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小时候的格林却从不惧怕爱伦的眼睛,爱伦对格林似乎也怀了不一样的好感。十岁之前,格林顽皮且残忍,喜欢在城堡的厨房里抓些肥硕的老鼠,捆上它们的四肢,用一把锋利的阿拉伯弯刀为它们褪去肮脏的皮毛,看它们绝望的眼神和垂死的抽搐,听它们从尖锐渐变成嘶哑的叫喊。乳白粘稠的脂肪层从剥开的皮肤下裸露出来,猩红的血丝盘踞于上,仿佛精致的中国锦绣。
十岁后的某一天,格林提着一只大鼠的尾巴,走进了爱伦的房间。那时的格林对爱伦怀着一种不能算做喜欢却又很像喜欢的复杂情感,他想把自己游戏的快乐也给爱伦分享一点点。那只老掉牙的大鼠无奈地倒悬在他手中,仿佛明白了自己的命运,将挣扎也看成一种奢侈。爱伦的眼睛蕴满迷迷茫茫的温软,窗外又下起了毫无规律的阵雨,格林在爱伦面前陡然僵立。时间似乎凝固了一刹那,又飞快地奔向前去。
后来,那只老鼠终幸免于难,蹒跚地钻回自己的洞穴。
再后来,格林便常常出现在爱伦的房间。仆人惊讶着格林的变化:之前的格林对人总是特别热情,远远见到他们,就把笑声送了过去,可如今他们在走廊或大厅里错身而过,格林竟对他们视而不见,脸上铺满梦游般的神情。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此后的格林再没有碰过一只老鼠,他最喜欢的游戏变成了用温柔的姿势抱起爱伦,让两个渺小的身影长久地伫立在窗前。
爱伦渐渐长大,可以缓慢地行走了。他扶着墙壁,走遍了城堡的每一个地方。格林跟在他身后,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他,像看一个笨拙的活动玩具。某一天,爱伦走到了那扇被神秘和哀伤封禁的房门前,仿佛感应到什么,忽然浑身一颤,久久地站住不动。他纤细的手指和珍珠贝一般幼嫩的指甲在门缝上轻轻扒搔着,眼光闪烁不定。
很不巧,他们遇见了从这里经过的格尔曼公爵。公爵愤怒的面庞令人难以忘怀。这是他们第一次看见父亲蜡像般的脸上出现一种叫作表情的东西。格林抱起爱伦,飞快地跑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