根本不是去追天上的神龙,他只是去吸毒。

光明街一点都不光明。毒贩、拆家在黑暗中用毒品来燃起道友心中的一点光,只是为了把他们推进更深的黑暗。

阿妈走了之后,阿爸才终于没有再去光明街,也没有听见他去追龙了。不过,他有好长的一段时间,真的变成一条死鱼。

(十二)

上了中学不久,阿爸找人替我装了个牙齿矫正器,痛得我眼泪不停在流,但阿爸跟我说:“你想不想被人笑?”

我摇了摇头,阿爸说:“变漂亮了就没有人敢笑你的了。”这句话我一直很怀疑,因为自从我装了牙齿矫正器后,别人只笑得我更厉害。

我回家后试图用拑子把那矫正器脱掉,幸好那时向善已有几岁,他立刻走向隔壁找李婶婶打小报告,我才能保存一排牙齿。我记得李婶婶还跟我说:“等几年拆了牙套就变成个大美人了!那时不就可以去选港姐了?”

我没有想过要当香港小姐,更何况几年时间,对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漫长了。

记得那年我十一岁。那时候吃雪糕、冰条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我放学后把细佬从李婶婶那里接回家,经过士多店时,向善忽然嚷着要吃“孖条”,我数一数身上,只有两元,一条孖条要一毫子,一毫子够我买晚饭了,于是便跟向善说:“不可以,钱要留来买菜呀。”

怎知向善听到后,竟忽而哇哇大哭起来。

我本想硬着心肠拉他回家的,但他就是站在士多店前死缠着不肯走。士多店老板四叔拿了一包山楂饼过来,逗着向善说:“乖吧,别哭了,叔叔请你吃山楂饼。”

向善却毫不理会,依旧站在那里大哭,我把那山楂饼塞在向善手中,逗着他说:“乖啦,我们回家去,你别哭啦。”

怎知向善一手把山楂饼丢在地上,顿着脚哭道:“我要吃孖条!我要吃孖条!”

他的固执把我惹火了,我忍不住举起手骂道:“你是不是不乖?你再哭我就打你了!”

向善只有哭得更凶,口中还是嚷着:“我要吃孖条!我要吃孖条!”

我一下狠狠地打在向善的屁股上,骂着他道:“你是不是不乖?你要扭计是不是?快收声!”

那是我第一次打向善。

但怎知他却越哭越凶,哭到声音都抽咽了,还是说着:“我要吃孖条!我要吃孖条!”

我不明白向善为何突然这么固执起来,平时他是很乖巧的,从不会扭计说要什么。这时向善用他那小小的手指头,指向坐在士多门口的四婶,口中突然不嚷着要吃孖条了,却嚷道:“妈呀!呜~~~妈咪呀!”

那时四婶正抱着她六岁大的女儿在吃孖条。

那次是我第一次听见向善喊“妈”。

于是我花了一毫子买了一条孖条,撕开白色的包装纸,往袋内吹了一口气,好让黏着纸袋的雪条和纸袋分开,然后把孖条取出来给他。向善接过后竟然“啪”的一声把孖条分成两半,把其中一半递给我说:“家姐,分一半给你。”

我心下郁郁不欢,跟向善说:“家姐不要了,你自己吃吧。”

向善却竟然又哭了,我只好勉强要了那半条孖条。

向善把孖条吃得“殊殊声”,我却感受着那渐渐融化在口腔内的橙色冰水,在三十多度的夏天下,我背上透着一丝丝凉意、脸上滑过一串串温热。

那冰冷的半截孖条,好咸。

(十三)

自那天向善懂得喊“妈”之后,他便常常问我:“家姐,为什么我们没有阿妈的?”

“家姐,阿妈是不是死了?”

“家姐,阿妈在哪里啊?她会不会回来和我们一起去吃孖条啊?”

“家姐,我想去荔园,圣诞节可不可以寄圣诞卡给圣诞老人,请他叫阿妈和我们一起去荔园啊?”

别人说阿妈和别的男人走了,又说阿妈搬出城寨了,又说阿妈被捞家捉回去再沦落风尘了,这些话我都不怕,只是最怕阿妈真的死了。

我问向善:“细佬,如果阿妈死了,你不是会见到她的魂魄吗?”

向善抓抓头,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魂魄,他从来都只是对着空气叫“叔叔”、“姨姨”、“哥哥”、“姐姐”,因为他那时才四岁而已。

我问他:“那你有没有见到一个长头发、卷卷的、比阿爸矮半个头,皮肤很白、常常笑的女人?还有,她很喜欢穿花裙子的!”

