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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习惯了

上官云轩的身体显然好了许多,曹嫣昔和顺庆回去的时候,他正在洞前的平坝上练武,银白色的大刀抡起来,只见一团白光流转,把他整个人都包裹起来。

曹嫣昔和顺庆看得呆了。还是上官云轩先看见他们,他停下了舞刀:“你们回来了?去那里了?若是你们再不回来,我就要去找你们了!”

“大齐王,我和师傅去采药了!”上官云轩余威尚在,顺庆当太监习惯了,此刻见“皇上”发威,倒也不好驳他的面子,便大致向他介绍了一番,自己和曹嫣昔去采药的情况。

“灵雪莲?”上官云轩说:“你们就是为了采这个药才来到大雪山上的吧?”

顺庆看了曹嫣昔一眼,见她脸色如常,这才点点头说:“正是,我们就是为了采这个药来到大雪山上的。”

“这个药对你们很重要?有什么用?”上官云轩又问。

顺庆正想说什么,曹嫣昔坐了起来:“小顺子,你还不去做饭,还在那里站着干什么?”

“医官,您今天想吃什么?”顺庆讨好地冲着曹嫣昔笑笑:“还吃烤狼腿么?我今天在山上摘了些雪葱,用来烤狼腿,味道一定会很好!”

“好!那就还是烤狼腿吧!”曹嫣昔点点头。

顺庆走出洞外,把埋在雪地里的狼挖了出来,借上官云轩的大刀斩下一只狼腿,想了想又加上了半块胸脯。这才把死狼从新埋进雪里。

这雪山仿佛一只天然的大冰箱,哈兹人历来就是如此贮存食物,那怕放上个十天半月的,也不用担心食物腐坏。

顺庆哼着歌,用上官云轩的大刀在狼腿上横七竖八地划了许多道子,然后再把雪葱用指头辗碎,细细地抹在狼腿上。搞完这些,顺庆并未急着把狼腿放上火去,而是把狼腿放在一旁,让雪葱汁把狼腿腌得入味。

他喜欢做饭,这是顺庆在世间唯一的爱好,从前这个爱好能让他忘却一切烦恼,而现在这个爱好,能让他讨好曹嫣昔!

顺庆现在好象真的把曹嫣昔当成了师傅,他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羊腿被腌得入味了,顺庆才把羊腿架在火上,细细地烤起来。

不一会儿,一股清新甘美的香气充满了整个山洞,焦香的肉味里夹杂着一丝绿葱的香气,恰到好处地去除了狼肉的腥膻。

曹嫣昔吞口唾沫,她笑得眉眼弯弯:“顺庆,我觉得我可真是捡到了宝了,你这么会烤肉,又会照顾人,我这个师傅可真是要享福了!”

“医官说笑了!”顺庆笑着答道:“我能拜医官为师,才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

也不知道怎么的,顺庆还是不习惯叫曹嫣昔师傅,平常虽然以师徒之礼和曹嫣昔相处,但是称呼却还是称呼她医官。

狼腿上的肉脂被火烤熟,一滴一滴地滴下来,落在青杠碳火上,散发出一股醇美焦香的气息。

曹嫣昔在雪山上奔波了一天,早已经饿得不行,闻到这个味道,恨不得马上便吃到嘴。偏偏她又知道顺庆在做菜方面是个完美主义者,绝对不能允许自己做出来的菜肴有那怕一丝瑕疵。

再看上官云轩,白天曹嫣昔和顺庆不在,估计他也没有吃东西,此刻也是一副饥渴难耐的模样。

而顺庆此刻坐在烤架前,雄雄火光冉冉,他却象大师一般自岿然不动,只是手偶而动弹一下,把烤狼腿翻动一下。

终于,顺庆拿起刀来割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尝了尝,他说:“好了!”

“啊!那可真是太好了!”曹嫣昔和上官云轩交换了个惊喜的眼神,各自接过顺庆手里的烤肉大吃起来。

加了雪葱的烤狼腿,吃在嘴里好象加了盐一样,有一股恰到好处的咸味,而咸味之外还伴随着一股植物的清香,这味道让吃了几天白狼腿的曹嫣昔和上官云轩顿时停不了嘴。

“天!”曹嫣昔惊叹:“这雪葱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作用!顺庆你真是太厉害了!”

顺庆笑笑:“牧人在草原上放牧,有时候会一走便是好几个月,盐若是吃完了,便在雪山边上采上一把雪葱,扔进汤里,就可以当盐。我试着用它来烤肉,没有想到居然这么好吃!你们慢慢吃,我这里还有些雪葱,明天还可以继续烤。”

三人狼吞虎咽吃下一只狼腿,还有半片胸脯挂在烤架上。

曹嫣昔摇摇头:“我真是塞不下了,一丁点儿也塞不下了!”

顺庆说:“这半片胸脯,原本就是准备明天带在路上做干粮的!我看了这天气,明天会是个大晴天,我们正好去采灵雪莲!”

曹嫣昔说:“你想得真是周到!”

“多谢医官夸奖!”顺庆笑得极妩媚。

上官云轩听在耳中,只觉得这两人的对话刺耳且难听,颇有当着自己的面打情骂俏之嫌疑!偏偏吃人手短,现在自己嘴里还吃顺庆烤的狼肉,他重重地把狼肉一扔:“我也吃饱了!”气鼓鼓地走到一旁合衣睡下。

曹嫣昔心里暗自嘀咕,不知道那里又得罪了这尊大神,只有顺庆心里暗自高兴,居然能让大齐王吃醋拈酸,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肯定。

第二天一早,天色尚黑,曹嫣昔和顺庆便起了身,两人草草地收拾了一番,便出了山洞,刚走没几步,身后传来上官云轩的声音:“你们俩又偷偷行动?也不叫上我?”

转过身来,只见上官云轩怀抱着大刀,斜倚在洞旁,看着两人,脸上有微愠之色。

曹嫣昔笑笑:“我们不是怕你身上有伤吗?所以没有叫你!”

“我们不是说好的,一起行动吗?如果你们又遇到狼可怎么办?”

“那有那么多狼!”曹嫣昔不以为意地摆摆手:“你的伤没有全好,还是待在洞里比较安全!洞里有干粮,冷了就自己生火,渴了就煮点雪水喝,等着我们回来就好!”

前面的几句话,上官云轩听在耳朵里倒也受用,只是最后一句“等着我们回来”的“我们”两字,又让他觉得心中不爽至极,反而坚定了要同去的决心,誓要打破这“我们”的小团体。

见他坚持,曹嫣昔无法,只得同意他同去洼地采灵雪莲。

三人爬上巨石,朝着上次见到灵雪莲的洼地前进。

因为时间还早,天地间一片静谧,头上的天空黑得象一块巨大的黑色琉璃,缀满晶莹的星星。

三人排成一排,顺庆在最前,曹嫣昔在中间,上官云轩在最后,在雪地里匆匆地前进着。说是匆匆,其实前进的速度并不快。

风雪停了,地面的积雪却更厚,有好些地方积雪达到了曹嫣昔的大腿,曹嫣昔觉得自己象是一株萝卜,在雪里从一个坑挪到另一个坑。

她心里有些着急,今天虽然起来得早,但是前进的速度好象比上次更慢。

走了没多久,天变成了淡淡的瓦蓝色,星星们都隐去不见了。空气冷冽而清爽,雪兔的尾巴在雪堆里一闪,便不见了踪迹。有冻成了冰棍一样的瓦松在岩石上闪闪发光。

东边的天空突然有了一丝红色,起初淡得象水彩笔不经意的一抹,然后,红色变得越来深,直到变成了金色。

白云周围被镶上了淡淡的金边,从金光最盛处,突然出现一个红色的圆点。红点变得越来越大,四分之一,二分之一……露出来的地方,红通通的,好象一个巨大的咸蛋黄。

“咸蛋黄”努力挣脱大地的桎梏,用力往上爬,缓慢而匀速地把自己尽可能的露出云层。突然太阳在云层里一顿,猛地一跳,便整个地露了出来,把无穷金光洒向大地。

“果然是个晴天呢!”曹嫣昔想,只可惜,虽然挂着个大大的太阳在天边,却一丝一毫暖意也感觉不到。这太阳分明是个摆设。

“必须赶在太阳升到正中之前到达洼地!”曹嫣昔指着还在东方缓缓上升的太阳说。

“知道!”顺庆和上官云轩加快了步伐,从曹嫣昔身旁掠过,把她甩在了身后。

曹嫣昔咬咬嘴唇,想说什么,却还是住了口,她还在原地吃力地拔萝卜。

上官云轩回头望着她,然后转身向她走来。他比她高出一个半头,此刻积雪到了曹嫣昔的大腿,却不过才到他的膝盖,他的大长腿在雪地里迈开来,一步便当曹嫣昔两步。

“来,我背你!”上官云轩朝曹嫣昔伸出手。

“别!”曹嫣昔摇摇头,把自己的一条腿朝前挪了一步:“你身上有伤,再说我自己能走!”

上官云轩捉住曹嫣昔的手,把她从雪地里拔了出来:“别倔了,就你这样的速度,等走到的时候,早过了正午。你们不是要在正午前赶到那里吗?今天采不到,你明天还来?”

曹嫣昔一想,他说得倒也是,灵雪莲盛开的时间有限,若是自己不赶在这次花都盛开的时候把它们摘下来,还要等下一次花期,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限,实在不应该在这些小事上再耽搁。

她趴在上官云轩的背上,虽然竭力想要避免和他的亲密接触,但是在雪地里走动起来,却几乎不可能。

雪地表面上看起来平平整整,其实下面沟壑纵横,不会走的人很容易跌倒。上官云轩背着个人,虽然在竭力保持着平衡,却不可避免地走得极颠簸。

曹嫣昔的身体在他背上晃来晃去,身体的柔软处摩擦着他坚硬厚实的背部,为了避免滑下来,她的双臂紧紧地搂着他坚实的脖颈,而双脚则环在他精瘦的腰间,然后,情况就这样发生。

曹嫣昔觉得体内有股暖流从小腹里升了起来,向上直到她的胸口,胸口象有一汪春水在晃动,晃得她意乱神迷。

她竭力撑起身体,想要避免和上官云轩进一步的接触,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反而使得她的双腿和他的接触变得更加紧密。

曹嫣昔的身体彻底瘫软下来,伏在他的背上,头垂在他的肩膀上,上官云轩身上有淡淡的龙涎香味,混着他的汗味,形成一种特别好闻的味道。

“轰”一声,曹嫣昔觉得自己的腹中象燃起了一把火,这把火里有一条弯弯的小虫,沿着身体四处游走,她觉得身子越发地软了起来。

“妈蛋的!”曹嫣昔咒骂道:“好死不死,现在又发春!”

“你说什么呢?”上官云轩止住脚步,侧过头来问曹嫣昔。

“没有!我什么也没说!”曹嫣昔有些慌乱,她脸突然一阵发热,霞飞双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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