我翻出阿爸和阿妈的合照给细佬看,细佬摇摇头说没有啊,我心里总算舒了一口气。

但当我问到十八岁还在问这一个问题时,我心头反而觉得越来越觉得沉重了。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见有一封信是寄给阿爸的,信的回邮地址竟然是英文。这是第一次我看见有人写信给阿爸。我一看见那回邮地址时,心跳差点停了。上面虽然没有写是由谁寄出的,但我还懂得英文回邮地址有两个字的意思:“Sydney, Australia”(澳洲,悉尼)。

我把信拿在手里很久很久,我很想打开来看,我很想知道阿妈是不是要把我们接去澳洲了。但可惜我结果还是没有打开,只偷偷把信放回冰冰冷冷、用薄铁片制成的信箱里去。

也许我根本不够勇气,很怕承受不起梦想会落空,怕寄信来的人不是阿妈,怕知道阿妈根本不会接我们到澳洲去。

我最怕最怕的,是信中的人说阿妈已经死了。

(十四)

没有母亲的日子并没有停顿下来,我还是每天上学、放学、煮饭、洗衣服、拿着水桶去取水。阿爸因为向善能通灵而多了收入,不过却宁愿他多留在家里温习、听歌、唱歌或看电视,就算是和其他小孩子玩也好。

阿爸总说:“小孩子就该有小孩子的童年。”

不过最多人找向善问的并不是死人的事,而是六合彩号码。阿爸都一一帮向善挡开了,他常劝别人脚踏实地才是健康的成功关键,暴发户是很容易猝死的。

我一放学便会立即回家,丝毫不想在学校多留一分钟。

我在学校内很少说话,以免自己那口难看的牙套暴露出来。我的中学在区内虽然略有名气,但我在校内只算是那种乖巧但成绩平平的学生,但我一点都不在乎,只务求做到不突出、不引人注意、老师很少会叫我答问题、同学少拿我来开玩笑就好。我只望能“半隐形”地渡过那几年戴着牙套的日子,这也就是我除了去澳洲外最大的愿望。

我在校内最要好的朋友只有霍依籣一个。那年我中二,某天天气冷得彷佛到冰点,依兰放学后却拉我到一旁,悄悄跟我说:“今天迟些走陪我留一会行不行?”

依兰平时跟我一样,放学也很少留在学校的,今天突然说要留下来,显然有点不对劲。

我道:“干什么?”

她扯着我的衣袖说:“你先答应我才说。”

依籣是我的最好朋友,但今天天气那么冷,我更想回家去,于是便说:“我要回去煮饭呀!”

依籣指着我的鼻子说:“你是不是那么没有义气呀?”

我说:“不是没有义气,但你又不说是什么事。”

依籣无可奈何地说道:“今天……放学有篮球比赛。”

我会心地笑了,扭了她的臂膀一下,道:“说!是谁?”

依籣双脥泛红,道:“他……是读A班的。”

我和依兰在B班,A班就是全级成绩最优秀的那一班了。我惊讶地道:“A班?你不是看上那大肚强吧?”

大肚强是全级最肥胖的一个男学生,但成绩却优异得吓人,我们常常猜度,他的腰围最少有五十吋。

依兰打了我一下,嗔道:“当然不是啦!”

我笑道:“那是谁?”说罢用手肘碰了碰她的臂膀,和她纠缠了一会,她千叮万嘱我不能告诉别人,直至我差点要发毒誓,她才肯道:“他叫韩再新。”

如果说我的命中真的注定了某些人和事,也许这个名字也是其中一部分。

我对运动一向毫不热衷,那些什么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总之和“球”字拉上关系的东西我一向没有感觉。依籣常说我是个书呆子,整天只往图书馆去逛,也不看看运动场上的风光多旖旎。我就说在两三度的冷风下,球场上的风光只有一只只冻僵了的企鹅等待宰割而已。

那场篮球赛打成怎样我已完全记不起了,我只记得一张清俊的脸在球场上东来西窜,每当他射入一球时,依籣拍手叫嚣得比谁都更响亮,我和她认识了这么久,从来不知道她有一副那么大的嗓子。

之后的几年,我们的话题除了学校的八卦和家庭琐事外,就只围绕着一个韩再新。依兰迷恋他得不得了,简直是朝思暮想。他是校内的运动健将,什么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跳高等等,总之有比赛就总有他的份儿,颁奖台上冠亚季军永不落空,一离开球场就变回文质彬彬的样子,成绩出众,除了依兰,他的仰慕者确实也有不少。

更何况,他住在九龙塘,不是九龙城。

由于依兰的关系,我就被迫瞪着眼天天望着这一个男孩子。渐渐,就算依兰不迫着我,我也自愿和她去看球赛、自愿成为篮球队的工作生、自愿做我从没想过的啦啦队。渐渐……渐渐……我的眼睛、我的脑袋、我的心,通通都被这一个影子占据了。

我不敢让依兰知道,我只装作一切都是为陪好朋友而做。我那时候心想,只要我一辈子不说,这个秘密就只有一辈子的藏在我的心里。

十四岁,果然是很纯真的岁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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